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4-25 13:45:32 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仓库消防安全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1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附则

  ,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4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5

  1、装修规定

  1、1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2、2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五距"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仓库消防安全制度6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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