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3 23:21:02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1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2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3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4

  1、按时作息,不得提前、推后。下晚自习后,应及时洗漱、归寝。不准在操场上打球、打闹、相互追逐,非就寝时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

  2、起床后整理好内务。被子叠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洁,并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垃圾处理费。

  4、不准在寝室里打闹,熄灯后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影响别人休息。凡违反者,一律实行纪律处分。

  5、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寝室清洁,垃圾、脏水不准存放在垃圾桶里,更不准将垃圾倒在厕所里,饮料瓶、快餐面碗、果皮等不准往厕所里扔,以免堵塞粪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须打扫,特殊情况下适时打扫,学校专人检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还要补扫,直到合格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各自的清洁区,要冲干净厕所。值日生要关闭电灯。学校专人检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还要补扫,直到合格为止。

  7、下课十分钟不准进寝室,钥匙不准转交他人。

  8、寝室里不准留宿外人,更不准不假外宿。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9、寝室里不准点蜡烛,冬季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等烧火烤,严防火灾。自己的`钱、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盗。

  10、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更不准打闹推搡。凡违背此项制度,酿成事故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1、不准乱动床铺、电路、灭火器等设施。凡有损坏,照价赔偿。

  12、铝合金窗开关要仔细,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谨防窗扇滑落损坏,乃至伤人,凡乱推乱搡,造成损坏或伤人者自行承担有关全部责任。

  13、严格服从寝管老师的管理。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5

  学生宿舍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与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其安全稳定是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基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为根本、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为学生的成长与成才营造良好的氛围与和谐的环境。为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宿

  1.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管理安排,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学生如需调换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经学院审核、由学院统一至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后方可调换。各类申请表格请至xxx下载。

  2.学生临时借用宿舍钥匙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并凭本人有效证件交款后补配。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门锁的,须报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备案。费用学生自理。

  3.学生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住宿费每新学年初缴纳一次。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而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4.安装空调的寝室,住宿学生应按照《空调租赁协议》相关内容执行。

  二、作息制度

  1.学生宿舍的晚间熄灯时间:

  周日-周四:23:00

  考试期间:24:00

  周五、周六、节假日:通宵供电

  装有空调的学生寝室,应按照熄灯时间自觉熄灯。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晚间熄灯之前必须回到宿舍。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不得无理要求延迟熄灯时间;在熄灯同时,由宿舍值班员关闭宿舍楼大门。

  3.学生熄灯后归来的,应向宿舍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而经常熄灯后归来的学生,宿舍值班员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关学院反映情况。

  三、宿舍安全

  学生入住前,统一签订《住宿协议书》与《学生宿舍安全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承担安全责任,认真履行诺言。

  1.宿舍楼内严禁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主要包括①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②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水壶、电夹板、卷发棒等;③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热锅、电磁炉等。

  2.严禁损坏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公共设施,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和设施。

  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严禁拉闸,严禁私自改动电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严禁使用超长接线板与充电应急灯等。

  4.严禁使用劣质接线板、充电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产品。

  5.严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寝室成员住宿。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8.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楼内禁止饲养宠物。

  9.严禁宿舍内放置管制刀具。

  10.严禁高空抛物。

  11.提高安全意识,发现漏电和电器故障及时报修,做到人离灯灭、人走机停、人离寝室切断电源。

  12.严格执行值班室会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务人员须佩带有效证件出入宿舍,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四、行为规范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带出宿舍楼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学生应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动。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的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五、用电管理

  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月免费使用5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该宿舍住宿学生自行支付。学生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购电站购电,电费价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电价格。

  2.每学期开学初,各寝室可根据住宿人数至购电站一次性免费领取6个月的用电额度。

  3.电表有购电提醒功能,当电表剩余电量低于20度时,电表会自动断电一次作为提醒。此时,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购电站购电,以恢复供电。

  六、退宿手续

  1.毕业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办理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等有关物品。

  2.毕业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住宿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安排入住。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退宿过程中,须接受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灯具、水电、电话等设施设备的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的,按照《住宿协议书》相关条款执行,照价赔偿。

  4.提倡文明离校,毕业生在离开宿舍时,应保持宿舍内的干净整洁。

  5.因退学、转学、休学等原因退宿时,凭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办理走读需退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校外住宿登记表与校外住宿承诺书,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后,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走读手续。

  七、三级建家

  1.学生宿舍开展“三级建家”评比活动,每学年评选出“合格之家”、“优秀之家”与“模范之家”。

  2.每学年初进行“三级建家”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寝室进行检查评审,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末进行总评。

  3.凡被评上的寝室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该寝室内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时给予加分。

  4.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所在寝室必须为“合格之家”。

  5.学生党员、市级各类评优所在寝室必须为“优秀之家”。

  6.每学年卫生成绩平均16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合格之家”的申报评选,17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优秀之家”的申报评选,19分以上的寝室可参加“模范之家”的申报评选。

  7.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检查寝室内务,对寝室每周的卫生平均成绩建立数据库管理,并在宿舍楼内公布。

  8.寝室卫生检查中,每学年中有两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发黄牌警告,通报学院。第三次评分不及格的寝室,其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寝室卫生项目为零分。

  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派专人定期抽查申报三级建家寝室情况,并汇总反馈相应学院,学期末与学年末在网上进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评为“优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寝室,均可获得年度“文明寝室”的称号。

  八、违章处理

  1.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章处理实行扣分制度,处理种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取消住宿资格、校级行政处分等。每位住宿学生每年起始总分为10分,凡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相应分值扣除,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内务卫生成绩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内出租床位、私自调换宿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其他破坏或阻碍学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斗殴,破坏公物、高空抛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学生在宿舍楼内带入和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窃电、私自改动电表、私拉电线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学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楼发生火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1—5分扣分处理。

  9.凡认识态度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分追加扣分处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开具白色警告单。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黄色警告单,并抄送学院。

  11.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楼内通报批评,取消“三级建家”评选资格,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将相应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凡累计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资格,在楼道内张榜公示,并抄送学院,由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扣分情况每月在宿舍楼内公布一次,以学年为单位累计。

  12.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必须于两天内搬离寝室。需要申请再次住宿的,一个月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处理。

  13.凡给予校级行政处分的,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实,经核准后报学工部(处)。留校察看以下的违纪处分报学工部(处)部(处)务会议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由学工部(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各类处分结果必须由违纪学生本人签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读学生,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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