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11:16:12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锦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锦5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市医学会:

  《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有效提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医院协会定于20xx年7月在南京举办《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医政处(科、股)处主要负责人1人;

  (二)各三级医院分管领导、医务处负责人各1人;

  (三)省、各市医学会医鉴办负责人各1人;

  (四)各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周一)上午9时,会期1天。

  地点:xxxxx会议中心(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三、培训内容

  (一)《xxxxx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提高涉医案事件处置能力;

  (三)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四)规范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会务费700元,住宿费自理。

  (二)请务必于7月6日前登陆wwxxh.org,在活动报名处进行在线注册。

  (三)宁外参会人员于7月9日下午18时前报到,在宁参会人员于10日上午8时前报到。

  (四)根据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求,本次培训各市公安局、司法局也将派员参加,省卫生计生委要求请各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做好对接工作。

  联系人:黄文,联系电话:025-xxxxx40。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会员单位、相关物联网企业:

  为帮助会员单位了解物联网安全政策法规,树立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基本防护方法,我会定于3月28日下午在xxx举办“第一期物联网安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一)物联网被人们认为视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革命,其泛在化的网络特性使万物互联成为可能。在万物互联的同时,网络攻击无孔不入,20xx年“半个美国瘫痪”事件至今令人心有余悸。根据阿里发布的20xx物联网安全年报,90%以上IOT产品的信息安全设计投入甚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安全将成为万物互联的核心制约因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最高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二、培训对象

  各物联网企业产品技术负责人、市场营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每机构不超过2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3月28日13:00;

  培训时间:3月28日13:15-17:00。

  培训地点: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12楼会议室。

  地 址:xxx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

  四、培训简介

  (一)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专家讲授、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物联网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网络安全法与网络等级保护、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解读;物联网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安全事件介绍与分析;物联网安全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议;物联网安全实例分享;物联网产品认证制度。

  (三)培训师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公安部网络安全专家、知名物联网信息安全检测企业相关专家组成。

  五、培训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会员单位免费1人、理事单位免费2人;非会员单位500元/人。

  (二)非会员缴费方式

  1、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全省农业系统农业保险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在烟台市举办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国家农业保险政策,讲解农业保险业务知识;介绍小麦、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灾害知识和受灾程度认定等;交流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财务科(处)长、农业保险科(处)长,20xx年大灾试点项目县、部分农业大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农业保险的负责同志,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从业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到烟台财会培训中心(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东方海天酒店,0535-6830889)报到。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培训,27日下午返程。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四、培训报名

  请各市、各保险机构按分配的名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汇总填写全省农业保险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0日17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xx@163.com,或传真至05xxx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财务处,xxx

  烟xx农业局,李xxx

  xx省农业厅

  20xx年10月13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培训班的通知】相关文章:

培训班的通知03-28

培训班的通知模板8篇03-22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汇编八篇03-22

精选培训班的通知汇总5篇03-22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4篇03-22

培训班的通知集合八篇03-22

【必备】培训班的通知4篇03-25

【精品】培训班的通知3篇03-25

【热门】培训班的通知3篇03-25

培训班的通知集锦八篇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