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23 11:41:31 制度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理工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

  为使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认可。总监理工程师和主持专业工作的监理工程师的调配、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等需得到工程部和分管副总经理认可。

  二、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后的14日内向公司报送“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工程监理义务。

  三、图纸的审查与下发经公司审核的施工图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规定的份数发至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预审,形成审查记录。之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由监理单位发至施工单位,按其施工。

  四、工程变更

  在施工图审核过程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工程问题,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工程部签认,并上报公司批准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实施。重要变更应由工程部会同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交施工单位施工。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一同报工程部,经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实施。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涉及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另行支付费用的,监理单位应同时进行费用评估,在经工程部复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应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七、月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并提交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月进度计划应在每月25日以前报工程部批准。工程部应在月底以前批复月施工进度计划,并将批准的计划报公司一份备查。

  八、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于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应督促其采取增加人员、设备、加班或其它方式纠正工程进度落后的情况。为便于考核,监理单位应在每月15日以前报送当月中期进展情况的分析意见。

  九、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提供检查的制度、检查的器具、报告内容)

  监理单位除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自备或使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器具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出据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于试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书面要求返工。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试验,监理单位应及时取得试验结果,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质量评价。相应的质量报告应随同监理报告提交工程部。

  十、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督(无验收单即开始施工怎么办)

  对于关键施工工序,如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混凝土浇筑及重要焊接工序等,监理单位应实施严格的施工过程旁站监理,并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隐蔽工程必须在监理单位会同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应记录后方可进行隐蔽。

  十一、材料质量的控制监理单位应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检查所有建筑材料质量单证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拒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查主要建材的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当中。(抽样复查及处理办法)

  十二、停工与复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并造成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在征得工程部同意后,可书面指令施工单位停工,并限期整改。在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工申请,经审查具备复工条件后。,方可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十三、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向工程部和公司总工程师提交工程施工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状况;

  2、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完成工程投资情况;

  4、各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等。除此以外,监理单位还应报告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各监理人员在场工作日的统计,以及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等情况。工程部将根据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其工作能力、责任心、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要求迅速进行人员调整。

  十四、现场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应负责施工场区道路、临时设施及现场布置的统一管理,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次序,综合协调水、电供应,施工场地的`使用和施工交通组织。

  十五、施工现场协调会监理单位负责每星期组织一次建设二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施工现场协调会,全面检查和落实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和其它合同约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和解决有关工程问题,并提出下周工作目标。监理单位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工程部并发至有关施工单位。

  十六、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l、在施工单位按规定每月上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有关合同价款的规定对工程量和取费进行审查。

  2、对工程量的审核是指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范检查为合格产品的工程量,否则不应进入计量支付。

  3、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应有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随当月进度上报,以便工程部核查。

  4、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将审核完毕并由主管监理工程师、预算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报送工程部。

  十七、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向公司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竣工项目的监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描述;2、实施监理的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3、监理大事记;4、监理单位对竣工项目的质量说明;5、竣工项目的完整监理日记;6、重要工程事项的说明;7、竣工项目的监理质量监测记录等。

  十八、监理费的支付监理费的支付应与各个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同比进行。监理单位应首先按照公司认可的格式提交监理费支付申请,经工程部核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监理工作状况后,提出监理费支付审查意见,经工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支付。

  十九、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验收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2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3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 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 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 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4

  1监理资料的提供与管理

  1.1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送业主、质检部门和监理单位。

  1.2监理资料的管理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1.3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具体人员进行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监理业务和档案管理工作,并能够应用计算机进行资料管理。

  1.4监理的移交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并移交业主。

  1.5监理档案的'组卷方法应按竣工验收和有关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

  2对工程信息的管理

  工程信息是项目管理的基础资料,是对工程施工的任何部位和时间做出评价和判断的依据,同时也是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原始记录和依据。因此本项目组对工程信息的管理十分重视,有一套完整的监理记录表格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登记、整理。

  3监理记录

  监理记录分为:监理工程师日记、天气记录、工程计量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材料见证记录、收发文记录等几种。

  4监理文件

  监理文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或审查单、监理通知单、监理备忘录、监理工程师函、监理整改单、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会议纪要、监理月报、专题报告、阶段性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等。

  5监理资料的管理

  由专人按文件档案管理要求负责收集、登记、整理、分发和保管。工程竣工后由总监负责组织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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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五)不能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

  (六)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

  二、指挥部对全线监理人员严格实行'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制度。

  (一)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红牌'清退出场,并给予通报:

  1.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串通,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2.出于个人私利,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

  3.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或接收礼金、礼物,经核查属实的;

  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

  5.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或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

  6.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7.故意损害指挥部或设计、施工等单位利益的;

  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黄牌'警告,并给予通报:

  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造成损失或影响情节较轻的;

  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检查仍不纠正的;

  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4.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无记录,应旁站而不到场的;

  5.擅离职守,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三、凡'黄牌'警告累计达到2次,将'红牌'清退出场,并给予通报。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6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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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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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主要控制目标:杜绝较大事故和影响重大的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持续下降。

  一、围绕一个主题

  紧紧围绕“深化综合整治,落实长效机制”这一主题,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内容,着重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继续实行分级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按照长效机制和补充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督员、隐患排查、关键作业以及现场设备设施及生产操作管理等各项措施。

  二、强化两个责任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安全责任保险和职业病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以及带班领导的现场处置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各级要紧紧围绕“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要进一步梳理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达到“明职责、求有效、保落实”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驻厂安监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作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聘用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家,逐步完善充实安全专家库。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三个深化

  (一)深化科技兴安。

  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逐步提升自动控制系统及紧急停车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灵敏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关闭停车。

  煤矿和非煤矿山: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数字化矿山建设力度,在进一步完善已完成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无线通信联络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煤矿要积极推广应用高效采掘设备,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要大力推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地压监测监控技术、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

  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旅游包车要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管理作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交通指挥系统功能,深化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的作用,实现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充实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积极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间形成在线信息互通,实时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进行监控,实现对现场安全隐患的远程诊断和科学处置,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消防: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信息平台远程监控建设,拓展社会消防信息化服务,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信息互动。加强全区各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信息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通信岗位人员专业素质。

  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控预警系统,不断拓展监管功能,扩大监管范围,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自查自纠,逐步建成覆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的`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综合监管监察能力。要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深化长效机制信息化的落实,逐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设备设施实时监测。

  (二)深化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有很大影响效应,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减少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将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开展全员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组织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全员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积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参加再培训和复审。

  (三)深化安全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是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年,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企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年安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规定以及企业作出的承诺,在其他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着力四个规范

  (一)规范安全监管监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以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行委托执法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要坚持“企业自查、部门专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按期复查、明查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二)规范标准化创建。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科学规范生产经营全过程,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在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内,煤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在全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达标升级工作。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要完成达标。80%的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和电力企业要完成达标。40%的规模以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完成达标。

  (三)规范深度治理。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恢复生产、节假日、季节交替等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采取超常规的安全监管措施,对高危工艺、高危物质继续实施深度治理。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全面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深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抓好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

  (四)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规章制度的检查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类企业要根据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五、抓好五个重点

  (一)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围绕“生态”建设,对设备陈旧落后、安全生产基础差、环保不达标的小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深入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全面实行驻厂安监员制度,认真抓好监督员在企业的培训,加强履责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安全监督员的安全“防火墙”作用。积极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强化停产、复产企业安全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危险化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无资质的维修单位(点)进行罐体维修和清洗。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农村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安全生产考评。

  (三)重点抓好矿山安全。煤矿方面:强化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强化煤矿水害防治。进一步推进煤矿“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班组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非煤矿山方面:突出铁矿采空区和地下矿山防透水治理,严防塌陷和透水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根据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能力收取采空区治理保证金,对采空区充填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未完成的予以扣罚;加强矿山技术管理,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至少配备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规定;强化地下矿山机电设备管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每个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于南部山区露天矿山,根据建设“生态”的要求,开展南部山区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全面提升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9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0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xx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发布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xx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xx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xx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1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到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着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身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现出设备多样化、复杂化以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论文参考。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会造成难以想象的灾难。多数危险化学品对人体有害,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并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应该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xx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都是20xx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事故隐患。

  现有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着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让执法者无章可循,让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危险化学品出口企业的产品直接采用国外的配方、说明书和标签,在在登记中时由于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导致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部分国外已禁用或严格限用的化学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国仍有一定量的生产,给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和潜在危害。

  2、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论文参考。

  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发生危险危险品事故,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xx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的对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行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

  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继续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从法律形式上固定下来。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也就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着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2

  1.目的

  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内容

  3.1组织机构

  3.1.1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 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3.2.1 公司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

  (1) 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① 全面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

  ② 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④ 检查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⑤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和考核;

  (3) 公司总工室:

  ① 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写本);

  ② 编制有关技术指导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进行技术指导;

  ③ 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问题;

  (4) 公司项目管理部:

  ①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② 负责监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 负责各项目管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④ 督促、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制定的有关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的调查;

  (5) 公司办公室:

  ① 配合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落实监理人员的劳保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② 负责办理监理人员的劳保手续、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材料;

  ③ 安排监理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学习。

  3.2.2 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执行层)

  (1) 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①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 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 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领导下,具体分工负责、经常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其相应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①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

  ④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⑤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台、防火等应急预案;

  ⑥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况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③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④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⑤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

  ⑦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

  监理员:

  ①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3.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计划调整;

  (2) 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计划;

  (3)项目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同时,对本工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 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 总工室负责收编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及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信息资料,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现场项目监理部。

  (6)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总工室配合组织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科学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提高性教育培训。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上岗;

  (7) 每年度对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8) 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存档。

  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通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3.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

  3.4.1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3.4.2 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责任;

  3.4.3 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

  3.4.4 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责任落实的原则;

  (3)奖罚结合的原则。

  3.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3.5.1 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3.5.2 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5.4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

  3.6.2 事中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并进行全方位监控,许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都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此,事中控制特别重要,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3.6.3 事后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

  (4)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为了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要求如下:

  3.7.1 各项目管理部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3.7.2 公司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

  3.7.3 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进展,对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个月应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大检查(可与工程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平时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7.4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收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会议的纪要。

  3.7.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内容(略)。

  3.8 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全体监理人员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办法如下:

  3.8.1 奖励条例:

  (1)、年终考评时,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管理部奖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能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有简报、有检查整改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力度大的项目管理部奖500元/年;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能及时发监理通知,并经检查整改到位,受到业主好评的奖100元/次;

  (4)、监理人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妥善处理且表现突出的奖100元。

  3.8.2 罚款条例:

  (1)、出现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且因监理处置不当的罚总监1000元,其他当事人员罚300~500元;

  (2)、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监理有一定责任的罚项目管理部5000~10000元,总监罚20xx~5000元;

  (3)、因个人失职,造成质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发生的罚监理人员500~1000元。如由此发生经济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对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20xx~5000元罚款;

  (5)、对于造成刑事责任的有关监理人员予以开除.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3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长达白河监理公司锦江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4

  一、工作时间规定:

  1、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工程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二、一周出勤计划: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2、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3、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4、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三、考勤抽查点:

  1、抽查点:员工自我考勤、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

  2、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四、员工自我考勤:

  1、监理机构成员如实填写《员工自我考勤表》;

  2、《员工自我考勤表》报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审核;

  3、审核后的《员工自我考勤表》月底报工程部。

  五、监理日志抽查:

  1、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2、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3、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六、晨会签到表抽查: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2、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3、晨会签到表月底报工程部。

  七、监理资料抽查:

  1、工程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2、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3、监理函件;

  4、监理工程师通知;

  5、会议纪要;

  6、其它资料。

  八、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3、旷工:

  a、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b、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c、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d、未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e、未向工程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f、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九、请假:

  1、病假两天以上须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意见;

  2、事假不得影响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请假一天,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请假单,报工程部备案;

  4、请假一天以上,须工程部批准;

  5、项目总监因公外出一天以上报工程部批准;

  6、项目总监请假由工程部批准;

  7、假期结束后,必须向工程部按时销假。

  十、配套表格:

  1、《员工自我考勤表》;

  2、晨会记录表;

  3、现场巡查记录;

  4、请假单(监理机构成员)。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15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七、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八、监理人员巡视及旁站制度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九、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十二、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墙的砖和小型砼砌块;

  ④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⑤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⑥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⑦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

  ⑧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⑨加固碳纤维正拉粘结强度试验

  ⑩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等

  ○1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

  ○15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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