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3-01-22 17:21:21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财产保全申请书【荐】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申请书是我们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全申请书【荐】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XXX,女,汉族,1986年3月9日生,合肥市人,住合肥市XX区XX镇XX村XX组X号。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1983年6月19日生,阜阳市人,住合肥市XX路与XX路交口XX花苑商住楼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人民币124519.5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向贵院起诉。被申请人一直拖延、拒绝归还借款,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为使贵院今后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人民币124519.5元,或其他同等价的财产。

  对你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年二月十九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事项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纠纷一案,贵院以(20___)___民___字____号受理。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冻结查封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现已了解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情况如下:

  被申请人______名下的.位于_______房产。

  申请人愿意为以上的诉讼保全申请提供相应的担保。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__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房屋(截止20__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所有的房权证号为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1、请求查封被申请人________名下的位于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办理产权转让或变更行为。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市区镇号。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市区小区四区号楼单元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市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赵__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县____镇____粮油管理所宿舍____号,电话________。被申请人王____,女,197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街三号楼宿舍,电话_______。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苏CP1____8东风雪铁龙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6万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5月22日,被申请人车辆(苏CP1____8东风雪铁龙轿车)与申请人在庞庄菜市场南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的`肇事车辆。

  申请人:赵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姓名xx,性别xx,出生日期xx,身份证号xx,住址xx,联系方式xx。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x月xx日xx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铜民初字第xx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xx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xx,保额足以承担xx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纠纷,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

  现因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或损毁财产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为避免将来的`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申请人其他损害,特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申请人: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市xx区xx大道与xx高速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法定代表人:姜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退还给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x年3月13日,申请人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x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x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动画小游戏大全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尚欠xx银行贷款xx元未予偿还。x年7月27日,葛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车牌号为豫宇通牌重型汽车系申请人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并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能保全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退还给申请人。

此致

  二七区人民法院

  异议申请人:实业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附:1.《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及葛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复印件;

  3.葛归还银行贷款及申请人代葛垫付银行贷款的凭证复印件。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男,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_____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_,男,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_____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250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86000.00元,扣除已赔偿的16000.00元,还需赔偿70000.00元,此款期限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给付250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在调解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且申请人还等着此款进行后续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12条、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申请人:

  被申请人:XXXX集团(XX省)分公司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车档)、扣押被申请人所有的XXXXXXX号“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XXXX、出厂日期:200x年x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X集团(XX省)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0x)X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并定于200x年x月x日14:45在贵院第x法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至本申请日,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表现,且继续转移财产的风险仍未消除。一方面,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贵院安排的第一次开庭时出庭应诉;另一方面,被申请人已停用了之前一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联系电话。另据了解,一审开庭前被申请人已将肇事车辆XX轿车(颜色:白色,出厂日期:200x年x月,车牌号XXXXXXX)过户转移给第三人。以上事实,有xxxx、xxxx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申请人日前经向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获知,另有一辆车牌号为XXXXXXX的“沃尔沃”轿车一部(颜色:银色、型号:XXXX、出厂日期:200x年x月)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为防止被申请人再将该车过户转移以逃避贵院即将做出判决的执行,申请人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XXXXXXX的“沃尔沃”轿车一辆进行查封(车档)、扣押,请予批准。

  被申请人:

  申请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异议人:吕建林,男,1975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8号,现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蚕桑村6组3区191号,身份证号码:33252XXXXXXXXX。

  贵院在(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过程中,误将异议人所有的号牌为A730YE的宝马牌轿车,当作该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执行,解除对异议人号牌为浙A730YE的宝马牌轿车的查封措施。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在办理浙A730YE号牌的小型轿车过户登记时,发现贵院依据(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车辆进行了动态查封。异议人认为该车辆属异议人从潘金霞购买所有,贵院不应将该车辆作为该案潘金霞的财产进行查封。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20xx年3月25日之前,潘金霞就已经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转让给了异议人,异议人向潘金霞支付了转让价款,潘金霞将车辆交付给了异议人。20xx年3月25日,异议人取得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但因杭州市人民政府于开具发票当日发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杭政函(20xx)55号),该通告第六条规定,自20xx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xx年4月2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因此异议人无法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之后,异议人也取得了之江公证处于20xx年4月15日出具的(20xx)杭之证确字第266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也证明了异议人在20xx年3月26日0时之前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

  异议人认为,虽然异议人未能在贵院查封之前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变更登记,但均系杭州市政府突然出台新规定造成的,并非异议人的原因,且异议人已经在政策规定的`日期之前开具了发票,办理了转让手续,也实际由出卖人交付占有了所购车辆。因此异议人已经在20xx年3月25日之前成为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所有人。贵院在此之后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属查封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中止标的的执行。

  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异议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望贵院依法中止对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执行,解除查封措施。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xxxx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xx

  申请事项:合同诉讼。解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采取的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因涉嫌xxx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始被xxx采取xxxx的强制措施,现已超过法定期限。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委托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特担出申请。请予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此致

x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盖章)

  20xx年4月29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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