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03 08:20:56 制度 我要投稿

酒店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酒店规章制度

酒店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条例部分

  酒店前台惩罚部分、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扣0.1分),超过5分钟罚款10元;

  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4、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看报纸,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6、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5元(扣0.1分),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服务之星”评先资格)。

  7、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罚款10元(扣0.2分)。

  9、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1、商务中心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无关人员在商务中心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2、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罚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记单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规定由当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现退单或退盘,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扣0.2分)。

  14、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台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加奖励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2、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3、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二、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现金处罚与扣分同时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罚款、扣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2、受到表扬奖励时,现金奖励与加分同时进行,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加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三、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先“服务之星”日常行为规范类的考核依据。

酒店规章制度2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工作操作办法

  1、各单位、各部门须安排专人监督员工每日填写《签到表》,以此反应员工当天考勤情况;

  2、每月底最后一天,由办公室将将《签到表》发放到各部负责人;

  3、分店各部门每月1日须根据本部上月《考勤记录表》进行汇总,汇总后将《签到表》和《考勤汇总表》、《考勤日志》一同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核实无误后交人事部核发工资。

  4、分店各部门每月1日须根据日常奖惩情况将本部员工上月奖惩汇总,汇总后将《奖惩单》、《奖惩汇总表》一同交质检部进行核实,质检部核实无误后上交人事部核发工资。

  5、人事部每月须将员工考勤情况和奖惩情况进行分别记载,以便定级考评备查。

  6、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必须每天建立考勤日志,办公室、质检部、行政经理将不定时抽查核实,一旦发现异常,将按照《管理责任督察制度》直接追究部门第一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视为“较重过失”。

  (二)、请假审批

  1、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紧急情况须电话请假者必须事后补写假条。行政经理负责核实请假的真实性。

  2、基层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本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上五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经理审批方可,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分店执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

  3、分店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分店行政经理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逐级报经执行总经理审批;五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应逐级报经公司总办备案,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十天以上应逐级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4、分店总经办成员,三天以内由行政经理审批(行政经理由执总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应逐级报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七天以上应逐级报经总经理决定。

  5、请假条必须逐级审批签字后由部门负责人保存备查。

  6、经过审批的请假,可充抵本月规定的例行休假。超出例行休假者,扣除当日工资。

  (三)、考勤处理

  1、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方签到和签退,并接受考勤管理者的监督。否则其按照10元/次予以处罚,因工作原因未签到(退)者,经相关领导证明属实后,处罚予以取消。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每分钟基层员工(含领班)罚款一元,管理人员罚款二元;罚款超出当天工资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为自动辞职处理。

  4、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请假事由虚假者,其假期视为旷工。考勤管理者监督不力或徇私舞弊者,承担当事人同等的处罚。

  5、所有员工的临时请假(如以小时计算的假期),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四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6、业务部门基层员工考勤由本部负责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监督;管理人员考勤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按规定考勤。

  7、每月底考勤管理者将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后,连同假条转交人事部门核算工资。

  8、行政经理有权对本酒店管理人员的考勤及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对基层员工的考勤工作失职现象做出处理:未按制度规定程序操作按《奖惩制度》对应条款处理;因管理不力带来管理任何不良后果者,移交质检部门按《管理责任督察制度》相关规定,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

  9、管理人员每月可享受四天带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职七天带薪休假一天;基层员工每月可享受三天带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职十天带薪休假一天;

  10、各单位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式表格开展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

  二、证件胸牌

  1、员工被录用后,将发放胸牌,胸牌应随时佩带,酒店保安人员有权在店内随时检查。

  2、员工在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胸牌,以便宾客或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工作质量。

  3、员工应采善保管好证件和胸牌,若有遗失,应及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到人事部补领,费用自行负责。

  三、制服

  1、酒店根据岗位需要配合员工制服,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胸牌,非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在酒店之外穿制服。

  2、员工应保持制服整洁。

  3、员工应爱护制服,如因疏忽或故意损坏,则需照价赔偿。

  4、员工下班后,必须把制服放回更衣室。

  5、员工离职须交还制服,否则照价赔偿。

  四、员工更衣柜

  1、员工须按使用更衣柜的'细则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2、更衣柜随时锁好,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酒店,如有遗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不得在更衣柜内存贮饮料、食品,不得放置危险及易燃、易爆、易腐、剧毒物品。人力资源部、保安部有权对员工更衣柜进行检查。

  4、不得私自加配锁匙或私自更换更衣柜。

  5、遗失更衣柜锁匙,需照价赔偿。

  6、忘带或丢失锁匙需借用者,由员工填表请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批准后向人力资源部借取备用锁匙。

  7、员工必须遵守更衣室管理制度。

  五、员工食堂

  1、员工须根据部门主管的安排,按时在酒店的食堂或指定地点用餐。

  2、当班员工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在食堂或酒店指定地点以外地方用餐。

  3、员工须遵守员工食堂的有关规定。

  六、员工宿舍

  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宿舍。

  2、员工入住宿舍必须按正常手续,服从统一安排。

  3、入住宿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

  1、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并主动出示证件。

  2、员工上下班离店必须主动配合酒店授权的保安人员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离职手续:

  凡离职的员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交还酒店财产,包括劳保卡、胸牌、制服、《员工守则》、工具、衣柜钥匙、员工宿舍钥匙及物品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酒店规定赔偿,否则酒店有权拒绝发薪并不发给任何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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