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购销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单位〕: 或 甲方(买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卖方):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下称“油品”)
油品名称:
汽油: 规格:
柴油: 规格:
2 质量标准
本合同油品符合______标准,其质量指标见附件。
3 数量
本合同汽油______吨,柴油______吨。
4 价款
4.1汽油的单价______元/吨(人民币,下同),柴油的单价______元/吨。
4.2油品总价款为________元。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________款履行:
5.1 运杂费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甲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 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______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甲方应在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_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每批油品交付前_____日内,将该批油品价款以_____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2 乙方收到货款后_____日以内,应当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6.3 乙方或乙方指定收款人的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乙方)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乙方)名称: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交付:
第一种 甲方自行提货
甲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到乙方指定的______油库提货。
第二种 乙方送货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___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 乙方分期交付
乙方按约定在______内,分____次交付油品,或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批次交付油品。甲方自行提货的,各次提货应由甲方自派运输工具到乙方指定的 油库提货;乙方送货的,乙方各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_____油库(或地点)。
7.2 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 甲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乙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 铁路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 水上运输:以甲方指定地点(油库)的船舷为交付点。
7.2.3 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2.4 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 甲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乙方进行计量操作,甲方进行监督;
乙方送货,在交付地点,甲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2 甲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3 乙方送货的油品数量应包括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即:
终到站油品数量 = 在甲方指定地点的铁路罐车或船舱计量数 + 国家规定的运输损耗
8.4 对乙方送货的油品,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____%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____%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甲方自行提货的,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乙方送货的,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予答复前,甲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 如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甲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乙方交付时不符,甲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 在验收期内,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9.6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3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11.3货物到达后,甲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3.1 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依法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 标的、数量、价款
二、结算及交货方法
1. 交货时间: 。
2. 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出厂前
经甲方验收完成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设备到现场热负荷试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余10%作为质保金,设备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12个月后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及运输费: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4. 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木箱包装;费用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起一年内供方负责保修。属于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承担所发生费用。属于需方责任,需方承担所发生费用。
6. 验收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上海市最新产品技术规范标准。
7. 安装与调试: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质量。
8.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按约定向供方履行货款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10.违约责任:
a) 支付预付款的需方毁约,供方不再返还预付款。供方违约,需按预付款的两倍赔偿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则应赔偿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c) 供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日的标准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d)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e) 双方任何一方如确因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可予解除。
11.争议解决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b) 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双方一致同意将由本合同产生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和/或索赔和/或合同的违反、终止、解除和/或无效等,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c) 无论合同是否有效或中止、终止,均不影响本条的规定,本条的规定对双方始终具有约束力。
12. 附则
a)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b)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c) 本合同一式肆 份,需方执 叁 份,供方执 壹(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 话:
开 户 行:开户行:
税 号:税 号: 帐 号:帐 号:
签订日期:201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甲方办公室
供方: 需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1.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2. 质量标准及交货检验:质量符合国际(GB1353-20xx)二等玉米
标准。容重≥680g∕1,水分≤15%,杂质≤1%,焦糊粒≤1%,不完善粒≤8%,无发热、虫蛀现象,色泽气味正常。
3. 交货地点:珲春宏达种子经销公司
4. 交货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时间顺延。
5. 计重、包装:以双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合同结算数量,散装。
6.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7. 合同有效期:至货款两清为止。
8. 合同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本合同执行过程
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黑龙江省神宇丰种业有限公司 需方:珲春宏达种子经销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20xx.10.30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供货时间:
1、发货计划由需方排出,供方必须严格按需方计划组织发车,因超发造成的停时损失由供方负责。
2、发出后供方及时电告需方品种,车数,发车时间如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需方指定料场。
三、运输方式:供方公路运输,运输票上的发货单位,品各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
四、价格:如遇市场变化,供需双方可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如供方不同意调整,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量,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时的数量,质量依据。每一检验号为一批量。供方到货后,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拒付一切费用时,需方不保留重车,不退货。需方在化验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予答复,按需方意见处理。供方对化验结果提出异义,经供方申请,以原存查样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结算,付款方式:货到付款,需方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七、违约责任:
1粉煤灰品种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2供方必须以本人名义发货,供方不得单方面改变合同发站,否则需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
3供方若出现以次充好,上下分层等弄虚作假行为,需方不予结算,不予退货,并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要求供方按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约定事项:本同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
数量:
原 煤 产 地 :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标准时间运输,原煤购销合同范本。
四、质量标准(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鷖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鷄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标准,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标准,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标准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标准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标准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标准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购销合同 篇6
甲方:范xx江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所属的轻便女式摩托车一辆出售给乙方,摩托车车牌号为06284,售价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出售后,该辆摩托车产权归属乙方,因该辆摩托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行为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方共同商定,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0xx年xx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由甲方供给乙方
数量
二、单价:黑色元╱kg,红、蓝、绿元╱kg(含运费到货价)
三、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地点(到厂)
四、质量标准:每批油墨必须附带其产品的检测报告
五、物理指标
颜色(近似标样)着色力(100%)
细度(28微米)粘度(32秒)
嗅味(无味)分层(不分层)
六、交货时间:销货方将按照购货方订货之日起3日内到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将另行协商
七、付款方式: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检测合格每月20日付款。
八、甲方责任:甲方供给乙方货物,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质量问题其物理指标不合格须包退包换,如果甲方不遵守以上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部承担。.
九、本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地址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 单价 │总金额│
│ 种类 │名称│单位│├──┬──┬───┬───┤ (元) │ (元) │
│ ││││纯度│净度│发芽率│ 水份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6.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单位)负担。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按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 │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
│电话:│电话: │ 经办人:│ │
│电挂:│电挂: │ │ 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审核机关(章)│年 月 日│
│帐号:│帐号: │年 月 日│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 │
└─────────┴────────┴───────┴───────┘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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