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6 19:33:24 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仓库管理制度15篇

仓库管理制度1

  1目的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

  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

  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

  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

  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

  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

  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

  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

  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仓库管理制度2

  目的

  建立本公司仓库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使其在仓库清洁卫生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的清洁卫生

  责任

  仓库保管员具体负责执行

  内容

  1.仓库保管员应按要求,按时清扫库房,保持库内地面整洁,门窗、玻璃、墙面、货架、货柜清洁;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并做好清洁记录。

  2.仓库应尽量保持干燥(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地面等不得有杂物。

  3.每次出入库结束后,仓库保管员应马上进行清理,使货位本身及货位之间保持整齐、整洁。

  4.液体物料库的地面如有污渍时,可用水洗刷,但不可用水过多,以避免库内过于潮湿。

  5.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私人杂物。

  6.应配备相应的防鼠器材,严禁在库内投放杀鼠的有毒饵料。

  7.保持办公室的整洁,与办公用品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8.保持个人卫生,穿着清洁。

  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制定、填写、保存及变理程序

  一、目的':建立一个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制定、填写、保存及变更程序,使之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批生产(批包装)记录。

  三、责任者:生产部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总工办负责人、工艺员、QA监督员、操作工人。

  四、程序:

  1.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的格式由车间工艺员根据产品的工艺规程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部工办审核批准后,最后由生产主管印发执行。

  2.批生产(批包装)记录随生产工艺卡下同下发到相关岗位。由各岗位操作工作负责填写,遵循《原始记录填写制度》(MS0101400),具体填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2.1内容真实,记录及时,不得提前或迟后填写。

  2.2字迹端正清晰,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2.3不得撕毁或任间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标明日期。

  2.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以证明不进填写疏忽。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新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5品名不得简写,应按标准名称填写。

  2.6与其他岗位、班组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惯性。

  2.7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全名,不得吸写姓或名。

  2.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例如20xx年4月6日不得写成“20xx”,“4/6”,“6/4”。

  2.9有数字计算的数据填写,根据工艺要求,采取“四舍六入五留双”的原则弃去多余数字。

  3.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其记录由工艺员汇总,并检查是否收集齐全,填写完整。生产部负责人审核后再交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再交回生产部保存。

  4.批生产(批包装)记录由生产部工艺员按批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至药品失效期后一年,未规定药品失效期的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5.批生产(批包装)记录如由于生产工艺变更等原因而要求变更,按1条进行。

仓库管理制度3

  1、目的

  确保公司仓储物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

  3、职责

  3.1保卫处、安环科为本制度的管理单位。

  3.2供应处、基建科、净化车间、合成车间为本制度的实施单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1.1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4.1.2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方面的教育。

  4.1.3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拉门必须采取防倒措施,检修时应采取防倒措施。

  4.1.4库内存放的物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物品分类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损失。

  4.1.5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得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并经常检查,防止自燃。

  4.1.6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4.1.7库内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触作用或相互影响的物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物品。

  4.1.8库内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库的避雷针,应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检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和种类、放置地点,须经消防人员同意。

  4.1.11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库门上要设禁火标志。

  4.1.12库内外需检修施工动火时办理“动火许可证”。

  4.1.13仓库保管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应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究处理。下班时应注意关闭电源。

  4.1.14仓库保管员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等),交接班时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来人员未经直属处室及保卫处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消防检查人员在仓库管理人员陪同下可入内检查。

  4.1.16入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仓库内。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装上阻火器,禁止穿着有铁钉的鞋子进入易燃易爆库房。油漆、氧气等房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铲干净。

  4.1.17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亦不得从一边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药品试剂仓库安全规定

  4.2.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存放的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精通,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门主管领导应经常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4.2.3仓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计以测定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变化。并按国家试剂仓库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仓库周围要保持整洁,不得乱堆放其他杂物,道路保持畅通无阻。

  4.2.5库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备有事故应急照明灯。

  4.2.6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4.2.7仓库应在避雷装置保护区内,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测试保证好用,并存有测试记录。

  4.2.8仓库必须备有适当的消防设施。

  4.2.9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要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放在一起。

  4.2.10搬运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损的应立即处理。

  4.3木材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3.1木材库、木工房等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库、木工房烧火取暖动用明火、吸烟等,用明火熬胶要在安全的地点进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锯屑、刨花和其他废料,要及时消除,保护整洁。

  4.3.4库内暖气散热片上要加保护罩,禁止在散热片上蒸汽管线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质,半成品和材料不准堆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3.5木材库和木工房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种油漆等物品。

  4.3.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的转动磨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锯的锯片,以免强烈磨擦生热。机器的转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电动设备附近积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对电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4.3.8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防火规定进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种电动设备,操作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时电源一定要关闭。

  4.3.10木料的堆放与工作台、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垛与垛的间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区安全规定

  4.4.1甲醇储槽、液氨储罐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

  4.4.2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和管线的安全梯、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4.4.3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护堤内。

  4.4.4甲醇储槽、液氨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护堤方式铺设。

  4.4.5甲醇储槽、液氨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定期检测。

  4.4.6槽罐区工作人员具备处理突发事故能力,正确使用现场配备的消防、防毒设施及器材;应坚守岗位,认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4.7槽罐区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对私自进入者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由保卫处进行处理。

  4.4.8槽罐区为禁烟禁火区,严格执行动火及用火的管理规定。

  4.4.9槽罐区防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仓库管理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为落实仓库安全工作,制订以下制度:

  2. 危化品储存安排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严禁互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3. 储存量及储存安排应按GB15603—1995的规定。

  4. 危化品入库后应按养护制度认真养护。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阻聚剂)短缺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5.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外来人员进入库区前必须交出所带火种,严禁把火种带入库区。提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内,由仓库发货员负责发货。

  7. 进入库内的运输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有防火装置。入库应登记,出门时需经核对后放行。

  8. 人员、货物出入库,应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9. 本库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10. 根据储存的'危化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剂,以及火灾监测、报警装置。

仓库管理制度5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仓库管理制度6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四防”工作。

  (2)仓库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特别是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30℃。

  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30℃,室内必须有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装堆垛不宜过大,应留墙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

  (6)人员在仓内应注意穿戴防护用品。

  (7)储罐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工作人员严禁穿钉鞋上班。

  (9)按照防雷规定仓储区每年要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装或卸车时应注意流速,流速不应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仓库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收发及报废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公司仓库的管理。

  3、定义

  3.1、贵重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含)以上的物资。普通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

  3.2、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

  4.职责

  4.1、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收发存工作。

  4.2、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与苗圃场苗木的账务工作。

  4.3、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由其直接上级复核检查。

  5、入库物资的管理

  5.1、入库管理规定

  5.1.1、购买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物资申购单》核对进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办理验收手续,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进仓单》,由送货人与仓管员在进仓单上签名。与《物资申购单》不符的物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物资,需由专业人员验收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2、各部门将尚可使用的物资寄存于仓库,必须办理物资寄存手续。主办部门将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该物资是否有破损或损毁迹象。并在寄存物资表上注明。《寄存物资明细表》见附表1

  5.2、贮存保管

  5.2.1、物品入库后,对其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存放,确保安全。

  5.2.2、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2.3、所贮存物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适当的防护措施,加注'____物品'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

  5.2.4、对于易受潮变质的物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

  5.2.5、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每月对贵重物资清点一次;每半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年终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应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账实不符、质量变损等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物资盘点表》见附表6.

  5.2.6、对于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按第7条款规定进行物资报废处理。

  5.2.7、仓库管理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及时登记《物资进销存明细账》。每月6号前完成《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见附表7.

  5.3、出库管理

  5.3.1、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指定部门物资领用人员(以下简称领料专员),非指定领料专员不得领取仓库物资。物资领用流程如下:领料专员开具《物资领用单》交部门负表人签名复核,凭《物资领用单》领料联到仓库领取物资,领料专员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未能签名的可先电话通知仓库发放物资,但事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仓库补办领用手续。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5.3.2、领料专员将物品领出后发现规格或其他原因不适用要求退回仓库,领料专员需填开红字《物资领用单》并标明“退回”字样。仓库管理员收到退回物资时在红字《物资领用单》签字,并凭领料联冲销账务。

  5.3.3、被使用部门退回仓库或拒绝领用的新购物资,仓管员在收到物资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处理的,仓管员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请示处理。入库物品退货时,仓管员填开红字进仓单并标明“退货”字样,收货人签收后冲销账务。

  5.3.4、对办公室及员工宿舍领用的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其他部门及个人不予办理领用。

  5.3.5、物品借用及归还手续。部门领料专员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借用。借用物品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无法按时归还的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延期借用证明。归还物品时仓管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则由借用部门负责维修后再行归还,如需报废的则由借用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物品借用登记表》见附表2.

  5.3.6、对非有机分解的消耗类物品,(例如:枝剪、镰刀、灯泡……等)原则上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领用人凭已损坏不能用的物品换领。收回的废品由仓库统一处理。

  6、非入库物品的管理

  6.1、对工程材料、绿化苗木等非入库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对物品送达数量进行核查,但不参与实物的管理与接收工作。该类物资按照公司工程类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6.2、公司苗圃场的实物管理由绿化部负责,其账务登记由仓管员负责。苗圃场苗木收发由苗圃管理员填写《苗木进/出场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记账联须于每周五下班前交仓管员,第二联存根联由苗圃管理员留存。按请示成批种植苗木的进出单据,由苗圃管理员在种植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苗木进/出场单》交至仓管员。《苗木进/出场单》须由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名确认。苗木的报废由苗圃管理员按照7、1条款规定进行办理。《苗木进/出场单》见附表8.

  7、物资报废规定

  7.1、拆迁旧物资及大型物资报废程序。拆迁的旧物资,主办部门将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不能重复使用的物资由主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通知仓库及相关技术部门到现场复核签名-->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作报废处理。《报废物资登记表》见附表3.

  7.2、除第7.1点规定之外的物资报废程序。确定需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搬到仓库仓库定期汇总《报废物资登记表》提出报废申请-->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报废处理。

  7.3、经审批确认尚可使用的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办理物资寄存手续。

  8、呆滞物资的管理.

  8.1、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3个月的计算开始时间以首批《物资进仓单》上的日期为准。

  8.2、仓库管理员于每月6号前完成《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见附表4.

  8.3、申购部门在一个年度内产生的呆滞物资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仓库管理员将会同采购部向行政部报送,由行政部进行处理。

  9、其它规定

  9.1、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仓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失、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2、对不按《仓库管理制度》办理物资收发的部门及个人,仓管员有权记录违规事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2次以上(不含2次)的部门及个人书面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处理。《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见附表5.

  9.3、仓库均应设置安全防患措施,并保持门、窗、柜、锁牢固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均应符合要求,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仓库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9.4、离开仓库应随手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仓库管理制度8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 违者罚款10元。

  2、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10元罚款。以此类推。

  3、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100元罚款。

  4、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10元罚款。

  5、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 每次处以10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10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100%赔偿。

  7、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 每次处以每人5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5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20元罚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 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

  8、在25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10元,负责人罚款5元,以此类推。

  9、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9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有效的收集、入库、计量、交接、保管、统计、处置、利用,及时控制和消除危险废物引起的事故。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每天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责任到人,并如实向上级部门申报。

  一、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危险废物的`特性。

  二、操作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

  三、各车间要求员工使用规定的盛放场所,分类收集相应危险废物,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擅自堆放,并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四、车间及时安排员工每天将危险废物运到仓库,分类存放,废料仓库的保管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接受、计量、保管、出库移交,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建立台帐。

  五、建造危险废物专用的储存仓库,集中存放回收危险废物,仓库应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扬尘,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分类设置存放区域并标识,严禁各种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六、车间回收的危险废物,在移交入库时,应按类别分别进行计量,核定具体数量。

  七、销售部落实厂家回收情况并签订合同将危险废物回收。

  八、危险废物仓库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警示牌。

  九、接触危险废物的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十、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仓库管理制度10

  1、目的

  加强仓库的.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

  3、职责

  3.1本项工作由物管科归口管理。

  3.2项目部等其它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货物进库须有相应的货物资料,并按其规定进行保管。

  4.2货物应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分类存放,严禁堆放混乱。

  4.3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

  4.4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应妥善保管,不按规定操作或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5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当,发生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4.6严格办理入库和出库的手续,并进行规整存档。

仓库管理制度11

  购物中心物业公司仓库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采购物资、库存物资的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物料仓库储存管理。

  3.职责

  仓管员负责仓库物料储存管理。

  4.工作程序

  4.1物资入库时仓管员认真按物资采购清单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拒绝入库,以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

  4.2物资入库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入卡,分类摆放整齐,严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资混装混放,选择好保管场所,同时采取相应的堆码苫垫措施。

  4.3物资发放时要采用先进先出法,确保库存物资正常流转。

  4.4各使用部门来仓库领用物资,必须事先填好由主管以上人员签批的领料单,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按实发放。

  4.5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物资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并配足消防器材,确保仓库的安全。

  4.6库存物资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盘点表,发生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4.7搞好物资卫生和环境卫生,使库容、库貌保持整洁。

仓库管理制度12

  一、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仓库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 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 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 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 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 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 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 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 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 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 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 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 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 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 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 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 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 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 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 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 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

  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 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 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 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7)化工仓;

  (8)胶水仓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险物品独立存放于化工材料仓,不得与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仓库。

  5.4.物料存储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锈、防霉烂变质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5.5.原材料仓库材料之堆放原则如下:

  (1)分类摆放。即先按材料大类、再细类进行摆放。原则上,不得将同一材料摆放在不同的仓位。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齐摆放。入仓材料不得乱摆乱放,应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则上应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即应将单位重量比较轻的物料(如泡棉等)摆放在货架的上层,而单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货架之中、下层。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变质材料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5)易变形、易损坏材料不得叠放,并应尽量置于货架上。

  (6)不得将危险品、易燃品与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放。

  (8)订单正批材料与余料分开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紧靠电线或线槽处。

  5.6.材料入库后,仓管人员应在每一材料包装上挂上或贴上材料标识,明确标示该材料之名称、规格、数量、采购计划号及使用之订单号。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之,以确保材料标识中的数量与实物数量相符。

  5.7.每一仓位应有材料卡,详细记载该仓位材料之品名、规格、颜色和数量等。如有变动,则当及时更新,确保材料卡之材料、数量与实物相符。

  5.8.订单生产完成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将订单领料进行结案处理,将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区。

  5.9.在公司仓库未实行电脑管理前,公司原材料仓至少应有材料分类总账、订单或计划材料进出帐二个帐本。实施电脑系统后,则取消手工账本,一律以电脑账为准。手工账目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原子笔和铅笔记帐。

  5.10.仓管人员于做帐时,必须特别认真、仔细,确保帐本数字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必须于涂改处签名确认。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或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大过惩罚。

  5.11.在未实施仓库电脑化管理前,仓管人员必须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管辖之材料帐目进行整理,并在下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前将业经仓库主管签认的《材料月份库存报告》呈报予财务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5.12.仓管人员保管之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将对仓管人员处小过或以上处罚。

  5.13.原材料仓库为公司重地,禁止闲杂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擅自带入闲杂人员进入仓库,小过处罚。

  5.14.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违者大过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仓失火,立即开除。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15.仓管人员于下班时,应确保仓库之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工作。

  5.16.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内睡觉、大声喧哗和嘻戏。

  5.17.仓库应在显着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确保安全消防器材药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仓库库门及仓库内墙上,应挂上显着的防火标志,其中化工材料仓之库门上还须贴上危险标志。

  5.19.仓库管理人员及仓库主管应对仓库进行经常性的巡察,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权责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时处理。

  5.20.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6.盘点管理

  6.1.原材料仓材料库存之盘点原则为:月底小盘一次,年底大盘一次。如有需要,经公司权责主管批准,财务部门有权对仓库随时进行盘点。

  6.2.盘点时间:每月小盘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盘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为星期日,则提前一天进行盘点。

  6.3.月底小盘以抽盘为盘点形式,每月抽盘之材料种类应不少于总库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盘的监盘人为财务主管,会点人由财务委派,仓管员为盘点人。

  6.4.月底小盘之作业流程:

  (1)财务部门于月末盘点当天指定应盘点的材料类别;

  (2)仓管人员应在盘点日上午下班前结束当日材料的所有出库、入库工作,并将财务指定类别之材料库存资料列印出来交予财务盘点人员。

  (3)财务人员协同仓管人员进行实物盘点,并如实记录实物的盘点数量,共同签署《盘点表》。

  (4)盘点完成后,由财务部门做出《盘点差异明细表》,分析盘点差异原因,并就盘点的差异处理提出建议。

  (5)公司权责主管核准《盘点差异表》。

  (6)仓管员和财务部门据核准的《盘点差异表》进行账务处理。

  6.5.年终盘点为全面盘点,必须对仓库所有材料进行盘点。

  6.6.公司财产盘点的有关规定见《XX鞋业财产盘点管理制度》。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署后颁布执行。

仓库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公司仓库是物资和商品运转、储存部门,积存着公司大量财产,因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人人重视安全,关心安全,提高警惕,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破坏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搞好内部治安,维护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2.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3.仓库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领导负责,依靠群众,分级负责,奖惩分明,保障安全。

  二、入库须知

  1.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2.确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人员,必须主动申请,经许可后由库管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3.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和易爆品、有害物质进入仓库,违者罚款40元,并同时予以没收。任何人不得在仓库区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报告相关部门。

  4.非本公司业务人员必须按本公司的程序办事,不得在仓库停滞、喧哗、吵闹。

  5.携带领料单物品出库,必须出具本公司库管人员填制主管签发的单据方可出库。

  三、夜间安全有报警装置的管理

  1.各仓库安装有报警装置,负责全仓库的夜间安全保卫工作,报警装置必须于每天下班前由责任人(物流部指定)开启报警功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2.仓库工作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检查全公司各仓库门窗是否严锁好,仓库电源是否切断。发现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做好记录,以分清责任。

  3.夜间警卫人员是当然的义务消防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机具的使用技能。遇有盗警、火警、要机智勇敢,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现场。

  4.如因玩忽职守,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要给予纪律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

  1.由公司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义务消防组织,既是防火灭火组织,又是防汛抢险组织,全体人员要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经常进行消防演习,掌握消防技术,提高消防素质。

  3.按照仓库、货场布局,配置各种消防设施。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设施附近的通道。各种消防工具严禁乱拉乱动。

  4.指定专人管理各种消防设施,经常养护维修,保证一切设备有效好用。

  5.坚持“四节”(五一、十一、新年、春节),“三防”(春防、夏防、冬防)的定期检查与平时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要与公安消防部门经常保持密切联系,与友邻企业、部队搞好联防。

仓库管理制度15

  代维单位维护基站设备,为确保代维工作期间各种通讯设备、机房设施安全和各项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代维单位必须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代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基站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是移动公司基站工程、维护的操作安全、财产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的管理。

  二、代维单位在代维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策和规定,配合移动公司做好基站现场管理工作。

  三、维护人员进场后,必须制定出施工安全制度,做好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及生产安全监督工作。

  四、基站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

  五、机房及基站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与生产无关的电器。

  六、机房附近施工应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若确实必要,须经移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并采取相应的严密保护措施,方可在通信机房或基站外面动用明火。

  七、持有电气资格证的人员方可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测试电气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应使用相应的测量

  工具,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进行试验。

  八、所有维护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九、各种测试仪表和电器设备的外壳,要接地良好,插拨电路盘应使用防静电手环。高压操作时应使用绝缘防护工具,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同种类的电源应使用不同的插座。

  十、定期派人对机房及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在狂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检查,以确保通信机房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十一、代维单位人员进入基站工作,严格按代维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二、每位代维人员都要懂得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一旦机房失火如何扑救,相邻部门失火如何确保本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怎样参加相邻部门失火的扑救工作,要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

  十三、在基站内发电时,必须注意室内通风、氧气充足,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四、代维单位在代维移动公司基站期间,如果由于代维单位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代维单位负责而与移动公司无关;对造成移动公司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害或损失,由代维单位负责按价赔偿。

  以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自签订《基站设备代维合同》起生效,至合同期满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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