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

时间:2023-04-28 19:32: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企业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企业合同范文五篇

企业合同 篇1

  摘要:面对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须认识到自身的优缺点,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夺得一席之地。企业需要不断规范其合同管理的操作以及加强其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现代化的市场需求。笔者在本文中主要是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相关的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法律风险控制结合起来讨论,界定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的范围,从而找出企业如何才能控制企业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道路。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必须是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的发展。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极为关键。关于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法律风险的识别,法律风险的范围以及如何防范和解决这些法律风险的措施,笔者在文中将一一论述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自身发展所需需要规范和提升的重要环节。这是一种含有多个环节的较为系统化的管理过程,这些过程涵盖了核实合作交易方的资信状况、协商洽谈、草拟文本、内部讨论审核批准、各方签字盖章、履约及监督、合同存档和争议如何解决等环节[1]。规范操作合同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度、打造出良好的企业品牌及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对现代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再则,从业务的合规上,能够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效的意识到法律风险并及时的规避法律风险,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笔者在文中所论述的合同管理风险主要是说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因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料的情况或是与之前合同订立的预期目标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企业的利益受损。所以,我们通常将合同法律风险界定为合同的预备阶段、成立生效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以及争议的解决与救济[2]。企业的合同的规范性和合同约定的事项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

  二、合同管理风险的范围与识别

  1.合同管理制度风险企业需要控制管理风险就必须要考虑到自身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控制合同管理风险,需要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约束与指导。管理制度的合规性与合法性、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都关系到企业自身的行为能否在法律法规的遵循下得到肯定[3]。这种合同管理制度的风险通常情况就是没有进过调研、论证,导致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履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制度上的风险不容忽视。2.合同管理程序风险程序是任何制度或者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合同管理能够进行的基础,企业必须要规范操作,否则出现程序事项方面的差错也是极易导致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的发生。所以,从管理人员到执行人员、从申报到审批、从监督到备案等都要有具体的程序规范进行。3.合同订立法律风险(1)合同订立的主体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是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若是与没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对象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法律对其不予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自然也就无法得到保护,这种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4]。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核实对方的身份,确认其合格主体的资格。当然,还要对资信状况进行调查。(2)合同订立的条款合同订立的条款关系到整个合同履行是否能顺利的实施执行,也是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最直观的表现,在现实复杂的情况下当事人对条文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会出现有违合同订立时的'双方的意识表示,于此可能会导致合同履行上的纠纷。所以,只有在合同订立的条款中逐一的对条款进行释明,使合同双方都能一致性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权利义务。此外,一定要通过法律的审核,合同的内容必须保证其合法性。4.合同履行法律风险(1)合同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法律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合同不履行或是履行不适当的情形,合同不履行有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两种情形。合同履行不能是一种由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法律上对这种情形一般采用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或是解除合同等途径解决;至于合同拒不履行的情况则是一方有履行能力却无理由的拒绝履行合同,这并不与合同的违约相对等,这种情况下在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一方主观上借故不履行合同,而履约方就要具体情况具体论断了,面对拒不履行的情况,法律风险控制的措施有进行催告、解除合同亦或是追究违约责任等。对于合同履行不适当,典型的有合同的迟延履行、部分履行以及加害履行等。合同订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以达到最终的合同目的,应优先考虑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否则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要求损害赔偿[5]。要考虑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为合同法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填补损害。(2)合同变更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之后,若合同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认可合意优先原则。合同变更又分为多种情形,第一,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意味着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的变化,如果未变更一方没有及时或是没有能力对变更方的资格和资质进行考察的话,就会导致不可预料的法律风险。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而导致履约出现变数,合同中有些条款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这对合同双方来说意味着风险的产生。针对这种风险的控制,要具体分析原因,互相了解各自的需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再行变更合同或制定新的合同。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措施

  1.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需要有效的控制好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必须要有制度化的管理指导。比如成立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在现有的企业管理模式下,集合法律、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的针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部门,统筹指导、协调企业的法律风险问题,统一对企业的法律风险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并制定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战略计划。此外,还要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程序进行完善,要识别出法律风险并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具体落实并执行该法律风险处理方案、事后对执行的效果进行效果评估,为以后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数据参考。2.对企业合同实务实行战略习惯的管理企业合同管理以往都是事务性的,是遇事解决,而面对现代经济的发展,旧的管理方式已经难见成效了。所以,企业必须进入战略性、规划想的管理层面这也是整个社会企业管理发展的趋势。战略性管理的目标在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依照合同的内容具体操作提高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对企业的各个部门综合操作,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信息化的统计分析,统一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问题,保障企业合法稳定的经营发展。3.加强合同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企业的合同管理要统一进行,就需要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对合同管理的数据进行信息化的固定,统一处理管理上出现的法律风险。这种技术表现为将纸质资料电子化,信息化的统计分析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对企业进行标准化的要求其合法的实现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四、结语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企业作为不可缺少的主体,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的管理。其经营建设必须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尤其是在合同管理上,否则,在法律风险的到来时将会措手不及。制定完备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计划和处理方案为企业在合同管理中能够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罗英.试论识别与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J].经济管理:文摘版,20xx,(5):110.

  [2]李玉芝.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xx,(1):87.

  [3]王卫,夏燕燕.浅析“营改增”给企业合同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J].中国经贸,20xx,(9):217.

  [4]许超.浅析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合同管理对策[J].经济管理:文摘版,20xx,(1):158.

  [5]岳茂新.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J].中国经贸,20xx,(18):73-75.

企业合同 篇2

  一、 为何要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行为的协议。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作出同意的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将合同内容落入字里行间便形成书面合同,其意义在于:

  1、书面合同记载着双方协商一致的产物,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奠定基础;

  2、书面合同记载着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价款,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内容,是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的基本依据;

  3、解决纠纷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己方主张,书面合同是最有力证据之一。

  二、如何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有:

  1、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是为指引当事人订立合同,国家机关根据交易惯例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直接填写空白条款或者选择现成条款即可;

  2、使用自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企业性质和交易形势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不仅可提高交易效率,还可预置利己条款,但不得利用合同事先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3、临时书写合同。因每笔交易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存在较大差距,临时书写合同不失为明智之举,由律师代为草拟、审查合同则是事半功倍。

  三、合同包括那些条款?

  合同条款承载着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意义相当重大!合同内容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协商一致后便形成合同条款,一般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就买卖合同而言,具备1、2、3、5项,合同即可成立,其他条款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适用法定标准。为避免争议,应力求条款完备、内容简洁、言语清晰。

  四、合同订立之前,应做那些工作?

  为防范交易风险和实现安全营利,合同订立之前应当做到:

  1、认真选择交易对象,其经济实力和信誉程度直接决定合同能否顺利履行;

  2、通过行政机关、网络报刊、知情人士等渠道,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履约能力、诚信程度;

  3、不能轻信信誓旦旦的承诺和梦想一本万利的生意,获利极为容易的交易必然暗藏隐患;

  4、认真衡量自身履约能力、融资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否则喜签订单、苦于履约;

  5、向律师咨询交易的合法性与风险性,违法交易可能劳而无获或者利益基础不牢固。

  五、如何辨别和证实对方工作人员身份?

  企业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由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然而发生纠纷时,对方往往否认其与某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此人亦资不抵债或逃之夭夭,债权人相当被动。以下策略可以避免此类尴尬:

  1、与该人员经济往来时,应由其所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记载权限范围与起止日期;

  2、该人员签订合同或出具收据、欠条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出现身份不明情况时,应当通过补充协议、备忘录、书信、录音等方式固定此人身份;

  4、查看、留存此人身份证、工作证等资料,为必要时向其主张权利奠定基础。

  六、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5、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七、担保有几种形式?

  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方式包括:

  1、第三人提供保证,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房屋、车辆、股票、债券,设定抵押或质押,债务不能履行时,以变卖、拍卖抵押物或质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债务人动产迫使其履行相应债务,期满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以变卖、拍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争取债务人交付定金,如其违约将丧失定金。

  八、企业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九、如何解决“三角债”?

  乙欠甲债、丙又欠乙债,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债”,当乙不向丙追偿债务致使甲的债权不能清偿时,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主张权利。具体包括:

  1、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判决丙直接向甲履行清偿义务;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禁止丙直接向乙履行债务,防止乙受偿后转移、隐匿财产;

  3、未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执行程序中发现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通知丙向甲履行。

  十、出具或持有欠条、收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欠条与收据是债权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的重要证据,持有人和出具人必须注意:

  1、交货、付款、欠款时必须要求对方出具字体清楚、内容简洁的书面手续;

  2、清偿时限届满后,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债权人应当及时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诉讼时效;

  3、向对方还款还物时,应当同时收回或销毁欠条;

  4、部分清偿或合同变更需要出具新手续时,应当收回原手续,防止二者变成并列关系。

  十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事先约定解除条件的,条件具备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可以解除合同;

  4、一方出现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要求对方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十二、什么是合同诈骗?

  对方貌似实力雄厚、实则外强中干,为成功诈骗早已设好圈套,收货或者取款后资不抵债或销声匿迹,受害人应当意识到对方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十三、解决民事纠纷有几条途径?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因观念、道德、利益冲突,与人发生纠纷在所难免。选择高效、快捷解决途径实为明智之举!具体包括: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十四、现行法律对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诉讼时效是权利经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产生权利丧失的制度。《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有以下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知道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2、身体受到伤害、出售不合格产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物品丢失或损害四种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

  3、因主张权利、对方同意、提起诉讼三种行为引起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4、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应当高度重视。

  十五、欠款经过两年,就不能讨要了吗?

  这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误解!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交易双方签署对帐单、还款协议,或者一方出具收货单、借据、欠条等手续只能证实双方权利义务产生。此时权利尚未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然不能计算,更谈不上两年之后就不能主张权利。但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或者明示拒绝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以防诉讼时效超过。

  十六、如何搜集、保存和运用证据?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故证据意识必须贯串于日常经营活动之中。

  1、订立、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和“君子协定”将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2、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应当及时采用书信、备忘录、会议纪要、录音、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

  3、合同书、欠条、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4、遵循举证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证据材料。

  十七、起诉债务纠纷,应当交纳多少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超过1000万至20xx万部分按照0.6%;超过20xx万部分按照0.5%交纳。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十八、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十九、聘请律师,你清楚以下问题吗?

  几乎每家企业都曾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人,但以下问题可否清楚?

  1、一定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所、法律研究中心、法律咨询中心均非正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必须持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可以通过当面查验证件确认,无此证者绝非律师;

  3、律师应当认真负责、客观理性,信誓旦旦、轻许承诺、包揽诉讼的律师与社会闲散人员决对不能轻信,更不能聘请;

  4、律师的能力、专业、经验、态度是决定聘请与否的主要因素,其年龄、级别、头衔、资历是次要因素。

  二十、律师对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有何益处?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营决策与解决纠纷无不需要法律指引和调整。而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其知识专业、经验丰富、技能娴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可实现营利合法、高效、安全、畅通。服务内容包括:为企业日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建议;草拟、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调解、仲裁、诉讼;分析评估交易风险,制定风险防控体系;进行法律培训、提供所需法律资料等等。

企业合同 篇3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管理 现状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xx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xx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xx.

  [2] 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3] 朱小林,论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经济建筑,20xx(9).

  [4] 王才旭,试论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国际竞争的对策[J].四川建筑,20xx(6).

企业合同 篇4

  甲方:(企业)乙方:(员工)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最后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收入;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收入。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低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支付、甲方通过邮局支付)。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二、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2)、(3)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各项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四的利息来计算。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视为拒绝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5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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