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3 12:18:25 制度 我要投稿

盘点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盘点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公司商品的安全性,及时挽回由于商品盘点差异所造成的损失,规范商品盘点中的差异处理流程,及时解决盘点差异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差异处理流程

  盘点出现差异

  门店仓库主管落实责任人

  总仓仓储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提出处理意见

  门店经理提出方案及处罚意见

  NY

  门店财务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NNY

  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审核,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

  分公司总经理审核

  N

  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报物流管理中心备案分析

  分公司商品监控员根据《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并调整库存

  责任人

  全额赔偿

  无法追

  究责任分公司管理团队承担处罚人

  责任人赔款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向责任人催收赔款(罚金)

  分公司财务部收到赔款(罚金)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相关人员责任

  1、仓管人员:

  仓管是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盘点差异都有责任,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所有出入库商品单据的保管、传递工作,每天核对ERP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保证账实相符。

  2、门店仓库主管:

  门店仓库主管作为门店库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仓库内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上报门店经理。

  3、总仓仓储主管:

  总仓仓储主管作为总仓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总仓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总仓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见附表1)上报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4、门店经理

  门店经理作为门店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交门店财务主管汇总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5、门店财务主管:

  门店财务主管根据门店仓库主管和门店经理的意见,汇总整理本月《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根据系统数据与实盘数据相核对,确保差异数据的准确性,盘点结束两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门店经理审核,每月监督盘点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及时向分公司财务部汇报门店商品管理的情况,盘点结束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6、分公司物流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责,对因管理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毁坏以及遭窃等造成损失的'负管理责任(门店样机除外);对因验收、发货过程中失误而造成损失的,物流经理负管理责任;负责对门店(总仓)《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供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批复;向总经理提供分公司商品盘点差异的赔偿方案:商品ID、型号、责任人、赔偿金额、赔偿方法、时间限制等,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及审批意见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并在下月5号前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总部物流管理中心。

  7、分公司财务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实施监控,确保公司每月盘点的商品数据准确、真实,根据物流部提供《盘点差异汇总表》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每月盘点后结合盘点日系统库存总额与财务库存商品总额进行分析,并及时调整;上月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必须在当月盘点前处理完毕。督促商品监控员在每月6日前向财务管理中心通报上月商品盘点差异处理及落实情况;对于不及时汇报盘点结果或盘点差异数据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经理承担这部分损失。

  8、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作为分公司管理的责任人,对分公司物流部提交的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案进行审批,解决分公司物流部在商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9、财务部商品监控员:

  商品监控员负责对分公司所有门店及总仓的商品监控,每月30或31日监督门店及总仓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盘点,向物流部经理催收《盘点差异汇总表》,监督责任人及时上交盘点赔款;每月6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交上月分公司的《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在汇总表上注明:商品ID、商品型号、账面数量、金额、实盘数量及金额、差异数量及金额、责任人、门店经理、差异原因、解决办法。每月在财务账上查询相关责任人是否上交个人赔款,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没有上交个人赔款人员的名单;经常到门店检查仓管的手工明细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10、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

  根据分公司物流部上报的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和总经理批准的处理意见,在三天内通知责任人交纳盘点赔款,过期不交纳盘点赔款在当月奖金中扣除盘点赔款,直到扣除所有盘点赔款为止。

  11、监察审计委员会

  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的盈亏状况,负责向主管总裁汇报商品盈亏工作,负责监督各分公司盘点差异赔偿执行情况,以及督促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财务帐面调整。

  三.盘点结果确认

  1、盘点结果反映出的差异情况都需要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中门店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仓库保管员、仓库主管、门店经理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物流配送中心盘点结果应由包括仓管理员、仓库主管、仓库科长、物流主任、财务台帐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

  2、对因疏忽导致错误盘点结果的,将盘点纸片上数据腾写至盘点表格内的信息项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须经以上所指的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但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说明具体原因,以体现盘点工作的严肃性,加强盘点工作的责任感。

  3、相关盘点人员对《盘点差异表》所反映出的盘盈、盘亏结果数据负责,对认定的盘盈、盘亏做出签字确认。

  4、帐外商品,必须在盘点前上报财务入帐,并由财务台帐单独列表存档;未单独列表存档的商品均作为盘盈处理,进入仓库库存帐,如果需领出必须由当事人报柜组长、门店经理、营销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经层层审批后,由财务调整数据后当事人凭单方可至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及领货,样机至仓库办理手续后至柜组领货;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法

  1、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首先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有单据未入或单据未销的必须事前注明,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差异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串型号商品,需要查明串型号商品的单价,对发现盘缺商品单价大于盘溢商品单价时,属于仓库发错货的由该仓库落实责任人按差价进行补偿;否则经批准后可要求台帐进行调整或由业务部门通知供应商更换型号。

  2)属于确系仓库丢失原因所致,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分清责任人的,需办理核销报批手续。

  3)属于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被盗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丢失和毁坏,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分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责任。

  3、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物流部经理必须对差异处理情况作出追踪和落实,并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差异处理反馈表》(见附表2)报总部物流管理中心备案,由物流管理中心报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检查。差异处理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个月以上未解决的差异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分公司管理团队负责全额赔偿。

  五、商品盘点差异奖惩条例

  为了保证公司盘点工作的规范,确保盘点工作的严肃性,特对盘点差异的违规行为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仓管保管不严造成商品盘点差异:商品盘亏、白条出库由仓管全额赔偿;商品串号由仓管补足差价后,并对每条串号差异处罚10元;商品盘盈会造成实物与系统数据混乱,每条处罚10元。

  2、财务部商品监控员在每月5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盘点差异汇总表》,延迟一天处罚50元,监控不严导致商品出现重大差异,分公司财务部商品监控员负有管理责任,按照损失商品总额5%进行赔偿,每月没有及时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并督促分公司各相关责任人处理盘点亏损的遗留问题处罚200元。

  3、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对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对每月盘点差异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延误一天处罚50元,每月5号前没有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物流管理中心延误一天处罚50元。

  4、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出现商品重大差异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如果本月出现的差异在下月没有及时处理从而造成的公司损失由分公司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5、分公司行政部经理每月根据财务部上交的《盘点差异汇总表》上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罚,并督促责任人上交个人赔款,每月底没有对上月的盘点差异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人事行政部经理罚款200元。

  6、仓管在本年商品保管中没有出现任何差异,由分公司总经理、物流经理、财务经理向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提交奖励建议,由总裁批准后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总公司每年12月底评选商品管理先进员工奖10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六、物流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工作。

盘点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仓储部库房账、物、卡管理,及时了解库存信息,提高库房账、物、卡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仓储部各库房。

  3.文件的换版说明

  本制度实施日期为20xx年第一版本

  4.工作标准

  4.1盘点工作标准

  仓储部统计对仓储库房库存物料及产品每月至少盘点两次,且盘点表必须要有保管签字确认。

  统计可以单独盘点也可以集体进行盘点,每月盘点次数至少两次,但每月必须查出至少3条账务卡问题。

  具体盘点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盘点记录保存期限为半年以上。

  盘点完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盘点结果发至相关人员。

  在统计日常盘点库房时,保管必须保证库存数据、标识与实物相符。

  每月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库房时,各保管必须积极配合,同时对财务盘点结果认真核实。

  4.2查帐工作标准

  每天早9:30前保管将前一天单据处理完毕并将前一天的'入库单及部分领料单交于统计处,统计收到单据后检查填写是否标准(日期、名称、数量、厂家名称)。

  由统计每日检查保管库存数据,如有不符再根据每日的出入库量进行核对,最终使每日的出入库量在系统帐上清楚体现。

  保管员做手工台帐时必须书写规范,且每登录一笔均得有可靠性票据支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账,均需要有效票据支持。

  保管员必须保护手工台帐及各类票据的完好不得随意丢弃,已用过的台帐必须留存两年以上。

  5.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未进行库房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2)盘点未发现3条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月;

  (3)盘点记录保管员未签字确认视为未盘点,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4)盘点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至相关人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天;

  (5)统计发现问题隐瞒,对统计与保管各负激励50元/次;

  (6)盘点记录保存出现问题,对责任人负激励10元/次;

  (7)保管未在9:30前将单据上交或发现单据错误,每晚交或出错负激励5元/次/处;

  (8)如保管员出现台帐混乱,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负2激励10元/次,如保管员随意丢弃台帐及票据,对当事人负激励50元/次,并限期补上;

  (9)出现盘盈盘亏情况时依物料含税价10%对第一责任人考核,直接上级50%连带考核,封顶考核1000元。

盘点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1月盘由仓库组长(负责人)组织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做好盘点汇总记录,备份在月初3号前报财务部,如发生盘亏、盘盈或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和财务部报告处理;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1各仓库经过月度自盘,季、年度监盘,发生盘亏、盘盈或出现超过规定期限的.存货,仓库主管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做出针对性处理意见,能处理的按公司规定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财务部,按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处理;

  4.4.2在盘点过程发现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

  4.4.3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有虚构数字者,将酌情处理和处罚;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盘点管理

  4.5.1仓库在盘点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库存物资规范堆放和状态标识,确保消防畅通、堆放整齐,标识,记录清晰有效;

  4.5.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仓库可参照本制度适时建立盘点制度,对所属各类仓库按制度规定要求适时做好盘点和盘点记录,并将季盘、年盘汇总表报相应财务部门;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J06-06仓库盘点汇总表

盘点管理制度4

  一、目的:为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物资盘点的正确性,有效管理公司物资和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盘点范围:

  1、仓库盘点:仓库所有库存物料及闲置物资及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日常盘点作业。

  2、资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作业。

  3、承包线盘点:公司所有承包线的物资盘点。

  4、资金盘点:

  三、职责:

  1、仓储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每月定期盘点作业及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和盘点总结等工作,并将每月盘点报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复查;负责配合和参与仓库及承包线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

  2、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作业,并将盘点数据和报告提交财务部进行复查,同时抄送企管部一份。

  3、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仓库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稽核所有盘点作业的数据,反馈其正确性。

  4、ERP部:负责参与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月盘、年中盘、年终盘点差异数据在K3系统的批量调整工作。

盘点管理制度5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7、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案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8、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摘抄。

  9、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不得将案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10、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11、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借出或还回的案卷,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12、资料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盘点管理制度6

  为加强库存商品资金核算和管理,真实体现超市的经营成果,为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和堵塞各方面漏洞,防止公司不受任何损失,特制定以下盘点管理规定,望各位员工认真执行。

  1、遵守公司各项盘点和安排,违犯一处扣6分,罚10元,并对负责人处于两倍处罚。

  2、由于负责人的安排不合理,程序不规范而造成盘点数据错误的,对其负责人一次性扣20分,罚50元。

  3、保证盘点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否则对第一责任人扣20分以上罚100元以上,甚至劝退,

  4、对盘点中有徇私舞弊现象的扣50分,罚100—200元并给予辞退。

  5、盘点过程中在没有进行稽核之前,同一排面初盘和复盘的两人不得进行交流,对数和谈话,否则双方扣50分,罚100—200元。并辞退。

  6、抽盘人员必须保证抽盘率达100%,否则扣6分罚10元,(以单张盘点表计算)

  7、抽盘人员只针对数量小的数字进行专项抽盘的扣6分,罚10元。

  8、回控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漏录事实的,扣20分,罚100元。

  9、盘点表必须书写工整,清洁,数字易辨别;严格按要求抄写盘点表,盘点表一式两份,必须保证所抄商品的顺序一致。否则重新书写并扣6分,罚10元。

  10、盘点过程中每漏盘一个单品按扣3分罚5元累计。

  11、每排面的录入不得大于2处错误,否则按每处3分5元累计处罚。

  12、核对人员核对后,如每出现一处错误扣10分罚20元。

  13、盘点修正过程中,对修正后的数据不真实的店长将给予100一500元罚款或拒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辞退。

  14、盘点后,对亏盈的单品总值超过100元以上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并分析亏盈原因,否则扣10分,罚30元。

  15、稽核人员工作不认真,错误一处扣10分,罚20元。

  16、不按规定时间(3天)上交盘点结果和盘点分析;拖延一天扣6分,罚10元,以后每拖延一日按此累加计算。

  17、对各门店盘点的长款或短款要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追回短款。对长款的门店,一定要查明长款原因,总结每次盘点工作中的经验,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留一切后遗证。如盘点结果延迟不出,负责经理处以50元罚款,门店中层干部30元以上罚款。

  18、经公司研究决定,经批准离职的店长及员工在离职前

  1、一定要办理完离职审计;

  2、经月终盘点后出来的结果,出现的短款,由店长及员工,根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承担;

  3、今后如出现不良后果和供应商的业务手续交不清的,由原在门店的经办人负责。

  19、复盘和验收,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盘或抽盘,对成件、成箱的商品,条码及最小单位计价的商品不得混淆,要严格划分清楚,防止盘错、重盘的出现,一定要严格认真执行好复盘和验收工作。如复盘人员出现失误,一处扣10分罚款20元。

盘点管理制度7

  为了规范店铺财务运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规避资金、财产损失等风险,现对相关业务流程规范如下:

  一、盘点规定:

  1、盘点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盘、抽盘等

  (1)不定期抽查盘点:指由财务部组织不定期的对店铺各库区及卖场的库存商品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

  (2)定期盘点:是根据每日或每周营业完成后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要求进行的是全面盘点。

  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1)清点所有货品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初步核对;

  (2)核对货品标签与货品(货品印记)是否相符;

  (3)将各类票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与清点;

  (4)更新电脑数据库;

  (5)准备盘点所用的计量器具及各类销售票据;

  (6)由盘点总负责人指定人员参加盘点,盘点期间暂停进、退货;

  (7)避开销售高峰期(周末、双休日,节假日)。

  3、盘点操作流程:

  (1)由专门指定人员对柜台珠宝首饰进行盘点,盘点时按珠宝首饰商品分类、品名、编号、单价、数量进行逐一核对,用扫描枪将标签条码逐个扫入盘点系统,确认系统内货品图片与实货相符;

  (2)全部扫描后查询盘点差异,核对实盘数量及货品是否与数据库相符;

  (3)根据柜台实物盘点情况,电脑自动生成盘点结果报审表,打印并由全体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分送会计、商品等有关部门。(日盘、周盘由店铺主管组织销售人员进行;由销售人员按实盘数量如实填写盘点表,店铺主管或主管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盘,盘点完成后,双方和主管要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4、盘点结果处理:

  每次盘点完成后将制成盘点表,由相关盘点人员及监盘人、店铺主管签名确认,盘点表要先与店铺台账核对确定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要立刻找出差异原因并分析。

  正确无误的盘点表将上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要及时跟进和找出差异原因。

  对于盘亏的物品,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对责任人和店长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为了实时对店铺的现有库存进行监控,要求店铺每天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销售日报表至财务部(具体看格式),由财务部相关人员核对库存商品是否正确,从账面上对商品进行监控,如确有必要,财务部将派出专人至店铺进行突击或通知盘点形式进行实地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二、店铺的现金及备用金管理规定:

  1、店铺营业款(碎银)和备用金必须分开管理,营业款(碎银)不得挪作备用金使用,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元。当天的营业额与碎银分别独立存放,当天营业款现金由店长清点审核独立上锁存放,第二天店长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长休息,营业款由组长锁好存放,直至存钱人员(店长/销售主任)在同事见证下,开锁复核。要求在有监控摄像头下复核。

  2、店铺备用金的金额按店铺面积大小、商场经营模式(专卖店/商场租赁柜台)决定。商场租赁柜台500元/月;专卖店面积小于50㎡的1000元/月,专卖店面积大于50㎡小于100㎡的1500/月。

  3、备用金应用于日常店铺开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购买,购买物品需要保留凭证及票据,并每两个礼拜按既定报销流程到财务部报销一次。

  4、备用金由店长保管,和费用票据单独存放于保险箱内。

  5、各店铺要对备用金的领用、报账等情况进行登记,合理领用备用金,登记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报账日期或是返还日期等事项,要求经领人和批准人签名。备用金报账后的`余额要及时进行返纳,返纳要求在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与店铺主管沟通,可以推迟二天办理),备用金登记本要求专人登记保管(具体格式如附表)。每天营业终了店铺要把当天的备用金情况上报财务人员,上报内容包括:上日余额,本日支出(详细说明支出内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内容),本日余额。

  6、店铺营业款(碎银)必须锁入保险箱,第二天当班人员上班后应及时清点并确认是否与台账相符。

  7、原则上店铺的每日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除碎银、备用金外),超出规定金额必须在当日下午四点前,由店长或主管如数存入公司为店铺开设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保留存款回执以备核查;店长或主管外出存款时必须在其他员工见证下,在存款签出本上登记、签名。

  8、公司及店铺任何人员都不得挪用店铺钱款,店铺需使用备用金支付日常开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长批复,超过100元不满200元的由主管批复,200元以上需经经理同意后方可开支,店铺备用金要设置专门登记本(登记本相关规定按第二条规定执行)。未经规定的程序请示同意,擅自挪用营业款者做贪污或盗窃公款处理,除追回赃款外,按公司财务制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银规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练使用收银机和POS系统,收银时要坚持唱收、唱验、唱找、唱付;仔细检查货币真伪,用视觉和触感检查货币真伪并用验钞机正反两面复验;如违反操作规则,误收假钞的,由责任人承担,无法分清责任人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在使用POS机刷卡收银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顾客输入密码、签名确认,并保管好刷卡单据,于每月规定日期将POS机刷卡交易单与销售小票、销售报表一起交给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定期与POS机刷卡银行进行对账,以保证转账情况的真实性;

  3、在发生POS机交易成功与否难以确认的情况时,不得发出商品或退还现金给顾客,应及时与银行联系,查实并确认POS机交易实际情况后,做具体处理。违反操作流程,造成损失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损失;

  4、营业结束时,营业员按销售凭证第二联进行统计汇总,记录当日销售总金额(与财务对账办法详见财务管理规定)。

  5、清点当日销售货款和POS机交易小票,是否与销售总额相符,现金和票据,是否与店铺台账相符,此过程一人清点,店长/组长复核,核对完毕后由两人在柜组台账上同时签字确认。

盘点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药品的库存管理和资金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库房和药房账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库存管理的水平。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各库房、各药房及静配中心二级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为季度盘点;不定期盘点是出现帐物异常情况下的组织盘点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点是对贵重药品的盘点。

  三、职责

  3.1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帐物处理。

  3.2各仓库和药房负责人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处人员负责每季度各库房、药房及静配中心盘点表的打印、盘点结果录入及调账。

  3.4药学部负责人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对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四、盘点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定期盘点;出现帐物异常情况和医院临时下达盘点任务日盘时立即组织盘点,贵重药品每日盘点。

  五、工作流程

  1.盘点准备

  1.1对仓库和药房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药品和耗材。

  1.2对不合格品、过期药品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库管员和药房负责人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药品和耗材,确保药品、耗材和货位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药品、耗材与货位标示是否相同。

  1.5对新参与盘点的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2.盘点实施

  2.1盘点表的发放

  2.1.1由盘点主管负责人负责盘点表的发放。

  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表,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2.2实物盘点

  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药品和耗材名称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名称和药品实物及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药品名称应立即转移至药品相对应的区域。

  2.2.2盘点时按照实物填写,实物与帐物相符都打,不相符的“实盘数”栏填写实物数量。

  2.2.3在盘点表中“实盘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2.3盘点表的返还

  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2.3.4盘点负责人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2.4盘点抽查

  2.4.1盘点表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2.4.3当盘点表返回后,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药品和耗材必须安排抽盘。

  2.5盘点结果确认

  2.5.1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2.5.2抽盘结束后,如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下,贝卩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帐物相符率为99.5%以上。

  3.盘点总结

  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3.2盘点差异的处理,盘点工作结束后,所发生的差异、错误、盈亏分别予以处理,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冲单,并且未入账等。

  3.3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3.4将盘点结果上报药学部,药学部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六、奖惩

  盘点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1、盘点差错率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三0.5%。

  2、奖励

  所有盘点差错率在规定以下者,每人奖励何差错者(账物相符率100%,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

  药品盘点金额差错率超过0.5%以上者,每人罚款30元处理;差错率超过1 %以上者,每人罚款50元处理,从当月绩效中扣除。

盘点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6日;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稽核;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统计员对各仓库收发员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如发现差异,月盘点和年末盘点结束后有工区统计员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

  6、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盘点管理制度11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证公司存货的账物相符,其中账物相符包括:仓库账务与实物相符、仓库账务与财务账务相符、公司账务与海关记录相符;

  1.1.3通过盘点得到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于财务记账。

  1.2本制度所规范存货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2.存货流转流程及存货仓库分类

  2.1我司内部存货流转流程(不考虑各环节销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流转图:

  (略)

  2.1.2备品备件仅限于入库和领用,库存仓库仅有备品备件仓。

  2.2针对以上存货流转及仓库,盘点范围涵盖: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备品备件仓库。

  2.3以上仓库仅指各种物品分类进行存货管理,并非实际物理仓库。

  3.盘点流程

  3.1月度盘点

  3.1.1盘点方式:仓库全盘,财务抽盘约30%;

  3.1.2具体方式:每月仓库在财务月结日前打印盘点表进行全盘,财务视具体情况选取个别品种进行抽盘,抽盘数量约点总库存量的30%

  3.2季度盘点:

  3.2.1盘点方式:仓库与财务全盘;

  3.2.2具体方式:每个季度末在财务月结日前仓库打印盘点表进行盘点,仓库与财务部共同实行全盘,商务部报关组视具体情况可选择参与盘点。

  3.3年度大盘

  3.3.1盘点方式:仓库预盘,与财务、审计公司一起全盘;

  3.3.2具体方式:每年底,财务视关账日和审计时间的安排,通知仓库预盘及全盘时间,预盘日由仓库进行全盘,全盘日由财务部和仓库共同进行全面盘点,并视具体情况可能与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一起盘点。

  4.存货报废管理

  4.1每月盘点后,对于需报废的.存货,由仓库、品质部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提交《存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一),并说明存货报废原因及数量,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4.2在《存货报废申请单》审批下来之前,仓库需对报废存货单独存放,但财务无需处理账务,报废申请单核准后,仓库统计报废存货数量金额交商务部,待商务部办理完海关手续(做废料或内销处理)后,仓库准确登记进入存货盘点表,交财务入账;

  4.3已报废存货进行销售处理的,销售款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以上报废过程需详细保存相关单证,仓库还需对报废存货进行拍照留存,报废全程需按相关规定报海关及税局。

  5.盘点报表反馈

  5.1仓库盘点完成后需提交财务部完整的《盘点平衡表》(见附件二),《盘点平衡表》不仅记录月末结存数,还需包括月初数以及本月各仓库的进出、外发、报废等等具体数据;

  5.2 《盘点平衡表》需分仓库统计数据,仓库类型包括: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

  5.3所有盘点报表仓库须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财务部。

  6.盘点差异处理

  6.1对于盘点发现实物与账务存在差异,首先对于盘点有差异的部分进行复盘,如确定实物数量的准确性,需详细查询账务数据有无错误;

  6.2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6.3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应填写《盘盈(盘亏)调整单》(附件三),经仓库主管、生产经理签字,交厂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

  7.仓库、财务及海关数据的一致性管理

  7.1仓库须严格按照公司库存管理控制程序对存货进行管理,并依据本制度,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报告;

  7.2通过对本制度的切实执行,仓库与财务部保证公司内部账务的一致性,即财务账上数据、仓库账上数据、存货实际库存三者的无差异;

  7.3财务部每月初提供财务账上存货数据(此数据与仓库实存一致)给商务部,由商务部核对海关数据,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纠正,直至双方数据一致。

  8、本规定制定于现行生产核算流程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用友ERP上线后视具体流程进行修改。

盘点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员工自行进行盘点工作,药店员工将店存数与计算机实存数对照,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月盘点流程,药店每月进行月盘点可以及时发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漏洞及差错,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以减少药店的损失;财务部不定期抽查盘点的账货相符情况;药店计算存货公式=上月结存+当月购入+药品退回-药品退出-本月销售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仓库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拟定《盘点实施计划》上报经理审批,并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6、《盘点计划表》包括:盘点时间、参盘人员、分组情况、分组负责人等;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1、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将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小组盘点人员,分段或分区开始盘点;

  3、每组盘点人员按照存货摆放顺序依次计数填写盘点表的实盘数;各组将自己区域内药品盘完后,再各组交替复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1、财务接到盘点结果表,审核再次核对确认盘点结果后,编制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做账务处理;

  2、主管仓库负责人对盘点结果和存货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由业务部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4、仓库盘点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其短少数量按照含税批发价由保管赔偿,责任不清由仓库全体共同赔偿。;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盘点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工作的正确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以切实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公司财产完整无损,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 财产盘点范围:固定资产、工程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现金、银行存款等。

  第二条 盘点前准备:盘点前,根据现有的资产台帐,填写盘点表中盘点资产的名称、数量/单位、存放地点、保管人。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拟在每年十二月进行,由财务部、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小组,按照固定资产卡片、台账,进行实地盘查,对固定资产的性能、存放地点,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作记录。

  第四条 存货的'清查:

  1、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建立台账,每月末将购入、领用、库存情况汇总交与财务部。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在年终进行实地盘点。

  2、商品房应由营销部按类别、区(摊位)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建立”出租产品卡片”,详细登记出租房的坐落地点、结构、层数、面积、租金单价等情况。

  3、材料由物资部和财务部定期进行清查。

  4、提供给物业公司的备品、备件由物管部和财务部定期进行清查。

  第五条 盘点情况处理:盘点结束后,将各分项盘点表汇总装订成册,作为下一次盘点的基础表,并进行书面总结,财务部编制盘点汇报。盘点汇报由盘点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确认签字后,上报分管副总、总经理,领导审批后,和盘点表一同在总办存档备查。

盘点管理制度14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15

  1、在财务主管盘点结果抽查过程中如发现物品账实不符,未及时发现的处理的。除对当事人以上处罚外,还将对于材料会计及仓库主管20元罚款过失处理。

  2、在总经理盘点结果抽查过程中如发现物品账实不符,未及时发现的'处理的。除对当事人以上处罚外,还将对于财务主管20元罚款过失及材料会计及仓库主管20元罚款过失双倍处理。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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