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0 11:54:38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

  1、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测量和监控活动的有效性,特制定规定。

  2、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所用的'器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天平、台称、耐压测试仪等,以下简称计量器具。)

  3、已领用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配合质管部对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并办理领用手续。

  4、需要添置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应向质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批后给予购买,并由质管部登记核发。

  5、计量器具损坏或偏离核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交回或通知质管部进行核实。对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计量器具,由质管部填写《设施报废表》,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废。

  6、一人不能领用两只及两只以上同样规格型号的量具。

  7、性能测试仪器为一年检定一次,自制的检测仪器和检验夹具卡尺、千分尺为6个月校正一次校准温度为—15℃—+40℃,湿度为40—80%。质管部针对计量仪器能否使用,有监管控制权、校正权。办公室有权追查损坏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罚。

  8、本规定为Q/AMC2G0706—20xx《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的补充文件。未尽事宜按《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9、本规定由办公室起草,管理者代表批准,质管部负责检查执行。

  10、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3

  1、度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1合理选用量具。不得用高精度量肯测量低精度工作,测量前,效对好零位,检查量具的超始是否灵活正确,发现失准,应及时向计量管理员报告,待修复后方可使用。

  1.2保持量具的清洁。对测量完毕后的量具,须擦净量具工作面油污,必要时,涂上防锈油后,放在盒内,对正常用的量具要定期进行保养。

  1.3在使用表类量具测量工件时,应保持垂直工件被测量面,不允许受到剧烈冲击和震动,以免影响测量精度,使用完毕,应立即将表拆下,放入盒内。

  1.4使用量具时,须了解量具的保养知识,非量具检修人风吹草动,严禁随意拆卸、改装及自选修理。

  1.5保养量具时,要将量具存放在清洁、干燥、无震动、无腐蚀气体的地方,并收集好量具的'检定合格书,严格执行检定周期,按时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2、衡器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2.1使用衡器称重前,首先检查台称计量杠杆是否完好,对好零位,一切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2.2在秤量各种原料时,应将被秤物放在衡器台板中央,注意低放、轻放、养活冲击力,以免损坏衡器和影响其准确度。

  2.3每次称量完毕后,应首先关闭制动器,在取下被称物,以免损坏刀刃。

  2.4称量不同价格物件时,应选择相应精度的衡器进行称量,对一般不大于衡器最大称量百分之五,正常应在最大称量的三分之二范围内进行称量,更不得超过衡器最大称量进行称量。

  2.5使用衡器人员,应了解衡器计量性能和检定周期,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送计量部门检修,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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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适用范围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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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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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范围办法,适用于计量器具分级管理。

  本标准制订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计量器具的科学管理,保证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计量器具的最值准确可靠。

  对计量器具的分级管理是根据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国家对该种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计量器具本身的质量及使用的频繁程度而确定的,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原则。

  在计量器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分abc三级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1.1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范围

  1.1.1 a级管理范围

  1.1.1.1本厂最高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1.1.2用于强检的计量器具。

  1.1.1.3企业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器具。

  1.1.1.4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

  1.1.2 b级管理范围

  1.1.2.1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计量器具。

  1.1.2.2产品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计量数据要求的.计量器具。

  1.1.2.3用于内部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1.1.2.4安装在生产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1.3 c级管理范围

  1.1.3.1用于生产过程中关键部位,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1.1.3.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且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1.1.3.3用于检测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耗、易损坏的计量器具。

  1.1.3.4成套设备上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

  2、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办法。

  2.1 a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1.1凡列入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2.1.2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制定校验或比较方法,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2.1.3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登记造册向市技术监督局申报,并由指定的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

  2.2 b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2.1对于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可随设备检修期间同步安排检定周期,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2.2对使用频次离和需确保使用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如质控点所配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2.2.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实际使用要求相应减少检定项目,但捡起证书应当注明准许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位置处标贴限用标志。

  2.3 c级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2.3.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损的计量器具,实行一次性检定。

  2.3.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

  2.4根据本办法编制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目录中应有计量器具类别、种别、名称、适用范围及检定周期。

  2.5本广计量器具实行a、b、c彩色标志管理。

  2.6 a、b级计量器具必须有相应的检定证书和检定原始记录。c级计量器具应有原始记录或有cmc产品合格证印。

  2.7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卡片等均注以管理级别,对于新增加的计量器具在年底前按本办法的分级原则补充编入本厂分级管理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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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特制本办法。

  2、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生产、能源、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范围:

  1、a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 鉴定系统计量标准器。

  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③考核发电质量的计量器具。

  ④工艺过程中的主要温度仪表。

  ⑤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⑥用于检测贵重物料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b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热工、电测监督条例中规定的主要仪表,及所有带热工保护的仪表。

  ②控制室内、监盘抄表的盘表。

  ③凡能安排周期鉴定的就地安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压、电流表。

  ④化学监督用的仪器仪表重要器具。

  ⑤试验用的携带试仪器仪表。

  ⑥修配用于质量检测,检修班组对检修工艺要求较高的计量器具。

  ⑦主要温度的一次元件。

  ⑧用于企业内部能源,物料核算的计量器具。

  3、c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不能安排周期检定的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流表、电压表;

  ②不能拆装的测量用互感器;

  ③低值易损的玻璃器皿;

  ④拆装不便的一次元件;

  ⑤国内无处送检或送检有困难的计量器具;

  ⑥三级能源用电能表、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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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量标准器具和检定装置的使用维修人员必须清楚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二、计量标准的器具应有专人管理,不准外人借作调试用。

  三、计量器具应按使用周期计划送检,对超差或超检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准继续使用。

  四、计量标准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传递系统逐级上报。

  五、计量标准器的.技术档案,维修记录应统一保管,使用人可以借阅但应负责资料的完整无损。

  六、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保养及维护。

  七、在用计量器具,均应保持整洁、完好,如有损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对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员工,可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爱护计量器具或损坏器具者给予经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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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量器具治理办法

  1、对于医院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对计量器具做到专人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实方可使用。

  3、计量器具定期送计量检测员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实方可使用。

  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计量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计量人员要经专业培训,持有证书。

  三、计量器具周期鉴定制度

  1、对于各种计量器具要定期强行鉴定,普通器械半年一次,精密器械三个月一次。

  2、对于被检器具要做出评定,如合格、降级使用和报废等。

  3、对被检器具要做具体记录,建立计量档案,发有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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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于所有入库之货品须先由品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货品才能办理入库。库管员应准确清点数量,如实填写回仓单。

  二、对于体积小、数量多的零件应用电子秤进行计量,确定数量。

  三、生产部门的领料必须根据生产工单领料,仓管应严格按生产工具的数量领料。对于生产工单下单数多,而分次领的.生产工单必须在车间保存联上注明每次领的数量,领料单上须注明生产工单号。未按生产工单领完料前,仓管必须保存生产工具。

  四、领料单必须按要求填列清楚规格、名称、数量,书写规范。严格按实际收发开具入库单及领料单、退料单和发放单,据实登记帐本。

  五、车间的不良品全部通过仓库收发。入仓时清点数量,并将可修复不良品与报废不良品分类存放。

  六、可修复不良品出仓时,需开具“可修复废品领料单”,且必须有生产部门开出可修复废品加工单才能据以发料。领料单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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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楼宇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实训楼等楼宇用电由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及时关电源总闸。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3、宿舍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内各楼宇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抄录,监测水电使用情况,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学校水电时,需经后勤与基建处批准并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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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⑴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⑵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

  ⑶能源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

  ⑷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⑸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

  ⑹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作废核准制度;

  ⑺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⑻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石油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氢、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95%的要求。

  8、能源计量的检测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9、为保证使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标准,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对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计量标准,严格计量监督、对使用量小,准确度要求高,而本企业又不能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可以有计划地报请政府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1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原则上要达到100%,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受检率达到98-99%,抽检合格率达到95-98%。

  11、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计量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巡回检定和现场监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线。

  12、企业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企业能源消费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用以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以反映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企业能源统计的扎口单位是节能主管部门。

  13、企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由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格式,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月逐级上报,即生产车间(或能源二次加工部门)、分厂和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产值单耗和产品单耗等)统计,能源统计的时段必须与企业生产产品或财务报表同步。

  14、企业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企业能源管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

  15、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厂各部门或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绘制企业能流网络图,以此开展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或开展企业能量审计工作。(参考能耗报表、能源消费平衡表、能量审计报表格式。)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4

  为了加强地磅计量和地磅房的日常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时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计量

  1.凡需要地磅计量的原料、产品或者物资,无特殊情况一律由仓库保管负责领车计量。

  2.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3.计量时,要确认磅上是否有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信息。无论空车重车,一律要求做到磅上、车上无人才能计量。对采购的.原料、物资,要全程查看计量前后时间内,车辆有无弄虚作假人为增加货物重量的行为。

  4.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

  5.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系统不允许过磅。

  6.司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计量,细心核对,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计量数据错误,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据情由当事人进行部分赔偿;计量人员要严以律己,严禁出现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按差额货值的5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7.在称重出现异常时,司磅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二、收费标准

  1.20吨以上(含20吨)每辆收费20元人民币。

  2.10吨以上(含10吨)20吨以下每辆收费10元人民币。

  3.10吨以下每辆收费5元人民币。

  4.收费凭据必须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过磅车辆的车牌号码,否则一概无效。

  三、磅房卫生

  1.禁止在磅房内放置与称重无关的工具、物资。

  2.各种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磅房内干净、整洁,无尘土、烟头、蛛网、碎纸、杂物。

  3.平常要保持窗户关闭,特殊情况下打开门窗后,过磅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防止因大风或降雨造成设备损坏。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磅称显示屏表面和有关线路接头,防止生锈和损坏。要经常用干净软布擦拭显示器表面,保持表面洁净。

  5.磅房和磅称表面及周边卫生由地磅管理员定期打扫,地磅管理员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乱扔东西,对陪同过磅的客户人员也要随时叮嘱注意卫生。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磅称的接线柱、显示屏、传感器、有关螺栓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锈蚀影响正常计量。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杂物。

  3.经常检查间隙是否合理,秤体限位螺丝不应与基础接触,一般间隙2-3mm。

  4.经常清扫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表面油漆应定期重新刷涂。

  5.禁止在台面上进行电弧焊作业,以免损坏仪表和传感器

  6.经常用柔软洁净的擦布擦拭本仪表,不可用有机溶剂擦拭仪表。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5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配足各种计量器具并正确使用,对物质收发及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规定执行。

  2、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100%按时送检,并要按时抽检。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均不得使用。

  3、材料部门应及时对水泥、钢材、砂、石、砖等进场消耗进行计量检测,管理好大中材料消耗定额,做好原始记录,并对检测数据负责。

  4、质检部门应按施工顺序、质量评定标准及时做好计量检测,其量值均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对实验仪器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无证人员不得使用仪器。

  6、现场测量组每季度要对所用测量仪器特别是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检验校正,必须使用合格仪器。

  7、计量器具必须妥善保管,非计量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改造、检修计量器具,认真作好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检定、降级、报废、保管封存、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计量管理措施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具体由试验员执行。其操作标准为国家、行业有关规范以及我公司的相关要求。

  2)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重量比制,其允许误差详见有关规范。

  3)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处动计量系统。使用前必须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校使其满足规定之要求。

  4)试验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测,并做好混凝土块。

  5)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上述工作。

  2、计量器具管理

  1)凡属专业性墙的计量器具(如:测量、质检计量器具)需添购的应根据不同的测量要求填写申构报告单,提前一个月交质量科。

  2)能源、物料、安全防护及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计量器具由项目各使用部门提申购计划,报项目计量员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购买计量器具的申购报告需交一份到质量科备案,购买计量器具时一定要买标有制造许可证《cmc》标志及出厂合格证。

  4)新购回的计量器具说明书及出厂合格证由项目计量员保存。

  5)在用的计量器具应严格按计量法中所要求的检定时间送检、周检合格率为100%。

  6)在用计量器具应每季按10%抽检一次,抽检工作由项目计量员及操作者进行。

  7)对于周检、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隔离存放,不能流于施工生产线上。

  8)各类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不应低于90%。

  3、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

  1)计量保证:计量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一定要按计量法及公司制定的检定周期送检。

  2)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合格率均在100%。

  3)对于关键工艺的.计量检测员(测量、试验)都要经过上级相关部门考核取证上岗。

  4)计量监督:计量员对各环节操作计量器具的人员监督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

  5)对于经营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数据监督其是否正确,检测率不低于90%。

  6)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检测一定要按计量网络图要求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7)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现场钢筋绑扎、模板拼装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主要结构、因此,特别要加强对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计量监督。如:常抽检砂、石、水泥、水的计量原始检测记录,试块的制作,原材料的质量、砂、石含水率测定情况。

  8)检查了解在用各种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检现象,检查计量器具的三率:即配备率、检测率、合格率是否满足规范及工艺要求。

  9)计量数据是企业科学管理的依据,项目各项计量数据必须准确一致,认真做好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上报四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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