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4-07 10:29:49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汇编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培训班的通知汇编5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为贯彻落实《兴仁县扶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通〔20xx〕1号)以及省、州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搞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我县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搬迁移民等群体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及相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对象: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男性年龄在16周岁到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6周岁到50周岁之间的农村贫困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再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搬迁移民等群体以及持相关证明的退役士兵、残疾人、被征地农民、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

  (二)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焊工、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缝纫工、果茶桑园艺工、蔬菜园艺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汽车维修工、农艺工、家禽饲养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子计算机维修工、家政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保育员、蔬菜园艺工、护理员、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员。

  (三)培训分类及要求

  培训分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两类。

  1、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长短结合,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具体培训课时以国家职业(工种)标准需达到的规定课时为基准,在合理范围内核定。培训期间每天培训一般为6至8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技能培训每班不超过60人,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长期培训,每月安排学员休息2天。

  2、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分为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 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参训人员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其中,GYB培训时间为3天,集中培训学时24课时。SYB培训时间为10天,集中培训学时80课时。

  二、组织实施和监管

  各乡(镇、街道)、县人社局以及各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力度,让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且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知晓培训政策,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各乡(镇、街道)要调查本辖区范围内的劳动力就业创业意愿,摸清具有培训愿望人员底数,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台账,确保有培训需求的人员能够参加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流程按照培训对象到所属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县人力资源市场登记申请,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村(居)委会协助培训机构做好做好培训登记,由乡(镇)、街道会同培训机构根据地方发展及培训学员需求确定培训工种报开班计划,经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开班。县人社局要收集大量就业岗位,为培训人员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监督管理,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成立兴仁县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成 员:

  每个培训班开班后,由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培训班进行不定时抽查。所属乡(镇、街道)人社中心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参加检查人员、培训老师现场签字确认;培训学员请假必须有正式请假条,每班培训检查不少于4次,并发放培训调查问卷,保留检查过程影像;每期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负责日常监管的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将检查资料交县就业局审核,作为培训补贴拨付凭证

  三、培训补贴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学员实行全额免费。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1、教学课时(含耗材)费:一类工种每课时5元/人;二类工种每课时4元/人;三类工种每课时3元/人。

  2、场地、材料和食宿费:20元/人.天。

  3、书本资料费:50元/人。

  (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拨付比例

  1.GYB培训补贴标准为230元/人;SYB培训集中培训阶段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招生宣传、食宿场地费和书本费补贴计算方法

  招生书本资料、场地、材料和食宿费按照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90%以上的实际人数拨付,个人出勤率低于90%不予拨付,享受补贴课时数以人社部门批准认可的开班课时和实际检查核实的最低培训课时计算,享受补贴课时不得高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最低课时。各乡(镇、街道)、县人社局要严格审核开班培训课时和培训天数。

  3.课时费拨付比例

  (1)、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拨付100%课时(含耗材)费;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拨付80%课时(含耗材)费,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拨付60%课时(含耗材)费。

  (2)、拨付比例。取得GYB培训合格证书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100%的培训补贴;取得SYB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创业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100%的培训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拨付集中培训阶段60%的培训补贴。

  3、每位学员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四、培训补贴申领办法

  培训机构在开班前须将培训计划、开班申请、培训人员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批准开班乡(镇、街道)参与组织开班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培训过程中主动接受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培训完成后由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申请报告、培训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学员明细表、学员签到明细表、检查记录表、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等凭证材料。

  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县人社局审核公示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拨付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代为转拨。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尊敬的各位家长、学员: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南京z学校春节期间放假7天,南京z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值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间的各校区工作安排

  1、我校各部门放假时间为2月9日(农历除夕)至2月15日(农历初六) 。

  2、2月9日(农历除夕)至2月12日(农历初三)我校所有部门放假,无任何课程安排。

  3、放假期间:工作时间为每天10:00至17:00。

  2月13日(农历初四)起开放的咨询报名点有:天安、高楼门、龙蟠、许府巷校区;

  2月14日(农历初五)起开放的咨询报名点有:大观、江宁、升州路校区;

  2月16日(农历初七)学校各部门全面恢复正常工作。

  二、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1、假期期间,您可以咨询电话:z。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关于网报配送公告:

  由于春节临近,快递公司将会在2月7号停止收件,直到2月17日号恢复收件,故在此期间无法对网络报名学员进行听课证配送,如果学员所报课程在2月7日-2月17日之间,建议学员开课前至就近的五大报名大厅自取听课证,对各位学员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京z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祝您蛇年大吉、阖家欢乐!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为加强技能人才储备,促进优秀青工快速成长,决定举办采油地质工、油气田水处理工、采油测试工、井下作业工、注聚工、石油钻井工、维修电工、管工、电焊工等工种青年技能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初、中级工30岁以下,高级工33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6个月(电焊工为5个月),具体培训时间、报到地点等见附件2。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由二级单位支付,公司统一代收代付,具体执行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20xx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司层面主办培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标准见附件2。

  四、培训结业待遇

  1.结业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

  2.各工种结业考核前十名学员,原是中、高级工的直接确认助理技师资格。第一名,原是初级工的,直接晋升高级工;原是中、高级工的,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第二至第十名,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最高晋升到高级工。原是高级工的`,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业绩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选拔、抽调和报名工作,并务必于20xx年5月9日前,将培训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xxx,同时报培训单位。

  2.培训班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相关工作,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员返岗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安心参加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人力资源ERP系统。

  3.学员培训期间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单位按月向各送培单位反馈参训人员在校学习情况及考勤,各单位根据培训单位反馈情况对参训人员奖金进行相应考核奖惩。

  4.培训期间,培训单位评选优秀学员,并发放优秀学员证书。各送培单位应根据培训单位反馈的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对优秀学员予以相应考核激励。

  5.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的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场地安排和考试考核等工作,切实加强参训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外出旅游项目,确保培训实效。

  xxx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20xx年4月28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系统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完善基层信息收集上报机制,把控信息报送时效,拓宽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旅游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新成绩,展现苏州旅游形象,拟定于七月下旬举办“20xx年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充分认识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旅游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宣传工作的专业度和有效性。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7月28日下午1:30报到,2:00开课;29日上午培训,下午信息员采风活动;

  地点:苏州科技城源宿酒店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武夷山路77号。

  三、参加对象

  1.市旅游局各处室(事业单位)信息宣传员;

  2.各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宣传员;

  3.全市各级旅游度假区信息宣传员;

  4.部分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乡镇信息宣传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安排“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及优秀政务信息案例赏析”“信息文体写作技巧”等专题,邀请市委市政府信息处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做专题报告。授课老师和学员座谈,现场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开展信息宣传好稿评选和互选活动,以评比推动信息员取长补短、提高实际采写能力。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选调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请登录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培训当天递交报名表,报名截止7月22日;

  2.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有特殊要求请联系主办单位:

  3.请参训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4.培训费用由财政补贴。

  六、联系方式

  苏州市旅游局

  20xx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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