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精选2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奖惩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奖惩制度 1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医疗保障办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院长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
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及个人;
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
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宄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
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元;
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
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以上;
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室500—1000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
7)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元罚款。
8)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元罚款。
9)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人罚款50元。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
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医院奖惩制度 2
一、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XX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一、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一)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二)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四)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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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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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医院的管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门下达的卫生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奖惩(暂行)办法。
2、奖惩办法是以一种制约人员更好地、更准确地、更严格地、更自觉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奖惩办法应以奖励为主,除给予荣誉奖励外,还包括奖金或越级聘用,在以奖优的同时,对于玩忽职守、服务态度不好、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甚至造成了医疗事故、或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批评、惩罚、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甚至开除),以惩贬劣,达到促劣转化的目的。
3、有关人员需要进行奖惩时,所在部门(科室)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正确的结论,上报批准。
4、凡本院员工,不分亲戚、朋友、关系户,均适用本办法,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5、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内部规定,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奖励
1、年度优秀管理干部奖:奖金600元。
(1)工作时间满12个月以上。
(2)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发扬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一切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的“三心”思想理念,不怕苦、累、脏,任劳任怨,服务热心、态度和蔼、有突出表现者。
(3)在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普遍称赞者。
(4)服从领导、组织纪律性强、能团结群众、认真完成和超额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经济任务指标和工作责任指标)。
(5)模范执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带头使用礼貌用语,带头实干、有突出表现者。
(6)热爱集体、一心为公、坚持原则,对待损害医院利益和不良医疗作风和歪风邪气敢说敢管者。
2、年度先进工作者奖:奖金400元。
(1)—(5)条同上。
3、月度先进个人奖:奖金50元/月。(全院共选8人)
(1)无病事假。
(2)同年度先进条款(2—5条)。
(3)工作中,无迟到、早退、串岗、溜岗,无处分、批评、罚款等不良表现者。
4、立功奖:临时拟定。
(1)打击不法分子和犯罪分子损害医院财产者。
(2)勇敢地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突出表现者。
(3)免除重大损失,在合理化建议中,使医院(门诊)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节约奖:
(1)成本核算,材料节约奖。
(2)设备保养好、无设备维护费、自行修理者。
(3)按成本材料预算,计算节约部分给予奖励。
6、绩效奖:
(1)年初制定目标任务。
(2)签定完成任务目标责任状。
(3)完成任务目标给予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再奖励。
三、处罚
1、公共处罚:
(1)医护人员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规定戴工作帽、戴胸卡,包括着装不整,不注重仪表、仪态,穿响底鞋、拖鞋,留长指甲,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女职工上班不浓妆艳抹、披过肩头发、穿奇装怪服、涂彩色指甲油、戴吊式耳环、手饰上班、穿露出工作服外的衣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男职工不理头发、不刮胡子、露纹身,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医护人员上班工作时间吃东西的、在服务对象面前抽烟、吃零食、双手叉腰、翘二郎腿,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工作人员上班不注意环境卫生、整洁,室内物品零乱、窗门帘不规范,各种台(桌)面乱放东西,不关抽屉,乱放衣帽、乱投(倒)垃圾、乱丢烟蒂、乱吐痰、乱倒茶水,室内无人开灯、开风扇、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夜间空调未关处罚40元)。
(6)员工不注意公共及食堂卫生、穿工作衣帽到餐厅就餐,餐后桌面上残留食物不清扫,使用后的橙、椅不归位,用水后不关水龙头,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工作人员打水用餐不注意礼貌、不敬老爱幼,没有让病人优先,每发现抢先插队一次处罚20元。
(8)上班时间不注意工作方式,乱喊乱叫,哼歌唱曲,进不敲门、出不关门,使用后的物品不放回原处,看电视、录像、小说和非专业性杂志,打非办公电话、聊天、发短信,注意力不集中、思想松弛、打瞌睡、到非办公(值班)地点睡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按1分种1元计算进行处罚,超过30分钟视旷工1天,1天扣四天的工资;忘记打卡,每次按1元进行递增另需部门主管签字,否则按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2)串岗一次,处罚20元。
(3)溜岗按1分钟1元计算处罚,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四天工资。
(4)代刷卡(指纹)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被代刷卡者处罚50元。
3、其他处罚:
(1)严禁私开处方到外店取药,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给举报者奖励1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
(2)严禁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班代(重)班,未经科室领导同意和院长批准处罚200元。
(3)严禁个人用车,公车私行,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及院长批准,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车辆的各种违章处罚按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4)医务人员对服务者要热情,严格按规章程序操作,如有社会人士和患者及患者家属举报(投诉),经查实确认属实,给予被举报者处罚50元,奖励给举报者。
(5)岗位责任完成不彻底,或出现问题差错不上报,每发现一次在负责承担问题差错的经济责任外另处罚20元(问题差错按行政处罚和业务处罚承担责任)。
(6)劳动卫生定为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一大扫,每天(早8点后)一小扫,如无故不参加者处罚20元。每月不定期检查三次,卫生责任区打扫得不干净,每次发现有70%以上不干净者处罚20元(卫生按区域划分承担责任)。
(7)后勤工作尽可能作好,如发现开水不开、冷水无水供应、米饭不煮熟,门卫正常叫喊不开、关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8)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工作)不按时完成,因特殊情况工作任务完不成者不逐级上报,每次处罚20元。
4、值班处罚:所有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如有违反,每次处罚20元。
5、会议(活动)处罚:
(1)职工大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2)院务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30元。
(3)院长办公会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40元。
(4)死亡(疑难)病例讨论,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取消该效益提成、抢救(手术)加班补助,另外每次处罚20元。
(5)早八点交班,非特殊情况如有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组织集体活动(义诊、文娱、体育、社会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参加者,每次处罚20元。
6、以上如有虚报、假报、错报、经查实确认属实,每次处罚原处罚金额的10倍。
7、以上处罚在当日内(24小时内)兑现,报财务科登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奖惩说明
8、员工在年度工作中连续五次以上评为先进个人,可提升一级基本工资;五次以上评为先进科室,可获团体奖一次(旅游一次)。
9、在月度工作中连续做十次以上好人好事,或受到三次以上患者送锦旗、奖匾等,可以提升基本工资(另议)。
10、员工在年度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三次以上作出开除处理;各级领导在员工年度差错事故3倍以上的调离该职位,并另行安排或开除处理。
11、员工在月度工作中被处罚五次以上(包括五次)作出除名处理。
12、学术及建设性意见方面奖励
1)在学术上有重大突破、贡献者,科研项目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医院给予奖励(奖金由院务会讨论);
2)以内江三桥医院的名义有论文在各级刊物发表者(国家级300-800元;省级200-500元;市区级150-200元),刊登费在论文发表后,凭发票报销;
3)医院设精神文明奖,职工为维护医院利益和形象,而遭受到他人无礼,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次奖励100-200元;
4)医院设“金点子奖”,职工及科室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社会及经济效益显著者,奖励100-300元;
医院奖惩制度 5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医院奖惩制度 6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 7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员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获得年度“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年终评先时优先。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医院奖惩制度 8
一、奖励制度: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5、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6、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7、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8、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9、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10、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医院奖惩制度 9
一、总则:
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医院奖惩制度 10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10%。外科清洁手术切口部位感染率<0.5%。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3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医院奖惩制度 11
一、奖励原则:
1.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
1.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
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100万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15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13万元;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10万元;
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3万元;3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8万元;2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5万元;20万
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3万元;取消
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6万元;8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2万元;4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万元;2万
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0.5万元。1万
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70%,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医院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1万元;1.2万
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5万元;0.6万
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0.6万元;0.2万
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3万元;0.1万
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0.2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0.1万元;
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0.05万元。
3.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
市级:科室奖励2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省级:科室奖励5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国家级:科室奖励20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4.论文发表奖:
(1)报销:
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
国家级:限额800元
省级:限额500元
市级:100元
(2)奖励:
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5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
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
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400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500元;
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每篇奖励200元。
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
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
专著:每本4000元;
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
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
省级:每篇奖励200元;
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
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800元;
论著:每篇奖励200元;
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5.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20%的奖励。
6.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1.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科研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2.论文发表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3.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4.同一项目如获不同类别及级别的奖励,以最高奖励为准。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科技奖励办法随之停止。
医院奖惩制度 12
一.医疗质量考核:
实施医疗质量指标达标制度,以确保各项医疗质量达标,并与奖金挂钩,每月各项指标如下:
1、诊断符合率要达到下列各项指标,每一项不达标,扣科室当月奖金100元/项。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8%; 2)门诊、住院诊断符合率>98%
3)中医中药有效治疗率≥90%
2、下列各项指标,每一项不达标,扣科室当月奖金100元/项。
1)抢救成功率>98%以上 2)治愈好转率>98%
3)住院患者三日内确诊率>98% 4)门诊疾病三次门诊确诊率>99%
5)病人满意度>95% 6)甲级病历率>98%以上
7)处方合格率100%
3.床位使用率>90%每降低5%扣科室100元。
4、当月出院病人随访率: 要达到100%,每下降2%,扣科室奖金100元。
二、病历质量:
1、及时性:首次病程记录应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由值班医师或经治医师完成;入院记录应该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48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要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抢救病人时,要在完成抢救工作以后,及时完成。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对于不能按时限完成上述病历记录的,给予50元/份的处罚。一般缺陷5元/项。出院病志于病人出院24小时内交病案室存档。未按时交病案室一份扣科室100元。
2、病历评分低于90分的扣50元/份,并及时修改,终末病历缺项扣10元/项,达90分以
上后再予归档。对于全年病历综合评分名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2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抽查病历发现空白病历扣100元奖金/份,连续3次扣半年奖金。连续3次病历评分最后一名,扣半年奖金,连续2次扣200元奖金,1年内单项不合格病历超过6份,扣半年奖金。
三、规章制度的落实:
1、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凡发现值班医生脱岗扣100元、串岗者,扣50元/次,发现推诿病人的个人或科室扣50元/次。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病人入院后,值班医师或床位主管医师要及时给予处置,发现未对病人给予有效及时处理的,扣科室或者当事人50元/次;引起病人不满或医患纠纷的,加倍处罚。
2、严格遵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夜查房制度。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主治医师查房,48小时内主任医师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查房应该不低于每日一次,主任医师不低于每周3次,发现少一次扣10元。夜查房制度不落实的50元/次。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2次,主管床位病人发生病情变化时要随时处理,对不能认真执行者处以50元/次的.处罚。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则上班值班者不能离岗(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撤)。危重病人要做到床头交班,并书写交接班登记本,未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扣50元/次。
4、各科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不执行查对制度,扣2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照相应医疗差错事故处理。
5各科室应及时填写各种管理登记本
四、业务技术考核
1、医务人员要积极撰写论文,要求医师级职称每年1篇论文,主治医师级职称人员每年至少完成2篇论文,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每年至少完成3篇论文,须在杂志上发表或年会上交流,未完成每篇扣100元。
2、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会者必须经医院审批。论文版面费医院给予报销50% 。
医院奖惩制度 13
加强医院宣传工作,促进信息交流与传播,是树立医院形象,拓展市场空间,推动新业务、新项目、新技术发展,促进行业内部协作,引导病人科学就医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医院宣传规范化,信息交流经常化,提高撰写稿件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宣传工作网络
医院宣传工作由主管院长牵头,党办、院办负责,工会、团委、职能部门和各科室分工负责,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形成宣传网络,明确职责任务,保持内部信息畅通,对外言论口径一致。
二、明确职责任务
医院宣传大量信息来自基层一线,要求每个科室确定一至二名宣传员,负责搜集整理撰写报送信息稿件,党办、院办、工会、团委工作者除负责编辑稿件报送发表、传递信息外,还应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亲自采访撰写有重要价值的事件情况、通讯报道,提倡各级领导干部亲自撰写调研报告、时事评论、引导舆论,鼓励全院干部职工提供信息,扩大信息来源,促进信息交流。党委办公室要确定一名同志负责医院稿件编审,定期与宣传部门和媒体联系,加强对我院宣传工作的力度。
三、考核奖罚办法
1、考核奖励范围
凡是反映我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发展建设、专项工作、业务开展、医疗专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思路,方法、举措、经验和成果,能够扩大医院影响力的文章和音像作品,不限文体均给予奖励。
2、考核办法
由党办对全院宣传稿件进行统计,对照目标任务每季度考评一次,通报表彰奖励。年终集中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任务管理和创佳评差评议工作之中,对于宣传工作做得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与扣分处罚。
3、奖励标准
医院宣传稿件凡被市级以上媒体刊登采用的,千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千字以下每篇奖励50元,被市级部门内部通讯刊登的'每篇奖励30元,在医院情况、医院网站刊登的每篇奖励20元。
4、奖励主体
奖励以撰稿人为主,并计入科室宣传任务,合作稿件奖金发给科室,自行分配。外送媒体的稿件,编辑部门有较大的改动和完善的给编辑改稿人一定比例奖金分成,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选用的可重复计奖。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医院奖惩制度 14
一、考核宗旨
通过实行教学人员教学实绩考核奖惩条例,建立起客观、公正、合理的教学过程评价机制和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全面发展,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服务学生、改革教学、发展学校的同时,实现个人精神与物质的双赢。
二、考核原则
教师过程教学考核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一、班级分类评价。
按照文、理、艺体三类进行班级评价。
按照分班后的学生平均名次和的比值计算出三大科类的比率和基数以及各班学生的基数,在每次大型考试中,按照此比率对文、理、艺体确定参考人数并进行班级分析。
二、奖励分班级和备课组奖励。
1.班级奖励:以分班之初各班全部学生历次考试级名次的平均值之平均值为基数,对比大型考试中各班级全部学生名次的平均值(名次和除以班级总人数),按照类别,以1:1:1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一等班级奖励600元,二等班级奖励300元,三等班级要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制定切实措施。
2.备课组奖励: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按照各备课组教学的优秀有效率*60%+优良有效率*40%进行比较,按1:1:1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同时对学科作业质量进行调查,按1:1:1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二者结合再按1:1:1的比例划定一、二、三等,一等备课组人均奖励80元,二等备课组人均奖励40元,三等备课组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取消弹性坐班,按学校要求进行坐班。
3.县、市、省组织的考试按最高级成绩分析结合学校分析进行奖励。
三、区别不同情况:
1.如果在县、市、省组织的相应考试中,成绩与兄弟学校差距比入学时减少,则备课组都享受奖励:一等备课组人均奖励100元,二等备课组人均奖励60元,三等备课组人均30元。2.如果在县、市、省组织的相应考试中,优秀及优良数之和比兄弟学校还少,则应得奖励降一级。
医院奖惩制度 1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业务学习的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对象
各临床、医技科室人员
二、形式及安排
业务学习分全院性业务学习及科室内组织的业务学习两类,其中:
1、全院性业务学习:由医务科拟定计划并合理安排,原则上每月安排1-2次,学习内容主要以普及性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求除值班人员以外的临床医技人员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医务科请假,未请假者作缺席处理。
2、科室内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自行拟定计划及学习内容,每月安排2次,时间固定为每月第2、第4周的周四晚上7:00—9:00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医技人员必须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医务科不定期对学习的开展及个人学习笔记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核管理
1、全院性业务学习采取签到计算学分制,主讲人授予单位级继续教育学分2分/次,参加者授予单位级继续教育学分分/次,全年学分累计达到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5分者每少分扣100元,同时给予继续教育不合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直接与晋级晋升挂钩。
2、科室业务学习采取签到制,各科要建立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主讲人、讲课资料及签到本等,医务科负责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组织学习的科室或未参加的个人进行全院通报,同时给予200元/次的科主任经济处罚,取消当年科室评优;对全年未参加学习超过3次的人员(含3次,包括以请假等理由未参加的在内),给予100元/人的个人经济处罚,同时给予继续教育不合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直接与晋级晋升挂钩。参加学习合格者授予单位继续教育学分5分。
四、学习要求
1、科室要做好业务学习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教学内容,主讲人也要认真备课,将基础知识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力求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2、参加学习人员,务必以严肃、认真的心态对待各级业务学习,按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同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以备查验。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医院奖惩制度 1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培训的管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有效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对象
全院医务人员
二.具体安排和要求
业务学习分全院性业务学习及科室内组织的业务学习两类,其中:
1、全院性业务学习:由科教科拟定计划并合理安排,原则上每月安排1-2次,学习内容主要以临床医学发展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值班人员除外),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科教科请假,未请假者作缺席处理。
2、科室内业务学习:由各科室自行拟定计划及学习内容,每周一次,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全科组织学习时要做好业务学习的`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好教学内容,主讲人也要认真备课,将基础知识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力求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同时记录参加人员的名单,个人签字,保存备查。科教科不定期对学习的开展及个人学习笔记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与奖惩
1.检查:科教科年底集中统计医务人员参加医院学习情况,统计学分卡;统计参加科室组织的学习情况,统计出勤情况;检查各科的学习记录;检查个人自学笔记,统计科研以及发表论文情况。
2.奖惩:对学习主动性高、积极向上的科室和个人提出表扬及奖励;对缺乏学习主动性的人员提出批评;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扣发奖金,以便督促改正。
医院奖惩制度 17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员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获得年度“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年终评先时优先。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医院奖惩制度 18
一、奖励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24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95%,正确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10%。外科清洁手术切口部位感染率<0.5%。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3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每月对本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自查(内容:无菌技术操作、手卫生、院感病例漏报、医疗废物分类、环境卫生等),有记录。
5、监控医师每周检查医院感染病例漏报情况;监测护士每周检查各种感染管理登记本,要求登记和监测项目齐全、合格、有效。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执行,符合要求。
二、罚则
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出现下列问题,作为质控考核扣分依据,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扣款50~500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医院感染病例每漏报1例扣个人奖金50元。
2、按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出现多重耐药菌不报告或不采取相应措施的;使用抗菌药物前不留标本送检。
3、感染管理小组不能发挥监、控、管作用:每周不做院感质控自查、每月不进行院感内容知识学习、每季不开会讨论总结本科室院感管理问题的。(查记录)
4、未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洗手方法不正确的。
5、 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利器盒复用或对利器不采取防损伤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洁员利器损伤的。
6、病区卫生差(监管不到位)。
7、医生进行外科换药时不戴口罩、帽子、无菌手套。
8、接受上级检查时出现问题,并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示情形给予处罚。
院感科 20xx年11月
医院奖惩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搞好医院建设,鼓励本院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根据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和省、地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医院是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政府法令,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龙岩市第一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
在以下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一次性发给奖金100—300元(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1、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
2、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显著。
4、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5、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医德高尚,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7、在我院创全省十佳医院及创文明科室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8、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市、区、院检查中得到好评的。此项奖励,由科室提名,群众民主评议,报院党办汇总,经院党委集体审查批准。
第六条
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奖,按岩地一医字(1995)001号《关于奖励科技成果和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50元;省级的奖励50元;市级的奖励30元;区级的奖励2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5元。
上述第六条至第七条奖励,与年终总结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第八条
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1—3%奖励公关者(院级领导减半)o
第九条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1%至30%奖励所在科室。
第三章处罚
第十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以某种借口对服务对象冷、硬、顶、推、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罚款100至200元或行政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属服务态度不好的,按《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属违反诊疗常规,或违反操作规程,或属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引发的.医疗纠纷,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同意医院组织协商解决的,或患方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10%。责任人不同意协商解决,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的20%。每起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医院经济损失不高于3万元。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机关、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各级医生之间的不同看法不得向患者及家属透露,如因此而引起医疗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者通报批评并影响晋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物(三天内不退交者),或向病人、病人亲属暗示、索要红包或贵重物品者,除追回钱物,按5至10倍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予行政处分,职称评聘中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按索贿受贿论处。
第十四条
在各项公务活动中,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除追回钱物,按五倍罚款外,数额在100元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01—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500元以上给降聘技术职务一级,工资下降一级处分。
第十五条凡克扣病人药品者,除照价如数退赔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凡巧立名目以涂改检查单、治疗单等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现金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给予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
在未经医院主管部门允许和自己向病人推销非正常渠道购进的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收取现金回扣,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视情节给予5至10倍罚款,严重者取消一年处方权,影响晋升一次,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凡来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病人,看病后所有费用一律由医院财务部门为其出具统一收据、发票。凡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各种关系擅自出具收据、发票的科室或个人,除没收全部收人、扣发科室负责人或当事人全年奖金,并予行政纪律处分。科室私自收费的,除当事者处以十倍罚款外,扣发全科本季度奖金的30%,并给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凡未经财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除如数退还外,给予个人或科室5倍罚款,并全院通报点名批评。同时追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根据情况扣发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甚至本科1—3个月奖金。第二十条
在各种业务来往中,收受的回扣费,手续费或实物,必须三日内主动上缴,否则以受贿论处,除没收全部所得,按两倍罚款外,数据在10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数额在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取得回扣,抬价进货,盲目采购,降低工程、物资质量,加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利用处方权直接或间接从药品生产厂家,各医药公司医药代表中获取药品回扣者,除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外,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发现第二次者除加倍罚款外,取消处方权一年,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医药经销单位的推销人员及药商,不得与我院科室、医生个人发生直接的业务关系。无视我院规定,私下发放诸如宜传费、促销费、临床跟踪费等各种名目的好处费,一经查实,取消药品经销单位或生产厂家与我院业务来往。
第二十二条
医药卫生、后勤设备等部门及采购人员,在购买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及工程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种设备业务来往中,严禁变相索取回扣或好处费。凡是法律允许的折扣,必须以明示的方法,如实人帐上缴医院财政,违者给予5至10倍罚款。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贪污受贿论处。
第二十三条
擅自占用医院财物、住房或拒不退房者,除按政策给予经济处罚处,没收非法所得,强行追回公物,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变卖公共财物私分钱物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十倍罚款。并给主要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职医务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在院外从事有偿医疗活动或将本院能够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介绍到院外检查治疗的,扣发一季度至全年奖金和所在科室当月奖金的10%。在职医务人员私自在院内从事有偿活动的,没收其剩余物质,罚款500—50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职务、职称、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开具假诊断书、假证明、假报告的〔经科主任批准属于保护性医疗措施除外),除追回单据外,扣发当事者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除吊销处方权和扣发奖金外,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开搭车药搭车单的,除如数追回药费、检查费外,处以十倍罚款,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因不执行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造成刑事案件,火灾火警,设备损坏,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职工内部纠纷,经教育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主要责任一方行政警告处分;XX他人,破坏他人名誉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发生斗殴者,除赔偿对方医药费及其一切损失外,扣发全年奖金,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进修学习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规定予经济处罚外,一律中止学习,不发结业证书,并退回原单位处理,严重者责成原单位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文字方式反馈我院,如原单位不予配合处理者,3年内不接受该单位进修学习人员。
第二十九条共产党员及党员干部违反上述规定者,除按本规定执行处罚外,并按干部管理程序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凡旷工的除扣发旷工工资外,还应分别扣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奖金(含超劳务补贴,满勤奖等各种津贴和奖金等,下同)。
2、旷工二至四天,扣发一季度奖金,并写出书面检查,在科室会议上检讨。
3、旷工五天至九夭,扣发半年奖金,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
4、旷工十至十四天,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旷工十五天以上,除扣发全年奖金外,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直至按自动离职除名。
值班期间,擅自脱岗,每次扣一至三个月奖金,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迟到一次罚款5元,超过半小时以二次迟到论处,一个月内第二次迟到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一次处以10至50元罚款,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罚款20元至100元。
第三十二条上班时间看小说、看电视、下棋、打扑克、听音乐、打磕睡、做私活等,每次处以20至15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不准时开诊,每次罚款20至200元。
第三十四条未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擅自调换班或未经交接班就私自下班者,罚款20至50元。
第三十五条
公休、调休须事先征得科主任、护士长同意〔迟到、早退、旷工不得用休假来抵消),科主任、护士长调休(包括外出)超过1天须征得有关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者休假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考勤制度规定,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罚款30至100元。
第三十七条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职工(包括为违反院规院纪的职工,提供假证或掩饰包庇的)造成不良影响,给当事者罚款50至200元。
第三十八条
在职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对组织和领导的决定顶着不办,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降级降薪,免职处理。毕业生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经批评教育仍固执己见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分配在本院工作的资格。
第三十九条
本章处罚程序:由院党办牵头,协同有关职能科室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罚款和理赔由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发;追回和没收的钱、物,由院办统一处理;行政处分由院党办行文、上报、归档。
对于上述违纪行为,科室领导知情不报;有关职能科室不按时核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决而不行的;医院领导接到职能部门报告之日起一个月不进处理,均以失职论处,扣发主要责任者全年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经院长签发后生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在此之前医院发文与本条例不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属院长办公室。
医院奖惩制度 20
一、目的
为培养员工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管理井然有序,提高医院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
1、不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精神鼓励和物资鼓励相结合,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按奖惩管理细则执行;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细则”为准绳。
四、管理职责
1、奖励职责:根据奖惩权限,由基层主管向职能部门提请奖励,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评价及审核,作出批准。
2、惩戒职责:对员工违反医疗卫生条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对相应下属行使惩戒建议,由职能部门或院领导作出批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
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
书面检讨
2、罚款20-500元
3、.辞退
3、其他
六、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策划、承办、执行重要工作成绩显著;
3、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
4、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5、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6、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医疗护理安全,防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7、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门诊利益者;
8、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9、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10、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11、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七、惩戒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惩戒:
1、违反考勤规程,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和旷工的,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两次或旷工一天以内;
2、不服从工作调动、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卡;
3、工作中未经允许窜岗或脱岗、喧哗打闹、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或手机上网玩游戏等;
4、不按规定进行着装,穿拖鞋、衣服裙摆超过工作服下摆,上班佩带戒指、耳环、浓装艳抹等;
5、服务窗口高声谈笑、接打私人电话视患者不顾者;
6、导医迎宾不按护士礼仪坐立行走;
7、各部门管理人员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得力,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者;
8、与工作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限制科室(手术室、财务科、收款室、库房等);
9、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物资材料浪费,设备仪器非正常损坏的;
10、由于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医院声誉受损经济损失的;
11、违反医院制度,举止礼仪失度,恶意损害门诊声誉的.;
12、下班前未关闭仪器电灯空调,切断相关电源;
13、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未接听电话,接电话不用规定的礼貌用语:如:您好!,我是治疗室;
1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有关会议及培训,影响会场秩序(手机有铃响或接打电话);
15、遗失医院重要文件、票据、工具或病历者;
16、造谣生事、严重损害医院信誉者;
17、故意泄露医院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18、因违反规程,个人行为被媒体热线投诉或者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损害医院声誉者;
19、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0、.因技术原因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躯体损害,被病人投诉;
治疗过程中把病人烫伤;
治疗不小心剪到病人皮肤;
21、因服务态度不好,对病人恶言相向,被病人投诉;
与病人正面冲突,吵架漫骂;
携带私人情绪上班对病人冷脸相待;
22、因个人原因造成病人不必要的痛苦或不满;
女性尿道微波膀胱灌注药外流;
静脉穿刺失败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病人的安慰工作;
23、上班过程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差错或医疗事故,给门诊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输液瓶上写错名字、打错针;
微波治疗错误执行操作;
24、不缴费为熟人做各种检查及治疗的;
25、中西药品管理不严、影响药品质量造成经济损失者;
26、医技科室不按时出报告、出错报告、发错药造成不良后果者;
27、.因个人原因造成仪器的非正常损坏、物资、药品资源浪费;
28、把医院业务上能解决的病人介绍到外院就诊并索取回扣或介绍费者;
29、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分类不清,一次性医疗物品未按规定浸泡、毁形;
30、执行无菌操作不戴口罩;
31、执行各项操作不按正规流程,经人提醒后屡教不改;
32、各项业务考核成绩不合格;
33、遇到重大意外事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损失的;
34、其他应给予惩戒的。
医院奖惩制度 21
为确保我院控烟活动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患者和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要认真落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工作方案,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带头控烟,把禁烟、控烟活动与班子考评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二、全员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进入医院后不得在院内吸烟(包括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如经发现,首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第二次起每次扣罚10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考核分数10分,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本年度评先资格。
三、对自愿戒烟并戒烟成功者,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
四、凡发现任何本院员工在院内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报告,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
五、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一)控烟办公室每周不定期对医院各部门进行一次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二)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括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三)所有检查情况每月第一周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参照控烟评比标准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一直保持“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在年终评先选优时优先,另奖励控烟奖金500元。一次未获得“无烟科室”荣誉的科室,年终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四)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考核分数10分,该科科主任、护士长应负监管失察之责,并限期予以整改。科室为“无烟科室”的,摘除“无烟科室”流动红旗,待重新达标后再行授予。
医院奖惩制度 2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安监办是具体负责人,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意见,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医院奖惩制度 23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范围:
第三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四条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七条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第八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医德医风罚则
第九条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十三条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十六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第二十二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第二十三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第二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第三十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三十一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疗质量罚则
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第三十四条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第三十五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副主任、主任、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
第三十九条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六、医院感染控制罚则
第四十一条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第四十二条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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