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03 16:56:27 应急预案

灾害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灾害应急预案

灾害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的管理,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因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处理工作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2、实施预案的组织原则。各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3、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纪律原则。应急、救灾期间,领导小组人员和重要、关键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或脱逃。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指挥和调遣,以提高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整体效果,确保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

  4、迅速报告、主动抢险的原则。灾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把救助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俊

  副组长:刘新朗文建良唐超马倩

  成员:齐新民、马新阳、刘历风、黄兴旺、何娅郭、丹左庭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进入应急状态。

  2、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程度,经会议研究可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或调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3、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组织指挥学校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4、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5、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

  6、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三)抢险救灾工作组职责

  1、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及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学生进行防雨雪冰冻天气知识的宣传教育。

  2、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防范校园山体滑坡灾害发生。

  3、做好学生放学回家和上学路上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抢救工作。

  5、搞好学校贵重物资的护卫,加强防寒、防冻、防晒等工作。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制定灾后整改与重建措施。

  7、积极与气象、交通、地质、消防、公安、民政、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

  三、应急行动

  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此预案展开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灾害应急预案3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戈主小学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到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落实安全责任,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应用范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背靠大山、高磅或建在山坡下、河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以及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危险地带的所有学校。

  2、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因暴雨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险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四、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五、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流口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教导主任)

  成员:XXX(总务主任)XXX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镇政府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灾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大、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值日老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政府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六、应急防范。

  1、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县的降雨量主要集中在六月份,全体教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晨会、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在汛前、汛中,各村小、教学点要按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4、在汛前、汛中,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要认真调查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路线和学校周边的山体、高磅、河磅情况,结合实际制订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校每年至少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在紧急情况下的演练,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5、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事后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6、逢恶劣天气坚持24小时值班,当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好抢险工作。

  7、学生沿途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逢恶劣天气必须执行教师护送制或家长接送制。

  七、应急响应

  1、全体教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2、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所属学校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规定情况之一的,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处理工作程序,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人员救援、抢险、事故调查,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报经当地政府同意,请有关部门参加。

  3、一旦学校出现地质灾害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校长室成员组成: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

  其职能主要有:

  ①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并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决定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②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③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④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⑤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组长:XXX

  成员:XXX及有关人员主要职责有:

  ①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②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③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有关人员

  主要职能是:

  ①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②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④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生秩序;

  ⑤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能:

  ①尽力做好医疗求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②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③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织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搜集及报告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及相关班主任

  主要负责汛灾、滑坡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4、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学生)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到牢固的楼房或附近居民家中,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抢险准备

  汛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6、物资转移

  学校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7、及时上报。

  (1)报告程序。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要及时向中心小学校长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由中心小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具体程序如下:班主任、教师(或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工)→中心小学校长→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教育局。

  (2)学校突发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8、后期处置

  学校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汛期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单位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持联络。指挥部的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领导手机应保持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四)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五)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监测:

  ①校舍使用情况;

  ②学生食堂卫生、食品采购、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

  ③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

  ④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⑤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

  ⑥校内水沟及校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情况;

  ⑦对校舍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边等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及学生往返地段,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灾害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XX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政府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成立XX市交通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公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科、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县交通局、XX区工贸局、XX区经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交通系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交通厅支援等。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科,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市政府、省交通厅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2.3.1 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3.2 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2.3.2.1 公路抢通小组

  由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公路桥梁养护、项目办、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县(区)公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工作;组织施工单位对所管辖的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开展除雪防滑工作;向县(区)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协调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县级以下普通公路除雪防滑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2 道路运输保障小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担任,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客运、货运、出租、安全、稽查等科室负责人、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及相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县(区)运输管理部门及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线路班车、公交车辆出行;妥善安置被困客运站内的旅客,维护站内秩序,做好退票和解释工作;为滞留途中的运营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及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区向被困人员和车辆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3 宣传报道小组

  由市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担任,市局办公室、公路科、运政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宣传报道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宣传教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4 后勤保障小组

  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科长任组长,市局财务审计科、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每年应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全市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市属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全市应急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3.2 预警发布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生产领域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3.3 应急联络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各部门和各单位联络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工作职责、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应在每年10 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4 应急队伍

  市交通局组建两支应急队伍,即: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和道路运输应急队伍,分别在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4.1 公路除雪应急队伍

  由市公路管理处牵头,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施工企业配合,成立两支公路除雪应急分队:

  (1)以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和企业为主体的公路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的除雪防滑工作;

  (2)以项目办和施工企业为主体的公路在建工程除雪应急分队,负责在建工程除雪防滑工作。

  3.4.2 道路运输应急队伍

  由市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县(区)运管部门配合,成立两支道路运输应急分队。

  (1)以客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客运抢险分队,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

  (2)以货运企业为主体,成立道路货运抢险分队,负责抢险物资的运送;

  市公路管理处和市运输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对应急队伍的组成、除雪防护机械设备、应急车辆和物资的储备进行统一部署和落实,并于当年的10月30日前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4 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 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 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 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4.4 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 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 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县级以上普通公路和公路施工现场的积雪,重点保证境内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畅通;

  (2)对境内普通公路上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客运站内滞留乘客实施紧急救助;协助政府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被困营运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4)协助多方力量对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5.4 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 灾情报告和评估

  6.1 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 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生产经营受影响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同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各县(区)交通部门要尽快对辖区重点受灾企业、地区实施有效救助,帮助恢复生产运营,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援助申请。

  (二)各级公路部门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尽快帮助施工企业恢复冬季施工作业。

  (三)各级运管部门要尽快查明车辆运营情况,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帮助企业恢复营运,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力量抗灾自救。及时安置和救助滞留途中和站内的人员和车辆,尽快恢复营运。

  8 附则

  8.1 奖励和抚恤

  (1)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 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全市交通系统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区)交通部门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备案。

  (3)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内部灾害预警传达和灾害预防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

  (4)本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且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x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3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且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且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且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且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7

  处属于各单位:

  根据要求,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我处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防汛抢险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处的防汛特点及可能发生的险情进行分析,认为我处的防汛重点是我处的直管、自管公房安全渡汛问题,并就围绕这个问题制定措施,为确保汛期住(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全面落实责任,创建防汛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汛期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根据上级要求,我处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处长任总指挥,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等人组成,在处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基层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汛期间的日常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房屋汛期安全。

  二、制定方案,全面落实措施

  1、要求各基层单位成立由7—10人组成的抢险小分队,第一责任人为小分队队长,在发生汛情时由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在总指挥不能亲临现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担任总指挥,名单报处。

  2、在出现汛情时,全处所有部门、单位的所有人员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统一行动,不强求一切物资成本、人员的采用、报酬等问题,一切顺从救灾。

  3、在发生汛情后,下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所属的小分队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处总指挥报告,在总指挥到后,由总指挥统一调度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各单位应当在汛期到来之前准备好充份的防汛物资,处将在4月初对各单位物资准备工作情况展开检查。

  5、全处在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节假日必须有领导带班,实行每日报告制度。

  6、基层各单位领导、汛期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二十四小时通畅。

  7、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遇险住(用)户的'疏散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危房心中有数,遇有险情时要及时疏散。

  8、在出现局部地区居住(用)户房屋发生险情时,一定必须先撤离人群,后救治财产,处(所)必须积极主动征用灾情居住(用)户,为了确保灾情居住(用)户的抢修须要,处特别准备工作了铜山路21号一些空房,用作征用落水居住(用)户,征用权由总指挥同意。

  9、在遇到大面积受淹后,我处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区汇报,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0、处防汛值守电话为白天

  11、根据区要求在基层成立抢险小组的基础上,处成立20人的抢险队,队长由总指挥担任。

  三、现场救治与现场维护

  1、在发生汛情后,在注意现场保护的同时,抢救伤员,维持秩序。

  2、确保社会平衡,临时征用灾情群众。

  3、紧急情况请有关专家到现场抢险,查找事故原因。

  4、确保灾情群众的一切权利,稳定人心,确保灾情群众获得最出色的抢救,减少财产损失。

  5、发生汛情后的新闻报道由总指挥对外统一发布,其他人员未经总指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任何消息。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

灾害应急预案8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促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京昆改扩建JK-C08标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抢险救灾以及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与完善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的作用,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以事发地为主,部门联动。

  依法依规,群专结合。坚持依法防灾减灾,实行公众参与,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项目部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为各部室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筹备,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信息及时上报。

  2.2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配合政府做好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分析、调查、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成员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必要时协调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处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其他重要工作。

  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筹备,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信息及时上报。

  2.3 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和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灾后重建组等6个应急小组。必要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进驻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各小组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2.3.1 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配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主要职责: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建议,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3.2 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发生灾险情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保护重要设施和基础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基础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减轻或消除次生灾害。

  2.3.3 应急调查和监测组主要职责:调查、分析、预测雨情、水情、灾险情等。发生险情时进行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协助抢险救灾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防治工作,减缓或制止险情和灾情的进一步发展。

  2.3.4 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发生险情时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救援队伍等。发生灾情时及时调拨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市区主要医院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2.3.5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储备必要救灾物资,接收、分配和监督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做好相应的应急通讯保障工作;调动、物资、设备等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等工作。

  2.3.6 灾后重建组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筹集及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妥善安置灾后人员的生产、生活。

  3.预防预警

  3.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成员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3.1.1 应急值守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灾险情等信息渠道畅通,做好灾险情统计汇总上报,随时掌握实时灾险情情况,及早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等级,提出科学防灾减灾对策。

  3.1.2 预案演练

  组织成员单位按照《突发地质灾害预案》,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应急队伍,熟悉应急指挥程序,检验和完善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

  3.1.3 宣传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向员工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避险、自救、互救常识,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附近的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受威胁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及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应急防治救援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4.应急响应

  4.1 灾险情等级及响应级别

  地质灾害灾险情等级及响应级别表

  4.2 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所在的单位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疏散群众、搜救受灾人员,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

  4.3 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的'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等级时,按照最高预警等级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责任主体按照“谁先到达谁指挥,逐步移交指挥权”的原则,统一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工作,并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

  4.3.1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或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工作,由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指挥到位: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室,统一领导指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会商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应急工作会商会议,小组成员会商分析当前形势、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出应急抢险救灾建议。应急指挥部根据会商情况制定应急调查监测、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方案,决策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向政府报告情况,请求支援。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和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灾后重建组,指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决策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4.3.2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或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急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4.4 信息报送

  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等级,分等级上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及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同时抄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快速传达。

  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为在册隐患点、经纬度坐标、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发展趋势、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地质灾害灾情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包括需搬迁转移人数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有新的变化时,随时进行续报。

  4.5 指挥调度

  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后,所在地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向上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预测灾险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部门,迅速采取防范措施,控制灾险情发展蔓延。

  4.6 应急解除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依照程序由相关主体宣布或执行。

  5.保障措施

  5.1 信息平台保障

  通过平台语音通信、视频会商、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等功能,实现各级部门对雨情、水情、震情及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的联络畅通,及时准确提供监测预警及灾险情信息。

  5.2 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6.善后工作

  6.1 工程治理及修复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地质灾害造成基础设施损坏的,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存在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组织进行工程治理。

  6.4 工作总结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要在救灾工作结束后,认真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寻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15日内报告上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7.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9

  一、基本情形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势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散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散布较广。目前,排查发觉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要挟农户86户294人,估计直接经济缺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庞大的要挟。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显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证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转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气力,和谐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暂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保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证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控制沾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气力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戒备标志,肯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觉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产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产生前的'预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视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控搬迁情形。

  地质灾害产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食其力、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展开抗灾自救工作,复原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散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要挟对象和范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肯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时间趋势猜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依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产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产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觉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肯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计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形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顺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产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产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产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要挟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要挟的住户进行暂时转移安置,要挟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和谐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10

  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保证小区和地下车库安全防洪,保证业主车辆停车安全,确保业主生活秩序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建议,融合xxxx小区实际情况,特制订防洪工作应急预案。期望我们xxxx管理处主管人员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人员领导能力,率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搞好防洪期各项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副组长:xxx

  组成员:xxx、xxx

  抢修队伍: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工程修理人员、全体安保人员

  二、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继续执行市、区物业关于防汛排洪指示精神,全面统一指挥xxxx小区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精心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理xxxx小区防汛工作中发生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秉持自保、打火,保证小区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防汛物资,根据出现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准备情况;确保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防汛工作建议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办公室人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2、创建安全责任制。管理处领导人将具体内容工作原产妥当,努力做到各个区域都存有轻易责任人。对无法按时至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导致损失人员推行问责制,导致重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

  3、联系工作。安保部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客服人员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和小区内有关道路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联系准备工作。

  4、物资准备工作和各部门具体内容职责。根据xxxx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必须强化巡查;各部门分工明晰;努力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存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控;并作出适当排险措施;以下就是各部门明确分工与职责:

  财务部:竭尽全力保护好财务部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保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公共事业部:在汛情去临时,客服中心必须搞好和全体业主间温馨提示信息工作,对灾情相对轻微几座楼层,必须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告业主知会详情请。例如存有业主求助电话,应当详尽记录业户详尽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提出申请撤退。

  绿化保洁部:充分做好汛期绿化植被保护工作和小区保洁工作。在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花草树木成长。雨后做好小区卫生清扫工作,让小区每个角落时刻保持卫生清洁。让在住业主感受到环境清新自然,通过我们努力让小区业主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如有业主屋内或仓库有进水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帮助业主做好清扫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大区内水、电设备,汛期必须适度减少检查频率,保证设备正常采用和安全。检查各排水管道通畅情况和应急采用情况。险情出现时救援物资包含:

  1)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到地势较低入口地方,可以起著引水促进作用,防止上游雨水汇聚至地势较低区域,导致危险。大区内几个难积水楼层存有a1、a3、a5、c1等几个地方,必须紧密高度关注积水情况。灾情完结后必须立即将沙袋迁走至隐密区域,并搞好维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采用。

  3)准备铁锹5把、带钩钢筋5根,必要时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开下水道井盖,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速度,避免雨水冲进地势较低车库或仓库。灾情结束后要立即放置井盖到原处,以免发生危险。

  4)排洪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必须置放在易拿易放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工作情况。例如突遇部分管道排洪阻塞,应用领域排水泵将此区域积水排到其他通畅区域。用回去后必须冲洗整洁,并放置。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

  四、按相同情况启动适当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公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妥当。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强化值守,进一步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成立防汛抢修队伍,全面落实抢修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突袭或有关部门公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举行防汛紧急会议或展开应急部署。物业办公室必须把防汛做为压倒一切工作头等大事去揪。

  (三)第三预案:

  突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修小组快速非政府人员及时检查堵塞排水管道,努力做到排洪通畅;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展开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非政府足够多临时防洪设备展开排沥。保证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以上各组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总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1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汛期发生的暴雨、暴雪、大风等恶劣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提高防汛能力,保障学校财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发生的暴雨大风等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照校区设在后勤保卫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副主任:xxx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负责汛期突发自然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xxx

  日照校区组长:xxx

  2.防汛抢险、后勤保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防汛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组建、培训抢险救灾队伍;负责抢险救灾工具的准备和抢险物资的调配。

  ③负责全校房屋、树木、设施的安全和抢险工作。

  ④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⑤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⑥在汛期确保排水管道、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的安全运行。

  ⑦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⑧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⑨做好饮食卫生安全、水源净化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⑩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3.警戒保卫工作组。由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维护校园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组长:xxx

  副组长:xxx

  4.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负责校园的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组长:xxx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xxx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xxx

  7.防汛器械保障组。由资产处负责,负责大型防汛器材的采购工作。

  组长:xxx

  8.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负责学生的思想引导教育和稳定工作,组建义务抢险队伍,尽力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9.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防汛主要任务

  1.在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各种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

  3.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正常运行。

  4.协调通信部门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5.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

  6.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防汛期间,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8.防汛期间,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汛情的误传、谣传,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暴雪等极端天气主要任务

  1.冬季关注天气预报,及早预知暴风雪极端天气,在暴雪来临之前做好处理预案和抢险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工作。

  2.暴雪到来时,根据预案,组织调集抢险设备对学校主干道路进行除雪,确保主干道畅通,同时分发设备工具组织各院系应急队伍进行责任区道路除雪。

  3.后勤管理处组织绿化、维修、环卫等科室做好倒伏树木扶正、铲除、救护等工作,先保道路畅通,救护古树名木,消除次生灾害,减少灾害损失。

  4.实施撒放除雪盐等除雪药品物资。

  5.组织水电暖维修队伍保证供电供暖等设施正常运营。

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等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教体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高效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极端恶劣等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管理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减少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教体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成立乡镇中心校校长、基层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任本单位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基层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学校及教学点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流程

  1.当本市发布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预警,各乡镇中心校、农村基层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气象预报手机软件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工作。

  2.各校在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情况的时候,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是否采取停课措施,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市教体局天气极端恶劣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分管领导,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请示市政府同意后,部署相关学校实施或全市统一实施,同时报市教体局备案。

  3.实施应急预案后,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复家长的咨询。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24小时在本单位,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学校校舍、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在建工地、电源电线等部位开展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4.如果需要停课,必须由班主任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告知内容应包括停课原因、停课时间、复课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学校班主任要安排好学生停课期间的学习生活。停课后,学校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对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或因交通等原因不能回家的住宿生,学校和家长沟通好,学校要安排专人管理,做好看护与生活安排,组织好到校学生和在校住宿生的`日常活动,尤其要规范好住宿生的在校行为,做好住宿生的饮食安全工作,禁止住宿生到校外购买食品。

  5.复课后学校要根据停课时间及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才能延期复课。

  四、责任追究

  各乡镇中心校、基层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3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xx

  广播组:xx

  疏散引导:xx

  警戒救护组:xx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灾害应急预案14

  自然灾害是经常发生的不可控事件,幼儿园应该事先制定好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幼儿园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是比较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地震时,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组织学生,指导学生躲避到安全地点,如课桌下、教室内的开阔空地等;

  2、关闭煤气,切断电源,切断自来水;

  3、关好门窗,防止物品滑落,损坏人身财产;

  4、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搜救等信息,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洪水应急预案

  洪水是由暴雨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极易造成大范围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前做好防洪准备,有计划地进行疏散;

  2、在洪水到来之前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信息,提示学生及家长早做准备;

  3、组织学生转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安全的地方开设暂时学习地点,保障学生学习。

  三、台风应急预案

  台风常常带来狂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等造成很大危害。幼儿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台风来袭之前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信息,提示学生及家长做好学习与生活准备;

  2、在风雨来临前关好门窗,保障物品不受破坏;

  3、不建议学生出门活动,做好室内安全避难;

  4、在通风良好的教室内开展特色教育,保障学生的学习。

  总之,幼儿园应该时刻关注天气状况,准确掌握自然灾害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应该要注重预防与治理相结合,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学习环境。

灾害应急预案15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于工程项目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二、应急工作原则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工程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统一指挥。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有关机构以及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件范围扩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

  (1)成立XXX施工现场防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国锋XXX

  应急小组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会XXX

  (2)职责及其分工:

  领导小组: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应急小组: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①组织有关人员对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装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遂举行。

  ③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④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地震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施工生产秩序。

  ⑤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事故应急处置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项目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施工生产时间:

  A、各施工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建筑物到空旷安全的地带避震:楼层内施工人员立即通过安全通道撤离建筑物到安全空旷地带;

  B、所有现场其他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带。

  就餐时间:所有现场人员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撤离到空旷安全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事情,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机械设备、重要物品和的救护和保护,加强现场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广大民工的思想宣传教育事情,消除恐慌生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工程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及当地政府部分。

  5、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 医疗急救拨打120

  火灾拨打119

  (2)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手套、安全带等;

  2、灭火器:干粉、泡沫灭火器等;

  3、简易抗震救灾工具:铁锹、石棉被、小锤等;

  4、应急药包

  5、应急车辆:川DW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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