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建议书

时间:2022-03-14 14:01:06 建议书 我要投稿

员工建议书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建议书的事情愈发增多,建议书有利于推进工作或任务的顺利开展。你知道建议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建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建议书四篇

员工建议书 篇1

  上级公司领导应多关心基层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职工的想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应推来推去,应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举措方面要明确工作思路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目的坚实后盾,更多收集有利于下属单位工作发展的建议。多下基层,关心基层干部,针对下属公司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和意见。分公司作为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点之一,为了提高分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更高的销量,更高的利润,对上级公司领导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意见:

  1.分公司只有100个普药的采购权,其余产品由重庆源亿医药有限公司 采购,在博达报计划后,总公司必须在一周内把计划品种配送到万州博达仓库,逾期没到应追究总公司当事人责任,发款50元一次,以此内推。

  2. 总公司发效期产品,应于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如没沟通清楚,分公司有权拒收货品,并由由总公司付讫运费及库管费。

  3.总公司发货到分公司,运费、货品出现损坏、破损等,由总公司承担。

  4.公司的整体费用支出比例分摊原则有待改进,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分摊体系。从前两个月整个批发公司的出货量上来看,博达销售部和博达连锁公司的整体出货量基本上各占一半,但随着后期销售部的销量会逐渐上升,大概销量比为2:1,由于连锁公司的性质原因,后勤人员平时为连锁的工作量明显多于销售部,包括门店人员的管理,门店动销的支持,门店包括医保证及各种证件的办理以及门店随时迎接各部门人员的检查等等。所以建议公司的费用支出销售部分摊60%,连锁公司分摊40%,以修改之前二八分摊的不合理性。

  5.销售部的控销品种作为公司的自营品种,上级公司应力争保证控销品种为绝对的底价操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才能提高整个市场的销量,才能保证博达医疗器械公司有足够的利润来源。所以希望源亿公司能将控销品种对博达医疗器械公司以底价结算。

  6.后期博达公司立足万州市场后,即博达医疗器械公司销售部控销品种每个月的销量稳定在二十万元左右后,希望源亿公司将原万州管辖的周边区县(开州、云阳、梁平、忠县、奉节、巫山、巫溪、城口)市场划为博达医疗器械公司统一管理,以提高博达医疗器械公司的销量,以保证博达医疗器械公司在量和质的方面都有更大的提升,形成在万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药公司。

  7.平台客户作为销售部利润来源之一,公司要给平台客户提供周到、全面而完善的.服务,比如平台客户如何将回到公账上的资金自由取出,以及平台客户多余的税票如何变成利润,希望源亿公司给予大力支持。另外针对个别平台客户,在费用收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培育出3—5个月销量在30万左右的重点平台客户。

  8.严格控制公司运营的进销流程,降低公司风险,尽管是源亿公司的来货,也必须要有随货同行单及相应的资质、税票。分公司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或无随货同行单的商品,分公司一律按赠品入库。

  9.财务室申请的资金缺口,上报了要及时解决,或者合理安排,不能一拖再拖,影响分公司的工作进度、信誉,不作为始终解决不了事情,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10.分公司相关部门通过文件、云之家、微信上报的事项,到领导处都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希望能及时回复,回复了下面员工好做下一步工作处理。经分公司相关人员提醒领导,一个星期还没有具体回复的,罚款相关领导100元。

  分公司人力行政部主要负责跟进、监督万州公司与上级公司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xxx

  x年x月x日

员工建议书 篇2

  一、案情事实

  20xx年4月19日饮品部一员工在公司群中公开发布因辞退产生纠纷欲诉诸法律手段解除的申明。该员工因违反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公司的辞退。针对此类事件,法务部发出以下法律建议:

  二、我公司在此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事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2、未及时收集、保存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

  3、我公司相应规章制度并未在新郑市总工会进行备案

  4、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劳动者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产生支付责任

  三、法律建议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依法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公司在根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待适用的规章制度能够被法院采信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要满足以下条件,且举证责任在公司:

  (1)规章制度需内容合法、具体明确;

  (2)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等权力机构通过民主程序通过制订;

  (3)有证据证明明确告知劳动者(可在培训时让劳动者对相应规章制度签字,表明已知悉);

  (4)将相关规章制度向新郑总工会备案

  2、收集、保存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检讨书、求情书、身边书等,违纪事件所涉及的物证或拍摄存档、其他员工的.证词、当事人陈述时的录音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还要注意收集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办法。

  3、必须按照规章制度中的规定的程序进行

  例如,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对于第一次违纪行为,实行书面警告,第二次违纪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第一次违纪的书面警告,第二次违纪时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会

  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将获得人民法院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劳动争议解释》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5、《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法务部

  20xx年4月24日

员工建议书 篇3

  第一条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管理的进步,动员广大员工立足本岗位,通过对日常工作加以改善的做法,提高企业管理素质,促进公司的发展,为使"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经常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是指员工围绕本岗位改进和完善操作流程、经营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要以公司运作经营为中心,以完善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提高员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

  第四条在公司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负责"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定期出版宣传专栏、报道公布"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发布成果,推广交流典型经验,搞好总结表彰奖励。

  第五条"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的征集采取如下形式: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每月召开"员工恳谈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查找在公司管理运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利用板报的形式,广开言路,鼓励员工张贴发表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

  第八条设置邮箱,采用多种方式及时收集建议;

  第九条管理中心定期召开检讨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解剖产生问题的原因,大胆指出管理成员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的.不足;

  第十条公司管理中心对申报的"我为管理进一言"建议进行论证。建议无论采纳与否,公司均应对每条意见或建议做出回复,通知本人,做到件件有回音,答复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申报、审定和奖励每季进行一次,季度评"优秀建议",年终评选"最佳建议"。

  第十二条为鼓励广大员工关心企业发展的主人翁责任感,凡呈报的"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的均发给一份纪念品作为鼓励,被评为季度"优秀建议"和年度"最佳建议"均发给奖金,并进行表彰。

  第十三条 "我为管理进一言"合理化建议属公司的一项员工主人翁教育活动,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被采纳合理化建议的员工,作为年底工资晋升的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监督执行。

员工建议书 篇4

  为配合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跟进公司的五年规划目标,结合目前情况,提出如下个人建议:

  一、规范企业部门设置,完善管理体系

  1、为响应企业长期发展目标,公司应切实设置招投标部,组织专业的招投标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所承担的项目择优选择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对北京市招标项目进行跟踪撑握,对中标可性比较大的项目进行投标,开拓市场,打出自己的品牌;

  2、取消资料部的单独设置,由综合部代替;资料部应与项目部合二为一,做到技术与资料相结合。企业在成立项目管理班子的同时,在项目内部设置专门的资料员,项目竣工验收后,资料统一交公司综合部存档;

  3、加强工程技术与商务造价的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及各分包合同,对合同内各工作面的界线划分做到心中有数。认真研究、挖掘对公司投资、费用有利的相关条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认真收集现场资料,适时对总包、甲方及管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变更、洽商与索赔,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在企业长期发展规划下,员工要制定长期发展目标

  作为一名员工,为自己做个周密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必要的,具有很大的意义。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可以督促自己不但的去学习,使自己不但的去成长。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激励员工在企业中长期干下去,帮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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