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4 09:06:26 嘉欣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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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专项管理。

  第二章、经费用途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划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与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密工作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不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等。主要用于组织保密教育、培训,进行保密业务咨询,开展有关保密活动,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和保密工作奖励等。

  第四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技术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设备的`配备。物理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门窗,配备密码文件柜、密码保险柜等;技术防护措施方面: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会议保密机、文件粉碎机以及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等。

  第三章、经费预算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按照涉密人员涉密等级和人数确定预算标准。一般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合计高于5万元,以5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2万元以2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第六条、专项保密工作经费按照实际需要,根据公司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发展计划安排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财务部门在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下年度保密工作经费分项开支计划报公司批准。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项目建设,保密防护措施应同步预算。

  第八条、财务部根据公司批准的保密经费计划,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时,单独列入公司预算中。

  第九条、日常工作中的有关保密工作的开支费用,在转财务部门报销时,须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条、涉密人员的保密津贴每月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需单独列示,并注明“保密经费”字样。

  第十一条、进行保密奖励时,奖金随当年12月份工资一同发放,并单独列示。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4

  第一条

  公司的保密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保密工作档案是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始材料的集结,包括文件、资料、原始记录资料等,也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终结反映。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文字记载,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

  保密工作档案要按标准分类立卷、标注密级、统一编号、装订成册。

  第五条适用的原则。

  第六条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保密工作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保密工作档案的借阅、复制和保管等均按保密管理制保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本着规范、及时、完整。

  (一)保密教育;

  (二)涉密人员管理;

  (三)定密管理;

  (四)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五)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六)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七)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八)宣传报道管理;

  (九)涉密会议管理;

  (十)协作配套管理;

  (十一)涉外活动管理;

  (十二)保密监督检查;

  (十三)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十四)责任考核与奖惩。

  第八条

  坚持档案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集中保管本单位文书及其它专门档案,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渍、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九条

  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

  凡是查询、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第十一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限期使用,按期归还。归还、签收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第十二条

  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若需复印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第十三条严禁将密级文件带回家中或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

  文件。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档案资料外出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的档案材料。

  第十五条

  在利用、查阅档案中,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抄、翻印涉密文件盒带密级报告,及时追查。如造成泄密事件,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第十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实行两套制。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彩色墨水或复写等不耐久字迹。

  第十八条

  凡归档的.各类档案材料,档案室负责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九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须提出销毁申请,编制《销毁档案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档案室和保密办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可以实施销毁。

  第二十条

  不需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严禁卖给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

  销毁的档案要登记造册,注明顺序号、案卷标题、档号、起止日期、数量,并附备考表。

  第二十二条

  执行销毁时,定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并在销毁表上至少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5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市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二次。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其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⒍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统一交机要员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

  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相关处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

  (三)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档案室、计算机机房、机要交换站和各类考试的试题题库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文印室对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设密码并妥善保存;文秘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机要交换站要将密件妥善存放;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上网管理

  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上网信息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办公室的每台联网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

  1.领导身边的文秘人员要注意检查领导在外工作过的场所有无密件遗留;随领导外出,要在离车、离会场、离住所时检查文件有无遗失;领导开会回来后,要主动办理密件的登记、收存手续。

  2.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涉密载体时,驾驶员不得离车,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销毁

  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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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

  第三条、年度保密工作经费的预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的数额,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规定执行,保证基数为5万元,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每年由保密办按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财务部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由保密办根据具体专项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经费预算,经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单独列入保密办年度专项保密工作经费财务预算。

  第四条、保密工作经费的使用,由保密办提出申请,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保密工作经费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财务部指定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五条、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所和公司保密办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单独列支,主要用于:

  一、组织保密教育、培训。

  二、进行保密业务咨询。

  三、开展保密方面的`有关活动。

  四、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设备。

  五、进行保密工作奖励。

  第六条、涉密人员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员依照其涉密等级享受保密补贴,保密补贴在脱离涉密岗位后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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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8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确定一名保密检查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各处室均须确定一名处级干部负责本处室保密工作。

  三、各处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确定密级的,须经局办公室依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发文范围。所有标定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在局机关文印室、省委机关文印中心、省政府机关文印中心以及局领导批准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厂印刷。

  四、严格文件收发、分送、借阅、清退登记制度。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文件的传阅和管理。各处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责成专人负责,严防泄密。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级的文件须通过机要通信传递。不得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非机要信件传递内容。标有密级文件的复制,要从严控制,确需复制的',须经局办公室批准。凡绝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制和抄录。汇编秘密文件,要按照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进行管理。严禁携带文件、资料和笔记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工作确实需要的,应经局领导批准,并且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阅文书档案、人事档案,须经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查阅档案须在档案室进行。复制档案须经局领导批准。

  七、向新闻单位提供数据资料、投发稿件、出版书籍、通过非机要通信渠道邮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项。

  八、需要销毁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盘以及报纸杂志等,都必须定期交由局办公室统一处理。凡有密级的文件,要认真登记,经处室负责人审查签字。拟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经局保密检查员检查,至少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

  九、各处室使用的微机,凡存储有内容的,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十、机要室、档案室、信息库、文印室均属保密工作关键部位,非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时间停留。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9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五、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

  二、单位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

  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

  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电话复。

  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

  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电话谈论秘密事项。

  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

  十、对境外记者的电话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

  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

  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1、文件的管理规定

  (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

  (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

  (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

  (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

  (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

  (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

  (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

  (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

  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

  (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

  (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

  (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

  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

  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

  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

  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

  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

  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

  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

  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

  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

  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

  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

  (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

  (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

  (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十六、保密检查评比制度

  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

  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由于新时期对保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密工作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加之保密人员的不断变动,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摆上重要日程,对保密干部的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要把保密员培训作为保密工作重要内容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保密人员的培训,或推荐保密员参加上一级组织的培训,使保密员懂得更多保密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以适应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需要。

  2、对保密员的培训,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培训制度。

  3、单位在开展培训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短期培训方法,如开展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会或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辅导等方法进行。单位可结合实际,制订培训计划,搞好培训工作。

  十八、阅文保密制度

  一、对“三密”文件请及时阅处,当天交还保密员保管,不自行存留过夜。

  二、阅件后,勿忘签名。

  三、不泄露自己知悉的“三密”文件内容。

  四、不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办“三密”文件。

  五、不在普通电话中传达“三密”文件精神。

  六、不在家属、亲友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三密”文件内容。

  七、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三密”文件的精神。

  八、不准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参加社交和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经上级保密部门审批确定,并须具有严紧的保密措施。

  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能谈及党和国家的秘密。

  十、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不准自行复制翻印。如确需复制翻印时,必须执行制发文机关的规定,经制发文机关审批同意后,才能到保密局进行复制翻印。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0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

  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员工的义务和职责,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十条保密守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围

  1、国家和政府各部门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政府各部门机要文件、秘级文件、密码电报等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等国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设备、密码设备等。

  2、集团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团公司密级文件,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内部资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保密事项和会议未决定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4)公司重要财务资料。

  (5)公司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6)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公司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

  (8)保密委员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要层层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保密工作领导,加强保密工作监督;公司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态机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员会要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保密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机要、档案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的员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5、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6、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发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国家密级文件不准外带。公司密级文件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其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维修、报废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9、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移动介质等工具传播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拍照、摄录、扫描、刻录等。

  10、各部门重要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重要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封存或存档,不得散落在办公室内或借给他人,文印用过的纸张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作垃圾倒掉。

  11、财务部必须严格管理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财务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财务电子数据完整不丢失。

  1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许对外泄露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准将密级文件、材料带出档案室。档案查阅要按规定执行。

  13、打字、复印人员按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密级文件、资料。

  14、公司涉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现象作斗争。

  15、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如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围:机要文书室、财务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实落实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责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

  (2)要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装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安全;严禁在保密要害部位开展与本职业无关的活动;严禁非本部位人员长时间滞留。

  (4)保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设备,按程序和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收发和报送,确保涉密设备、重要资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时将门锁好,每天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电源、报警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密安全工作无遗漏。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1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事项。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2

  体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市教育体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部门的要求,对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2次。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知道的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管理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会前应对参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6.印章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和保密规定,不得扩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内容。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管理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统一交机要员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

  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

  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局办公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

  (三)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档案室和各类考试的试题题库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

  其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文印室对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设密码并妥善保存;

  文秘室应将密件单独放入保险柜;

  机要交换站要将密件妥善存放;

  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计算机信息的上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各处室的涉密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在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领导专用车辆不得随意搭乘其他人员,领导临时离车,车上有涉密载体时,驾驶员不得离车,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

  不得泄露领导需要保密的活动日期、路线等内容。

  (六)密件的复印管理

  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

  复印其他密件,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

  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销毁。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需由两人监销,不得将密件出售。

  三、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处理。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3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4

  一、保密工作责任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二)馆长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带头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分管副馆长对保密工作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馆保密员对保密工作负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安排、检查、督办、落实。

  二、涉密人员管理

  (一)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涉密人员须签定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涉密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复制。确需复制的,需经馆长签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四)传阅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归还。

  (五)定期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逐件清点,及时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四、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一)馆长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随意定密。

  (二)确定、变更和解除本馆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三)定密应明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应标注“馆内资料,妥善保管”等字样,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五、保密部门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六、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一)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二)涉密信息系统应在显眼位置张贴保密提示信息,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将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优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四)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登录和屏幕保护密码。

  (五)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

  (六)严禁私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硬盘等,由单位统一送保密局处理。

  七、非涉密计算机管理

  (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信息和馆内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qq、邮箱、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应用中存储、传递或转发国家秘密和馆内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

  (四)不要点击陌生帐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帐号的邮件应与对方确认内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点击阅读。

  (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涉密计算机台帐,并与计算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

  (六)发现受到不明攻击等异常现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资料,请第一时间与单位保密员联系,然后向州保密局报告。

  八、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

  (一)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不发布、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实行审查、审批和登记备案。

  (三)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删节、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审定。

  九、涉密载体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载体须由机要或保密人员统一管理,收发、传递、借阅等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销毁涉密载体,须认真登记并经馆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州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馆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参加会议或活动等带回的涉密载体应及时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会议、活动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动应当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

  (二)涉密活动须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三)涉密活动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十一、办公自动化、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涉密信息。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馆内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更换的设备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术处理。

  (四)复印机应有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监督检查

  (一)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加强管理。

  (四)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台帐清楚,去向明确。

  十三、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根据本制度和责任书,违反保密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5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6

  一、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学校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7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

  2、明确保密主要事项和范围。实验局机关涉密事项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尚未公开的干部调配和推荐名单,以及考核、审查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暂不能公开的会议内容;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各类干部(职工)名册、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收发文件登记簿及工作笔记本等。

  3、树立经常性保密意识。自觉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得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工作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措施保管,用毕及时归还。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投递新闻稿件,不得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媒体,一时难以把握的,应交分管领导审定。

  8、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

  9、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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