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时间:2023-12-14 11:05:56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精选21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精选21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为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学校政治民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负责、教代会参与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学校教职工参与学校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3、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4、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等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的聘任、奖惩条例、分配改革的办法和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听取学校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财经预算、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

  (4)评议和监督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他们予以表扬、嘉奖、晋升或批评、处分、免职。

  5、教代会代表由工会小组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少于教职工教职工总人数的25%,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根据需要,教代会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邀代表一般是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等。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小组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小组可依照规定程序更换或补选本小组的代表。

  6、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代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7、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中起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贯彻教代会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8、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到期改选,换届改选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代表大会一次以上。每年召开教代会必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方为有效。大会选举和表决,须经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教代会每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并讨论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工会财经工作报告;

  (3)听取上届教代会决议和代表提案落实情况的答复;

  (4)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通过按规定应由教代会通过的有关方案、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

  10、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大会领导小组审议,提请大会通过。

  11、教代会闭幕期间,学校工会委员会为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教代会有关会议的召集与组织;

  (2)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

  (3)收集汇报教职工对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各项规章制度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

  一、按照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确定该制度。

  二、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二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一千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四百人。具体人数可结合企业实际在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作出规定。

  三、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并根据需要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或者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五、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六、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七、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七日前向职工代表公开会议的议题。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八、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九、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列支。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5

  第一条全体教职工均有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教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20-30%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条召开教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第三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按时换届,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提前或推迟换届。

  第四条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深化内部改革,增强学院活力,关心群众生活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第六条学院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其成员可以由各代表团酝酿提名,大会选举产生。如因退休、调离,可提出申请增补,经院工会审议,另增选代表。专门工作委员会行使教代会通过的,按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工作机构,应尽职尽责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务:

  (一)宣传好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教职工办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和管理知识。

  (三)提出召开代表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校务公开制度。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教职工和群众实现大会提案。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团或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承办教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本规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院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本规则由临沂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7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必须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能够连选、连任.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八条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务必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第九条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第十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推荐.

  第十一条审议通过群众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状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8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合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6至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量化考核方案等,并提出意见。

  ③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④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9、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9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职工代表应以班组、科室、工段、车间为单位,(大型企业也可由分厂、分公司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

  集团公司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应在包括公司内部、直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中选举产生。

  (二)、职工代表中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

  中层以上企业管理人员不得高于20%;

  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集团公司和资本运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所辖范围,按各层面人员比例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职工流动性较大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

  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

  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其职责是:

  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

  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

  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

  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代表总数(比例一般为5%—20%)及名额分配办法,根据企业实际按班组、工段或分厂、车间划分各选区,制定选举办法。

  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职权、任务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

  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酝酿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分配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

  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也可用举手表决方式。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是: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

  选举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是否存在不正当竞选行为。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按选举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0

  根据订单号32教育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2月8日,学校员工代表大会的规定,制定本系统是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保证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运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育代表委员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师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一、教师代表大会的任务

  国会应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所有时间。认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学校、集体和教员,协调学校的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发扬的精神所有权,并确保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二、教师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章程草案制定、修改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等专题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福利分配实施方案和教职工任免、考核、奖惩的相应措施;

  (五)审议关于处理学校上次(二)教学代表会议提案的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七)对学校工作提出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经学校和学校工会同意的其他事项。

  教师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应当以会议决议的形式提出。

  三、教会代表所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会代表会议上有表决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师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建议,查询和监督建议的处理;

  (四)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在执行职务中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

  四、教师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和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代表大会的任务;

  (三)为人公正,为人正直,与教职工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1

  一、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一) 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三) 讨论教职工的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四) 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五) 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2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3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5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事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也能够根据企业规模,按5%——20%的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够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能够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为70%以上。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务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能够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车间建立车间职工代表大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状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状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状况以及履行群众合同等状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推荐;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群众合同草案、工资群众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3、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群众合同的状况;

  4、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四、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六项工作制度

  1、职工代表竞选制度。采取职工自荐、联名推荐、分会民主推荐三种报名方式;参选职工进行竞选演说,由选区职工按代表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2、职代会的会前预审和会后报告制度。会前一周向上一级工会进行会前预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通过、决定的各项议案,提前15天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结束后一周内,将职代会材料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3、职代会票决制度。职代会选举和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解决,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4、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建立职代会质量评估委员会,收集归纳职工代表对大会的意见和评价,构成评估报告,对职代会质量评估状况进行公开。

  5、职工代表巡视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对职代会决定和通过的事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巡视,对巡视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归纳整理并构成书面材料,向职工群众公开。

  6、职工代表述职制度。在职工代表所在选区内述职,理解本选区内职工群众的评议。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4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 连任。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权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5

  一、根据xxxx公司的实际状况,为落实《工会法》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保障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公司的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机构,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职工大会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证公司的不断发展。

  三、职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到有重大事项,能够临时召开。每次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出席。职工大会由公司党政工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

  四、公司总经理每年要向职工大会报告工作状况,负责执行、处理职工大会有关决策和提案,并受职工大会的检查和监督。职工大会要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维护总经理生产经营指挥中心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职责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五、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审议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工资调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等。

  (二)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测。

  六、职工权利:

  (一)在职工大会上拥有知情权。

  (二)有权参加检查执行职工大会决议、提案落实状况,有权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

  七、职工义务:

  (一)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积极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大会精神,支持各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三)正确处理国家、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处理好三者之间关系。

  (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管理潜力,积极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五)自觉遵守社会公的和职业道德,敢于同不法行为、不良风气做斗争。

  八、工会是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办理职工大会交办的事项。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工会小组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大会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6

  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一、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每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决议或选举应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听取、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通过医院改革方案,职工奖惩条例、奖金分配方案、群众福利等有关医院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审议通过医院财务预算、决算,或重大经济决策和医院重大基建投资,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等重大活动。

  (4)监督和评议医院中层以上干部。

  (5)其它需要职代会讨论的重大活动。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临时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工会推荐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7

  1、学校教职工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职工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职工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5、教职工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6、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参与民主管理。

  (4)收案、审议和讨论教职工的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7、教职工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

  8、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和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8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度另行颁布。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授课)由年级组、教研组及各处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虽不超过半天但影响授课者,须由组、处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干部备案,一天以上须报校长批准,组、处负责人请假须报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写请假条。如遇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事先无法请假者,应于事后补假,事后补假一律须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起始日或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医院证明向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组、处负责人收到病假证明后即交至人事干部处备案。

  5、教职工因公请假,应持相关通知,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向人事干部备案。

  6、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影响上课者,组、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教导处,共同研究代课或调课方案。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各组、处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因私徇情,学校将追究责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9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2、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3、凡教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人数少的'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成立基层工会分会的,建立相应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4、教代会每3至5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到二次会议。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5、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6、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7、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8、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1

  1、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2、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3、在召开每次教代会前两周和闭会两周内,分别向市教育工会报告召开教代会预报会和开会情况。

  4、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5、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6、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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