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01 07:03:4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经典12篇)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资料以及要求:

  1、进车间前,务必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务必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掉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持续清洁卫生。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3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4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5

  1、学生在进入实习部或实验室(简称部室,下同)前2周,必须进行预约,经主管领导批准,管理和指导人员做好设备和所需材料准备工作,并通知学生后,方可进入。

  2、实验前必须有详细的实验或实习设计方案,涉及精密仪器或贵重设备的必须有实验指导书。

  3、实习时注意安全,严禁吸烟,杜绝火灾,实习完毕关闭电源,将仪器设备排列整齐,并协助管理人员和指导人员认真负责地进行安全和故障检查,无误后经批准方可离开。

  4、使用各种物品必须注意节约,使用贵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

  5、仪器损坏时,应如实向管理人员报告,认真填写损坏仪器登记表,听候处理。

  6、室内一切物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带出室外,若需借用仪器设备物品等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7、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或指导人员的管理。

  8、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得到管理人员同意,在熟悉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否则,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坏或人身事故由当事人负责。未涉及的'设备仪器物品等不得乱动。

  9、学生在各开放部室所做的实验或产品制作,必须撰写报告,并对实验或制作结果、收获和体会认真进行总结,不上缴报告或撰写不认真者,将取消再次进入各开放部室的资格。

  10、开放时间:通常为正常上班时间。若需要在晚上或法定节假日进入实习工厂各部室,须预先和指导人员协商,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并由指导人员报工厂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备案。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就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务必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个性状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务必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务必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持续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22、持续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务必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23、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7.1、歇业或转让时。

  7.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7.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7.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2.1、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2.2、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3.1、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2、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4.1、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潜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

  (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xx、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4.5、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700.$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带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带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状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持续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务必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1、工作时间内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宿舍,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停留,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2、各员工务必注意保管个人物品,由于个人不留意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职责。

  3、注意安全,在厂区范围内严禁坐栏杆。

  4、厂区范围内严禁抛垃圾及杂物到楼下。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8

  一、 考勤

  1、工作作息时间为:8:00—12:00 14:00—18:00 2、迟到 10 钟之内罚款 10 元,10 分钟到 30 分钟之内罚款 30 元。

  30 分钟以上扣 除半天工资。

  二、 请假

  1、工厂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事假期提前 3 天报公司批准。

  病假开具医院证明。

  2、如果请假没有公司批准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三、 流程

  1、工厂所有工作事项及和各部门对接事项按照流程执行,不得擅自主张。

  2、如果没有按照流程执行照成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团队负责 20%的赔偿。

  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 30%。

  四、 计划

  1、工厂要严格执行工作做计划制度,做月计划、周计划及总结,并要求做执行计划。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 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五、 监管

  1、工厂外发加工的产品执行时时监管验收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在最后完工环节发现问题。

  2、如果做不到时时监管造成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客户不满意,公司有权不支付产品加工货款。

  六、 预算

  1、工厂在财务上必须做详细的财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加工费用、工人工资、机器设备及工具等) ,如有另行产品加工报独立产品加工预算费用。

  2、没有做财务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七、 报销

  1、工厂只对做财务预算的.账务进行报销。

  禁止报销任何形式的接待费用(提供 员工餐) ,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各部分的相关业务人员自行安排接待方法,如果产品费用自行安排结算。

  八、 方案

  1、所有加工计划工厂都需要上报可执行的加工方案,公司统一要求做三种可执行方案;分别为优先执行方案、 好执行方案和可执行方案。

  每个加工方案需要工厂分析优势劣势分析的 相关报告。

  (制作统一格式的表格)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3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1000 元。

  九、 汇报

  1、工厂对每日工作进度要在下班之前对上级领导以电话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汇报并每周工作进度要向行政部备案,由行政部通告其他部门。

  2、如果没有做计划第一次口头告诫并罚款 100 元,第二次公司书面警告并罚款200 元,第三次严重警告,并发款 500 元。

  十、质量

  1、工厂所生产的产品 90%都要符合公司对其的质量要求。

  2、如没有达到 90%的加工费用有工厂团队自行负责。主要责任人 40%,其他管理人给30%。

  十一、外发工厂备案

  1、 工厂要对每一个外发加工厂进行详细的备案,而且必选按照公司的要求及数量来快速的开拓加工厂,保证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的加工。

  2、 没有按照公司要求的完成加工厂拓展工作数量少一家罚款 50 元;要求部合格者不计数量。

  如果连续 3 月没有完成从第四月工资起直接管理人处罚工资的 50%,分管领导处罚工作的 10%。

  十二、保密

  1、 工厂所有加工费用及委外生产工厂一律对外及各部门保密。

  2、 如有泄密者公司一律开除。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9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10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就应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职责。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状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so100),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务必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掉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1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12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1、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2、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3、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4、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5、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6、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7、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3、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4、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5、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6、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7、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8、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9、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釆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10、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1、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2、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3、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三、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1、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理化实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4、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7、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四、技术管理制度

  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2、建立图纸、测绘、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3、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图纸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4、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做到技术符合图集文本及设计规范要求。

  5、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6、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8、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9、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五、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2、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釆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3、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4、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5、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6、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7、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8、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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