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发协议书

时间:2022-05-30 07:45: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市场开发协议书四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场开发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市场开发协议书四篇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主体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用甲方市场拓展部的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联系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二、 业务范围

  1、 微信公众平台及微网站

  2、 定制化的移动互联网APP产品及系统

  三、 甲方责任

  1、 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及价格表等相关资料。

  2、 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客户需求调查,编制开发合同及项目方案。负责安装、

  测试等前期工作。

  3、 当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供符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依据

  合同实施项目开发、维护等各项工作。

  4、 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范围内的基本知识的培训。

  5、 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收取行业内产品最低开发成本费。

  四、 乙方责任

  1、 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前)市场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2、 负责管理自己的销售、渠道,并承担所需费用和支付提成。

  3、 详尽了解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技术咨询、产品测试、编制方案及签订

  合同等前期工作。

  4、 乙方与用户单位对项目实施达成共识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审,以避免其它合作单位(人)

  介入该项目。

  5、 和客户经常保持沟通,敦促客户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6、 维护甲方权益,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时支付甲方产品成本费用。

  7、 仅只与甲方合作开发移动互联网微市场。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 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活动。

  2、 乙方主观或客观的失误导致甲方出现大的经济损失。

  3、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4、 乙方与第三方单位合作形成竞争的。

  五、 合作范围内产品费用及结算时间。

  (一)合作范围内的产品费用计算、结算标准:

  (另附细则。)

  (二)结算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在乙方与用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按产品费用细则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不提供发票。

  2、需要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的,甲方将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3、乙方在产品约定范围外所承接的项目,需甲方出面支持配合,费用另行协商。

  七、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给对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情节来得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授权人: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人: 年月 日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2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市场授权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中国华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莱)国际市场及对甲方产品提供国际市场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授权商,销售 (品牌)产品如下; “华莱健”;“华莱”系列产品;

  1)授权产品:“华莱健”安化黑茶 (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哈萨克斯坦、科索沃、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摩尔多瓦、黑山、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乌克兰(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根据发展所需来确定其他授权商。

  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私自授权下级的代理或授权商。

  二、 授权条件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形象;

  2、良好的资信能力、商业信誉和市场拓展能力;

  3、行业内、授权区域的政府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4、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的销售份额;

  5、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6、有 人以上的启动团队;

  三、市场开发指标

  1、**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年 月前完成销售额 元/人民币;

  2、乙方同意以上市场开发指标,并承诺兑现;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本协议自 年月日 至 年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在完成上述指标后乙方有权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根据乙方方案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技术培训和支持。甲方作为产品供应商,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客户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授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作为甲方的授权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授权产品的范围内,不得经营、销售、参与非甲方的授权的商务活动;

  2) 乙方在进行授权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授权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营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3)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双方拟订的价格规定开发市场,不得跨区窜货;

  4)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的国内市场经营;

  5)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

  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6)乙方应建立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宣传甲方产品、公司,在制定区域内树立甲方的形象;

  六、 授权行为规定

  1、 产品价格: 套;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2)(品牌产品)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产品)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2、 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

  3、 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 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采购产品定金后的二十(2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5、质保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二个月(12)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单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3)在质保期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产品将享有六

  (6)个月的质保期。

  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产品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产品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

  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产品。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产品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5)对于不能修复的产品,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产品,乙方无权追究。

  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共同开发浙江珏鼎珠宝业务的市场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向甲方介绍投资客户进行参与浙江珏鼎珠宝的品种交易。

  2、 甲方与乙方进行交易费用分成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国家规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章,按合同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市场推广义务,积极促进客户与甲方办理开户手续,并做好服务工作。乙方有权按甲方的规定取得相应费用;

  2、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准确、全面、无误;

  3、 承诺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乙方的管理规定,保守客户资料秘密和甲方的商业秘密;

  4、 乙方负责对所辖的客户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客户熟悉珏鼎珠宝的交易品种、交易规则, 提高行情分析能力,使客户能够严格按珏鼎珠宝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5、 乙方严格按照珏鼎珠宝的有关规定开发、服务好客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保证。如有发生上述情况,扣罚当月佣金的20%,且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 对客户要准确的.进行指导及风险教育,使客户能够了解风险控制并能够自行控制风险,如发生误导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追查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居间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乙方政策,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

  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甲方此笔费用,未能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让于第三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加盟费。

  3、 对于乙方不积极开发市场造成网络资源浪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居间资格;

  4、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制订的与乙方相关的管理制度;有权对乙方提出业绩指标要求;

  6、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

  7、 甲方可以在乙方的要求下,为其提供系统的黄金投资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营销、管理方案及相关培训,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管理

  1、 开户管理

  乙方开户时必须按照开户申请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客户经理姓名和电话、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邮箱等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开户。如乙方擅自改动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产生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五条手续费返还及营销区域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

  2、 甲方根据乙方发展客户产生的交易费用,返还交易费用的提供乙方的报酬(乙方账户由乙方提供,乙方公司法人代表银行账户为佳)。

  3、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4、 甲方在次月10日前将返还双方约定比例的上月交易费用,汇入乙方帐户;

  5、 乙方帐户信息如下:

  第六条乙方培训

  1、 乙方在签订好合同后可对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培训;

  2、 培训产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服务考核标准

  乙方应执行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如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则甲方将有权根据情况核实后

  采取提示、暂停或停止居间业务资格。

  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及违约责任事项

  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月日。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无故拒绝执行乙方的有效交易指令和拒绝履行相关黄金交易业务的,乙方可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决定是否在协议期满前延期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协议或者免除履行部分协议的责任。如果决定继续履行协议,本协议的有效期应按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延期的相同时间予以延长。

  4、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第九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事项

  1、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关系。

  (1) 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 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 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2、 本协议在遇到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后,做出终止本协议的决定,本协议即告终止。

  3、 本协议到期即告终止,双方有继续合作意向时,须另立协议。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为乙方挽回和补救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甲方不作为,任凭损失扩大,甲方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

  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事项

  1、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A、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B、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 双方签订的协议中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涉及到的条款按照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 主协议与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 附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授权协议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在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书》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为 类会员单位,区域为省市县。

  A类会员单位即省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省内市级、县级代理商。

  B类会员单位即市级总代理,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市内县级代理商。

  C类会员单位即普通代理商。

  综合类会员单位,有权按照浙江珏鼎珠宝代理商管理办法,发展甲方授权区域内的发展A、B、C类会员单位。

  甲方:浙江珏鼎珠宝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市场开发协议书 篇4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给李凤提取20元(大写贰拾元整);

  2、凡属李凤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李凤再增加30元(大写叁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学平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100元(大写壹佰元整)给李凤、赵传书作为镇、村协调费和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属李凤、赵传书、李学平所成功开发的市场,每户提取50元(大写伍拾元整)给李凤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2、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3、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4、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重庆盛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乙方:

  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凡公司在绵竹通过许丽英成功开发的政府合同市场,甲方每户给许丽英提取30元(大写叁拾元整);

  2、凡属许丽英亲自签订的镇、村合同并成功开发后,按每户给许丽英再增加20元(大写贰拾元整)作为市场开发酬金;

  3、支付此款时间为公司在每村全额收取初装费用结束后30天以内,按每村总户数一次性结算;

  4、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双倍违约金;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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