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勤制度精选[15篇]](/uploads/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考勤制度1
一、全校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离岗,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种类:
1、事假:教职工确有须本人处理的事,可请事假,但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事假手续,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须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回来后要立即销假,凡有事没到有没提前打招呼按旷职算。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医院治疗,可请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考勤制度2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考勤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二)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三)考勤管理
1、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均要亲自打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的,经查属实,当事双方该日均按旷工处理。
3、原则上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后,再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工作关系需直接外出办公,或外出公务完成后不回公司的,应提前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副总经理或者部门负责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原则上员工每天至少应在公司签到一次。
4、员工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上班的,应于当天上午9时前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通知主管副总经理。否则,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5、员工2天以上病假,需提交具有国家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综合部备案。
6、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其它通信方式,在当天上午10时前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应于上班的第一天及时办理补假手续。部门负责人遇有前述情形的,须向主管副总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不上班或者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班、或者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8、考勤记录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各类假期的界定
1、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以上,30分钟(含)内的,视为迟到。
(2)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到岗之后,第一时间填写《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请假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如无《XXXXXX有限公司请假单》的一律视为旷工。
(3)每月2次迟到不做扣款处理,但当月迟到3次(含)以上,则连带前2次迟到合并扣款。
(4)迟到一次扣款50元。
2、早退
(1)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含)内擅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早退一次扣款50元;每月早退三次,即按事假1日计算。
(3)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擅离工作岗位的,即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1)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a)未按请假程序申请休假而缺勤的;
b)无故迟到、早退,且未说明原因的;
c)假期届满,未按程序办理续假或续假申请未获批准而缺勤的;
d)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前往新岗报到上班的。
(2)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100%,旷工1天扣除当日应发工资的200%,依此累加,直至扣完当月工资的20%。
(3)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做辞退处理,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病假
(1)员工由于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出勤者可请病假。
(2)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含)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员工长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5、事假
(1)员工由于处理私人事务必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期间,扣除当日日薪。
(3)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指定职务代理人,将所负责的工作移交或者委托他人后才能离岗。
(4)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年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即可享受年假待遇。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当年年假应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否则视为放弃。
(4)公司可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假。
7、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只在结婚证书领取后的12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婚假需一次性休完。
(3)领取结婚证书的日期必须是在员工入职以后,且已转正的员工方可申请婚假。
(4)婚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8、产假
(1)符合国家法定条件怀孕的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员工可享有陪产假3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进行孕检的,每次享受1天的孕期检查假。
(4)女性员工产假期满,但经医院出具证明,确因身体原因不能上班的,按病假处理。
(5)产假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6)产假时间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9、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休视为放弃。
10、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直系亲属包括:员工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员工本人子女,给予丧假三天。丧假期间,不扣减薪资。
11、加班
(1)员工应在上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填报《加班申请单》,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加班,除法定节假日外,公司将按倒休方式予以补偿。
(4)加班时长会以《加班申请单》及打卡时间对应审核,如无打卡记录或打卡时间无法对应的,则被视为无效加班。
四、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考勤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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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9月30日
考勤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出资或者以补贴方式设立的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非营利性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家庭经济困难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七条 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费用,由财政支付。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章 岗位设定与人员招用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就业形势需要;
(二)社会公共管理延伸的需要;
(三)政府阶段性重大任务需要。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设定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确因特殊需要在年度计划外增设公益性岗位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制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设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岗位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设置歧视性用人条件。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和用人(用工)单位的招用申请,将公益性岗位名称、人员数量、招用程序和岗位要求等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四条 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应当经社区或者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薄;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并将核实后的材料报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需在市政府设定的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将核实后的申请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用工)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核、录用结果。
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
第十八条 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对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患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就业人数、考勤情况,及时拨付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下列规定拨付资金:
(一)市政府设定、由市属单位管理的,由市财政支付;
(二)市政府设定由区属单位管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县(市、区)政府设定的,由县(市、区)财政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人员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清退: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弄虚作假,顶替上岗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五)被劳动教养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给用人(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五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本人提出辞职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六)公益性岗位被取消的。
第二十六条 建立公益性岗位统计制度。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每季度向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人员增减、资金使用等情况。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公益性岗位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用工)单位应当自空缺之日起十日内向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抄告财政部门。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公布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上岗、补招、权益保障等事项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相关费用:
(一)未经政府批准设定公益性岗位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招用人员的;
(三)违法本办法规定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每年对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执行、社会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设定所依据的阶段性任务完成的;
(二)岗位设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岗位设定期限届满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一)故意刁难,拒不受理就业申请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拒不签署同意意见。
第三十四条 用人(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属于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的,对用人(用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管理权限的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二)属于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的,不予纳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所拨付的财政资金应当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的监督。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责令退还,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设定公益性岗位的;
(二)未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三)核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与事实不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
(四)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考勤制度6
为了整顿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针对员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规定:
1、上班时间: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时应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部门领导报行政部备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4、正常情况下,员工上、下班须保持各1次打卡记录。出现多次打卡记录,上班以当日最早时间记录为准,下班以当日最晚时间记录为准。
5、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10元。迟到1小时以上记为旷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旷工一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则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罚款20元。
8、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9、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于12小时内报行政部门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实行正常打卡的,必须先报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严禁因为私人事情耽误打卡。
如与本制度条款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考勤制度7
1.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_______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_______月_______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_______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_______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_______元,超过_______小时以旷工_______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
_______次者以旷工_______天论处,超过_______次者以旷工_______天论处。员工每旷工_______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_______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_______次口头警告,_______次开过失单,_______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_______次口头警告,_______次扣罚考勤员_______元,达到_______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_______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_______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院的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_______到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_______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_______年以下的为_______个月,_______年以上的为_______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_______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_______年以下的为_______个月,_______年以上_______年以下的为_______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_______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_______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_______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_______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_______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_______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_______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_______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_______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_______天。难产者增加产假_______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_______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_______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_______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考勤制度8
为规范考勤,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周期:
一个月,自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
三、考勤记录:
公司机关人员采用电子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由总监指定的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由总监负责记录)负责记录。公司逐步推行电子考勤。
四、考勤人:
公司机关人员的考勤人为综合办公室主任,监理部的考勤人为项目总监。
五、考勤责任:
监理现场考勤记录人应及时准确填写《考勤表》,下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考勤表和请假条上报给考勤人,由考勤人进行核实汇总后报公司财务(包括机关人员考勤)。考勤记录人对考勤的完整行、真实性负责;考勤人对所负责项目考勤表进行审查把关。
六、公休假日:
员工每月公休日为4天,休假四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但请假休息应经总监代表或总监同意,并做好业主工作或临时调整人员。凡未经批准、先斩后奏以及导致业主投诉不满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请假:
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申请,批假人做好记录,假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八、批假权限:
4天以内(含4天),由部门负责人、项目总监代表(没有总监代表的.为总监)批准;5至15天(含15天)由考勤人批准;15天以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和总监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九、工资计算:
员工日工资(元)=(工资总额÷30)元/日。
十、检查奖罚:
1。考勤记录人与考勤人串通,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考勤的,处罚当事人和考勤记录人虚报天数双倍的工资,并给于通报批评。
2。考勤记录人不负责任,造成相关人员考勤错误者,考勤记录人承担公司多支付的工资;考勤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罚款100元。
3。举报或发现考勤不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迟报考勤,导致不能按期发放工资者,延期发放工资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每次处罚100元,并负责向相关人员作出解释。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的管理部门:综合办办公室。
2。本制度自12月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考勤制度9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考勤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考勤刷卡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外出出差处罚
主(抄)送: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厂长室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下班时间为:
1、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19:00起
2、如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以最新文件为准;
3、规定时间以外,非工作需要,员工一般不允许在公司逗留。如因工作原因,需在下班时间后延长工作者,原则上必须经直属主管同意后并与行政人员联系。
第四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予刷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见附表)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第五条行政人事部每月底根据出入管理系统记录的资料统计出员工考勤情况,并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奖惩。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0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工按员工当月日均工资给予200%处罚,当月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除按以上处罚并予以除名处理,所有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岗上班的;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的。
第七条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请病、事假期间内不予以计算工资。
1、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事后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销假。
2、除急诊请假或特批人员外,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书面请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4、请假单由行政人事部存查,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5、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享有带薪公假的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7、请假的批准权限为:
(1) 1日以内的,由直接主管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 2日至5日的,由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5日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4)享有带薪公假人员需休假的,须做好假期内的简易交接,由暂代人签字,送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上下班刷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刷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刷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刷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刷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刷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刷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刷虚假卡的,按旷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考勤机故障,未能正常刷卡时,应在24小时内由所属部门负责人造册送行政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否则,按旷工论处;
8、漏刷卡的,由漏刷卡员工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送报行政人事部补签。漏刷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0分钟内论处;漏刷未报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送至行政人事部,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刷卡离开,否则,按早退或旷工论处;
10、公司免费发放ID考勤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需补办的,公司将按每张30元的标准予以收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因公外出的,规程原则如下:
1、须先到公司刷卡报到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外出时间及事由,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返回公司时再到行政人事部签名并注明返回时间;
2、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外出者或外出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返回公司者,一律按外出办私事处罚:半天内,计旷工半天处理,半天以上者,计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发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根据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差分为当日出差和远途出差。当日出差指外出公干当日可往返的,远途出差指外出公干必须在外住宿的。
1、凡出差者不论当日或远途性质,一律须事前书面申请。一般员工当日出差由直属上级批准,远途出差须报厂长或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出差须呈报总经理批准;
2、远途出差员工需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在出发前将《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人事部备案。出差期间不需考勤。出差完毕,出差员工须到行政人事部注销出差登记,恢复考勤;
3、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或发生其它意外情况,不能按预期返回者,应提前电话请示,依程序核准后告知行政人事部备案。个人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更不得因私事或借故拖延,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予以30元的全勤奖励。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十五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厂长、主管副总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核准:审核:审核:拟制:
考勤制度10
各处室、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考勤制度,理顺教职工请假、消假程序,保证课时计划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校委会研究,特制定《高密市崇实小学关于教职工考勤制度》请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高密市崇实小学教师工作一日常规》,做到按时到校,不无故早退,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落实工作日签到制度,每周抽查一次下班登记制度,值勤领导负责当天的教职工考勤,靠班领导每周协调落实一次下班抽查制度,每月20号由分管校长协同课程部进行一次教职工出勤汇总,并将结果纳入当月绩效工资评估,考勤分数累计纳入学期末教师工作评估。末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末签到而又没有及时补签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请假两节课以内由处室主任、各办公室主任批假,须开具出门证明,并注明外出原因,对于末注明原因的一律视为私假;如有课,原则上一律不准假,特殊情况的外出教师的任课须由各处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好;如果没有调好课而外出的,一律视为旷课。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课程部主任进行批假,艺校教师请到艺校办公室请假(课程部副主任),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副校长批假,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假。要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累计满6节视为1天,考核依据处室开具的出门证明。
4、请假批准后,无论由谁负责审批,必须由请假人到课程部进行代课或调课安排,持课程部签发的调课单或工作交接单到各办公室或处室主任处进行登记,所有工作全部落实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于无调课安排、工作未交接的请假教职工,导致出现空堂、分配工作无人管时,经查属实,一律视为旷工、旷课处理,严格执行处罚制度。班主任老师须准确把握本班课时计划落实情况,如出现空堂、空岗现象,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课程部汇报,并协助做好代课安排。
5、原则上学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对于极特殊情况,需进行电话请假时,须先向处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请示自己的调课安排,并由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第一时间向课程部主任进行调课说明,对于没有进行课时安排而末到校的电话请假教职工,学校领导一律不准进行批假。
6、教职工外出学习、开会或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活动时,需持有关文件、通知到校长室进行审批,持批假条到课程部填写调课单,直至自己的课时调整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的电话通知,原则上由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向学校办公室请假,由学校办公室做好电话登记,报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再到课程部办理调课手续,一切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给于教师个人的'电话通知,学校一般不予批假,同时,请我校教职工向其说明学校考勤制度。
7、教职工因病请假时,需持医院或诊所诊治证明,对于实在不能到校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要电话向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说明自己的课时安排,并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调课安排,由课程部登记好教职工请假时间。同时,要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请假。对于无故不到、病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病愈而没有及时到课程部消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8、学校在休息日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学科研讨等活动,教师集会、集体升旗、大学科组教研活动(含班主任会议、培训等)等活动,一律作为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9、教职工请假一天,扣结构工资20元,旷课1节扣结构工资10元,旷工为迟到,一天扣结构工资40元,迟到1次或早退一次扣结构工资2元,迟课3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迟课3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对于教职工旷工、请假期间的课时代课、工作安排等,由课程部负责协调并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月底进行公示,以代课每节补贴2元,代办全天工作每天补贴10元记入教师当月工资。对于确实因公外出而需安排代课的,由课程部协调外出教师返校后与代课教师进行课时调换,原则上不要出现失课现象。对于学校值勤领导抽查到的迟课、上课期间离开课堂等现象作为迟到处理。
近期天气变冷,部分员工迟到早退现象比较明显,而且代打卡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武汉市华天电力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特将打卡机换成指纹打卡机,并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惩罚
1、每天累计迟到15分钟者,罚款5元;
2、每天累计迟到半小时者,罚款10元;
3、每天累计迟到1小时者,罚款20元;
4、每天累计迟到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计算。
(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下者,需提前一天请主管批示;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请经理批示。)
二、奖励
除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其它正常工作时间全勤者,每月奖励50元。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上制度,如有迟到早退者,一律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员工迟到的罚款作为员工平时活动经费,并计入年终考评。
考勤制度11
一、为强化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赋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其次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谈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背者依据安环考核落实。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举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举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举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举行天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举行双份考勤,缺一不行,员工应该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举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状况,由各部门负责人举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仔细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普通员工至高层管理。
考勤制度12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职工出勤管理,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要靠制度约束,更重要的是每个教职工能从思想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充分认识到遵守劳动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集体,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
(一)全校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制。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晚自习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调整工作日,则另行通知。
教辅、医务、后勤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个别工种因工作需要,各处室在工作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晚自习需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班)
全校教职工每周一早上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
上课、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出缺勤考核。
(二)实行出勤签到制度
具体方法为: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学校办公室签到。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3、教辅人员到教务处签到。
4、后勤人员到总务处签到。
5、医务、卫生员工到体卫处签到。
6、保安人员到保卫处签到。
7、必须是教师职工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1)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的;
(2)其他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
(4)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1)上课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
(2)其他人员提早离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
(4)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及消极对待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上网聊天、娱乐、炒股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各处(组)考勤统计表当月最后一天必须报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
二、考勤处理办法
(一)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处理办法:
按照《江苏省河运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迟到、早退、旷工相关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课、会议、各种活动),扣发质量奖20元;迟到、早退两次,扣发质量奖40元;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工论处。
2、一学期,旷工(包括上课、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发质量奖60元。旷工两次扣发质量奖120元。旷工三次扣发质量奖200元。旷工三次以上扣发该学期的所有质量奖。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旷工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获得校内各种荣誉称号。
(三)学校不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岗者,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处理。
(四)考勤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参考部门或个人出勤情况。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与此有关条例制度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考勤制度13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的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德育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队容、队貌。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交谈使用普通话。领导出入,要立正姿势行注目礼。上班期间教职工出门凭出门证放行,并做好时间记载,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
六、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凭德育处签发的出入证放行;学生家长来校需认真核对后方可放行。
八、当值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校长办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九、中途外出人员需向当值人员告知行踪,并及时返校,不得无故在外逗留。
十、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十一、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
十二、做好防火、防盗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应对,做好防范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纪律、安全和保卫工作,协助德育处查处学生违纪行为。
十五、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十六、上学期间密切注意学生动态,切实做好走读生的学生证检查工作(对无证或不配合的学生予以扣留并登记扣分),登记迟到和早退生。
十七、晚间每小时巡逻一次,检查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设备、车辆停放、照明设施、各楼层门窗电器等情况。巡逻时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人员,要礼貌查询妥善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1、上岗前进行自我检查,做到按规定着装,个人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2、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和敬业爱岗的精神,严格遵守酒店的劳动纪律,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3、按规定区域立岗,对进出酒店的旅客应主动拉门迎送,协助运送行李,扶老携幼。注意大堂内特别是总台周围可疑情况。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要求,安全、正确地指挥住宿旅客的自备车辆有序停放,提醒车主保管好车内的物品,保证酒店大门前的畅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进入酒店。
5、严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逻路线,按时进行安全巡逻和检查,一般每小时必须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点布局依点巡视检查并做好打更记录,每日巡逻为21时至次日6时止,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及可疑的人和事,应加强盘问,及时报告,做好现场监护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况记录。
6、对超过规定时间的访客(按公安规定的访客时间为7:00—23:00)要及时汇报夜班经理,做好记录,妥善做好劝导工作。
7、熟悉酒店各类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性情况时,按预案和领导的指令,进行及时的'处置。
8、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严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贵重物品应寄存在总台。认真做好存取记录和交接班手续,防止错失事故。
9、按规定使用各类配备的保安器材(对讲机,手电筒等)不准人为损坏。
10、在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店纪店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酒店损失的应承担必要的经济损失,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11、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
12、严格执行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领导。
13、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
14、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类应急预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检查中应及时关闭应关闭的门窗。
16、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考勤制度14
第一条正常工作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春秋季学期的早晚班根据幼儿作息时间有略微调整,具体时间参照幼儿园另行公布的通知。
2、幼儿园原则上不放暑假,但是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或有安排轮休等,具体安排具体时间参照幼儿园另行公布的通知。
第二条考勤制度
1、幼儿园作息时间:
到岗时间(早上:7:10)离园时间(下午:18:0.)因岗位不同有所调整以部门安排为准,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以幼儿园另行公布的通知为准。
2、如因工作需要,本园要求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时,各员工皆不得找藉词推搪,应以工作为主,发扬良好协作及服从精神。
事假:事假半天扣40元(请提前一天请假),事假2天内按每天实际工资扣除。请假2天以上同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病假:病假1天不扣工资,假后但需提交相关病历证明给相关负责人,病假3天内每天扣20元(必须在上班前1小时请假,假后需提交相关病历证明给相关负责人),病假4天以上(含4天)每天扣30元,病假5天以上(含5天)按每天实际工资扣除。请病假2天以上同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3、一个月如有未按规定请假(提前审批并有请假条)累计达30分钟扣除当月全勤奖。请假流程见流程表(书面申请--审批签字--及时上交凭证--销假)。病、事假须经园方同意并出示有关手续证明。有病、事假者不享受月全勤奖,全学期病假达5天、事假达3天,或请假超过累计8天者,不再享有学期考核。
4、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当月达3次通报全体职工,学期累计达1小时扣除本学期出勤奖,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在此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当事人承担。
5、旷工:旷工半天之内扣除当月所有奖金,旷工1天扣除学期所有奖金、福利及各种补助,并通报全体员工。旷工三天除名。旷工不能参加各项评优,并通报全体员工,视旷工者的认识程度及工作表现,由园务组讨论其留(待)岗。
6、脱岗:脱岗5分钟内扣除当月安全奖,5分钟至30分钟内按旷工半天处理,30分钟后按旷工1天处理.
7、试用期间请假以工作日工资核算,即按实际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日为标准。
注:如有出现以上事项(除事假、病假以外)均同时扣发当月全勤奖。
第三条:考勤附则
1、员工请病、事假须由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假条,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捎话请假。病假需在病后回岗补医院证明。
2、员工请假半天之内年级组长签字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园长(副园长)批准,各部门主管请假,一律由园长(副园长)批准。
考勤制度15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局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并在本局上班的全体工作人员(外借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员必须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实填写出勤登记表,严禁弄虚作假或委托他人代签,如有发现一律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一倍的'分数。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出差或下乡时应在公告栏中说明,并告知办公室,允许事后在考勤登记表中补签。经局长批准的加班时间可折抵事假时间,月度内调用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产假等),每缺勤半天扣2.5分(分值另行决定)。
三、考勤记录
局办公室负责考勤的收集汇总,按“日记、周清、月公布、季兑现”的要求做好工作,加减分栏目应载明情况,考勤记录统一整理成册后报考勤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四、考核效用
按照本局《局机关效能考核办法》的要求,工作人员的考勤是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年终考核评先进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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