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规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0 18:13: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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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规范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规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1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xx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2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

  1、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2、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3、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食堂库管员负责。

  4、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

  5、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3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4

  1、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2、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5、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食堂规范管理制度5

  一、烹调加工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六、需要熟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冷后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九、上灶炒菜做到色、香、味具全,发现有变质、不新鲜的不得加工。

  十、盛调味品的器皿,用后必须加盖,各类用品按指定地点放齐;保持灶面清洁无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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