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6 17:02:34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规章制度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规章制度

关于规章制度 1

  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成本增加,难度增大。为使企业成为人员能进能出的活水池,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构建完善的解雇机制,以实现优胜劣汰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收紧了员工流出用人单位的渠道,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两个固定期合同后建立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双倍经济补偿的规定等等,这些规定将使劳动用工长期化成为新法实施带来的明显趋势。

  新法“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①的立法目的大致实现了,但企业却希望建立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灵活的用工制度,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合法地淘汰落后削减冗员、促进组织肌体的新陈代谢,是企业用工面临的较大挑战。规章制度可以在其中发挥重大作用。

  规章制度可以理解为在企业内部施行的“法律”,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法院判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形同摆设,发生纠纷后寻寻觅觅也找不到一条可用的规定。如何挖掘规章制度的潜力,使其在企业“精兵简政”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呢?以下分别论述。

  一、规章制度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上的构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本是一个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②。企业需要选择那些适应自己文化符合自己要求的员工,才能组成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在商场竞争中搏击厮杀。但适应、符合与否,不是看看简历面谈几次就可以确定的。了解需要时间。因此就有了试用期的规定。但试用期也可能被滥用,让试用期成为短期工或打零工一样的“随用随叫”期。因此法律同时要加以限制,只有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合同。但这样一限制,又让很多企业不知所措,试用期成了“无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合适的,解除起来困难重重。“试用”设置的初衷似乎被瓦解一空。但这并不都是法律限制的问题,而是企业制度设计不够完善的问题。

  不完善之处,在于首先没有事先明确的录用条件,也没有试用期内考核其是否符合条件的制度流程,没有考核,当然也就没法证明了。

  很多单位规章制度没有事先明确的录用条件,认为即使考察一段时间后发现新员工不合适,也都是主观感觉和判断,难以量化甚至无法言表,无法证明,因此不会被认可。笔者认为这是对法律规定的“录用条件”的误解。法律有规定录用条件必须是客观标准吗?法律有排除符合录用条件与否采取主观判断吗?没有!事实上采取主观判断也是合情合理和必然的。试用期的本意就是要考察这个员工将来能否胜任这个岗位,能否适应企业的文化和氛围,能否组成一个协调配合的团队,这取决于这个员工的能力、意愿、态度和个性,而对这些方面的判断也只能是主观判断,本来就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人不是机器设备,很难进行性质的检测和数据的测量。因此,主观判断不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必须的。在上海劳动保障网公布的某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案例中,员工认为“公司提供的考评考核资料大多是各部门的主观意见”,仲裁委则认为“试用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阶段,……而沟通协调的能力是无法用客观的标准加以衡量的”,最后支持了单位主要以主观考核评价解除员工合同的行为③。

  因此,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各岗位的需求侧重将其录用条件划分为工作能力、工作意愿、工作态度等等主观条件,然后对各条件细分,比如对销售等外向型岗位可将工作能力细分为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适应压力能力、解决冲突能力等等,并对各个细分的条件提出相应的标准要求,显然这些标准也是主观的标准,比如较强、中等或几分。

  当然录用条件也不排除象业绩要求、工作效率等较客观的要求,如果能将主观标准转换成客观标准来考核那当然更少争议。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规定在试用期满前对这些标准进行考核。主观标准也是可以考核的,可以让试用期员工的同事、主管、下级或客户等工作相关人对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可以规定某岗位的某一标准有1/3人员评价在较好以下的,或评分低于总分的2/3以下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甚至可以规定其主管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主管一人评分在70分以下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考评结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解除合同的,务必保留考评的书面资料,因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是“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届时发生纠纷而不能证明,则会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8的规定,解除无效或双倍支付经济补偿了。

  另外,如果每个新员工都进行兴师动众的烦琐考评,操作起来不太可行,尤其是对员工众多流动频繁的企业。对此,规章制度也可以规定,是否进行考核可以由主管决定,对表现出色的新员工可以不进行考核直接转正,对主管认为表现不佳的员工则启动考评程序决定取舍。这样的规定并不违法,如果规定出台的程序合法公示充分,发生纠纷时应当会被司法认可的。

  总之,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被支持的关键是有约在先和合情合理。有事先明确的规章制度,合理的条件要求和考核程序,司法部门没有理由不予认可。

  二、规章制度在严重违纪解除合同上的构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违纪解除的案例一般都争议较大,具体操作上,单位如果要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合同的话,还需要确保发生争议能打得赢官司,如果解除合同的决定不被仲裁、法院支持,则又会适用劳动合同法48条的规定,解除无效或双倍支付经济补偿了。

  违纪解除能被仲裁或法院支持,需要具备几个条件:1、违纪事实有证据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违纪情形有规章制度条款规定。发生了严重过错事实,但规章制度没有相应规定,包括没有列举涵盖该类行为,或没有规定相应后果,则解除合同仍然是无法可依;3、规章制度产生程序合法。一个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讨论、提案、协商、公示后才是有效的,才可以作为判案依据;4、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内容合法指其规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合理性。

  规章制度怎样设置,才能保证单位可以合法有效较少风险地解除违纪员工的合同,就需要结合上述条件来逐一考察,具体如下:

  第一、规章制度设置违纪行为的取证程序。员工发生违纪行为,必须以可存档可重现的方式保留相应的证据。最有效的证据是有员工签字确认的证据。保留的方式包括两种,一是即时取证,如迟到早退的书面打卡记录,卡片上的员工姓名由本人签名;员工对违纪行为的情况说明、保证书

  或检讨书;公司对违纪行为的处罚公告;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警告信;现场监控录像、摄像;现场目击者证词等。二是定期取证,如月度考核表中对违纪情形的记载、月度例会中违纪情形的记录、员工述职报告中处罚情况的说明等。以上所有取证材料中,取得员工的书面确认都是最关键的事情。规章制度不仅要有实体性的奖惩规定,还要有程序性的处理规定。就象民法必须有民事诉讼法来配合实施一样。但一般企业规章制度里程序性的规定都太少了。

  第二、规章制度详尽列举违纪情形和相应后果。规章制度应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其后果是可以解除合同。实践中经常有员工发生严重过错,但规章制度找不到相应规定的尴尬。最严密的办法是首先将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定义,其次将违纪情形概括为几类,如破坏公司秩序、违背组织伦理、危害财产安全、损害公司声誉等,再在每中类别里列举具体情形,最后在每种类型里还设置兜底性条款,如“其它扰乱公司秩序的行为”。这样,在过错行为没有具体列举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兜底条款,兜底条款也不适用时,可以引用定义条款。此外,规章制度还应设置累加式惩戒制度,即一般违纪的累加可构成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规章制度将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无计可施。这样的规定一般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被采纳的④。

  第三、规章制度应确保其内容合法有效。内容合法的第一个条件是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比如“周六固定加班”的规定,有强迫劳动的性质,应属无效。还有“经理层以上无加班费”的规定,违反薪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无效。还有比如“员工必须服从工作调整,不得异议”、“不得与同事谈恋爱,否则解除合同”等等,都属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违纪解除规定的合理性也是其有效的前提条件。这一点是很多相关论述都未曾提及的。比如,公司规定“公司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合同”,这样的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在实践中一般不会被支持。但也有被支持的案例,如一员工诉某涂料厂劳动纠纷案中,法院认定“作为一个重点消防企业,这一规章制度(抽烟即开除)合理合法,工厂也在生产区多处标示严禁吸烟、严禁明火的标志,……故工厂按这一规章制度,以严重违纪为由作出开除决定并不违法” ⑤,支持的原因仍然是合理性。合理性之所以作为规定有效性的判断依据之一,是因为法律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的“严重”未曾定义,事实上也无法定义,企业实际状况形形色色,千差万别,只能根据具体情形人为判断违纪是否严重,解除合同的惩罚是否合理。这里就会产生一个矛盾,如果规章制度规定过严,则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后有被认定无效的风险,认定无效意味着解除违法,48条规定的后果不期而至。如有的单位规定三次迟到为严重违纪可以解雇,真的据此解雇的话风险也很大;如果规定过宽,则无法有效彻底的处理违纪员工问题。如有的单位规定一年内旷工15天开除,假如他旷了14天那就得继续忍受。对于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一是累加惩戒,小错积累视为大错;二是普通标准,即采取企业间惯常的普遍的标准;三是关注判例,当地的司法判例基本上代表了仲裁或法院的操作口径,具有相对一致性,并可作为后案裁判的参考依据。

  三、规章制度在失职解除合同上的构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289号)规定:“本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中的“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对重大损害作统一解释。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规章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因此,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权对“重大损害”进行定义。虽然最终仍须仲裁进行认定,但可以判断,只要单位对重大损失的定义不是过于偏颇,基本都是有效的。单位不应该放弃这个权利。如果规章未作规定的.话,损失是否重大只好由仲裁去判断,这将增加了纠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使单位据此解除合同时缩手缩脚。

  此外,单位还应将“严重失职”的情形进行定义和列举。以便在员工发生相应行为时“有法可依”。

  违纪是不应为而为的过失行为,失职是应为而不为的过失行为,两者具有相关性,因此,关于失职解除的规章制度制定要点,可以参考以上违纪一节。

  四、规章制度在不能胜任解除合同上的构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适用该条解除合同的关键点是如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所谓不能胜任是指不能完成工作定额、不能达到岗位目标或不能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是一个对比的结果,实际业绩表现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才是不能胜任。因此,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第一需要有事先明确的工作定额、岗位目标或要求,第二需要有员工实际业绩表现的证据。

  事先明确的岗位目标要求可以由规章制度直接规定,也可以由规章制度规定其产生的程序,如年终签署下年的责任状、协议确定业绩指标等。

  公司还需要在规章制度里设置程序将业绩表现以书面化的形式反映出来,如业绩统计表、考评结果表等等,以便与目标要求进行比对,有比对才有结论。

  但有些岗位是无法进行定量考核的,如行政、文员、接待等等,不象销售员或计件工之类有明确的业绩数额,其工作过程中几乎不会产生任何数据性的信息,无法进行结果的对比,此类岗位如何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呢?办法就是主观评价。例如,对一个接待的岗位,其岗位要求只能是热情、礼貌、耐心、端庄等等主观要求,能否胜任也只能进行主观评价。如果在规章制度里设置了完整而公平的评价程序,如对相关人员进行态度和满意度的问卷调查,投诉记录打分,以此进行评价得出不能符合要求,进而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岗培训等等,是完全合理的,发生纠纷后仲裁没有理由不予支持。

  在证明不能胜任的问题上,也可以引进末位淘汰,即规章制度规定,在定期考评中排于末位的人员,视为不能胜任本岗位,依目前的司法实践,虽然考核排名末位就直接淘汰出本企业是违法的,但淘汰出本岗位则会被支持,排名末位可进行培训或调岗,新岗位仍然排于末位的,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不能胜任是员工已做本职工作但不符合要求,失职则是根本没有做,失职的性质要比不能胜任更严重,但假如失职但不严重或未造成公司损失,够不上解除合同的,也可以考虑以“不能胜任工作”作调岗或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则依法也可以解除合同了。

  五、规章制度在制定程序上的要求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应当将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必须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是,如果制定规章制度时没有按照以上程序进行,那么结果是被“责令改正”呢,还是导致规章制度无效?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规定。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可以作为法院审理依据的前提是“通

  过民主程序制定”及“已向劳动者公示”,这个规定的旨意跟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可以判断,以上程序性要求是规章制度有效的要件。就是说,如果规章制度制定时没有经过以上的法定程序,或者,诉讼时没有证据证明经过以上法定程序,内容再完美的规章制度仍然只是一纸空文。程序安排和内容设计是同等重要的事。

  接下来,还需要明确的是,所谓“平等协商确定”是指需要达成一致的结果呢还是只要有协商的过程即可?对此实践中的争议很多,莫衷一是。20xx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提到:草案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些常委委员则认为,()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少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草案规定企业规章制度要由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践中难以操作,也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尽一致。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个汇报的内容说明,劳动合同法草案中的规定原为“讨论通过”,后改为“协商确定”,并且是出于单位经营自主权的考虑,说明立法者最后摒弃了“讨论通过”这样的结果性要求。考察立法者的本意是法律解释的重要方法,因此 所谓“平等协商确定”可以理解为只是个过程性要求。此外,如果将“平等协商确定”理解为“达成一致”的话,实践中几乎做不到。

  具体操作上,建议采取的步骤是,1、首先选举职工代表(如无),保留选举材料;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保留召开大会的通知或公告,或保留召开大会时的签到表;3、将规章制度文本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保留讨论的会议记录;4、请职工代表提出方案或意见,保留其意见文本;5、对方案或意见进行协商,保留协商的会议记录,如前所述,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记录协商时各自发表的意见应当也是可以的;6、确定最后文本,将其公示,或告知每位员工。公示、告知的方法包括在公告栏张贴、公司内网上发布、发E-mail到每位员工、规章制度文本签收或培训记录签名。

  吐故纳新是单位保持组织肌体健康活力的必要手段,但解雇的过程又极易发生纠纷,尤其是过失性解雇,并且单位的败诉率很高。必须充分利用单位规章制度这一内部“立法”,不断完善其解雇流程和条件规定,并且完善其本身的制定程序,使其真正成为内部解雇的准则和发生纠纷后的判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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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2、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区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略)。

  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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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依据上级保密委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部室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密要害部门是指部门、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

  秘密级国家和企业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部门、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企业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

  第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

  第五条各级保密机构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

  第六条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和场所,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和保密要害部位。

  涉及国家、企业秘密较多的矿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办公场所,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管理部室以及经营承包处室、中介机构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部门、单位确定,报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办公室确认。

  基层单位部门及所属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基层单位各部门、单位确定,报所在单位保密办确认,并报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保密办备案。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应按照标准和程序从严掌握。

  第八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适时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作出调整,并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要求报相应保密工作部门确认或备案。

  第三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相关职责

  第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部门、单位保密委或保密办的职责是:

  (一)负责确定和调整本部门、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二)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组织协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

  (五)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第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确保国家、企业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四)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所属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五)对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

  (六)对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七)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第四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维护国家、企业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和企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还要历史清白,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第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单位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在部门、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要求,以及需事先告知的事项和有关奖惩规定等基本内容。拒绝签订保密责任书的人员,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

  第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在岗保密教育。

  第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应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应事先提出申请,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保密规定,经有关部门、单位批准。有关部门、单位认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辞职、调动可能对国家和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和国家、企业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可不予批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要实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限由部门、单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6个月至3年。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离开涉密单位,应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必须经所在部门、单位批准。部门、单位认为出国(境)后可能对国家、企业秘密安全构成危害的,不予批准。国家、企业有关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部门、单位发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擅自离职或因私出国(境)的,应立即向上级部门、集团公司保密办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第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因履行保守国家、企业秘密义务,使相关权益受到限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补偿。

  第五章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具备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保障条件,确保国家和企业秘密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十一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审批新建项目,涉及保密要害场所、部位周边环境安全问题的,应事先征求单位、部门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程建设项目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十二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办公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保密安全装置,与保卫部门值班室联接。保卫民警要重点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巡逻。

  第二十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采取其他控制人员进入的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勤人员,应有严格的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使用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安全技术检查。

  第二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电磁介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电磁介质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国家和企业秘密载体应在安

  全可靠的设备中保存。绝密级文件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工作人员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所在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泄密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部门、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情况作出文字记载。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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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停复牌事宜,上交所25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延长停牌以及复牌的标准、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应当做好保密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预计相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可能或者已经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立即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复牌。针对上市公司以往披露的筹划进展过于简单、延期复牌情形千篇一律、终止筹划原因含糊其辞等问题,《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对停复牌原因及进展情况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此外,公司应当在公告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后的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并披露筹划过程以及终止筹划原因。

  市场普遍反映,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时间长,是沪港两地市场的一个重要差异,和港交所停复牌注重效率、信披详尽相比,沪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滥用停牌制度的嫌疑。上交所对20xx年以来沪市公司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案例统计发现,停牌时间平均为13.5天,其中70%左右的公司在10个交易日以内。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为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变化,缩笑港两地在停牌监管规则上的差异,《通知》根据市场效率原则,严格规定了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停复牌的标准、时限和程序。接下来,上交所还将对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停复牌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开。

关于规章制度 5

  大学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为完善自身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实现育人、科研等各项教育管理目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建立的一套适用于本学校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全面系统、规范严谨、合法有效的内部规章,是大学科学运行、稳健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是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保障良好校园秩序的前提。

  一 、完善大学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大学内部改革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改革推进的好与坏,关系着大学的未来,关系着高等教育的未来。顺应改革需要,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大学章程精神,做到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最终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每一所大学期盼尽早达成的责任与使命。而实现这些离不开大学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一)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

  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所大学的格局、高度和潜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我国大学的发展方向,要实现这一目标,大学首先要厘清内部各项权力的范围和边界。具体讲就是要处理好大学中党委的领导权,校长的行政权,教授的治学权和广大教职员工的民主参与权。而这些权力关系的明确离不开一个个具体的规章制度。所以,完善大学治理结构,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需要具体的规章制度来落实。

  (二)落实大学章程的需要

  推进大学章程建设是我国开展高等教育改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大学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和统领。然而,仅有大学章程还不够,还需要具体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将大学章程所建立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到学校的每一项工作中去。这样大学章程在实现大学办学自主权等方面的作用才能得以实现。

  (三)实现依法治校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治是确保国家各项改革成功的保障。对于大学而言,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大形势下,大学自身的改革发展需要依法而为、依法推进。而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正是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在高校的延伸和补充。因而,坚持完善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建设,通过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推动大学的改革发展,是大学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

  二、当前大学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缺乏学校层面上的统筹规划

  当前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该制定什么,不该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没有统一的安排。导致大学内部的规章缺乏体系性,显得零散杂乱,也容易出现规章之间管理范围的交叉、重叠;也容易出现无人管理、无规矩可循的“制度盲区”,“管理盲区”等问题。

  (二) 规章制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多数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都是由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草拟。虽然草拟人员在其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但是,草拟规章制度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规范,制定的规章很可能起不到预期的管理效果,甚至还可能出现制定的规章在程序上或内容上存在违法情形,最终导致规章无效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等情况。

  (三)规章制度制定过程论证不充分

  当前很多部门的规章制度,受到部门领导主观影响比较大,受领导换届、轮岗影响大,不同领导对同一项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台不同的的规章制度。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广泛的论证,往往只在部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对外征求意见流于形式, 多数情况下得不到有针对性、负责任的修改意见。这使规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从而导致规章制度自身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规章制度各项规范功能的实施效果。

  (四)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不完整

  当前学校职能部门为了开展某项工作往往通过制定某项规章制度予以开展,但是多数规章制度中缺乏相关罚则的'规定,即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受到什么处罚, 这些内容规章制度本身没有涉及。这使得很多规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强制力,对规范相关教职员工的行为上起不到实质性的管理作用。

  三、完善大学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对策

  根据当前大学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通过将规章制度管理部门与制定部门相分离,在各职能部门设立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规程等方式来完善。

  (一)将规章制度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划归综合性部门

  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需要有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来负责统筹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内部职责划分上,避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在权力边界上出现重叠、交叉。如果一项事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管理,那么这类规章制度就由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 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项有多个文件管理,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 二是有利于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 对于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便于学校站在全局的、整体的高度去管理,去统筹规划; 三是规章制度有一个统一的发布机构, 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内部所有规章制度,既便于规章制度的宣传推广, 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执行。

  (二)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

  大学内部是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的管理内容、专业知识非常多,要想通过设立一个部门来专门负责校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有很大的难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将各部门业务知识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领域工作的教职工确定为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专员。由他们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工作。学校负责定期组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规章制度建设的专业能力。

  (三)学校层面对规章制度建设程序制定统一规范

  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层面应专门出台一份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程序上,对学校规章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适用与解释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在内容上,拟出台的规章制度要得到充分的论证,规章制度的草拟部门要对拟出台的规章制度有详细地论证说明,对于新立的规章制度,要说明新规章制度制定的意义和作用;对于修改的要说明具体修改了那些地方,为什么需要修改, 修改后有什么样的预期效果;对于废止的要说明为什么要废止,是因为与上位法相冲突还是不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等,并广泛有效地征求相关学生、教职员工群体的意见,必要时应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确保相关规章制度在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方面符合要求。

关于规章制度 6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充分调动全市新闻工作者和通讯报道员开展新闻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的稿件上大报、上头条、上联播,及时报道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邹城良好的对外形象,参照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和内容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宣传部下达的对上发稿任务,未发生较大新闻安全事件的镇街、市直部门、单位。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撰写反映全市亮点工作稿件,并在济宁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及主流媒体踊跃发稿的新闻单位记者、编辑,专职、兼职通讯报道员。

  3、在济宁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刊播的反映我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成就的正面新闻宣传稿件(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新闻稿件)。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好新闻

  1、参评范围:全市专、兼职新闻工作者和通讯报道员在济宁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亮点的新闻稿件。

  2、参评条件及奖励:

  (1)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稿件、头版主要新闻图片;新华社新闻稿被省级以上党报头版头条采用的正面宣传稿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头条稿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重要稿件。每件奖金5000元。

  (2)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解放军报头版显著位置(二条、报眼、托底通栏)、其他要闻版头条稿件和主要新闻图片;新华社新闻稿500字以上并被省级以上党报采用,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头版稿件,新华社图片通稿被省以上党报头版采用或被2家以上省级以上党报采用;国家部委机关报、专业报头版头条稿件、头版主要新闻图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500字以上稿件;大众日报头版头条稿件,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稿件(独立稿件)。每件奖金元。

  (3)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解放军报头版300字以上,要闻版500字以上或300字以上配发评论的稿件;新华社新闻稿300字以上稿件、新华社图片通稿被地市级党报头版采用或2家以上地市级党报采用;国家部委机关报、专业报头版显著位置400字以上或主要新闻图片,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稿件;大众日报头版显著位置400字以上稿件或主要新闻图片,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稿件;省级部门、行业报刊头版头条稿件和头版主要新闻图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300字以上稿件,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400字以上或系列报道。每件奖金1000元。

  (4)济宁日报头版头条稿件;济宁人民广播电台《济宁新闻》、济宁电视台《济宁新闻联播》头条稿件(独立稿件)。每件奖金300元。

关于规章制度 7

  (一):公司规章制度精简版

  第一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9:00——17:00;周六:9:00——11: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特殊情况下,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 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2. 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3. 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4. 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5. 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6. 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处罚金按工资每天金额计算)

  7. 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8. 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

  一天。

  9. 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

  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10. 请假扣除当天工资与全勤奖。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行政部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二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

  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

  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三章 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约】

  第四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

  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五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

  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约(二):《公司规章制度》小公司目前最好的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

  二、 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上班时间 早8:30

  午休 12:00——14:00

  下班时间 晚 17:30

  周一至周六为上班时间,周日休息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 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上班时间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有序。

  2、 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3、 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4、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5、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早会及中会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6、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7、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8、 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五、 保密规定

  1、 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 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六、 人员管理

  1、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 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 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 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 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 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 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行政财务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 电脑管理:

  1、 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4、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时备份。

  5、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九、 网络管理

  1、 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 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看新闻、玩小游戏),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 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工作态度积极,业绩前三者

  b、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c、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奖惩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约(三):20xx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2篇:小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

  (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应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约】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

  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c、专有技术;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

  xx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约(四):20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出资方式:______出资额:______出资时间:___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传媒公司规章制度

  传媒公司对于公司的每一个岗位的员工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传媒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xx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股东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监、监事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公司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同时必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帐务,每季度或每年年终必须接受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五、公司总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公司总部每笔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每笔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股东会同意后董事长签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动资金。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每笔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公司核准,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机构每笔20xx元(dm及书刊印制费除外)以上的开支须报公司备案核准后方可开支,其负责运营的dm及书刊的印制费开支应控制在该项目的广告收入及发行收入之内,并可凭印制合同、印制单位发票和印制数量支出,但最多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须报公司总部核准后再支出。上述标准以下的开支由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房租、水电费、dm印刷费和投递费、书刊印刷编辑费、员工工资、招待费、办公费项目内开支,除此之外,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乱花。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总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一切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末经股东会、董事长及各授权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提前擅自支出。公司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开支必须要有发票,白头条据不得入帐。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各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xx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员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员工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在各个项目运做时,涉及到收付帐业务的,业务经办或财务人员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总部分管经理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财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机构亦同样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总部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若出现不遵从此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续经营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负责人承担。

  十四、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项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投资的前提条件。在投资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对方的身份、实际财务、物力、信誉以及实实在在的能够实际得到利润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慎重并熟知市场运作手段。

  二、投资项目,必须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才能指定专人进行市场调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须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确表示考察的意见,然后报公司确定,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三、未经考察和市场调查的项目不得进行投资;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项,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的经营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未经公司授权和核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其它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合同,撤销授权委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分公司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承担。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总经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司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的.中层人员是否聘任,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聘任,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考察并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员工在聘任前经过提名-考察-试用三个阶段才能正式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四、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专门设计制作人员及编辑人员除外)的工资分为三部分,底薪 佣金 奖金,底薪根据本人的业绩进行确定,提成工资(佣金)按本人的业绩比例进行佣金提成,奖金按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实行无业绩无底薪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具体员工工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详见公司员工工资标准)。

  五、公司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代表公司签约。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往或者到场,可以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对外签约,对外签约的被授权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的各类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对外签约,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签约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约,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其负责人承担。

  四、签订重大合同必须经过详细认真考察,并提交股东会研究,未经股东会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约。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在运作项目时与所有业务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款额与发票款额必须相符,严禁票据不符,否则公司终止该笔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六、公司的《广告业发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一律由行财管理中心专人专柜保管,统一编号,并予以造册登记,领用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机构员工领用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书和合同一律不准事先盖章。

  七、公司各分支机构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并由其负责人统一保管,并以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名义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约。公司证章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由董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使用公司证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若使用不当,造成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自行承担。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大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委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委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所有者权益

  一、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法定公积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再发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业及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必须扣除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规章制度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传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

关于规章制度 8

  一、目的

  1、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公司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2、提高公司各部门执行工作目标的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

  3、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

  4、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及设备的调配。

  二、会议分类

  总经理办公会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时,则由副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代行职权。

  3、会议参加人: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

  4、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可让其他有关人员出席。

  5、会议内容:

  ※听取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工作的汇报,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协商,并寻找解决办法。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总结。

  ※探讨公司经营活动的.最佳方案,并对各阶段经营业绩及时总结,以达到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上期工作总结,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务。

  6、会议记录人:行政部秘书。

  7、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末5日内。

  管理例会

  2、会议参加人:各部门经理。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使各项经营活动按照预期目标有序进行。

  ※对涉及部门较多,对公司整体有较大影响的问题集体探讨。集思广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达成共识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请总经理裁决。

  ※追踪并改进日常管理工作。

  5、会议记录人:综合办公室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大礼拜的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公司全体会

  1、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公司全体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公司外部人员。

  4、会议内容:

  ※公司营运状况,日常工作进度以及将要采取的重大决策向全体员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沟通。

  ※公布有关员工奖励或惩处措施,以求公开、公正、合理。

  5、会议记录人:综合办公室秘书。

  6、会议时间:时间为每月初5日内。

  部门工作会

  1、会议主持人: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指定人员。

  2、会议参加人:部门所有人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

  ※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开展,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所属工作有进展难度时,提出帮助请求,并集体讨论解决。

  ※明确部门工作在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中的进展状况,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并制定下期工作计划。

  5、会议记录:部门文职人员

  6、会议时间:时间由部门自行安排。每周至少2次。

  连锁店工作制度/晨夕会

  1、会议主持人:店长或其他管理人员。

  2、会议参加人:所有营业员。

  3、列席人员:视事实需要,所邀请其他部门人员。

  4、会议内容:店长布置当天工作安排;晚上总结一天工作业绩以及安排次日工作等事宜,做好会议记录,每天记录工作日志,作为工作考核标准。

  5、会议记录人:营业员或店长。

  6、会议时间:每天的早9点30分晚6点30分

  三、会议记录

  1、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核阅后应复印分发各出席人一份,传阅各出席人,并要求阅者签字为据。该份记录最后传回会议主持人,作为下一次会议的重要资料。

  2、管理例会会议记录整理完毕后,分发至各出席人一份。

  3、公司全体会会议记录由行政部秘书整理完毕,先请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以备查询。

  4、部门工作会议各与会人员均应记录会议要点,与本身工作相关内容应详记,以便对日后工作有指导意义。

关于规章制度 9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关于规章制度 10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关于规章制度 11

  为了公司规范管理、保障员工收益、达成公司业绩及利润指标,本着公司、员工利益最大化,制定员工工资规章;在职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不外泄公司机密;

  1、劳动纪律:

  员工上、下班签到,签到不允许有作弊现象,一经发现作弊现象,作弊人扣除奖金。

  全勤奖?元无迟到、无请假、无作弊:

  a、上、下班时间:上班8:30(可推迟10分钟),8:40后按每分钟1元扣。无故不上班当旷工处理,扣当月10%工资。下班17:00以后,务必签到,有工作需求,请电话签到。

  b、请假及调休:请假前一天写好请假单,由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特殊情况,先电话告知事因,并在第二天上班时补填时补交请假单。调休需前一天填好调休单并注明事因。如无特殊情况每月每人请假及调休次数不得超过2次/三天,超过2次/三天则安双倍工资扣除。

  2、发放工资时间:

  按公司的效益和员工的个人表现适当发放奖励金。

  a、在职人员:发放时间每月10日,发放上月1日-30日工资

  b、离职人员:发放时间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上班期工资

  3、提成:(按业绩的'净利润和销售产品比率提成统一规定)

  <一>、见附表一、二

  <二>、由公司现成谈好客户单子给员工 按毛利润的50%计入考核,并由该员工完成销售与实施服务工作流程;

  <三>、对二级代理:每个员工都必须执行辅助支持;

  <四>、年终奖为:按业绩进行奖励;

  <五>、舞弊现象:发现员工与客户串通或私自舞弊回扣等事宜,第一次发现扣当月提成50%,第二次发现扣当月提成100%,第三次发现扣当月提成100%,再扣基本工资50%,第四次一律扣完当月发放工资;

  4、实习生、试用期内管理:

  a、实习生无工资、按单提成、视总体效绩;

  b、试用期7天内无工资、按单提成、视总体效绩;

  c、考核其一个月,有工资,有提成。

  5、固定人员提成:

  月业绩发放,年终根据公司业绩发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调配所在部门职责;

  6、饭贴及部分其他津贴和福利的发放:

  a、住房补贴对象:在职三个月以上人员150元。

  手机补贴:固定在职员工每人/每月20元工作日和休息时间请勿必开机(如遇关机、停机者一经发现取消当月手机补贴)

  b、两年以上工龄:公司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年终按公司业绩比率提成奖,参与保险个人出100元。其余公司补贴。

关于规章制度 12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便于更好地创建“简单、务实、高效”型企业。经研究,决定在各子公司内开展各项基本规章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目的与原则

  根据企业现行发展需求,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现有的基本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分别进行废止、修订、补充、完善和规范。

  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已经过时的基本规章制度或条款要及时明确废止执行;对影响企业科学发展,涉及管理者及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尚不够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抓紧进行修订。

  二、梳理范围

  1、行政管理类相关制度

  (1)文件管理制度;

  (2)会议管理制度;

  (3)车辆管理制度;

  (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4)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5)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6)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制度

  (1)组织机构图(含详细的人员编制);

  (2)考勤管理制度;

  (3)奖惩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5)员工岗位说明书;

  (6)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培训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类相关制度

  (1)报销管理制度;

  (2)预算管理制度;

  (3)费用管理制度;

  (4)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类相关制度

  (1)保密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5、专项管理类相关制度

  (1)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2)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注:制度梳理主要含(但不限于)以上五方面内容。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全面梳理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由各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梳理范围,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按类逐文进行登记审核,提出是否废止、保留、完善和新建的初步意见,并于1月21日将各类制度及初步意见报总公司总经办xx处。

  2、修订完善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各公司根据xx总批复意见,结合实际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公司内部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将终稿于2月11日报总公司总经办xx处。

  3、印发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日前)。定稿文件,经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各公司印发实施。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关于规章制度 13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上班第一时间打扫档口卫生,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员工需画淡妆,精力充沛 ! 四、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七、工作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 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

  八、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尽快主动了解服装;以便更好的介绍给客户 ;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每月30元,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12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 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前三天扣除当日工资的.3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突出、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无)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发生争吵将取消本次奖励,一次扣罚30元; 3、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班有客户在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发短信聊天,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违者扣罚5元/次; 4、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5、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需交身份证复印证 3、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 2、未满1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 1、连续旷工3次/月; 2、拒客或与客户发生争吵3次/月;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月;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关于规章制度 14

  规章制度是实现公司职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新教师的培训日程的第一项就是熟悉掌握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理念,掌握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些学习心得与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一个家庭,一个集体,要想做到成功,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个团队中,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生活习惯和作息习惯,而怎样才能让这些不同的'人变得和谐,变得团结,变的有凝聚力,统一而有效的管理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增强执行力,是非常重要的。

  俗话说,态度决定一切,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工作,就会有什么样的工作现实。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像成功人士一样运筹帷幄、审时度势。但往往一遇到一点的挫折,就开始抱怨生活,抱怨一切,开始消极的对待每一天,最终一事无成。成功其实很简单,但简单并不代表着容易,就像每天都写日志一样,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几个人能坚持不懈的记下去呢?把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每天进步一点点,你就每天离成功也进一点点了。 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工作中的各种行为,指导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科学和标准化。我们今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尽量安排在休息日解决,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增强遵纪守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和自己密切相关的法规的内容。虽然公司有这么多规章制度,但我觉得这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份责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而且它是一把双刃剑,在规范你的同时更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岗位责任制让每一位员工明白自己在岗位上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纪律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工作执行力,让每个人都有一颗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心态,把工作做到最好。没有优秀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甚至可能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并且直接影响个人的工作岗位和经济利益。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业务活动中去。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于规章制度 15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

  (一)津贴。

  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二)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四、关于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二、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五、关于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下同)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下同)的定义

  (一)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二)非标准工资是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六、奖金范围内的节约奖

  从兼课酬金和医疗卫生业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及津贴和补贴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补贴,在统计报表中单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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