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4-06 13:30:01 通知 我要投稿

实用的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锦集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锦集10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辞旧迎新,春节将至,充满希望的20xx年即将到来,我们又将跨入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在这里提前预祝大家新年快乐,工作顺利!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 现将20xx年元旦和春节放假通知安排如下:

  1、放假日期

  (1) 元旦:20xx年1月1日,放假一天。

  (2) 春节:20xx年2月10日---20xx年2月23日放假十四天。

  注: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9日下午18:00关闭各校区大门。

  2、温馨提示:

  (1) 各班级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同学们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教室内;

  (2) 放假期间各机房不开放,请各位同学自行安排活动,注意安全;

  (3) 来京报名学员,请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避开假期期间来京,以方便我们接待;

  (4) 放假期间紧急事务联系人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梅州班)已完成了报名工作。经请示省局同意,定于5月中下旬在我市正式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报名的餐饮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5月18日至21日,时间4天。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第四天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四路100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局重视和支持此次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可由市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市)局统计好需安排食宿的名单,于5月16日上午12:00前报市局培训中心。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xx年五月十三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xx]6号),现将20xx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及有关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20xx年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总学时为30个学时;报名人员须在指定网络平台,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时间为20xx年4—10月。

  三、培训方式及费用

  市区及三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主要依托“xx市人力资源考试培训网”远程教育平台,采用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三县部分人员暂时没有条件参加远程教育的,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能参加网络培训单位及人员名单统一报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待审批后采用观看光盘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参加培训,其考核由市军转培训中心组织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用为60元/人。

  xx市教育局

  20xx年6月7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部门同事: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培训,自20xx年10月起,各部门内部培训需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规划》、《培训需求申请单》及《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不再接收纸质文档。

  部门内部培训必须集中在每月的第2周、第3周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培训现场效果及受训学员提交的《培训效果反馈表》对各部门培训进行打分,以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培训考核的成绩。未填写以上三个表格,则视为该部门本月未组织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培训规划》:培训规划流程主要用于部门每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提交、各部门于每月28日之前,在OA 系统提交本部门下一个月的.培训规划。请各部门确定一位同事负责提交本部门培训规划(请将提交培训规划的同事名单于9月17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刘婷处)。

  2、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请各部门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培训需求申请单》上,请务必填写组织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培训参与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需求申请单发布培训公告。

  3、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培训反馈流程主要使用于参加了一场培训后对此次培训效果进行反馈与提出意见的流程,部门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受训学员填写的《培训效果反馈表》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不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则视为无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位家长:

  请注意,今天(8.27日)是xx体育羽毛球暑期班最后一天上课,今天之后我们会进行一周左右的休整。休整之后具体上课时间会另行通知。有趣的假期感谢有你,我们开学再见。

 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根据《关于开设xxx年秋季学期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校xxx年秋季学期教师英语培训班即将开课,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课程内容:本期课程注重实用性,主要以听力、口语培训为主,还将举行和英语综合能力相关的拓展和联谊活动,活动拟全程英文,提升学员的交际能力。

  培训学时:本次培训安排在本学期教学第2周至16周(共15周),每周6学时,共计90学时。

  培训时间:

  时间

  课程

  周一下午4:10-6:10

  口语

  周二下午4:10-6:10

  听力

  周四下午4:10-6:10

  口语

  培训地点:教六楼708。

  培训教材:由任课教师结合内容选定或自组

  教材培训费用:免费

  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韩华 邓建斌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教师发展中心

  xxx年9月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2.培训时间:20xx年7月25日(一天)

  3.报到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迎宾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电话010—683XX611)。

  四、培训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含午餐)。

  (二)本期培训住宿由国谊宾馆安排,费用自理,酒店订房电话:010-8XX、010-6XX,联系人:辛玲。订房时请说明系参加“保荐机构专题培训班”学员。学员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安排住宿。

  五、培训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学习。

  (二)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学时将记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后续职业培训信息库,请学员参训两周后及时查询学时录入信息。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日期:20xx年7月22日17:00(或额满即止)。

  (二)培训班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协会不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请点击本通知下方“培训班网上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填报单位及个人的'相关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可在报名界面下载培训相关资料,资料下载开始时间为20xx年7月24日。

  (三)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者,请于20xx年7月22日17:00前删除报名。

  (四)培训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xx年7月19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停 课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现将校外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8日 停课

  周末班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3日(周五)——10月15日(周日)

  四点半课程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1日(周三)——10月12日(周四)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9月2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9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10

  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基层信息收集上报机制,把控信息报送时效,拓宽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成绩,展现苏州旅游形象,拟定于七月下旬举办“20xx年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8日下午1:30报到,2:00开课;29日上午培训,下午信息员采风活动;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选调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请登录http://xxxxxx.zfxcis.com/signup.html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培训当天递交报名表,报名截止7月22日;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培训中心:

  研 究 室:

  网 址:

  附件: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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