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通知

时间:2023-08-31 06:55:48 通知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1

各进杭施工企业:

  为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xx]14号)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杭安委〔20xx〕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市建委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技能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事故发生后自救互救培训;

  5、结合各企业自身工程项目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培训。

  三、培训形式

  1、组织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安全教育培训;

  2、举办安全知识竞赛;

  3、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利用张贴安全教育宣传画、安全生产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四、工作要求

  1、各进杭施工企业应针对企业驻杭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以及所属工程项目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2、各企业应结合事故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风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预案演练、风险教育等活动,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各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填报“进杭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在20xx年7月5日前报送至站市场检查科102室。

  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20xx年6月8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2

公司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生产设备安全,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现将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公司安全工作的领导。

  2、负责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规章制度、计划、规划的审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组织领导推动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计划。

  5、根据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其他相关安全职责。

  二、安全环保办公室

  主任:xxx

  副主任:

  安全主管:xxx

  安全管理:

  环保管理:

  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配合行政人事部开展员工安全教育。

  5、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配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负责环保管理业务中涉及的安全工作。

  10、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内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全过程记录的通知》(食药监办〔20xx〕73号)要求,全面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记录是否保存完整,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二)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企业要从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包括关键点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和运输、产品销售、不合格品召回以及生产环境条件控制等方面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所有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厂房、设备、设施、仪器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对主要原料供应商是否进行了现场核查;原辅料是否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原辅料验收、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产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中间产品检验是否符合要求;每批产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并合格;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产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行为。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三)标签标识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宣传品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有宣称疗效等广告用语;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

  (四)信用管理情况。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检、风险监测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舆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自查。

  二、企业自查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自查制度和自查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并将自查资料建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企业分别于每年5月30日、10月30日之前向辖区食品生产监管部门报送自查报告。若企业发生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区)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风险等级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应自行增加自查频次。企业自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提交的自查报告内容应真实。自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期内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包括人员、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变化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评价及工作意见和建议。企业的自查记录及自查报告,监管部门应当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

  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质量自查工作,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是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地州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将企业自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确定对该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和频次,有针对性地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管;要制定落实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积极推进实施,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请各地州市局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辖区企业自查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

  联系人:栗娥云韵

  联系电话:0991—2627215 2631252(传真)

  电子邮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9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4

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及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火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杨浦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以上海市胶州路施工现场特大火灾事故为教训,彻底杜绝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结合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各项目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经理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及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职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岗前和工种交底前重点对防火及安全生产作专项交底。特别是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使用易燃材料和物品、使用电器及设备的工种与班组要有专人监督与检查,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2、各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防火及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按楼层、按幢号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和危险源的彻底排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确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配合公司对工地现场开展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针对“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特点,重点抓好消防设施的落实工作,如灭火器械的正确、有效、合理的配备与检查,抢救与救援设施的落实等等。有条件的大型项目部可在当地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工作。

  4、举一反三,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开展一次防火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通过内部会议、黑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所有员工对防火及安全生产的意识有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xxx

  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5

各镇(区)安监所,各化工生产企业:

  20xx年7月28日10:11左右,位于南京栖霞区的南京塑料四厂发生强烈爆炸,事故造成10人遇难,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伤势危重。事故初步原因为通过已停产的南京原第四塑料厂厂区地下的丙烯管道被施工挖断导致泄漏,旁边的一私家车主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事发后,离爆炸地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毁坏严重:屋顶坍塌、玻璃破碎,有的钢筋水泥都被炸开。距离爆炸点50米处的公路上,一辆公交车的.玻璃也被震碎,多名乘客受伤。目前,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已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安监总局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镇(区)安监所将文件立即传发至各化工生产企业,从现在起要立即排查当地有无在石油、成品油、燃气管道等高危部位的施工作业活动,督促落实相应措施,避免盲目、野蛮施工等行为,要及时排查化工生产企业有无违规建筑施工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科。其次要督促化工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

  大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要督促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夏季安全生产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夏季为事故高发时期,各化工生产企业需以此为鉴,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xx〕122号)文件提出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治理事故隐患。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开展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化学品、检维修作业现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的检查。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炸的特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及管理。要搞好露天储罐、设备等安全检查,采取降温措施。要切实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检修安全防范措施。动火、进入设备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要加大对从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事故应急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6

各项目经理部:

  龙湾区xx大桥提高荷载标准等级加固工程已进入施工高潮期。由于本工程地处瓯江入海口,又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施工,车流量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各项目部已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除专职安全员外,各施工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二、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1、建立民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位民工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

  2、要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所处地理环境特点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的材料和人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3、各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段安全生产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下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存档。

  4、各项目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也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报监理审查。

  6、专职安全员应作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的记载,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

  1、吊(支)架、爬梯四周必须设置安全网,上下爬梯必须设置栏杆扶手。

  2、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所有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吊(支)架搭设人员还须佩戴安全带。

  3、由于上部加固使用的各类粘结胶属易燃易爆物品,其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和防火砂。

  4、各类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志牌。

  5、必须配备一艘小型机动船,作为工程指挥、检查及救生工具。

  6、桥面限速、限载应找出更为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碳纤维布的粘贴质量和支座更换的施工安全。

  7、桥面必须设置限速、限载标志;占道施工的',必须在距30m处设置“前方30m施工占道,向右绕行”的标志;占道部分必须以“红帽子”隔离;夜间仍需占道的,还需设置闪光警示灯;占道处要有身穿反光背心、手执红旗的安全人员指导交通;沉箱等占用河道的,夜间须设置轮廓灯。

  8、车辆、船只必须由专业人员驾驶;电焊、顶升、张拉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9、各项目部必须尽快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各项目经理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以确保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xxx

  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7

xx公司及各xx企业:

  根据xx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文件精神及社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我社防汛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

  二、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

  xx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加强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一旦发生灾情,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

  三、加大检查、巡查力度。

  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沟渠排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加强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险措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企业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供销系统的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随时待命,做好救灾准备。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和报送水情、灾情信息,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带班,并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和值班记录,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能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xx市供销社

  20xx年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现将加强五一节期间企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安全工作人员为岗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科室全力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市经信委系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特大事故上报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严格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全市经信委系统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节前全市经信委系统要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加强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企业要不断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区县经信委、各园区经济发展局对检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果断措施责令改正或报请停产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抓好危化行业等安全事故防范

  加大全市范围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尤其是危化行业以及烟花爆竹行业的`隐患整治力度,凡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存储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监控。危险、危害性较大的企业必须做好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并做好平时的应急演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各区县经信局、各园区经济发展局、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值班负责人必须履职尽责对出现的问题必须果断处置,值班部门必须保障通讯畅通反应快速;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节日期间生产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发生安全事故要执行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9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项目部:

  夏季是施工高峰期,公司夏季防暑降温及安全生产工作日趋严峻,各单位领导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真正体现“关爱民工,关注安全”的精神,公司对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及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产和作息时间,通过“紧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露天室外作业。

  2、项目部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暑期到项目部探亲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严禁家属和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项目部要加强防范,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尤其是现场作业人员。要求广大员工如发现有员工中暑,应及时送项目部医务室或附近医院就治。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人员,应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4、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宿舍的管理,宿舍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必须安装足够数量的风扇,保障职工有良好的休息条件。要为员工提供安全的用电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5、项目部有工地食堂的,食堂餐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风扇,保证员工有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食堂须有满足生热隔离分藏条件的冰箱和放熟食的封闭间,熟食间要有防蝇措施;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待检制度,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和管理,责任到人。严禁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饮料流入,以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和饮食安全。食堂要不间断的为员工免费供应盐开水、盐茶水、绿豆汤、陈醋、苦瓜等常用的防暑降温食品。

  6、项目部要切实做好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必须入桶加盖,每天及时清运,严禁露天堆放;厕所必须有专人每天负责清扫,有完善的防蝇、灭蝇措施;要加强对各类肠道传染病的预防,切断不洁食品流通环节,杜绝疫情传播源;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7、项目部必须免费为员工提供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的药物与食品,重点保证茶水亭的开水供应。项目部必须储备藿香正气水、十滴水、凉茶、仁丹、风油精等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且数量要充足。

  8、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督促所属项目部做好防台、防汛、防暑的各种措施及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作业岗位,以及高空、露天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必须为露天作业员工提供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天热人乏,要调整好司乘人员的作息时间,严防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要为司乘人员提供一些防暑降温的食品及药品。

  9、各分支机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在对项目部进行夏季慰问的同时,要加强对项目部防暑降温、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整改,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及安全生产工作,要重实际效果,不要重形式,要确保每个一线员工都能得到高温关怀。

  10、要加强对项目部经营行为的监管检查,严查严处宿舍风扇费用要员工负担,食堂伙食质次价高,开水供应不及时等的行为。

  为了做好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公司领导将参加公司组织的防暑降温慰问工作。公司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安全生产、高温关怀工作,要提高到诚信经营、负社会责任道德层面来加强认识,要提高到中天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贯彻执行,一定要做到实处,做出成效。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10

村辖各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及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强化我村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众泾村经济建设的繁荣、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村家具生产经营企业内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依据的第三十五条及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我村企业主要领域是家具生产、储存、销售,加上有十多家化工厂及两家电镀企业,存在较多的危险源及高毒源,各类火灾和工伤、生产伤亡事故屡有发生,通过实行这一制度,进一步强化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托安全管理网络,使生产安全得到有效监控,促进我村经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行范围。全村各家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家具生产配套企业都必须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行,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家具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实行标准。以各单位生产经营场所面积、生产职工人数为依据,具体为:

  1.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或厂房面积在200M2以下,每个(户)企业上交5000元;

  2.职工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或厂房面积在200M2以上、500M2以下,每个(户)企业上交10000元;

  3.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厂房面积在500M2以上、1000M2以下,每个(户)企业上交15000元;

  4.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厂房面积在1000M2以上,每个(户)企业上交200元的标准收取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由村安全科统一收取。

  四、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与考核。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门的银行帐号,任何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村在年终时对各类家具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并将考核的结果情况对各家具企业进行公布。

  实行家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的一个方面,主要是努力打造讲安全、创品牌、树形象的良好氛围。各家具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望各家具企业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众泾村

  二〇XX年十二月十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11

综合部、各管理处、维修组:

  冬季系摔伤、盗窃、电器火灾等事件多发期,为了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做好“防伤害、防冻、防雨雪、防盗、防火”工作,现特通知如下。

  一、防伤害

  1、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牢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员工在进行各项作业时,防护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冒险蛮干,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员工上下班及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外出及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头盔行驶。

  5、驾车人员出行前,应对驾驶车辆的车况、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刹车、转向灯等装置完好。

  6、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岗,目前公司各管理处都配有微波炉,原则上中午应在所属项目地就餐,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员工外出及上、下班途中如遇到伤害,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拨打报警及求助电话。

  二、防冻

  1、室外作业及夜班员工、员工外出要留意天气预报,穿着时要加强保暖。

  2、各管理处安排维修人员对服务区域内的供水管道及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外露、易冻部分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

  三、防雨雪

  1、雨雪天气室外作业的员工,要小心谨慎,动作不宜过大,以防滑倒。

  2、各管理处制定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做好除雪工具的储备,必要时可向公司申购。

  四、防盗

  加强保安履职情况管理,公司综合部每周不低于一次夜间全覆盖检查,每半月出一次夜间检查通报。各管理处每周进行一次夜间自查,并于次周一将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报至公司综合部。

  五、防火

  各管理处安排专人加强火灾隐患日常巡查,维修人员每周开展一次供电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采用电暖器采暖的严禁超时使用,人离电断。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时关闭电器,切断电源。

  特此通知。

  xxx

  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1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2012年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三、重点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五、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七、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8.依法加强铁路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和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铁道部要制定对准入的铁路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造修企业和维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价办法。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铁路产品造修企业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抽查,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铁路市常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八、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常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对生产制造铁路产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要制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源头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明确给予产品召回、经济处罚、暂停生产、撤销许可等处理的规定。严格限制对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零配件制造企业、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整机造修企业进入铁路市常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相关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通知范文08-16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07-10

企业安全生产心得11-08

最新安全生产通知05-23

企业安全生产口号大全05-06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08-24

企业安全生产述职报告06-10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总结07-06

企业生产安全小常识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