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5 07:43: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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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高值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鼓励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据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

  1、医用高值耗材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

  2、医用高值耗材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以满足临床需求、保证质量为前提,优先使用国产耗材,限制使用合资耗材,不用或少用进口耗材。选择技术先进、价格优惠、注重服务、讲究信誉的产品和供应商,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和患者利益。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高值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高值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二、高值耗材申购和验收管理制度

  1、医院使用的所有高值耗材,经营企业资质证件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所供医院使用的高值耗材,必须附带高值耗材相应资质证件,药剂科必须查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以及生产商(直接或间接)合法销售授权书、企业法人给具体业务人员的授权书、生产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产品验收时,由医院药剂科负责审查认定,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审查,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做出记录,存档备案。

  2、医院采购高值耗材应根据医院医疗能力和实际需求由医院药剂科进行审核购进,按医院高值耗材目录采购,严格执行招标结果及物价部门价格制度进行加成。对于通用高值耗材实行二级库房管理,在手术前向药剂科提出高值耗材准备的申请,药剂科备货发放,使用科室核对品名、种类、数量,二级库房预存一定量的基数,便于临床使用。对高值耗材目录外的品种,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使用科室负责人、药剂科及相关职能科室按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论证是否采购,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进行询价,确定采购价格。如有可能同类产品应超过三家(经销商),以满足临床需求,性价比高为确定采购原则,所有原始资料设备科建册存档。

  三、高值耗材使用管理制度

  1、应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医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按照规定验收程序入库,送交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签字接收,详细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数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注册证号、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追溯登记。使用科室详细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若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承担。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由临床使用科室送至药剂科存档保管,档案保存期五年。

  2、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长,分管领导批准方能使用,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担。同时所有使用的医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并签字,方能应用。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2

  (一)、应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医用高值耗材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设备科材料仓库,设备科按照规定验收程序入库,送交使用部门要有专人签字接收,详细记录保存已购入或已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批号、数量、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注册证号、厂家、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手术日期、手术医师姓名、患者姓名、住院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追溯登记。使用科室详细记录收费信息,确保没有漏费和重复收费。若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承担。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由临床使用科室送至设备科存档保管,档案保存期五年。

  (二)、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高值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长,分管领导批准方能使用,违反者所产生的费用由使用科室全部承担。同时所用的医用高值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并签字。

  (三)、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高值耗材,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但在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同时附《病人家属手术知情同意书》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及病人病历档案一起完整保存。高值耗材使用信息登记表档案保存期五年。

  (四)、贵重或技术难度较高的高值耗材,需请厂家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如跟台参与手术等,但必须按相关规定具有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从事医生工作的资格,并有双方签字的.安装记录。

  (五)、属于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高值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高值耗材方式填报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认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照新增医用高值耗材处理。

  (六)、依据供应的医用高值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的使用,对高值耗材正常使用中发生的可疑不良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上报自治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我院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逐步实现我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的通知》、《关于转发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XX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的工作方案》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省、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精神,结合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现状,特修订我院《XX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涉高值医用耗材是指具有较高价值、专业性强、直接应用于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用耗材(包含植入性医疗器械)。

  (一)血管介入类:涉及:(冠状动脉、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周围血管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及辅助材料。

  (二)非血管介入类:涉及:(气管、消化道(食管、肠道、胆道、胰腺)、膀胱、直肠等):导管、导丝、球囊、支架、各种内窥镜涉及的材料。

  (三)骨科植入类:人工关节、固定材料、人工骨、修补材料等。

  (四)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等:植入物、填充物等。

  (六)起搏器类:起搏器、起搏导管、心脏复律除颤器、起搏导线等。

  (七)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心肺辅助材料、透析管路、滤器、分离器等。

  (十)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植入、置入类医用耗材。

  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全院高值医用耗材从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公示、奖惩等全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实施。

  (一)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织不同类别的采购评选小组,对高值医用耗材合理分类,对照《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采购目录》、《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招标目录》等标准进行二次筛选,确定本机构的高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容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价格等内容。

  (二)临床科室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需在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内,如须使用我院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外品种,由使用科室以书面形式向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XX医院临床必需短缺医用耗材申购表》,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临床科室申请。

  (三)原则上不得购买省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高值医用耗材,但临床确实需要且必须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以书面形式向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采用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采购渠道和采购单价,并报南阳市联席采购办备案后,方可采购使用。

  (四)加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不得高于省集中采购目录和南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等标准的招标价格。

  (一)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活动由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医学装备科具体实施。临床科室不得直接采购。

  (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业务开展的需要,提出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申请,填写《医用高值耗材申购计划表》或《XX市参保人员医用高值耗材审批表》,注明使用理由、患者情况、申购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数量、价格等。经科主任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医保新农合病人应同时报医保办审批)。

  (三)医学装备科根据省、市中标信息和医院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选标目录联系供货商。

  (四)医学装备科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经营企业资质证件进行审查认定并存档备案,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厂家授权书等,并检查证件的有效性。完善入库、领用登记、使用,保证高值医用耗材从入库、领用、使用全过程信息的可追溯。

  (一)医学装备科仓库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耗材发票、随货通行联与实物及《医用高值耗材申购计划表》进行详细核对。

  (二)医学装备科仓库人员对医用高值耗材认真核对验收并登记填写《高值医用耗材验收登记本》。内容包括: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外观质量、生产批号、产品有效期、生产厂家名称、数量、单价、供货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进口产品应具有中文标识。对入库的产品根据发票逐批验收签字。验收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证解决。验收记录长期保存。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三)医学装备科应根据院内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目录,结合XX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中的产品代码导信息,建立医院内高值医用耗材统一编码信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医药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四)医用高值耗材入库后,仓库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前来领取,填制卫生耗材出库单,领用人、出库人、仓库保管在出库单上签字。

  1.根据医用耗材保管要求按各种性能规格分类保管,整齐存放。

  2.将耗材有效期置于醒目处;优先发放近效期耗材,加强巡回检查,防止出现过期失效、变质的耗材。

  (一)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管理高值医用耗材。各科室不得使用非本专业高值医用耗材。

  (二)临床医师要严格遵守使用高值医用耗材诊疗相关医疗技术,把握高值医用耗材的适应症、禁忌症,做到不盲目使用。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应掌握所使用耗材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能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前,临床医师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说明其治疗目的`、疗效、使用方法及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并提供两种及以上耗材使用选择,达成共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高值医用耗材临床使用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操作。同时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五)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负责填写《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表》,要求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患者姓名、患者联系地址及方式。《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登记表》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随发票备在设备科,另一份在使用科室存档作为监督部门抽查时备份。

  (六)临床医师需在病人住院病历中手术记录部分,留存介入诊疗器材条形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具有可追溯性的产备信息、序号、条形码等),随病历保存。

  (七)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后,临床科室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填写《高值医用耗材废物处理交接表》,使用后的高值医用耗材交医院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并做好记录,长期保存。

  (八)临床科室必须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追踪观察并记录,发现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一)医务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指南,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将高值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高值医用耗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应用知识教育培训,每年组织2次以上全院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知识培训。

  (二)建立高值医用耗材“双十"公示制度。定期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额进行监测分析。对使用量排名前十的高值医用耗材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医务人员进行公示。

  完善病历点评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住院病历实施专项点评,重点抽取临时采购品种、使用量、使用率、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耗材使用病历。

  (三)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解决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相关问题。

  (四)院纪委、医务管理部门对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加强管理,对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1、强化约谈制度,对存在违反相关规范标准不合理使用、患者投诉等情况的医师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2、在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采购使用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情节较轻的院纪委要对其进行予戒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医院予以低聘、解聘直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施行前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或同名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4

  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保证患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执行。氧气瓶为医院固定资产,药学部氧气房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进行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医用氧气的首次购入应留存生产厂家的资质及首次购入医用氧气的检验报告书,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的首营品种的管理执行。

  三、医用氧气的入库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验收办法执行。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四、氧气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压力(充装压力12.5Kpa/m2)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验货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五、医用氧作为药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容器为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由生产厂家出具检验报告。

  六、库存医用氧应严格划分区域,满瓶和空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标示以示区分。满瓶用绿色、空瓶用红色。

  七、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氧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药学部定期检查相关科室的氧气瓶使用,标示张贴数量等情况,发现丢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八、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基数,各科室护士长做好用氧计划报于氧气房,用空氧瓶向药学部换取医用氧气瓶。

  九、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氧气瓶阀门开关必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十、氧气瓶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十一、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急救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自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使用的,需经分管院领导、科主任签字同意并预交押金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氧气瓶必须一个月内归还。

  十二、每月25日氧气房对院内氧气瓶进行盘点,统计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汇总消耗表报药学部财务会计处结算。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格票据,做到帐、物相符。

  十三、氧气瓶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氧气厂,氧气厂负责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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