出租合同

时间:2023-04-26 19:31:5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出租合同范文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租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出租合同范文九篇

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货物运输车辆一批。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矿山货运,行驶范围___3㎞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0.5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

  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

  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5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5___%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有效):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一、 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经济利益和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二、 甲方将自己的出租车,车型为夏利:TJ7101AU型轿车,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营运证号: ,车号为:蒙J 租于乙方。

  三、甲方每月收取租金,租金为: 元。

  四、乙方必须每月在 号,将租金付于甲方,如超 日不付,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将车收回。

  五、乙方在营运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司机本人出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租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租期已满后,乙方交车时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营运正常,外表整齐,如车辆丢失,由乙方全部赔给甲 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卖车,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述给甲方车辆。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车辆任何损坏都由乙方承担。

  十、本车辆不得出外地营运,如在外地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自付。

  十一、乙方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误工费由乙方承担,每天 元付给甲方。

  十二、车辆的自然磨损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单身公寓及其设施(包括家私和器具),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为住 宿使用。

  二、租赁期

  2.1 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____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

  由双方另议续租事宜。

  三、租金

  3.1 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季度____元。

  3.2 乙方支付甲方每季度的租金,应在每季度房租到期的提前一个月:

  (1)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四、保证金

  4.1 为确保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之安全并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给甲方的租赁押金计____作为乙方确保合同履行之保证金。

  4.2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乙方应于租赁期满之日与甲方点清室内设施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当天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室内设施及费用承担

  5.1 房屋的电消耗按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每季度与该季度的.房屋租赁费一起交(1元/度),水费免费;

  六、出租人的责任

  6.1 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良好状态交乙方使用;

  6.2 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他人正常住宿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3 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并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

  七、承租人的责任

  7.1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7.2 乙方须经甲方事先同意,方可在承租用房内添置设备,乙方须自行承担

  其产生的全部费用;承租房内所有设施在使用期间损坏修补费用由乙方 承担

  7.3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

  得擅自装修及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存放非法危险物品等,乙方在租赁期 间做的所有合同以外的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处理

  8.1 自签约之日起,若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租金及押金;

  8.2 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将房屋内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借故存留,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8.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且保险金不予退还: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三十天;

  C.转租第三者。

  九、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和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室内物品清单(租赁期满时入若以下设备有所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将按照物品损坏程度决定)

  12.1 电器:空调(2500元/台)、热水器(800元/台)

  12.2 家具:床铺(4000元/张)、衣柜(1500元/个)、洗手盆(700元/个)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签订,甲方仅在此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乙方收到上文所指的保证金共______元。

出租合同 篇4

  出让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转让标的:中A______号出租车及该车随附的经营权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详情如下表所列: 序号 内容 详情 备注 1 车号中A______ 2 品牌 4 经营权依据 5 经营权期限 6 行驶证号 7 保险单号 8 其他说明

  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转让标的以_____元人民币的 价格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全面了解了转让标的的各项情况及 其存在的瑕疵,乙方对以现状受让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

  四、乙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即现 金_____元人民币。

  五、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当日,甲方将转让标的及下表所列的全 部证照交付给乙方: 序号 内容 具体说明 1 行驶证 2 保险卡 4 保险合同 5

  六、转让标的`的全部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责配合; 因上述手续办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须办理的过 户手续包括:行驶证、保险卡、经营权证书或依据、

  七、转让标的交付日前,因该车引发的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 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日后,因该车引发的 债权债务等民事责任及违章处罚等行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 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因解决纠纷所发生的全部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包括仲裁费用、法院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 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出租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剩余租金 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及货品等动产归甲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两万元,并在交接日支付转让费、剩余租金共计人民币492766.00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柒佰陆拾陆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收到所有费用后当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按时交付门面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按逾期一百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共向甲方缴纳的费用如下:其中包括剩余(3月1日—8月24日)租金 元(大写: );转让费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电费 ;水费 ;物业管理费 ;共计 ;(大写 ;)

  十、甲方与乙方自签订转让合同后,于20xx年3月1日撤场,甲方补偿15天期给乙方。8月25日至9月8日为免租日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开户行:

  户名:

  开户账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出租合同 篇6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法院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 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使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施工压路机

  规格型号:腾虎垂直振动压路机______________型

  数量(台)__________台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人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

  三、 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 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操作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操作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责任:

  1、为甲方操作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操作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乙方应先预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应先付下个月的租金。

  2、租赁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费按一个月计算。

  3、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__________元/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出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________元/天)

  4、运费的承担:设备租期不足三个月时,设备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租期超出三个月不足六个月时,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设备退场费由甲方承担。租期超出六个月以上,设备进退场费由甲方承担,设备进场费由乙方代为先付,设备退场时,甲方将设备进场费退还给乙方。本条款仅限安徽省内,如果到省外施工,另行商量,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5、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操作手加班费。

  6、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7、设备维修:乙方每月应留出4天时间给甲方作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乙方应协助甲方操作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超过4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4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合同 篇9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又合称为“其他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甲方有权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1 2 3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一)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二)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九章 附则及其他

  第十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见证人: 律 师:

  年 月 日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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