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8-08 17:27:2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合同(优秀)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合同(优秀)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_________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制内容:_________。

  2、技术要求:_________。

  3、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_________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费_________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_________元,提前二个月为_____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_________%,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4、协作方式: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5、试制进度:

  控制台_________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结束。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争议及解决争议的方法:_________。

  8、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_________。

  9、研制成果归_________方所有。

  10、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_________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一、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竭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在_______________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生产的丧葬产品“骨灰盒”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 保证

  1. 方保证:

  ⑴ 方提供的产品“骨灰盒”款式齐全、质量达到标准。

  ⑵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乙方提出退场或降低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按时按量付清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

  2. 乙方保证:

  ⑴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终止甲方对_____________地区的承包权和销售权。

  ⑵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无故增加对甲方的'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己或授权其他丧葬品单位在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骨灰盒”。

  三、 条件

  1. 根据我厂现业务情况及经济实力故向乙方正式提出丧葬品“骨灰盒”独家销售承包权。

  2. 承包方式:我厂负责提供“骨灰盒”的各种款式及实物在乙方的丧葬品展示厅内进行独家销售。

  3. 承包费用计算:

  ⑴ 据每月在乙方展示厅内销售的丧葬品“骨灰盒”总利润的50%来支付乙方。

  ⑵ 每月总利润的50%支付给乙方外,其展示厅内“骨灰盒”销售员的每月工资由甲方支付。

  四、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

  2. 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付承包款项)所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负直接损失及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控制厅内销售数量并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有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如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支付承包费用的,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5. 本合同须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有效。

  6. 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

产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132485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交货时间(可另附表格)

  品名

  类别(鲜/冻)

  商标

  加工地

  规格

  生产

  日期

  保质期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

  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交付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2、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交货之日起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交货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第四条包装

  1、鲜货:。

  2、冻品:。

  3、费用承担:。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货。

  (3)其他:。

  4、运输要求:。

  5、运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验货的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在接受甲方运交的产品时,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抽样、称重、对比等方式检验产品的品质,并开具验收单据。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产品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6

  xx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xx县xx乡xx村xx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xxxx年xxxx月以前(或xx月xx旬内)向需方交售xxx(农副产品)xxx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xxxx(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xx(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x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x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xxx(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xx为验收地点。验收办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xx(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xxxx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xxx%(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xxx%(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xxx%(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xxxx(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xx%(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x%(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xx%(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xx(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列之一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合同 篇7

购货单位:___ 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

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

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

【产品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产品合同07-25

产品合同07-20

产品合同【经典】07-30

(精选)产品合同08-05

[经典]产品合同08-07

产品合同(精选)08-07

产品合同(精华)07-22

(热门)产品合同07-25

[通用]产品合同07-25

产品合同[精品]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