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7 08:00:02 制度 我要投稿

矿山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矿山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1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矿山管理制度2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矿山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的消防管理重点、各部门的职责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避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环境的影响,保障厂区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使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特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项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总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各事项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配备、职责权限的分工及监督执行情况。

  3.2 分管安环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消防有关制度,规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启动,落实公司与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消防的各项任务与措施。

  3.3 公司安环科负责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总经办保卫组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

  3.5 安全员负责在全矿范围内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组织一次全矿性消防讲座,举办一次消防灭火实际操作演练。

  4 各级部门负责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车间的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确定本单位的安全员和所属部门、不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3 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消防检查,及时配置、更换灭火器材。

  5 各级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5.2 安环科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专项管理,并根据生产环境危险性、设备或燃料的特点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或器材,并对公司内消防设备设施建立台帐。消防设施是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

  5.3 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5.4 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

  5.5 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各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5.6 安环科定期对全公司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5.7 各部门、车间、仓库负责管辖范围内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洁、保养及日常检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应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有效,严禁阻塞、圈埋、挪用、损坏。

  5.8 各部门、车间、仓库管辖范围内灭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现损坏等情况,责任部门、车间、仓库应报告公司生产部安环科进行维修。

  5.9 各部门、车间、仓库管辖范围内的灭火器若出现空瓶、压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况,责任部门、车间、仓库应报请安环科购买、配备,并做好相应记录。

  5.10 原材料,产品,工艺规范要符合消防要求,由总工负责。

  5.11 厂区消防通道,职工消防教育,和上级消防部门联系,由安环科负责。

  5.12 消防器材由总经办保卫组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总经办保卫组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5.13 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总经办保卫组由总经办保卫组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14 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总经办保卫组统一管理。

  6 职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正确掌握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识,爱护消防设备设施。

  6.2 教育时间要保证,岗前教育,消防安全内容。

  6.3 教育内容要保证,应当让职工了解火灾原因,灭火原理,各个岗位火灾危险性,如何报警,如何灭火,各个灭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灾害,厂区火灾的灭火预案,以及善后工作等。

  6.4 要进行灭火演练,让职工有实际感受和练习机会。

  7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7.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7.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接线头不得裸露、保持用电开关、插座完好,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7.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7.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7.6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7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7.8 库区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兼职消防员必须做好灭火设施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建立消防档案。

  7.9 材料仓库要有兼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7.10 各种物料、材料应分类库存、严禁混存混放。危险物品应单独立库存放,并设置警示牌。

  8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2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8.3 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4 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8.5 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8.7 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9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9.2 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9.3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9.4 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9.5 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9.6 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10 生活区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0.1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开关,不得一线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厨房,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液化气等电气设备煮菜烧饭。 10.3 严禁用纸做灯罩、用电热器(小太阳灯)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应做到人走电断灯熄。

  10.4 宿舍内严禁贮存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处罚规定

  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单位,安环科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该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安全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酿成火灾构成危害触犯刑律的,相关责任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矿山管理制度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3.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矿山管理制度5

  安全大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一、查思想。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三同时等有关情况。

  二、查制度。检查矿山企业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指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三、查管理。检查各采场、工段、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的进行情况,检查生产现场、工作场所、设备设施、防护装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查隐患和整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五、查事故处理。检查企业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六、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专题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的、普遍的检查,班组每班次都应班前、班后进行检查,对本班的检查项目应制定检查表,按照检查表的要求规范地进行。专职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应该有计划,针对重点部位周期性地进行。

  定期检查,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每年对其所辖的矿山至少检查一次。坑口(车间)、科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定期检查不能走过场,一定要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专业性检查,是由矿山企业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专业或专项安全检查。这种检查专业性强,力量集中,利用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如采场冒顶、通风、边坡、尾矿库、炸药库、提升运输等专业安全检查等。

  专题安全检查,针对某一个安全问题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火检查、尾矿安全度汛情况检查、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检查、安措费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等。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夏季井下顶板、涌水量的变化情况,秋冬季天气干燥,要加强防火检查。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包括节假日前进行安全综合检查,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及联络、值班等要求;节假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不定期检查,是指在新、改、扩建工程试生产前以及装臵、机器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恢复生产前进行的安全检查。

  七、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物资准备等。

  八、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即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

  九、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之间要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

  十、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

  改者最终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一、建立安全检查网络,危险源分级检查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要按安全检查表进行,实行安全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应根据检查表的用途和目的具体确定安全检查表的种类。安全检查表的主要种类有:设计有安全检查表、厂级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专业安全检查表等。

  十三、建立检查档案,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危险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奠定基础。

矿山管理制度6

  钢水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运转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订本规定: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硫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钢水罐装高温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距罐沿约400mm),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耳轴。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它重物在罐体、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和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应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钢、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8)钢水罐由浇钢车间负责,并对罐耳轴及吊车板钩抹油;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立即报设备科鉴定处理。

  (9)设备科每季度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罐及耳轴的全面检查,每年联系钢研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矿山管理制度7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上级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期限,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况分解,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1、20xx年全矿的安全总目标是: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控制在3‰;

  消灭水、火、冒顶、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

  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2万元以内。

  3、董事长(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负责。企业法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管总经理与各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科室长、车间都要与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工种人员与单位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及措施落实,加大三违处罚力度,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5、各部门、单位要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的安全目标,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报矿安委会批准并实施。

  6、各部门、单位要努力实现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进行总结评比,矿安委会要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7、矿安委会根据全年安全目标执行完成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目标,使安全生产目标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安全目标责任制分解及考核

  1.责任分解:

  矿山部门、各项目部所辖施工队: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消灭水、火、运输、爆破、顶板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两万元以内。

  选矿厂及其他各单位: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消灭水、火、运输、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一万元以内。

  2、考核:

  以所签订责任书内容为准。

矿山管理制度8

  1、厂矿(车间)安全员在厂矿矿长(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车间)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车间)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矿山管理制度9

  一、概述

  当今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空前重视,特别是矿山企业安全更是企业的生命线,矿山安全工作始终是矿山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地下矿山由于其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固有的危险性大,必须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条件。一个矿山的安全管理是否合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如何,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岗位作业工人是否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开采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矿山能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本文仅对安全管理中的几个方面进行评述。

  二、岩金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

  矿山通风系统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井下工人的身体健康,而且对井f施工进度影响很大,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其改造费用和防治矽肺病所发生的费用远大于建设初期通风系统的一次性投入费用,因此通风系统的设计对地采矿山企业非常重要。

  1、通风系统设计

  岩金地下矿山通风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有:拟定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计算和分配矿井总风量;计算矿井通风总阻力;选择矿井通风设备;确定局部通风方式。

  以星溪金矿为例,介绍通风系统设计内容。星溪金矿采用平硐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抽山式,矿井总风量为各工作面的所需有效风量和各条风路上的漏风量的总和,所配给的风量必须符合关于氧气、沼气、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安个浓度的规定;关于最高风速和最低风速的规定;关于空气中粉尘安全浓度的规定等。井巷通风阻力的计算宜选择达产后通风容易和通风困难两个时期通风阻力最大的风路,沿着这两条风路,分别计算各段井巷的通风阻力,得出这两个时期井巷通风总阻力。通风设备的选择包括主扇和局扇,所选用的主扇必须既能满足通风困难时的要求,又能做到在通风容易时使用合理。

  2、通风系统改造

  随着矿山生产的不断进行,通风系统会出现各种问题,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在矿山生产过程中有必要对原通风系统进行改造。仍以星溪金矿为例,原通风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供风量不足;风量分配不合理,有漏风现象;深部作业供风不足炮烟难以及时排出;系统风流不稳定,有污风串联现象。针对上述问题采用下列技术措施:增加矿井总供风量;增设通风构筑物,调节风量分配;采场及独头巷道用局扇辅助通风;浅部作业中段采用小分区通风系统。采用以上技术措施后通风效果得到极大改善。特别是采用小分区通风系统后矿井总通风阻力大大减少,深部中段供风量增加,通风效果等到很大的改善。

  三、岩金地下矿山粉尘防治

  井下作业产生的粉尘如不能及时排出、排净,会影响井下作业人员的'健康,严重的会引起矽肺病,因此地下矿山除加强通风管理的同时应采取其他防尘、除尘措施。以星溪金矿为例介绍防尘措施。

  1、通风除尘

  通风除尘是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累的有效措施。井下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保证各工作面有贯穿风流,通风困难的作业点采用局扇辅助通风。尽量将风速控制在1、5~2、0rn/s之间,此时粉尘浓度将降到最低值,风速再增高时将扬起沉降的粉尘,使风流中含尘浓度增高。

  2、湿式作业

  湿式作业简单易行,费用小,效果好是矿井防尘的重要技术措施。湿式作业主要以湿式凿岩和洒水防尘为主,凿岩是井下产尘的主要环节,是防尘工作的重点,因此井下必须坚持湿式凿岩,同时装卸矿(岩)时和爆破后,必须对矿(岩)和作业面帮、顶进行喷雾洒水。此外,“水炮泥”和水封爆破加工简单,操作方便,降尘效果显著值得推广。“水炮泥”就是用盛水的塑料袋代替部分炮泥充填于炮眼内,经验表明水炮泥爆破比泥封爆破工作面粉尘浓度降低40~70%,同时还能减少爆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水封爆破是将炮眼内的炸药先用一小段炮泥填好,再给炮眼口填一小段炮泥,两段炮泥之间的空间用水注满,其作用和“水炮泥”相同。

  3、个体防护

  采取以上防尘措施后,仍有少量的粉尘悬浮于空气中,甚至不能达到卫生标准,所以加强个体防护是综合防尘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体防护的主要工具是防尘口罩,井下所有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而且防尘口罩阻尘率应达到i级标准。

  四、岩金地下矿山地压管理

  1、设计合理的采掘顺序

  采掘顺序是否合理,与地压活动的关系很大,如果先采下中段或下盘的矿体,对上中段或上盘的矿体来说,就形成了“挖墙角”的悬空状态,构成了地压活动危害的形势。如果作业线过长,同时作业的中段数过多,则地压活动的危害程度更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垂直方向上由上而下,水平方向上由上盘到下盘的采掘顺序,生产布局中应尽量缩短作业线,实行集中作业,正常作业的中段数一般不超过4~5个。适当提高回采强度,尽快地采完一个中段立即处理完一个中段的采空区,使中段在采掘作业全部结束之前不受地压活动的干扰和破坏。

  2、矿柱回采安全管理

  矿柱回采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矿柱回采时采空区已形成,采场崩落矿石已经放空,利用崩落矿石作凿岩平台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因此矿柱回采时应尽量减少炸药消耗量、减少爆破冲击波对岩壁的破坏,不宜采用大爆破的方式。为保证深部矿体正常回采作业,保证矿柱的顺利回收,减少大的地压活动,降低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建议采用浅孔凿岩、分层落矿、集中回收方式。总的回采顺序为自上而下进行,每个顶柱回采时均采用后退式回采,人员及设备从中段运输巷道一端进入采场,从项柱的另一端向运输巷道方向推进工作面。根据矿岩稳固情况,并考虑顶柱回采时凿岩、爆破等作业条件,采用沿顶柱走向分次爆破、沿矿体厚度方向一次爆破,沿顶柱高度方向呈台阶式分层爆破。

  3、采空区处理工作

  采空区处理工作,是预防地压活动引起矿山灾害的根本措施。星金矿根据采空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对埋藏深度不大的孤立小矿体或坚硬而稳固的花岗体中的短浅矿脉,可不进行处理。

  (2)距离主矿体较远的边缘的孤立矿体,如果围岩陷落后还会影响主要坑道的安全和其他矿体的开采,可采用隔离法处理采空区,但采空区必须有通向地表的“天窗”,围岩突然崩落时,空区内的气流由天窗流向地表,防止空气冲击波对人员和设备的危害。

  (3)面积较大的或平行的矿脉群采空区应及时处理。地表允许崩落时可采用崩落法,将围岩崩落到采空区中,释放应力,改变应力集中部位,将承压带转移到采空区周围较远的岩体中,使岩体中的应力达到新的平衡状态。与充填法比较成本较低,但地表陷落后易造成雨水夹带泥沙涌入坑内,必要时应在地表建立防水工程。地表不允许陷落时采用充填法,矿房最终放矿和矿柱回采以后,充填采空区,利用充填料支承围岩和夹墙,防止发生大规模的地压活动。

  (4)采空区处理的重点是矿脉带走向的中央,密集空区地段、构造弱面交切部位,以及邻近主井、主石门、主溜井等矿山咽喉部位的采空区。

  五、岩金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工作

  1、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在“人一机一环境”系统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条件。

  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素质是提高人员安全素质的关键环节,因此首先要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素质,管理者必须具备以下安全素质: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矿山安全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体现自己对安全工作的深刻重视,并不断地感染员工;善于抓住员工思想上的误区,善于捕捉最薄弱的环节,有效唤起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

  作业工人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直接实践者,其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制度的有效实施程度。提高作业工人的安全素质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每个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技能上达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标准;加强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安全意识上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在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地下开采对操作者的职业适应性和安全素质有较高的要求,依据事故频发倾向论在人员的选用上对于不能适应井下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的工人必须坚决将其辞退。

  2、进行制度上的整合

  矿山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矿山企业从上到下都应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出发点,重新审理、补充其他管理制度,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要废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能是孤立的,应与矿山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然而定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定规矩更要守规矩,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后,矿山企业各类安全规章制度比较齐全,但实际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是否真抓落实。如果没有下功夫抓落实,将导致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各类隐患将难以被发现,同时给各类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温床。

  3、落实安全检查和整改反馈机制

  岩金地下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和场所以及特殊工种岗位;根据季节变化及井下作业环境的改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如防火、防雷、防暑、防气体中毒等检查;特种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等应请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过复查落实整改情况,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真正消除事故隐患。

  4、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执证上岗制度

  岩金地下矿山对爆破工、安全员、绞车工、水泵工、通风工、气体检测工、电工等主要工种作业人员严格实行执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和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并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5、加强爆破器材使用管理

  岩金地下矿山火工材料的管理是一个重要内容,应对火工材料的保管、领退登记和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定一系列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黄金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6、进行安全技术改进

  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寻求技术上的改进,结合矿山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体形态等情况改进施工方案和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从而降低井下作业的危险性。

  六、结语

  加强岩金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矿产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促进黄金矿山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岩金地下矿山提高人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制度的整合和执行、通风防尘、地压管理等方面,介绍了岩金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个别部门或仅从某个环节、某个方面去执行都是无法实现的,必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安全管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矿山管理制度10

  第一部分总则

  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内煤安办字[20xx]7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内附《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及《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文件》(内李矿字【20xx】44号)关于印发《李家塔煤矿辅助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

  2、保证兼职救护队具有良好的战斗力,以保护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矿山事故的抢险,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迅速有效地处理井下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等灾害事故,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第二部分使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

  本规章制度规范规了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工作内容、队组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各项内容制度。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本规章制度中的一些法律、法规、内容、制度条款引用来自《内蒙古李家塔煤矿文件[20xx]44号》、《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内煤安办字【20xx】7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山救护规程》(20xx版)、《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四部分

  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宗旨、职责、任务

  一、宗旨

  服务宗旨:

  保护国家资源、企业财产、矿工生命的安全。

  救援宗旨:

  先活后死,先重后轻,先易后难。

  二、职责

  1.受矿长直接领导,业务上由安检科指导并开展各项工作。

  2.自觉参加救援技术理论学习,接受技能培训和战备训练。

  3.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设备使用要求及参数等相关技术。

  4.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参与组织实施。

  5.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6.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7.对救援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障所有设备的完好可用。

  8.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救援”的原则,不断提升战斗力,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任务

  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保护煤矿职工和救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国家资源和财产损失。

  第五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

  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编制为2支小队,每支小队10名队员,总共22名队员。

  队长:

  高志忠

  副队长:

  田海军,孙子云

  技术员:

  郑国伟

  设备管理员:

  杨海瑞

  一小队队长:

  吴晓琪

  一小队队员:

  范强,王强,吴波,姚丽宏,赵鹏,张飞

  杨海瑞,姚东伟,黄晓君。

  二小队队长:

  张晓宇

  二小队队员:

  薛文柱,郑国伟,李磊,韩超,冯宏瑞,

  王如兴,贺瑞卿,王肥

  考核组:

  考核组负责新队员入队考核,及组织各类活动的考核。

  考核组长:

  刘伟。

  考核成员:

  高志忠,田海军,孙子云,吴晓琪,张晓宇。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兼职救护队队长职责:

  ⑴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救护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

  ⑵在矿长领导下,在总工业务指导下,负责兼职救护队的全面工作。

  ⑶每年年初制定兼职救护队年度培训计划、训练计划,并组织落实。

  ⑷搞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带领救护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⑸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⑹每次培训、训练结束后,组织进行总结;每次演练、救灾任务结束后,将所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一起归整存档,同时做好队内软件资料的整理和台账管理工作。

  2.兼职救护队副队长职责:

  ⑴协助队长负责管理兼职救护队工作。

  ⑵协助队长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⑶制定兼职救护队队内管理考核规章制度。

  ⑷监督、执行救护队员业务技能考核工作。

  ⑸队长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负责本队作战任务的指挥责任。

  3.兼职救护队技术员职责:

  ⑴在队长领导下,负责兼职救护队的技术工作。

  ⑵协助队长做好事故处理技术措施的制订工作。

  ⑶记录事故处理经过及采取的一切措施。

  ⑷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⑸正、副队长不在时,担负本队作战工作的指挥责任。

  4.设备维修管理员职责:

  ⑴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故障排除维修保养等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⑵经常对救护队的设备进行检验,并保持完好。

  ⑶对氧气充填泵勤保养,并保持完好。

  ⑷做好救护队设备设施的台帐记录。

  ⑸对故障设备进行登记,并及时汇报队长,进行处理。

  ⑹及时对救护队损耗的物资进行记录,并将采购计划上报队长。

  5.兼职救护队员职责:

  ⑴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⑵积极参加学习、技术培训和体能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操作技能和身体素质。

  ⑶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正确完成指挥员命令,并及时汇报。

  ⑷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⑸根据指挥员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负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职责。

  二、入队、退队制度

  1.入队制度:

  ⑴新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的职责、任务、宗旨。

  ⑵新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是一支救援性队伍。

  ⑶新队员必须是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⑷新队员年龄必须是25――35周岁之间的男性。

  ⑸新队员必须具有煤矿井下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经验。

  ⑹新队员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哮喘等疾病。

  ⑺不能下井工作者禁止参加救护队。

  ⑻新队员必须经所在部门或科室同意方能参加入队申请。

  ⑼以上条件符合者,可填写兼职救护队入队申请表(见附表1),经救护队考核组考核合格后,安检科签字同意方能入队。

  ⑴长跑3000米。15分钟内跑完100分。

  ⑵单杠引体向上标准12个100分。

  ⑶俯卧撑1分钟内60个100分。

  ⑷仰卧起坐1分钟内60个100分。

  ⑸负重起蹲2分钟内80个100分(背呼吸器,18公斤)。

  2.退队制度

  ⑴救护队员退队需提交退队申请表(见表2)。

  ⑵从本矿离职者,视其退出救护队。

  ⑶因本职职位变动而不能再从事救护工作的,退出救护队。

  ⑷因自身身体条件、包括感染疾病等因素而无法参加救护工作的,退出救护队。

  ⑸连续3次事假不能参加学习、训练的,连续2次不请假的退出救护队。

  ⑹结合上一年度的综合考核成绩,将上一年度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三名的队员和新队员一同参与考核,取前三名。

  ⑺不能遵守其它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有关规定的,不符合《矿山救护规程》对兼职救护队员其它规定的,退出救护队。

  三、队员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新队员管理制度:

  ⑴新队员必须明确自已是救护队员,矿井灾害必须出动,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⑵新队员必须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队员管理制度。

  ⑶新队员入队试用1年(救护队出勤1年)以上有资格申请取证培训。

  ⑷新队员不得隐瞒病情,否则退出兼职救护队。

  ⑸新队员要爱护个人装备,个人装备必须做到干净整洁。

  ⑹未经设备管理员或队长同意,不得拆卸救护队装备。

  ⑺救护队为新队员配发好队服、矿帽、胶鞋,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⑻新队员因各种原因一年内离职的,应及时交回所配发的物品,否则申请人力资源科扣除相应工资。

  ⑼新队员经安全中心培训取得救援证书后,一年内离职,培训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2.兼职救护队队员管理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员必须了解兼职救护队是矿井安全的最后保障,是一支救援性队伍。

  ⑵兼职救护队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⑶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⑷救护队员在救援期间必须完全服从救护队队长,统一指挥,及时出动救援,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⑸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矿井事故救援,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⑹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矿井预案演练,否则扣除当月补贴。

  ⑺救护队员必须保障个人装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

  ⑻救护队员在未经设备管理员或队长同意,不得私自拆卸个人装备。

  ⑼救护队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装备,不得外借、损坏、改装。⑽救护队员有义务对矿井职工进行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⑾救护队员有义务消除矿井一切灾害隐患。

  ⑿救护队员每月应参加队内救护知识培训,若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

  ⒀任何队组、科室、矿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护队员在培训期间、救援期间从事其它工作。

  四、奖罚制度

  ⑴全体救护队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和任务,违者开除救护队。

  ⑵全体救护队员必须认真完成学习期间制订的各项训练项目,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⑶副队长、小队长责任不落实、工作交代不清楚、分派任务不明确、不组织学习、不组织训练,一次罚款100元。

  ⑷不爱护仪器设备,乱砸乱丢,保护不妥当,保养不到位的,造成损坏的一次罚款200元,并承担赔偿损坏的设备责任,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⑸培训学习期间,未出勤者,扣除当天补贴。未出勤且不请假者扣除当天补贴,罚款50元。

  ⑹体能训练时,对有抵触情绪的、不配合行动的、放弃训练的、考核不合格的,扣罚100元。

  ⑺应急救援时,对隐瞒灾区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⑻应急救援时,在灾区畏缩不前者,临阵逃脱者、不执行命令者一次处罚3000元,开除兼职救护队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⑼年度连续3次事假不能参加学习、训练的,连续2次不请假的视为自动离职。

  ⑽自觉遵守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制定的制度,如有培训取证后服役不满一年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⑾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五、年度计划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每年年初必须制订全年度学习训练计划,并上报矿领导审批。

  ⑵年度计划必须包括队员名册、外出培训取证计划、矿井灾害预案,职业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学习等内容。

  ⑶年度计划必须对全年度学习训练课件、预案演练、作出具体规划。

  ⑷年度计划里要有对全矿职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的计划。

  ⑸年度计划要在每年第一次学习期间通知全体救护队员。

  六、年终总结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每年年终必须进行全年度成果总结,并上报矿领导评审。

  ⑵年终总结必须在年终全队考核结束后进行。

  ⑶年终总结必须对全年度参加的所有预案演练进行公布。

  ⑷年终总结必须对全年度参加的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性公布。

  ⑸年终总结要对全年度参加自救互救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⑹年终总结全体救护队员必须参加。

  七、预防性检查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应建立健全企业预防性检查制度。

  ⑵预防性检查制度应上报矿安检科评审。

  ⑶预防检查工作地面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通道的检查,地面负责人负责的工作的检查。

  ⑷井下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井下避灾路线的检查,井下避灾标志的检查,井下避灾区域负责人工作的检查,井下避难硐室的检查。

  ⑸救护队要经常入井检查矿井灾害预防的落实情况。

  ⑹预防性检查工作要认真仔细,发现有危及井下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时立即处理。

  ⑺要熟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分布情况,掌握井下材料库的地点,了解库内材料设备品名和储存情况。

  ⑻每月不定期检查至少有两次。

  ⑼预防检查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

  ⑽预防检查结束后,写出行走路线图,对发现事故隐患,通知所管辖区队或矿调度室。

  八、应急救援制度

  ⑴兼职救护队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

  ⑵应急救援制度包括应急体制和救援预案。

  ⑶应急救援制度应上报矿安检科评审。

  ⑷灾害发生时,兼职救护队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井口集合。

  ⑸队长或副队长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矿24h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有事必须向安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矿。队员临时外出必须向队长请假,方可执行。

  ⑹兼职救护队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救援。

  九、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制度

  1.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有效地将实际情况汇报调度室。报告程序(见下页):

  2.汇报内容必须清楚简短,明确时间、地点、性质、遇险人数。汇报内容如下:

  现场人员矿调度室矿长室

  应急救援预兼职救护队

  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现场人员报告所在队组和姓名报告灾害的性质受困人数和伤亡情况

  3.救护队救援时报告内容:

  兼职救护队参战人数

  兼职救护队参战装备情况

  兼职救护队呼吸器最底氧气压力

  兼职救护队作战行动路线

  兼职救护队所在位置有害气体情况,现场

  情况,队员状况。

  兼职救护队用战救援情况

  被困人员伤亡的状况

  十、战后总结制度

  1.战后总结要求参战队员全部参加。

  2.战后要求对损耗设备做出统计。

  3.战后要对救援时发生的问题进行汇总。

  4.战后要写出行动路线图。

  5.战后要对救援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材料。

  6.战后要对参战队员枪案进行存档。

  第七部分

  技术装备储存、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1.设备库房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

  2.设备库房严禁烟火。

  3.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设备库房。

  4.库房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5.库房建立设备台账,账目必须清晰,设备材料进出库时必须详细记录。

  6.装备必须定期检查,无过期物品和无效设备,保证合格。

  7.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兼职救护队长。

  二、队服管理制度

  1.队服、矿帽、胶鞋严禁无故带出救护队。

  2.队服要求队员统一清洗.

  3.严禁穿救护队队服做救援以外的工作。

  4.上级领导检查、演练、作战,救护队培训学习时,必须统一着装。

  5.严禁私自改装队服装备,严禁乱涂乱画。

  6.队服破损及时报告队长。

  7.队服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8.救护队员离队时要及时交回队服。

  三、呼吸器保养制度:

  1.呼吸器是救护队员生命安全的保障,救护队员必须做到认真爱护,精心保养。

  2.每位救护队员要每月对个人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自补自排、定量供氧、氧气压力、面罩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记录。

  3.呼吸器不用时必须用偶接头把呼、吸两管连接,放入箱内。

  4.呼吸器每三个月必须更换一次氢氧化钙。

  5.每次战后、训练结束后,呼吸器氧气必须充至18Mpa以上。

  6.全体救护队员必须按自己的编号使用氧气瓶,禁止敌国乱拿乱用。

  7.未经队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呼吸器。

  8.严禁用钝器打开呼吸器的呼吸舱。

  9.呼吸器的维修完全交于队长、副队长、或设备管理员。

  10.呼吸器每6个月必须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贴检验标签。

  11.呼吸器损坏应及时汇报队长。

  四、呼吸器校验仪管理制度

  1.呼吸器检验仪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呼吸器检验仪各部件必须齐全。

  3.呼吸器检验仪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呼吸器检验仪水柱必须保持在0位。

  5.呼吸器检验仪故障必须上报兼职救护队队长。

  6.队员用检验仪时必须队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意。

  7.外出培训学习携带校验仪要填写出库单。

  五、医疗急救箱管理制度

  1.医用箱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医用箱内药品必须保证齐全,且无过期药品,缺少药品及时补充。

  3.医用箱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医用箱内必须有止血带、三角巾、纱布、医用棉签、消毒液。

  5.医疗箱附件必须有足够的四肢夹板、躯干夹板。

  六、自动苏生器管理制度

  1.自动苏生器由设备管理员保养。

  2.自动苏生器各部件必须齐全。

  3.自动苏生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自动苏生器氧气必须保持18Mpa以上。

  5.自动苏生器内使用过的开口器、咽喉导管、引射管必须消毒才能放回箱内。

  6.自动苏生器每6个月必须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必须保持在检验期内。

  7.自动苏生器故障必须上报兼职救护队队长

  七、小仪器管理制度

  1.小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养。

  2.小仪器包括光干涉瓦斯检测仪、便携式多参数测定器、煤矿用电子式风速表、多气体测定器、压缩氧自救器。

  3.小仪器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仪器各部件必须齐全,且灵活好用。

  4.小仪器必须定期请专业机构检验,涉瓦斯检测仪6个月检验一次,便携式多参数测定器6个月检验一次,煤矿用电子式风速表6个月检验一次,压缩氧自救器6个月检验一次。

  5.检验期外的仪器不得使用。

  6.小仪器损坏必须上报队长进行维修。

  八、其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库其它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2.其它设备包括便携式通讯电话、心肺复苏模拟人、氧气充填泵、空气采样设备、橡胶密闭筒、新型密闭、LBD线缆、消防锹、消防镐、担架、氢氧化钙。

  3.设备管理员必须保证仪器设备的齐全完好。

  4.氢氧化钙必须按时补充,保证无过期物品。保证数量充足。

  九、救援技术装备临时调用制度

  1.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装备只有救护队有权使用。

  2.如发生事故时,兼职救护队有义务配合专职救护队调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

  3.临时调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时,必须填写临时调用表,表格内容必须有经办人,调用人,调用时间,装备型号及数量。

  4.调出的应急救援装备必须是备战状态。

  5.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回库前必须认真检查,调用人与经办人必须在场进行核对,将其状态进行记录,损坏物品另行记录,上报领导进行修复。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煤矿下达的文件必须及时汇报队长。

  2.各类文件必须定点归类存档。

  3.培训类文件必须及时上报煤矿,并备份。

  4.制度类文件必须尽快落实执行。

  5.活动类文件必须请示安检科负责人。

  二、学习材料管理制度

  1.学习材料必须归类存放。

  2.学习材料包括创伤急救类、仪器操作类、应急救援类、预案类、事故案例类。

  3.学习材料必须请专业救护队审批。

  4.学习材料必须随时对全体煤矿职工开放。

  5.兼职救护队有义务将学习材料复印给煤矿职工。

  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每年必须与企业统一建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兼职救护队每年必须与企业修订应急救援体制。

  3.队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上报安检科评审。

  4.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定点存放。

  5.兼职救护队必须提前演练应急预案。

  6.兼职救护队要经常收集其它煤矿的应急预案作为学习材料使用。

  四、应急救援图纸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图纸必须定点存放。

  2.应急救援图纸必须每季度更新。

  3.应急救援图纸必须包括煤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4.以上图纸由煤矿提供。

  5.兼职救护队员必须熟悉各类图纸。

  五、救护队员档案管理制度

  1.兼职救护队必须制定队员档案。

  2.队员档案必须有队员服役时间。

  3.队员档案必须有队员培训证书的编号。

  4.兼职救护队队员档案上交矿安检科一份,队内存档一份。

  5.非本矿机构,不得对外公开队员档案。

  6.队员落案严禁涂改。

  第九部分培训学习、训练、考核制度

  一、出勤和请假制度:

  1.每期培训学习进行实名制考勤。

  2.队员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3.考勤由副队长负责登记存档。

  4.未出勤的队员要进行备注。

  5.因矿上工作在外培训、工作的队员按出勤登记。

  6.每月队员的救护津贴按出勤计算。

  7.因故不能出勤的队员要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准请假,请假条如下(见表3):

  8、兼职救护队员出勤期间,因其它部门调用要填写如下表格(见表4):

  请假条(表3)救护队培训期间,队员不能按时出勤、或因其它事务不能参加培训,持本表向安检科请假。

  姓名

  队内职务理由公事

  私事病假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救护队

  意见

  安检科

  意见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兼职救护队学习期间队员临时调用申请(表4)

  同志在年月日兼职救护队培训学习期间,因的工作,经部门(人)临时调用,调用期间为时分至时分,在此期间不能参加救护队的培训学习。

  救护队:

  安检科:

  调用部门:

  二、培训学习制度

  1.兼职救护队每季度集中培训学习5天。

  2.培训学习包括救护理论学习,和体能训练。

  3.培训学习期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创伤急救课程。

  4.培训学习期间必须进行至少一次佩戴呼吸器演练。

  5.每期培训学习至少有一次矿井灾害分析和救援计划。

  6.每期培训学习队员都应做到认真仔细,并做好笔记。

  7.每期培训学习期间矿上应抽调至少两名职工参与旁听。

  8.其它部门应该支持兼职救护队培训学习。

  9.培训学习期间,救护队员完全属于兼职救护队。

  三、会议制度

  1.兼职救护队组织会议必须参加。

  2.不能参加会议的队员要填写请假条。

  3.兼职救护队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赴外培训取证制度

  1.兼职救护队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并取证后才能上岗。

  2.兼职救护队员每年必须复训一次,并经相关机构发证才能上岗。

  3.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取证期间按出勤记工。

  4.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取证期间完全服从培训机构管理。

  5.兼职救护队员在培训机构不得与负责培训的人员发生争执而影响培训取证,

  6.赴外培训要提前安排,按时报到。

  7.赴外培训期间严禁做与培训取证以外的私人业务。

  五、考核制度

  1.兼职救护队要进行季度性考核。

  2.兼职救护队要进行每年年终考核。

  3.年终考核必须有救护理论考核和仪器操作考核。

  4.服役两年、两年以上的队员考核未通过的退出兼职救护队。

  5.兼职救护队的各种考核要存档。

  6.考核结果必须上报安检科。

  7.兼职救护队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考核。

  8.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队员要进行补考。

  第十部分应急救护制度

  一、应急救援制度

  1.发生灾害时,兼职救护队接到通知必须在第一时间出警。并在井口列队集合,由队长迅速领取任务

  2.兼职救护队在接到出警时必须做好记录,记录必须有报警单位,报警人,接警人,接警日期和时间,事故性质、事故地点:应急出去小队。

  3.兼职救护队在领取任务后,立即进入灾区,不必签字。

  4.兼职救护队应急出警后要随时将受灾区域情况汇报队长。

  5.兼职救护队长必须将地面监控数据及时通知受灾区域的救护队。

  6.兼职救护队在抢救伤员时必须先确定现场的安全。

  7.兼职救护队严禁少于人数少于一个小队出警。

  8.兼职救护队在出警后严禁单独行动。

  9.兼职救护队出警到井下时必须有车辆接应。

  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1.兼职救护队必须对矿上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前演练,以做出最佳的救援计划。

  2.煤矿组织的各类应急预案兼职救护队必须全员参加。

  3.兼职救护队必须存有煤矿的各类应急预案。

矿山管理制度11

  安全教育培训是矿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全生产。

  一、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首要内容,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其

  懂得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经济建设的意义,增强责任感。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二、法规政策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表现,要采取各种措施和形式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技能。

  四、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五、新工人入矿的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坑(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矿山安全教育是矿部负责对新入矿的工人,在没有分配至班组或工作地点之前进行的入矿安全教育。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坑口(车间)教育是坑口(车间)负责人对新分配到坑口(车间)的工人进行采场安全生产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是工段长、班组长对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了固定岗位开始工作前的安全教育。新的下井作业职工,在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必须有在安全工作经验的师傅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并再次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必须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由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指爆破工、矿井通风工、信号工、泵工、拥罐(把钩)工、绞车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主扇风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矿山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内机动车司机、尾矿工、安全检查工以及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危险工种的作业人员。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有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二是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可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方式,以及对口专业的定期培训、论训。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

  七、日常安全教育。要使全体职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应对职工进行日常的经济性安全生产教育。矿山企业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八、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在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要进行新的操作方法、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方法的教育。

  九、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安全教育。各级管理干部、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山企业负责进行。

  十、矿长安全教育培训。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均须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才能上岗。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室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部门,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安全记录台帐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储存和处理工作。

  二、按照上级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记录台帐清单,确定安全记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表式和标识的规定。

  三、安全记录台帐是用以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证实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四、安全记录台帐要做到字迹清晰,能正确辨认,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改。

  五、安全记录台帐应做到及时完整。安全记录台帐分类装订保存,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进行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六、大力开展灭鼠防虫活动,保证各类资料完好无损。

  七、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做到借阅、调取、归还有签字,防止资料失窃。

  顶帮管理制度

  一、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

  二、巷道掘进要规范、顶帮管理要严格。

  三、要严格执行安全严把‘四关’、建好‘五层安全防护网络’、搞好‘六落实’的安全管理规定。

  四、安全员、作业人员在进入矿硐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五、在开采过程中,对顶板不坚固要进行支护、边帮不牢固的要进行堆砌,确保安全。

  六、顶板、边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首先消除隐患,再进行作业,不能及时消除的要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对违反顶帮管理制度的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交接班制度

  一、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时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硐顶板、边帮等情况向接班人员书面交待清楚。

  二、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交代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以便在当班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时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硐顶板、边帮等情况全部记录清楚,签字后交给接班人员。

  四、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交代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确定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五、交接班人员严禁隐瞒机械运转情况、生产作业情况、矿硐顶板、边帮等情况,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六、交班人员要做到隐患未整改、未说明不交班,顶板边帮未排险或排险不彻底不交班,当班尾巴未煞好不交班。

  七、接班人员要做到:无书面交班记录不接班,无井口负责人(安全员)在场签字不接班,排险不彻底,留有隐患不接班。

  八、交接班原则:班交班、口交口、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

矿山管理制度12

  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

  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

  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

  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矿山管理制度13

  一、日常安全检查:

  1、安全员、生产管理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作业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安全员每天必须对矿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一次,发现隐患,规定时间督促整改。

  3、安全员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

  1、每月应对空压机、拖拉机、装载机、矿仓、电器设备、电线、管道、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根据上级要求随时进行单项检查或全面检查。

  3、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重大险情作好记录,登好台帐,拿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情况,交矿部或上级主管部门。

  4、检查人员必须2人以上,在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对矿内不漏矿点(井口),不留盲区地进行检查。

  三、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季节气候的不同特点进行全面检查的督查,主要检查车、管、线、路、房、水、火、雷、冻、毒等,防止突发性事故和隐形违章事故发生。

  四、月、季、半年、年终全面检查,检查后,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险情要进行彻底的整改,达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检查后召开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或事故整改现场会。

  2、始终坚持学习二个法律:《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3、实施三项硬措施,对重大险情、安全隐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专人负责、定经费投入、定期改时限。

  4、做到四个不交:班组能解决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决的不交矿部(公司);矿部(公司)能解决的不交主管部门;矿部(公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能解决的不越级上交。

  5、达到五不放过:违章作业不罚款不放过;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处罚)不放过;中型事故不赔偿经济损失不放过;重大事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矿区内的事故隐患、事故苗头、重大险情不消除不放过,安全事故实现零报告。

  五、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五、六。严把四关、检查五层安全防护网、认真贯彻六落实,即进人关、合格关、素质关、培训关;自我防护避险层、爆破排险层、查险压顶排险层、检查限时排险层、查险排险层;做到思想、时间、措施、责任、制度、行动六落实。

  事故及重大隐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后转移物资,保护好现场,须移动的物品,必须做好标记,并派人监视险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单位法人汇报。

  二、矿山发生轻伤事故,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人员调查处理解决。

  三、矿山发生重伤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各班组长、当事人必须积极协助主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汇报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执行(四不放过内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五、企业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记建档。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为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职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以下预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尽量消除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发生,即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源。

  三、降低生产过程中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使之达到规定标准。

  四、采用低毒或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五、建立健全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卫生设施。

  六、做好卫生健康标准统计和作业环境监测工作。

  七、开展经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制度。

  九、加强个体防护,及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安全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遵照集团公司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科长、安全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坚持跟班作业,监督班组长随班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狠抓三超三违行为。上班期间不得与所属单位民工或他人赌博、酗酒以及干其他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

  2、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检查台帐、工作总结,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汇报。

  3、认真搞好新工人岗前年龄、培训考核、监督健康体检、签订责任书、签订劳动合同、入保、劳保发放、辞退劳动关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记制度、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整改验收、人员变更等软件管理,确保有证可查,有据可依。

  4、监督分管矿点搞好劳动保护、质量控制、环境卫生、确保各岗位证件齐全。

  5、加强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业人员执行《操作规程》情况。

  6、监督巷道内的`排险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如顶板、边帮、炸材、爆破、劳动保护等)并做好记录,现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作业人员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书面向安全科报告。因隐患检查、发现不及时或无记录、无整改方案、无整改措施、无整改验收的,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7、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爆破技术标准,监督、检查爆破员证件情况,做到持证上岗。

  8、严格监督爆破员在爆破过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须由安全员、爆破员同时签字在仓库领取炸材,建立炸材领用、消耗台账。

  9、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

  10、对隐患、危险源要定人、定责、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验收后下达复工通知书。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时,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岗,确认安全无误后再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

  12、对爆破员有监督、管理、处罚权。

  13、组织所在班组学习培训,并有学习内容、学习记录、学习考核记录。

  14、按技术指令施工。

  15、参加落实公司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列会制度。‘

  16、对生产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有下达人员撤退的指挥权和决策权。

  17、分管矿点严把矿石质量关。

  18、发生事故按程序申报。

  19、搞好班组计生工作。 20、临时工作必须服从安排。

  (二)奖惩办法

  对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的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月度安全奖励,奖励标准按级别确定,按考核成绩兑现。

  各企业按3:4:3比例对现有安全管理人员确定级别,一级400元,二级500元,三级600元,新进安全员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员一律定为最低级别(一级)。

  根据每月考核成绩兑现安全生产奖,考核为95分以上者兑现100%奖励;考核为90分以上者兑现80%奖励;考核为85分以上者兑现60%奖励;考核为80分以上者兑现40%奖励;考核为80分以下者取消当月安全生产奖励,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取消当月安全生产奖励。

  二、班组长考核制度

  (一)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生产班组长岗位职责。

  2、强化劳动纪律,班长离开矿井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半天由安全科审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审批,并且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本班组跟班安全员代理跟班,并且明确安全责任,否则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产。

  3、每班必经跟班作业,与生产工人同进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当日带班领导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对不跟班作业,遥控指挥的班长按马桥镇政府处罚公约进行处罚。

  4、认真搞好本班组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格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凡进入本班务工的人员由班组长或委派专人陪同进行职业健康岗前和离岗检查,防止弄虚作假,让不健康的人员流入本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加强本班治安防范和计划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当,造成流失,发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机关处罚外,公司根据事态发展后果进行处罚,一切经济损失由班组自己承担。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核办法

  1、实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产督查科负责对班长进行督查,违反本制度的下达督查通知书,登记汇总年度考核。

  2、班长违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约定的奖励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兑现。

  3、未跟班作业、离岗不履行请销假、违章指挥,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班长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经济损失从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不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职业健康弄虚作假,患有职业病的人员进入公司务工后,班长承担80%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保证金不足支付的从开采费中扣除。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要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矿山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机械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安装、调试要有专业人员按照机械设备的安装规定进行。

  二、不准酒后操作。不准无证操作。

  三、不准在配电房、空压机房、变压器房周围(30米以内)及矿山运输车辆内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准转运矿车辆(拖拉机、汽车等)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矿区机动车辆客货混装。

  五、对机电设备及防护装臵、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保证使用安全。每个季度检查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臵的整定情况和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压实验。

  六、不准私拉乱接,擅自搭火接线,明闸刀明接头送电,以保证线路及配电设施的安全,杜绝超负荷运行。不准用铁丝、铜丝、铝线代替溶断丝或保险丝使用,以防突发事故。

  七、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房或空压机房。机修工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工作期间要认真观察机械运行的负荷承载出现的故障,对于人为造成的机械损坏,一切损失由责任人全部赔偿。

  八、不准在各种安全阀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时操作气瓶。

  九、机械设备维修要在停止作业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机械设备非停止状态下进行检修,特别是电器设备的维修要先停电后检修,并在闸刀旁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十、矿山使用的下列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查仪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1、采据、支护、装载、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

  2、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器开关、电控装臵。

  3、爆破器材、通讯器材、矿灯、电缆、钢丝绳、支护材料、防火材料。

  4、各种安全卫生检测仪器仪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尘防毒口罩或口罩、防护服、防护鞋等防护用品和救护设备。

  6、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器材。

矿山管理制度14

  鹤壁市石材矿山公司,根据矿山荒料开采及发料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发料。

  一、矿山开采出荒料后,调料人员根据调料规定对所有荒料进行统一编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调料人员保管,一份由矿长保管。

  二、调料员接到调料单或发货单后,按单要求发料,并开具调料结算单,将荒料发至倒料点(在矿山的荒料由调料员保管,倒料点的`荒料由吊车司机保管)。

  三、倒料点工作人员,在接到矿山荒料后,进行认真登记,按单发料、装车,并在单据上填注日期、车号。

  四、矿长在接到公司调料单后,及时将调料单复印并传真至矿山调料员及倒料点,监督管理发料工作。

  五、矿长定期检查调料员荒料登记册及倒料点荒料登记册,并制定调料员与倒料点的对帐制度。

  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杜绝荒料丢失及倒卖荒料情况发生,如出现荒料丢失或有倒卖料行为,对矿山相关责任人罚款XX-3000元/次,对知情不报者罚款1000-XX元/次,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矿山管理制度15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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