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2 13:56:4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热】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

  亲爱的同学们,班级图书角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建成的。你们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在字里行间体会文字带来的快乐。

  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快捷、有序地借阅图书,并做出以下规定: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书架的整洁,及时整理图书,监督检查阅读书目完损情况。

  2、负责组织借阅图书,做好《课外图书借阅单》的登记工作。

  二、借阅程序:

  1、借阅图书的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按学号顺序每天安排10人借阅、归还图书,具体借阅安排是周一轮到50号到510号,周二轮到5号到520号,周三轮到5号到530号,周四轮到53号到540号,周五轮到54号到548号。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或老师允许,并在《课外图书借阅单》上登记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倍赔偿。

  4、班级图书角只对本班同学开放。借阅的图书只能自己阅读,不能转借给他人。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5、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所借图书无论是否到期,若有特殊情况老师可随时索还,如多次催促不还,一月内不得借书。

  6、学生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

  7、每天看书不能少于20分钟,并请家长监督。

  8、班级将定期开展“阅读之星”的评比活动,认真读书并做好《漂流图书登记表》、写好读后感的同学将予以奖励。管理员每月统计借书情况,作为评选月阅读之星的依据。

  恳请同学们给图书角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的图书角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后,愿图书角带给大家的每一天都是快乐和充实的!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2

  一、成立图书馆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馆安全隐患和安全应急措施的监督与检查。

  二、实行馆、部、库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部室主任和各书库管理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处理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定期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应急能力训练,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安全通道位置。

  四、图书馆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子、电热杯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图书馆。

  六、定期对本部门的门窗、电源设备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七、安全值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图书馆领导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4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来源

  1、每个孩子可以带自己喜欢的图书放到图书角,与大家一起分享。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老师也会进行登记,本学期将一直放在班内循环借阅,学期末归还学生带回家。

  2、热心的同学或家长捐助的图书。

  二、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三、管理细则

  1、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经由图书管理员允许,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借阅记录,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等,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监督登记。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归还原位。借阅的图书只可以在教室看,不能带回家,如遇特殊情况,可向老师报告申请。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课余时间或阅读课时间。

  5、家长委员会、热心家长负责协助学生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张贴读书名言,并对图书角进行美化布置。

  四、奖励制度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学期还将评出“优秀图书管理员”、“读书小博士”,并给予奖励!

  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为图书角提出宝贵的意见,让我们的图书角发挥最大的作用。最后,愿图书角带给大家的每一天都是快乐和充实的!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5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6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7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的图书,提高班级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积极为同学服务。

  二、每逢单周一早上借书,双周一早上还书。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学生借阅图书应在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及时登记。

  五、对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六、学生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七、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八、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九、一周内还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一、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图书借阅制度,做一名文明借书、还书守信的好学生。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8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9

  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九、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0

  1、管好、用好图书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不断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和完好程度。

  2、对现有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管理好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的所有财物。

  3、配合做好新书添置和报纸、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向师生介绍推荐新书,并按规定清理思想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防止精神污染。

  4、做好图书和资料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和资料的索引,以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和资料的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室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

  5、搜集和积累有关教育教学的参考资料,并主动向教职工推荐。

  6、定期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7、随时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整理书报、杂志、资料,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资料,月底、年终做好报纸、杂志、资料的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

  8、草拟并严格执行书库管理制度,师生借还规则、图书损坏赔偿规则、资料室规则。并制订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防鼠、防湿措施,教育师生爱护书籍,文明阅览。

  9、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资料的管理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搞好管理。

  10、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2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属于学校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为加强图书馆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

  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

  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

  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

  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生产管理职责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3

  图书馆是学院的公共聚集场所之一,也是消防重点部位,人流量大,可燃、易燃物多。为此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2、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图书馆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图书馆内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各种书架、展板等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下严禁摆放可燃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不得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馆内。

  6、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7、严格执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为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馆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围绕本馆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2.图书馆作为消防重点部门,杜绝一切烟火。工作人员严禁在馆内吸烟,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难性较大的化学物品进入馆内。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爱护安全设备,不擅自变动安全设备的位置。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在馆内通道上乱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等办公地点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做到“四关一拉”。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窗、关门,拉部门用电总闸。

  5.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馆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做到“四知”:知火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组织扑救、疏散读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图书馆。

学校图书管理制度15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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