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

时间:2023-05-08 08:28:0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就业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就业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就业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就业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 六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第 十六 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 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第三十九条 营业秘密为与甲方业务相关之各种口头、书面表示有「机密」或虽未标示,但依甲方规章或一般商业习惯,应被视为机密之物件、资讯,及乙方依约或法令对第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得终止《劳动合同》,乙方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就业合同 篇3

  商业与技术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生存的根本。商业机密的泄漏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而商业机密往往又是由于本企业工作人员故意泄漏出去的。因此,为防止员工侵犯企业的商业机密,企业应同员工签订保密合同。

  公司名称(简称甲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上海市××路××号××大厦××室

  邮 政 编 码:

  雇员(简称乙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永久通讯地址及邮编:

  合同书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200×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鉴于乙方将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签订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物质技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认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实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在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受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适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一)种(没有做出规定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一)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二)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已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需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其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有前款规定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在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消除。如果该秘密信息不可被消除或复制,由乙方必须将载体归还甲方,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业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无论加班是否在甲方所属场所内。

  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被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理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违约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终止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上述违约金何损失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了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合同 篇4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因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通过各级人事调配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来落实的。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报到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属县、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凭其开具《行政介绍信》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报到,此时的毕业生具有干部调动性。否则,毕业生就不具备干部调动性,对今后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年限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就业协议书:

  1 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

  2 内容与目的 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

  3 时效 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4 签发部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

  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2 目的 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 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与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开始。

  5 签发部门 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就业合同 篇5

  甲方: 武汉海天世纪船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专业:

  针对目前国内外对海乘人才的大量需求,乙方自愿参加国际海乘方向年制培养班学习。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培养事宜

  1、培养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对行业用工的培养要求,须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无传染性疾病、神经病、精神病及相关病史并且无犯罪记录,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被安排到合作院校进行大专学历学习、职业技能培养、英语强化培训等。

  2、培养专业: ___(①旅游管理 ②商务英语 ③物流管理 ④市场营销)

  3、培养时间:学制三年,在校学习两年,实习一年(培养期间可提前就业)。

  4、培养地点: 。

  5、乙方入学时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体检表、高考准考证及高考成绩单(非应届高考生无须提供高考准考证及高考成绩单)等资料交公司及学校验证。

  6、乙方保证入学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因资料不实被公司或学校退回,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学习及考证

  1、乙方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由培养院校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同时,甲方派专职辅导员协助管理,定期到学校了解乙方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向乙方家长通报乙方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协议书《海乘特色培养就业协议书》。

  2、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到合作院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安排资深的航海和海乘专业人士以及英语培训师和外教对乙方进行实践技能和英语强化培训。

  3、甲方针对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设立奖学金制度,乙方若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被学校授予奖学金,甲方将给予同等的现金奖励。

  4、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校纪校规,刻苦学习,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功课,并通过国家海事局和学校的相关考试,最终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成教大专文凭和技能证书。

  5、乙方在校期间,军训、上课等实行考勤制度,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若乙方无故旷课,根据旷课节数,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旷课累计超过 30 课时,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学习的机会,公司和学校有权勒令乙方退学。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款。

  6、乙方在校期间如需继续深造(如升本、考研等),据实际情况,工作安置时间可顺延,但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报公司备案。

  7、乙方在校期间,若因自身健康原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如感染传染性疾病、突发神经病、精神病以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伤亡等)而无法继续学习,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学校收取的学费由学校按照规定退还,甲方收取的费用按公司规定酌情退还。如因自身道德原因染上性病、艾滋病等疾病或因违法乱纪被学校开除或退学,甲方不予退款,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技能及学历证书

  1、乙方在校期间,需参加甲方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2、乙方在校学习的同时参加成教大专学历教育,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计划,并通过相关考试,最终成绩合格则取得国家承认的成教大专文凭。

  四、实习及就业安置

  1、乙方学制三年。两年在校学习,一年带薪实习。三年期满或期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用人单位面试,面试合格后缴清所有费用可提前就业。如不缴清费用私自与用工单位签约,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就业方向为:国内外豪华邮***司、星级酒店、旅行社、商业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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