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3 16:26:50 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

  1、做好课前及时通知,上课前一天或周五以短信、飞信形式针对上课、作业、活动通知到位。

  2、在上课之前,首先自查自身穿着仪表,不得凌乱、过于前卫。

  3、每位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自己的教室。

  4、首先检查自己的教学工具与教学资料是否齐全(教案、电脑、教科书、教具、遥控器、粉笔等)。

  5、自检桌椅板凳与卫生,确保给我们学生一个干净明亮愉悦的学习环境。

  6、在学生未到之前,熟悉本次授课内容。

  7、充分利用课前时间建立起师生之间的良好友谊、或查漏补缺同步作文辅导等。

  8、对于学生学习需要的,应要求学生每次来习惯性的向老师请教3个问题。

  9、上课前五分钟,开始打开空调、及时关闭幻灯片、;同时放学后五分钟,准时关闭空调(只在夏天)。

  10、上课之前,敞开班门,迎接学生上课,同时配合教务监督教师进行工作检查。

  11、点名,同时备注特殊情况。

  12、激情饱满的进行授课,针对性较强的讲解出本节课要点,同时应多关注学习较弱的'学生或内向的学生。

  13、授予学生轻松、趣味性的课程。

  14、上课期间,课堂有序进行,不得纪律混乱,同时不得打骂、体罚学生。

  15、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坐在凳子上进行授课。

  16、上课第二节进行范文评析时,要求每位学生笔记到位,同时下节课进行课本检查。

  17、课间时间,争取做到不落课,同时负责班级学生安全,并不得允许班级学生走出大门。

  18、第三节课上课五分钟,学生准时动笔进行写作,首先要做到全班安静,教师适当巡班,同时激励并要求学生。

  19、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或课后习题。

  20、放学后,与家长耐心交流,同时跟踪记录。

  21、学生安全离开。

  22、打扫教室卫生。

  23、家长未接回者,签名安全离校,或问明原因,直到学生全体安全离开,各班学生,由各班教室亲自负责,不得交于其他教师。

  24、如办公考勤有遗漏者,应及时到办公室进行核对。

  25、学生走完后,进行卫生打扫。

  26、配合学校活动,在每次上课前或放学后,要积极到位的向学生或家长进行沟通宣传。

  27、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应习惯性的让家长向本班教师请假。

  28、学生连续缺课两次,应当即向办公室汇报。

  29、周周根据班级情况针对性的及时进行家校回访。

  30、展示自己的教学成果,跟要让我班的学生及家长看到并且达到学习的效应。

  31、作为一名有思想的教师,应把自己的小班发展为中班、中班发展为大班,终极理想:大班发展为大大班,同时准备分班,发展才是硬道理!

  32、每过一段时间,老师可向办公室建议开展可以展示自班学生优点的活动,并可邀请家长。(这样更可以建立我们教师的口碑,使家长对我们心悦诚服。)

  33、积极进行教研,给自己的课堂注入新鲜元素。

  34、用心去爱学生,用教育去提升学生!

  35、成功无他,用心而已!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2

  很多培训机构在成立之初,一般都有一个创始人是教学出身,自己在台上去讲课;再后来慢慢的发展过程中,会逐渐招聘更多的兼职老师,到了一定规模后就开始招聘一些专职教师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兼职教师和专职教师的管理就构成了学校教务管理的核心,如此情形下,校长们必须要认清一个事实:没有高效性的管理,就无法长久地留住优秀教师和员工。校长们要做的不是改变员工的想法和选择,而是从自身去找到原因,改变自己,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让员工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那么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培训学校到底应该如何实现教师的高效管理呢?

  1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把握好二八比例

  所谓的二八比例就是专职教师占2成,兼职教师占8成。培训机构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一定要有自己的全职教师。这不仅仅是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兼职教师经常是不靠谱的,说不来就不来了,空着课没人上造成极坏影响,砸你的牌子。所以无论是你自己亲自上阵还是派专职老师代课,都需要有备份老师。常见的比例是2:8,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比例为2:8。

  2、兼职教师的规范管理

  除了要和兼职教师签订的聘用合同,一般稍大些的培训学校教务管理对兼职教师都会有一个管理上的规范,详细列出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奖励和惩罚的依据是什么。这个规范就完全是各个学校根据自己情况掌握了,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a.对兼职教师基本条件的规定,比如应该教过这门课,需要什么样的资历、证明等。

  b.兼职教师职责是什么:比如开课前应该干什么,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教案、备课等等;开课中应该干什么,比如授课方式、时间、板书、答疑补缺批改作业、搞好考试分析、保证教学质量等等;上完课应该做什么,比如填写教师授课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原始)试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教师授课总结等。

  c.兼职教师出勤的规定:这是对于培训学校最重要的地方。其他的工作是好是差,有时标准难以统一,但是老师不来按时上课,则是最大的问题。一般会规定:不迟到、早退,迟到一次扣工资XX元,迟到二十分钟扣一节课工资,教师如有事不能来上课,提前XX天向请假,以便调课,无故旷课一节,扣当节课工资,并加罚XXX元等。

  d.其他杂项:比如兼职老师也应对学生进行课堂管理,也应参加相关培训,听取学生反馈,应该教书育人等等。

  3、尽量避免依赖兼职“名师”

  作为一个初创的培训机构,“名师”是必不可少的,是用来弥补自己品牌的不足,让学生产生信任感的重要办法,请不到真的名师就自己包装几个名师出来凑数。但是随着业务发展,依靠雇佣军名师是有极大风险的。如果一个项目就是靠某个名师做起来的,那么这个名师早晚会以此为要挟,要么要你的股份,要么要加钱,不然就去别的地方干了。所以尽早准备名师的备份,准备第二梯队的人,当‘名师’的要求到了你无法承受时,可以换人接着干。

  如果暂时你没有合适的.人可以顶上,不得不依靠这些‘名师’,那么尽量采用项目分成的办法,即:这个项目本身产生的收入和名师分钱,让名师拿到好处,但是绝不要去分股份。原因很简单,名师们一般不是来和你创业的,而是挣外快的,很难在思维上和你达到一致;项目是有时间限制的,可能这个项目做一年市场就变了,不需要再做了,也就不需要这个名师了,让名师成为了股东,就会和你一直耗下去,麻烦没完。名师们也较能接受项目分成的办法,告诉他们成为了股东教课就没有钱了,所有股东都是如此,他们一般都会缩回去,拿现金比空洞的股份对他们来说更有吸引力。

  4、加强业务培训,消除教师单干想法

  加强教师的基础业务培训,从根本上让教师明白,自己出去做,胜算的几率很小,讲解开一个培训学校的盈亏点是什么,一个班达到什么规模才能不亏本,教室租金有多贵,培训学校教务管理有多难,运营成本多高,办学许可证有多难办,挂靠借牌需要多强的关系等等,让有自己干想法的教师自己心里掂量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做到上述全部,如果做不到,那么代价是什么,从而遏制一些人的动力;有人会说我自己就在家教,一样挣钱,那么就告诉老师们,教师自己在家开私塾,没有办学许可证,是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那么将会被罚款多少多少,并给出真实案例。

  5、分权管理

  分权就是转交责任,作为一名培训学校的校长,不一定要什么样的决策都一人决定。而是要将确定的工作委托给下面的操作团队去做,让他们有一定的判断和独立处理工作的范围,同时也承担一部分责任。提高下级的工作意愿和工作效率。因为参与责任提高了积极性。学校校长可以从具体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多投入本身的领导工作。

  6、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一句话,尽量按规矩办事,做到大家都明明白白,有据可查,不因为某个人是一线名师而万般宠爱不敢碰他;或许现在不碰他,可以暂时维持现状,但是记住,他一定会在将来某个时间来碰你的。

  多种方式并用,可以一定程度上延缓或减弱被教师要挟的情况;但是真正让教师无法要挟你,根本办法只有一个:做大做强,别人都想进来,他就不愿意走了。

  具体怎么进行高效管理,还是要每家机构的实际情况。但是无论哪种情况,都是要在成本-教学保障间不断的平衡,找到合适自己的平衡点。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3

  一、明确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

  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第二,明确学生的研究态度,研究态度对学生的研究能力影响巨大,通过明确学生的研究态度,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开展教学,改善学生的研究问题,提高学生的艺术研究能力;

  第三,认识打听学生的.思想观念,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思想观念进行管理工作,通过认识打听学生的思想观念,可以逐步实施适应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研究艺术知识。通过认识打听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目标,可以依照目标内容逐一落实教育管理制度,使学生能够依照制度内容进行艺术研究,提高学生的研究效果。

  二、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艺术院校在落实教育管理制度时,应当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制定制度内容,通过实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充分发扬学生的个性,使学生能够积极配合制度完成艺术研究。传统的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使用强制性语言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生遭到制度的限制难以实现个性化发展,阻碍学生的研究进步。

  故此,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制度的作用,艺术院校应当改变传统制度的内容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打破传统模式对学生的限制,使学生能够在教育管理制度的影响下,张扬自我提高学生的艺术研究能力。艺术院校在制定教育管理制度时,可以积极听取学生的想法与建议,尊重学生的研究特点,将制度内容与学生思维相融合,使学生能够感受到尊重,从而使学生能够配合制度开展研究。通过实行以人文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可以完善创育管理制度,使教育管理制度能够解决学生的问题,提升教育管理制度的实用性。

  三、细化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

  艺术院校教育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学生进行制定,通过细化教育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可以确保教育管理制度能够为学生提供服务,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4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方案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容许,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指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展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装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保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分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老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老师答礼前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老师允许前方可分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穿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老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老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老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答复以下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老师同意前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老师交流,对任课老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老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老师效劳。

  12、培训完毕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展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5

  保安培训基地学员管理规定为加强培训基地学员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培训成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基地主任主持全面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培训主管),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和学员队的日常管理,学员队长、班长协助做好学员日常管理工作。

  二、为方便管理,基地将参训学员按照队、班的建制实施组织管理。设学员队长一名(向培训主管负责),班长多名(协助学员队长工作),每班约为12-16人,实行混合编班。学员队长、班长在参训学员中指定或选任。

  三、学员队长和班长的.职责如下:

  (一)学员队长职责

  1、协助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开展学员日常管理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培训主管报告;

  2、负责课前检查教学设备是否正常,做好考勤工作、维持课间纪律,课后整理教学设备;

  3、负责集合点名,饭前整理队伍,统一有序就餐,严禁浪费现象;

  4、起带头作用,不迟到,不早退,守纪律,爱学习;

  5、晚上休息时间和值勤班长一起清点人数,检查卫生,并监督学员有无违反基地纪律。

  (二)班长职责

  1、配合学员队长做好考勤和内务管理工作,实行轮流值勤;

  2、集合时班长提前3分钟带领本班学员排好队伍,检查本班人数,着装,向学员队长报告人数;

  3、就餐前带领本班学员自觉排队,爱护餐厅物品,讲卫生;

  4、负责宿舍内安全检查,监督本班学员有无在床上抽烟、赌博、酗酒、不讲卫生情况;

  5、遇有学员离开基地情况及时上报学员队长,不得因为同事关系为其隐瞒。

  四、凡在本基地接受培训的学员,无论其接受的培训性质、层次,均为基地学员。学员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一切听从培训基地指挥。.

  五、培训期间,学员应按作息时间规定,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在指定位置就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保持课堂安静。不讲话,不抽烟,手机调成振动,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六、讲究卫生,爱护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意践踏草木,不损坏宿舍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尊敬授课教师,讲文明,树新风,弘正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并做好培训笔记。

  八、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如课间需请假,须经学员队长批准;如培训期间离开培训基地的,须经学员队长批准后,报培训主管批准。.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xx〕12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县行政区城内面向中小学、幼儿园、适龄儿童举办的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培训机构的规划、审批、管理、督查和评估等工作,未取得县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招生从事培训活动。

  第四条 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第五条 培训机构应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应遵循教育规律。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第二章 设置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办学,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第七条 联合举办培训机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第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实缴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培训机构要将银行账户报教育局备案。实行银行转账缴纳学费、办学风险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防范办学资金体外循环、被抽逃和挪用。

  2. 培训机构要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不得在烟花爆竹店、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内选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室内同一培训时间段内生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租赁校舍的,租期不少于3年。

  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教学用房必须具有安全性,楼房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危房、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场所不得作为教学用房。举办者应当提供由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见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相关手续。

  3. 有与办学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图书、杂志、报刊等资料。

  4. 有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思想品德好、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管理能力的管理队伍。

  校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校长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培训机构的校长。

  专职管理人员人数要与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其他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

  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且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5. 有一定数量与培训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或未退休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得招聘与其他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取得《外国专家证》,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 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7. 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置”手续,然后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一律冠名为“x××培训学校”或“×XX培训中心”,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军队”、“司法”“全国”“世界”“全球”等字号。

  第十条 培训机构的注册地必须和办学场所、学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办报告及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办学范围、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住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4. 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5. 办学出资证明(经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 校长(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教师的学历、职称复印件,会计、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书复印件。

  7.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并提交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应包括:设立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资金来源、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纪要上签名。

  8. 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指: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资产来源、数额、性质;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学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校长的权利和职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学校有关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处理;章程修改程序等。

  联合举办的培训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和方式、权利和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9.办学场地证明,包括建筑平面图、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载明租赁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的原件、复印件及校舍安全鉴定证明。

  10. 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11.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联合办学协议书等)。

  第十二条 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办学申请报告等材料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受理。举办者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齐备的材料后,由教育局发给培训机构审批受理单和《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

  2. 审核,先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出具房屋安全意见书,并在《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再由教育局根据城建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办学场所进行实地察看。

  3. 评议,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培训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4. 决定。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局务会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批准同意办学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发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未经教育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培训机构。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或未达到举办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完善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后,补办有关手续。

  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责令停办,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消防、食药、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办者、办学者承担。

  第十四条 举办者停办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办培训机构,应在停办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注销及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核后及时下发停办通知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未经教育局核准同意,举办者不得随意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事项,依照申办程序,报审批机关及相关部门核准后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培训机构未经核准私自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教育局要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并及时到县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登记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培训机构应将《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的正本及收费、退费标准和办法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条 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七条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未经教育局审批,培训机构不得设置分校,不得设置教学点;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应当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围内招生办学,并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局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单项培训项目收费达到1000元以上(含),并且教学时间累计达到7天(或56课时)及以上的,应当与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应填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应与向审批机关审查备案的材料相一致。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培训项目、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工商、税务、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消防、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电信、文广等部门在本县范围

  内配合教育局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教育网站上公布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根据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 变 更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提出申请,经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并进行财务清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 2.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3. 变更后的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4. 股权转让协议;

  5. 股权变更前培训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股权交割后的验资报告; 6. 修改后的章程;

  7.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二)变更机构名称、培训类型、培训范围。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变更办学类型、办学范围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设施设备、师资、教学计划等);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培训机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四)变更校长。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校长简历及资格证明;

  3. 原校长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五)变更注册地址。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备案。经审查并实地察看后,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第二十七条 凡变更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记录变更事项;如需要可更换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程序及处置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1. 不按规定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备案手续的;

  2. 将招生、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 不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教育服务的; 4. 收费项目、标准不备案或不向社会公示的; 5. 不按规定向学员退费的;

  6. 发生变更事项后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由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2. 擅自改变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范围的; 3. 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4.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条 培训机构因举办者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其举办者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学。

  第三十一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办学条件的,补办审批手续;如举办者不补办审批手续或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县政府建立由教育局牵头,工商、消防、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从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止。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7

  为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制定机构卫生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

  1、要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劳逸结合,积极锻炼,保证充分休息,吃好三餐,特别要吃好早、午餐,增强身体抵抗力。

  2、讲究个人卫生,早晚刷牙,勤换衣物,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这里特别强调指甲是藏污纳垢的好地方,长指甲还是一把利器,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别人,今年已发生多起指甲伤人事件,提醒各位同学回去后检查自己的.指甲剪好了没有,各任课老师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但我发现还有个别同学很不讲卫生,垃圾随地扔,这是很不卫生的。我们应该倡导“人人讲卫生,捡起地上每一张纸”。

  4、坚持自带饮水杯,常某某。

  5、做好室内外卫生,保证教室的空气流通。体质较弱者最好接种疫苗,预防感染性疾病。

  二、学生如有发现下列症状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1、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咳脓痰、痰中带血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简要隔离措施,如向老师要求提供一个口罩。

  2、出现腹痛、腹泻、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

  3、手脚、头皮、躯干出现水疱或疹子,皮肤搔痒。

  4、眼睛红肿、流泪、怕光、分泌物增多。

  5、曾被犬、猫及其他动物舔、咬伤,对声、光、风等敏感,出现“恐水怕风”现象。

  6、其他自己感觉明显异常或身体不适。

  三、出现疫情及时报告

  1、学生在校内感到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听从老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2、学生在家中患病,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学生将病情通知老师。

  3、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疫情或请假人数突然增多,及时报告校医,配合机构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工作。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协作公司的进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养,增加员工对本职工作的力量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方案地充实其学问技能,发挥其潜在力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其次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全部员工的各项培训方案、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方案;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准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帮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状况;

  6)管理、掌握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2、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方案;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供应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协作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沟通的工作;

  其次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支配应依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爱好,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正。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全部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看法、建议和协作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状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赐予必要的帮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全部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帮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当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进展史及进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介绍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气,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沟通,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沟通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爱好的业余学问、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气,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学问、行业进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与外部公开课、沟通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学问、企业战略性、进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方案的拟订

  第十一条、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进展方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方案,并呈报审核。

  第十二条、部门应依据各自业务进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方案,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规划。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实际状况分解季度培训方案,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审核。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

  2)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按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别状况外,都必需接受新员工培训。

  第十五条、在职员工培训

  1)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加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预备状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第十六条、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公司状况,并需严格审批。

  2)参与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进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培训小结等)须在人力资源部门备份存档。

  第十七条、出勤制度

  1、全部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支配,除特别缘由外,应准时参与;不能参与人员需提前告之人力资源部,并给出合理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沟通会等),参与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培训签到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果,考核成果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4、对无故不参与培训的,公司将赐予行政或经济上的惩罚。

  第十九条、培训的组织保障

  1、人力资源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乐观主动的帮助好人力资源部,将培训工作做好。

  2、各部门必需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季度培训方案及培训要求,人力资源部据此和公司的进展需要拟定公司培训方案并呈报。

  3、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留意提高自身的素养,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其次十条、员工培训制度实施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前15天,向全体员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依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做出季度培训分析报告,并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后,做出公司季度培训方案。

  2、外请专家培训,人力资源部要做好选定课题―外请专家―费用预算―培训场地―技术支持―参培人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

  3、内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课题,确定培训讲师,组织员工参与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督导。

  4、部门培训每月至少一次,侧重于业务技术,可实行讲课或争论的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9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机构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准把学员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员无故缺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员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负责人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员课间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教室、机构。

  2、教育学员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我机构附近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机构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机构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严格

  4、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6、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五、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员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机构、离开机构,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员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员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机构。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员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师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员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员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器设备。学员不得在校内抽烟、玩火。严禁学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构。

  10、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员家长来机构要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机构。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2、学员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不准随便搬动课桌、椅子。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0

  一、考勤制度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形。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形。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二、日常工作制度

  1、艺术机构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机构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冲突。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

  4、学期初,艺术机构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请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委。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锻炼放置,演出放置,自身建设,研究放置,重点要解决的题目,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机构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放置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机构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放置,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6、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伍,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机构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机构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机构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机构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机构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形,特殊情形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2

  第1章、总则

  第1条、新进人员培训宗旨是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的概况和规章制度,能更快地胜任新工作。

  第2条每位新进入企业的员工必需参与企业的入职培训,接受熟识企业整体状况的培训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从而了解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及企业的整体运作,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法,从而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3条、新进人员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在职员工调岗培训,还包括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和兼职人员的培训。

  第2章、培训方案

  第4条、入职培训应按人力资源部门的聘请方案和新员工入职状况来制定。

  第5条、凡新进人员必需接受7~10天(至少7天)的岗位培训。

  第6条、岗前培训需要关心新进人员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解说《员工手册》。

  (2)说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支配并介绍培训期间的指导人员。

  (3)参观各部门,了解各部门状况,介绍负责人和同事。

  第7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五大方面

  (1)企业的进展历史及现状。

  (2)企业当前的业务、详细工作流程。

  (3)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4)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一些商定俗成的内容。

  (5)工作岗位介绍、业务学问及技能技巧培训。

  第8条、按企业进展状况、工作环境及程序,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分为企业整体培训、部门工作引导和实地培训三个阶段。

  第9条、整体培训最重要的是传授各种学问,并使新员工重点了解下列五大内容

  (1)企业状况:进展历史、经营现状、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目的、历史使命及行业地位。

  (2)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

  (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状况,市场上同类产品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状况。

  (4)新员工将来的工作岗位要求及特征,与其他部门相互协作的事项。

  (5)企业规章制度、纪律、道德规范及礼仪规范要求。

  第10条、接受整体培训后,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供应给该员工将来的技术技能培训、实地培训的负责人,以便他们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的培训。

  第11条、部门工作引导重点在于让新员工学习将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应在以下五方面加强新员工培训:

  (1)工作态度与服务理念。

  (2)把握将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详细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3)将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工作方法、时间管理技巧及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

  (4)与其他同事的协调、协作力量及团队协作精神。

  (5)介绍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成员、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本部门与该部门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项及将来部门间的工作协作要求等。

  第12条、实地培训即为在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开头担当工作。指导人员仅在一旁示范和帮助,尽量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其应改进的地方。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进步的速度。

  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

  第14条、部门培训的负责人必需是新员工将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需具有丰富的工作阅历和规范的技术水准。

  第15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将新员工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为提高实地培训指导人员的乐观性和责任心,企业依据详细状况赐予担当人员肯定的嘉奖。

  第16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职业精神、信念、规章守则、职业操守教育和励志类教育等培训。应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当了解企业组织概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17条、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别状况经审核被赐予准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不参与培训。

  第3章、培训实施

  第18条、培训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全权负责。企业主要领导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并负责部分内容的培训工作。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相关部门的骨干都有责任帮助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工作。

  第19条、关于入职培训时间的规定

  (1)入职培训的整个过程一般要持续三个月,可依据实际状况做适当延长或缩短。

  (2)集中培训的时间应支配合理,提前方案并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受训人员。

  (3)实地培训时间应与企业的作息时间全都。

  (4)参观培训的时间视详细状况而定,确定后应提前一天告知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门。

  第20条、关于培训方法的规定

  (1)理论学问培训主要实行集中授课、一般讲座的方式。

  (2)专业技能培训实行实地培训的方式,到实习工厂、车间、部门实际操作和练习。

  (3)企业认知培训可实行实地参观的方式,受训员工依据讲师和培训组织者的支配实地参观考察,并在参观后提交《参观感想》或《参观报告》。

  (4)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尽量让新员工多接触工作中的实践学问,多供应参考资料和视听教材,多供应动手操作的机会。受训员工要将培训的感想和熟悉做出记录,提高他们的观看、记录和公文写作力量。

  第21条、关于培训内容的规定。

  (1)对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要重点介绍。

  (2)对各部门的职责、权利、工作内容等要做具体介绍。

  (3)要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认真说明,包括以下详细内容:发薪方法及日期,晋升制度,休假及请假规定,员工福利制度,作息时间及轮班制度,迟到、早退、旷工处分方法,劳动合同协议,聘用、解雇规定,在职员工行为准则等员工管理制度。

  (4)要保证新员工清晰地把握了工作性质、责任,真正把握了业务学问。

  (5)要对新员工的责任心、效率、效能意识重点加强培训。

  (6)要训练新员工的礼仪修养,养成礼貌待人的良好习惯。

  (7)要让刚毕业的新员工意识到校内生活与企业生活的差别,熟悉到自己的责任。

  (8)要培育新员工敬重学问、敬重时间、严厉仔细的工作态度。

  (9)留意培育新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利益优先的意识。

  第22条、为了让新员工从多个角度了解企业的.职能部门,在入职培训期间,可把新员工支配到不同的部门去实习,考察其力量和能适应的部门,并为员工正式定岗供应依据。

  第23条、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对新员工供应必要的生产平安指导培训。

  其应达到的目标包括:

  (1)新员工对自己的福利及生命平安放心,从而能安心工作;

  (2)建立了平安生产和善意合作的基础;

  (3)可以防止在工作程序上的铺张,避开发生意外大事;

  (4)可削减因员工受伤补偿的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的支出;

  (5)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信誉。

  第24条、平安培训还包括企业商业机密、信息安安保密培训。在入职培训过程中,对新员工要灌输保守企业机密的意识,并把《企业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同新员工签订。

  第4章、培训评估

  第25条、每开展一项培训项目,应准时检查新员工的培训效果,由培训指导员或讲师负责。检查方法包括测试、现场操作等。

  第26条、培训讲师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评定出新员工的测试成果,并登记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测试成果表》上。培训测试成果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正式录用的参考依据。

  第27条、因故未能参与测试者,事后一律补考,否则不予以转正。

  第28条、每项培训结束后,培训部依据实际需要开展新员工培训看法调查,要求学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调查表》与测试试卷一并收回,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29条、人力资源部应定期调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效果,分发调查表,由用人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填写后收回,作为评估长期效果的参考依据。

  第30条、将以上评估的内容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呈报用人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相关企业领导,作为新员工录用转正的参考依据。

  第5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31条、自新员工进入企业后,人力资源部专员应为每一位新员工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记录每一次受训人员的详细状况和培训效果。

  第32条、将每次开展的培训用录像记录存档,并将与培训相关的资料存档,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其内容包括新员工培训需求分析、新员工培训方案、新员工培训方案、实施过程、效果评估和考核记录等各方面的内容。

  第33条、建立新员工培训讲师档案,这有利于日后选择培训讲师。培训讲师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讲师姓名、基本简历、培训阅历和培训业绩等各方面的内容。

  第6章、附则

  第34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所花的费用由培训项目负责人申请,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在培训结束后凭各种财务凭证到财务部报销,多退少补。

  第35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实施。其中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36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3

  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档案法》管理,依法办事。

  2、全局安全培训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3、档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责任到位。

  4、各门、各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从立档、归档、保管到销毁,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

  5、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关规定,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6、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依法自律,依法监管。

  四、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教材统一由本培训中心订购,或经本培训中心同意订购其推荐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4、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5、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6、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7、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服务定专人负责。

  2、切实搞好培训期间供水、供电、卫生,及时维护、维修好设施、设备;提供必须的用品、用具等。

  3、物质采购须搞好市场调研,采购人员决不允许有徇私行为,否则,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相关物品采购,应做到先批后买,做到报账手续齐全。

  4、后勤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思想,热情、礼貌、文明、细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急学员所急,想学员所想。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应集中精力,上好每一节课,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要严格遵守教学作息制度,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使用多媒体技术授课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于课后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反映。

  第五条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毕业实习指导等)。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应按《湖北经济学院调课管理规定》执行。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课前写出详细的.教案。

  第七条课堂讲授必须注意培养提高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安排课外辅导、开展课外答疑。批改作业必须认真、仔细、保质、保量。

  第九条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第十条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第十一条上课前,学生擦净黑板,摆正讲台。上下课时,提倡全班学生起立向老师致意或答谢,教师随即答礼的文明形式。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凡对所修课程已通过考试或取得有关教育机构成绩认证,确已掌握相关知识不需再到课堂听讲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并由教务处审批。

  第十三条学生上课应关闭通讯工具,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携带饮食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课堂。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各学院和各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巡查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各学院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5

  为保障我公司商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我公司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聘用流程

  一、聘用原则

  1、人事部门负责原则,人事全面负责我司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二、聘用对象

  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三、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4、对电商有自己独到见解,热爱电子商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聘任程序

  1、由商学院根据教学需要,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

  2、行政人事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招聘。

  3、公司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招聘的资料。

  5、公司领导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行政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公司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五、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公司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公司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经转岗仍不适应工作岗位。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

  教师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并由公司领导、人事行政部经理以及电商实战平台与商学院负责人组成评定小组统一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是否完成当日、当月工作。

  2、上课是否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包括五5分钟)罚款10元作为班级经费,迟到一次班主任提醒,两次约谈,屡教不改者解除聘任。

  3、工作是否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工作是否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

  5、上班时间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课频繁接听电话、玩手机、串岗、玩游戏等。

  6、是否不听从分配的,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

  7、放假期间,教师兼行政人员是否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

  8、是否不团结同事,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

  9、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是否做出成绩。

  10、在教育教学工作,是否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

  11、是否为公司整体教学工作献计献策,对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二、教师请假制度

  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告知班主任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核实登记,由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

  2、教师请假2天(含2天)的,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2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所有教师请假除报备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填写请假单,必须假前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安排老师代课。

  第三章、教师职责

  一、制定教学计划

  1、每期开课后一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

  1)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

  2)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

  3)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二、备课

  1、班主任提前1天发送第二日上课PPT,教师应及时备课,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它课程资源的开发。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作业布置、课后活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备课中要体现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三、上课

  1、教师上课应自备课件,提前将课件拷至教学电脑。

  2、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课。

  3、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4、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5、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6、当日作业,应在课堂上宣布,并告知学员完成时间,同时将作业任务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发送学员QQ群中。

  四、作业批改

  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五、考查考试

  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其它工作

  1、根据教书育入、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有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若因代运营或兼职需带学员外出,应提前1天告知班主任,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若事出紧急,应立即告知班主任,则事后应及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

  3、相互听课、观摩。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教学标准

  1、每节课都应有清晰而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标组织课堂教学。

  2、上课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系统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利用效率。

  4、上课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注重启发式教学;要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通过教学手段的优化选择,提高课堂效率。

  5、上课时要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强调师生之及学员之间多向、互动的信息交流。教师要把学法指导寓于课堂教学之中,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员在教学活动中自主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空间,促进学员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6、上课时要面向全体学员,关注学员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指导学员扎实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教师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要力求简明、准确、规范。板书要工整、有条理、字体适中,以免影响学员的视力。

  8、应依据教案进行教学,把预设与生成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9、课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带会必要的教学用品,在上课铃结束之前到达教室。

  10、注意自己的衣着仪表,做到整洁、端正。上课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大方。

  11、教态认真,谈吐文雅,语气亲切。不讽刺挖苦学员,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各专用教室教师要安全使用器材、设备,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第五章、着装管理

  一、着装

  1、着装庄重大方、整洁美观、协调文雅。不得过于花哨、另类。

  2、不穿超短裙(膝盖以上)、超短裤、吊带裙及过于短小、开衩过高的旗袍。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脐、低胸、透视的服装。

  4、穿鞋以低、中跟为佳,不穿鞋跟过高、鞋头过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凉拖鞋)。

  5、衣服要勤换、勤洗、勤熨,保持整洁、无异味,无过多褶皱。

  6、男教师上班不得着无袖背心、短裤。

  二、仪容仪表

  1、化妆要素、淡、雅,不浓妆艳抹,不喷洒气味浓烈的香水。

  2、不过度染发(黑色除外),不留夸张、怪异发式,男教师不留长发。

  3、不蓄长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脚趾甲)。

  4、不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头饰、耳饰、项饰、胸饰、腕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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