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14 13:49:5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常用(15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规定和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或工种的职工必须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办理有关保险手续。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甲方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应在保证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从事工种(岗位):□管理;□市场营销;□咨询服务;□其他(请注明)。

  四、工资待遇:工资必须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的5日发放上月工资。

  五、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时制度的规定,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当以积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六、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2、职工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4、企业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被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没有终止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同法的规定,连续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或是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合同本身就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有利手段,通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稳定劳动就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稳定企业的技术和操作队伍,培养工匠精神,这些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包含的实际意义。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铁饭碗,人员的合力流动还是法律的许可的范围,除了劳动者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外,用人单位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企业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员工本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上不封顶;但是如果12个月的'标准工资高于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工资的3倍计发,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法的规定解除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企业给予双倍的经济赔偿,即在企业工作一年,给予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2倍进行赔偿。这里补偿和赔偿的关键是企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是和员工本人协商一致,是否提前30天书面通知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获得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以外,如果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还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当然能否得到失业保险金的关键还是要看所在的企业是否缴纳了失业保险,如果所在的企业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这是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必须给予经济赔偿;如果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最高可以获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能够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说明企业是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所以有可能是获得经济补偿而不是经济赔偿,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属于操作层面的经验之谈,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但也是一种实践经验的总结。

  综上所述,如果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企业单方面辞退的,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关键因素还是要看属于是否协商一致或是是否属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如果企业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还可以获得失业保险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市_____县(区)_____乡(镇)_____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日前支付¥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六、劳动保护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甲方(用人单位)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劳动者)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举例:

  老王在A公司工作了11年,月工资10000元,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老王也体量公司,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老王可以获得的补偿是11万元。

  假设老王不想解除合同,公司单方面要解除,那么,老王可获得的补偿就应该是22万元,差了整整一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

  用人单位(甲方)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胜区吉劳庆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成

  劳动者(乙方)性别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班_____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

  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将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做入乙方的工资,由乙方自己负责交纳。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支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十、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公章)鄂尔多斯市佳泰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________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__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

  不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错误,主要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对此,笔者的看法是,作为那些对单位贡献了“黄金年龄”的符合条件的老职工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予合理的保障。但是,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不能不合理增加其负担,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些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观点是错误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笔者认为,以上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只要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27条、31条和32条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这一限制,早在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9

  其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注意,此工作年限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

  这种情形与前面第一种情形怎么区别,这是很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疑惑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意义绝非是说用人单位原来都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开始签订劳动合同,而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此之前,该单位实行的都是“铁饭碗”。国企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与之类似,这里指的是国企改制打破铁饭碗,要求重新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制度是为了加强用工的灵活化而不是僵化,因此此种情形下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更加严格。在这种情形下(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国企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制度),签订无固定期限除了连续工作满十年之外,还需要另一个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连续工作满十年,也不要求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简单的说,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只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法律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不是属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其它情形,确定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失性解除情形和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种情形包括四个条件: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次数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开始计算。如果施行前已经多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次数不计入“两次”内。如果连续签订两次甚至更多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解除情形和第四十条医疗期满解除、不能胜任解除情形;

  三,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者没有明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下列情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种常态化的劳动合同,不是无终止时间的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制度僵化。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用工中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劳动合同1年一签、甚至1年几签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认同感,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现在,在许多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成为普遍的合同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是详细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

  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该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解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

  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足“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单位采取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

  1、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如《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五、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提醒: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同样应该尽职尽责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否则同样有可能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北京优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城A1座3004室

  第二条乙方: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在京居住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五条乙方工作职责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将按照国家规定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简历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优达物流有限公司乙方:本人已细阅及完全明白本合同意

  思并愿意接受其约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日期:

  乙方签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即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固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

  一、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拒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如何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一样,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

  四、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下列情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一)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

  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相关的一些问题

  劳动者不知道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想要辞职,却不知道能否得到补偿。对于这种问题,为您具体作答。

  问:我在一家印刷厂工作已经5年多。公司原来是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去年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单位不同意,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印刷厂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也跟我签了,此后就一直安排我干一些又脏又累没人愿意干的工作,而每月工资全加起来才1800元。我觉得现在继续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想辞职,请问:单位已跟我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我主动辞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而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您是因为觉得工资低、“继续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等个人原因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所在单位就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问:我是某企业一名劳资人员,企业里有名职工在厂里工作已经10年了,他想和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是否符合规定。

  答:《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14条中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三)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你咨询的问题看,该职工在你单位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其提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法有据。依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既无权终止劳动合同,也无权提出不再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3-16

(精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08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4-0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精华】08-11

(精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11

【推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12

【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用)08-1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篇03-1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