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01 19:17:39 制度 我要投稿

技术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1

  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完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总的管理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二、营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三、公司按规定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从事营运的客车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三级以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xx)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二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或达到报废车辆参加营运。

  五、车辆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8344—20xx)要求进行—级、二、三级维护,车辆的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或客车厂家保养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

  六、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

  (一)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

  (二)一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三)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七、车辆的一、二级、三级维护应在公司属下的汽车修理厂进行定点维护,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修理厂进行维护,严禁到无资质修理厂维护修理或私自更改车辆配置。

  八、修理厂必须认真进行维护作业,确保维护质量,并建立车辆维修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车辆维护后,应将车辆维护的级别、项目等填入车辆技术档案,并签发合格证。

  九、客运车辆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越线行驶。

  十、营运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按规定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齐全有效,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十一、公司必须在营运客车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十二、建立健全客车报班安全例检的管理制度,严格按《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做好车辆安检工作,确保每台车回场必检,合格才能报班,保障车辆行车安全。

  十三、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其内容主要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复印件、保险、车辆技术状况检测及等级评定资料、行驶里程记录和车辆维修记录以及肇事记录等情况。

  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十四、加强对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规范驾驶操作,制订车辆修理费、轮胎消耗和燃油消耗额定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考核,降低车辆运输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十五、营运车辆必须按国家交警、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将车辆送线检测审验,经检测审验合格后方能继续投入营运,严禁年审超期的车辆参加营运。

  十六、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派车单制度,明确规定牌证统一管理、派车的组织管理部门,派车单的内容包括了:由公司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

  十七、运行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等手续在行车时由当班司机保管,收班后或车辆报停的车辆牌证必须交由公司统一保管。车辆在每日收车后,应回单位的停车场或单位指定的.其它场地统一停放。

  十八、所有参加营运的客车均应按规定强制参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十九、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益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汽车,必须执行强行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达到国家规定的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必须交回公司统一报废,严禁报废车上路运行或私自倒卖报废车辆。

  二十、建立车辆报废台账资料,车辆的报废必须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3年。

  二十一、公司所有营运客车必须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技术管理制度2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5)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由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

  (3)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工程的机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③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④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门,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

技术管理制度3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技术管理制度4

  1、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教师至少提前1天向管理员直接提出申请,由管理员落实,并严格做好预约登记和使用记录。

  3、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督促学生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并在教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使用完毕应安排学生搞好保洁工作。

  4、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5、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设备使用时,师生应爱护设备,正确使用,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用教室管理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软件系统损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注意安全,注意防火。使用完毕或离开专用教室时,应及时关闭机器,关闭电源,关灯,关闭门窗。使用教师检查无误后离开教室。

  7、管理员定期清洁教室和维护设备,经批准专用教室挪作他用(如作考场、外借等),使用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使用情况。

  8、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设备维护和卫生等情况,并向分管校长反馈。

  9、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教师多次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后未做好安全、保洁等工作,教务处有权拒绝该教师的使用申请。

技术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管理是企业对生产全过程及其生产准备工艺全部技术活动进行科学管理的组织工作,加强和完善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技术工作,建立严格的技术工作秩序,是现代企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第二条技术管理是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提高企业职工技术素质。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各级技术人员的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技术部,车间在技术工作中受总工程师,技术部的领导。依据股份公司技术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公司制造产品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与技术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职责

  (一)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和机构建设;

  4、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5、组织对生产技术方面的管理和跟踪,并检查各项技术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6、组织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签订,负责技术管理及贯标管理

  7、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8、对重点项目组织编制和参加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与成品验收;

  9、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产品质量检查,对重大技术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项目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10、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1、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12、支持上级单位的技术工作;

  13、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第六条技术部部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目标,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任务统筹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进行领导、协调和过程控制,确保工作计划顺利的贯彻实施。

  2、制订、修订技术部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全面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协调技术部建立和完善质量、资源等管理制度,合理编制技术文件,改进和规范工艺流程,负责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评定,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的企业统一标准,按年度审核、补充、修订,实现产品的规范化管理,为公司成本核算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4、负责制定和修改技术规程。编制产品的使用、维修和技术安全等有关的技术规定。认真做好技术图纸、图章、技术资料的归档备查工作。负责制定严格的技术资料交接、保管和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等工作,为逐步实现销售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5、负责配合销售部因客户需求对产品技术参数提供改进合理性、可行性的分析(包括新技术方案的提出、和老客户改进的分析)。并在提出方案后绘出生产加工图纸,确保产品正常生产,如期交货。

  6、负责公司技术部新员工的面试、培训、考核等工作。抓好技术人才的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7、负责生产部生产图纸的下发和回收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对图纸的审核、检查与确认,进行技术跟踪监控,对生产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遇到技术性问题时,能及时到生产现场给予指导、处理、协调并制定解决方案与技术支持。

  8、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方案评审工作,并对技术部的技术文件与图纸文件进行审核与确认,审阅技术部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做好技术部的各项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精神。

  8、积极协助相关质量部门关于质量和技术方面的讨论工作。

  9、协助质量检验部门,解决在检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并协同质量检验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鉴定和处理工作。

  10、指导采购部门采购新产品配置的选型,包括当需要外加工时为配合采购部门所提供图纸等工作。

  11、组织技术力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技术管理问题,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就重大技术事项向公司领导提出决策建议。组织和协调本部门技术人员开展技术革新和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推动公司技术发展。

  12、定期主持本部门例会,召集技术方面的工作会议,参加技术系统办公例会以及其他相关会议。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副部长职责

  1、全面协助技术部部长的工作。

  2、协助技术部部长制订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技术,工艺管理、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进行技术跟踪监控,对生产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及时反馈至技术部部长;

  4、协助技术部部长开展原材料性能检测,生产成品的性能分析,做好相应技术跟踪检验记录;

  5、按规定进行产品技术工艺检查,协调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6、组织各类技术方面的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7、抓好车间技术队伍建设,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技术员岗位职责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全面负责公司技术工作的计划和任务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施和公司技术管理有关制度和技术工艺标准在车间内部的贯彻落实;

  3、组织技术部各专业,定期检查各技术措施运作情况,及时提出技术改进方案;

  4、负责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

  5、参与制定、修订并在车间内部指导实施有关技术、工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规程和文件,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6、负责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改进等技术工作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施以促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创新;

  7 、严格按照公司技术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技术文件的收发、归档工作;

  8、积极参与有关产品的设计评审、审核各种生产技术方案和评审活动;

  9、具体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车间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车间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做好车间技术有关信息的搜集、记录和反馈工作;

  11、参与不合格产品和质量事故的评审、参与产品的技术整改工作;

  12、协助生产车间搞好生产技术管理;

  13、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技术相关工作。

  第九条车间主任职责

  1、按照公司质量目标要求,制定,修改车间产品加工工艺管理办法,加强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控制,配合技术人员作好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产能和质量;

  2、认真执行公司关于产品加工工艺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车间的生产工艺控制和管理,强化工艺过程管理,抓好产品质量工作;

  3、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车间产品加工工艺水平、生产出优秀的产品;

  4、组织制定车间人员技术培训措施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及时召开技术工艺分析会,处理车间的各种加工工艺问题,对车间的产品全面负责。

  第十条车间技术员工作职责

  1、负责车间进行任务时和技术部、生产部接口工作;

  2、负责车间班组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车间内部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负责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

  3、执行车间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本车间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

  4、完善产品工艺规程,并督促执行;

  5、负责每次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以及生产现场的技术指导、监督、实施;

  6、深入车间班组了解生产情况,发现技术质量问题,及时沟通技术部并分析采取措施解决,报车间主任,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

  7、负责做好技术质量总结工作,包括技术,工艺,设计质量事故等等;

  8、负责新产品或新工艺现场试产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工艺方法、材料使用、技术工艺控制、记录,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9、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内部其他管理工作;

  第三章技术文件的编制

  第十一条按公司工作流程,接公司营销部下发的业务明细交接单,根据交接单要求,并和甲方技术人员沟通,按甲方要求进行图纸设计。

  第十二条图纸设计的主要内容有:

  1、产品强度要求;

  2、主要尺寸要求;

  3、设计合理性要求;

  4、简易有效的生产工艺要求等主要内容。

  第四章技术文件的工艺编制及实施

  第十三条图纸会审及确认:图纸设计完成后先进行内部会审,内部会审完成后,由技术部组织公司图纸审核小组进行图纸会审,审核过程中,详细记录每一位成员的意见,建议,有需要修改的会议结束后进行修改,并再组织审核。无需修改的在会议结束后由各审核成员在图纸上进行签字确认,并结束该项目图纸审核。

  第十四条设计图纸甲方签字确认:将公司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图纸发与甲方技术人员,并与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沟通完成后,让甲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图纸。

  第十五条图纸下发及技术交底交接:图纸在全部签字确认完成后,由技术部进行图纸下发及技术交底表下发,下发过程为:技术部复印四份图纸与技术交底表,生产副总一份,生产技术部两份,质检部一份,全部由接收人员在图纸与技术交底表接收单上签字接收。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修改

  第十六条产品图纸及设计技术文件的修改权属技术部,但任何修改均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和违反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部门无权利私自复印,修改图纸上任何尺寸及参数,如有需要,与技术部沟通进行加印。因私自修改图纸上参数尺寸的,最终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者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谁修改图纸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产品试制阶段的图纸修改:

  1、在产品初期试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由设计者直接更改原图,有争议的问题由技术部长批准后更改原图并签字。

  2、在产品小批量试制过程中,一般问题由设计者签写“图纸更改通知单”批准更改原图并签字,较大问题或牵扯面大的问题,需经技术部部长或总工批准后更改原图并签字。

  3、在小批量试制结束后,根据生产实践,再次核定底图和有关技术文件,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八条在产品成批生产过程中图纸和技术文件的修改、需填写“更改通知单”,并在履行签字手续后,由设计者更改已发往有关生产车间,质检部、生产部、物流部等部门的原图。一般性问题更改由设计者本人同意更改,较大的更改由技术部部长或总工批准。当更改内容涉及外购、外协件及材料时,由技术部出跟有关部门、单位协商解决,必要时在“更改通知单”上签字。

  第十九条被更改的图纸技术文件仍应保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第二十条图纸更改如坡坏了互换性时,应改变该图纸的代号或加注尾号,也可绘制新图,并相应更改与其有关的一切图纸和技术文件。

  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按技术交底表所要求的加工工艺进行加工生产。如有车间实际生产工艺与技术交底表所要求的工艺不相符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与技术部进行该工艺沟通,最终确定新的加工工艺后再进行恢复生产。

  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中,严禁私自修改加工工艺,如有异议,与技术部沟通解决。

  第二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如有尺寸需要修改,材料需要代用,车间用书面形式提交修改,代用申请书。由技术部研究,分析后签字确认,并在图纸上写明代用材料和修改尺寸,并签字。无签字,无申请的,视作无效。

  第六章技术文件的销毁

  第二十四条凡技术资料因更改等原因必须按更改通知单以新图换回旧图(后附更改通知表格),部门使用的图纸因破损、污秽等原因按规定手续申请印发新图时,必须同时收回旧图,旧图收回时在登记薄上注明“收回”字样,并签名、技术资料因长期使用损坏等原因需销毁时,由技术部资料员提出申请,技术部部长审核并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两人以上才能销毁

  第二十五条图样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工作,由技术部确定,经生产部门确认,主管总工批准,技术部按确定的处理销毁清单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换的图样技术文件由技术部单独发放,使用部门在接到对换的图样技术文件后当日,从生产现场撤回作废图样技术文件,并记录作废文件目录,每月造册上交技术部,技术部记录收回日期统一销毁。销毁图样技术文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由技术部、生产部负责执行。

  第七章公司标准化工作建设

  第二十七条技术部随时了解国家技术部门的相关文件,发现有相关的技术资料,国家标准发生更改时,应及时下载,购买最新版的标准,发与公司相关车间及部门,将老版本进行更换,并做好下发及撤回记录。

  第八章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技术部作为公司的技术核心部门,有义务培训公司员工的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二十九条员工培训:技术部全年培训一线员工次数不少于两次,培训内容应符合员工岗位实际需要和工作要求,扎实有效的培训内容,不偏离实际,让员工学有所用,真正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三十条技术人员培训:对公司技术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技术人员的设计能力,思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目的使每一位技术员能独当一面,为车间的生产夯实基础。

  第三十一条营销人员培训:按实际需要,让公司营销人员了解公司的产品特性,性能及用途,增强营销人员的业务知识,保证在销售公司产品时,能给对方说到重点及我公司产品的优势,增加订单及合同签订率。

  第九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十二条每一个技术设计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盒),由技术部长审查后保存归档。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文件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接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三十三条

  1、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部签字盖章后,进行归档。

  3、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物流部必须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第十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

  第三十四条技术部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战略部署,着眼未来,紧跟时代步伐,进行创造性的发明和对公司目前产品的新工艺,新产品的更新及升级换代,优化加工工艺,更新老旧设备,做到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保质量,保产量,保安全。

  第三十五条技术部与车间通力合作,技术部提供技术保障,车间提供场地及人员,设备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有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保证新产品研发顺利完成。

  第十一章原材料技术管理

  第三十六条物流部在进行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采购前,应先和技术部进行沟通,确保原材料材质,尺寸公差,以保证所采购材料符合产品加工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材料进厂后,配合质检部进行材料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的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十八条配合质检部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中按照甲方及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取样,抽取样品送检。

  第三十九条只有经过验收、检验被确认为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才能被允许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明显标识,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按照合同协商解决,严禁在生产上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十二章过程监督检查控制管理

  第四十条图纸下发后,在车间生产过程中,技术部设计人员应监督车间生产人员,车间技术员,进行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及时掌握产品动态,包括下料、拼接、组装、焊接、打磨、喷漆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有不符合项,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车间主任进行整改。

技术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了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技术管理制度7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已有工艺技术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导生产,以保证质量和生产正常进行,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档案保管员:负责技术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①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

  a.相关的法律法规

  b.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及有关管理标准

  c.相关的质量标准

  ②作业类文件

  a.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b.工序质量表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c.产品使用说明书

  d.公司内所有设备使用说明书

  e.设备使用说明书;

  f.各种明细表。

  ③管理类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计划及规定等。

  2、文件登记

  ①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本厂全部技术文件的情况。其台账至少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发布时间、发放部门及销毁情况。

  ②文件接收后,档案保管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每月或者每季度将记录复印件送技术部,技术部根据记录及时掌握本厂技术文件动态。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档案保管员按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保管,厂内发行的技术文件,除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外,尚须对储备待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4、技术文件的复制与分发

  技术文件的复制打印由技术部提出打印数字,但必须保证分布完毕后有一定储备。技术文件发送时,要备好【技术文件发放/领用表】进行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内容的登记,接收人员应在登记表上签收。

  5、技术文件的借用

  ①质量管理类文件的借用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登记表》,

  ②作业类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技术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①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③技术文件的审查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有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④档案管理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⑤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7、技术文件的回收与销毁

  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相关国家标准动态,及时更新,过期的应进行回收销毁。当新的技术文件进行分发时,分发人同时应将相应的旧文件进行回收,整理后由技术部决定对其进行归档或销毁。

技术管理制度8

  (1)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总值班室、仓库和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内务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人员、车辆和材料、经费的统一调度和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工具、材料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管理工作。

  (5)负责文件资料的保管、建档和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质量意识培训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9

  一、医疗技术风险管理体系

  医疗技术风险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风险上报统计、组织专家讨论、反馈整改意见等具体工作。

  二、造成医疗技术风险的可能因素

  (一)医疗技术设计方面:新技术操作规范不成熟,技术操作流程不够科学或者过于复杂等;

  (二)医务人员个人因素:新技术应用经验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等;

  (三)设备因素: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不能正常运转等;

  三、风险管理和预警工作流程

  (一)执行技术操作的经治医师负责监测技术风险,发现有潜在风险或已经造成损害时,应立即现场采取处理措施。现场经治医师采取措施后仍难以处理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直至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领导。参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进行上报。

  (二)医务科根据《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必要时组织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指导相关人员做出正确处理。

  (三)如需继续应用该技术,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情况,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施行。

  (四)经治医师对紧急意外情况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诊疗方案、上级医师意见及诊疗情况应及时记录,同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至患者病情稳定为止。

  四、医疗技术风险的预防

  落实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新技术准入和评估制度》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等相关规定,医务科定期对上报的医疗技术风险进行汇总和分析,呈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评估,对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技术管理持续改进。

技术管理制度10

  技术管理与安全是密切相关的,技术管理指导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深人细致,严格认真,切合实际,安全生产从技术上就有保证。技术管理工作开展的如何,主要是靠制度保证有了健全的制度约束,管理工作必然能够沿着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进行。

  1.机电工程设计管理

  煤矿生产千变万化,经常需要增加机电工程或设备配件,为满足施工和维护需要,要进行设计,一般称之为“小型设计”或部件的非标准设计。对这些设计要有设计和设计审查制度。首先要指定专人负责设计,设计者对所承担的任务和要求必须明确。对工程项目涉及面比较广问题较复杂的应先由行政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论证,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而后设计。

  设计做完应严格履行设计审查程序。设计审查应逐级进行,分别由检查部门行政领导(如机电科)、矿总工程师(或机电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后按设计施工。设计审查是一项严肃负责的工作,既是技术把关,也是安全把关。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难免有考虑不周之处,因而可能造成设计缺陷或错误,通过设计审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致造成损失。因此,设计审查不是走过场,而是对设计负有责任。

  2.机电工程安全管理

  矿井机电工程较多,有新设备安装,也有运行中的设备拆迁移设,这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质量上都有一个安全问题在施工前要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有的只编安全措施)措施的内容包括:安装方法、质量标准和针对作业环境和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安全施工有保证,设备安全运转也有保证。

  机电工程安装完毕应有验收和移交程序。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申请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工程验收井办理交接手续。工程验收一是检查工程量完成情况,二是检查工程质量。其目的是防止施工与使用脱节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某年8月23日有一煤矿井下胶带输送机安装没经调试,没有交接,掘进队出货要求开动胶带输送机,操作人员便把输送机开动了。由于拉紧装置没有拉紧,胶带松弛打滑,高速摩擦固定点,致使胶带起火,造成特大伤亡事故。

  3.运行技术管理

  运行技术管理是指机电设备运转过程的技术管理,是机电技术管理的重要部分搞好运行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和设施不出故障,保证机电系统安全运行运行技术管理主要工作有:

  (1)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特点熟悉设备原理。技术资料齐全,能够及时处理好故障。

  (2)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根据设备特点和性能规定操作程序操作人员注意事项,重点检查部位。

  (3)制定检查维修制度。明确日常检查范围、间、方法、维修保养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培训操作人员。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培训,使他们了解设备原理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方法。

  (三)供电安全技术管理

  煤矿井下作业条件狭窄,有滴水和淋水、受顶板压力放炮及有毒有害气体等影响,电气设备及电缆易遭受砸碰、挤压、受机械损伤和漏电,造成人员触电停产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因此,安全供电在矿井安全生产中非常重要,国家部(委)和地方都作过一些规定,现综合一下一般有如下规定:

  (1)每一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个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担负全部负荷的供电(没有瓦斯煤尘爆炸和无淹没危险的小矿井除外);

  (3)井下配电变压器不得使中性点直接接地但专供架线电机车变流设备的专用变压器不在此限。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

  (4)有瓦斯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的要求。

  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

  1.高低压电机和电矿用防爆型矿矿用用矿用矿用防爆型气设备矿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一般型防爆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2.照明灯具

  2.关矿用防爆型矿用矿用用用矿用防爆型用塔安型除外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3.信、自动化装矿用防爆型矿用矿矿用矿用矿用防爆型置和仪表、仪器《矿用增安型除外一般型防爆型防爆型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经安全检测鉴定,井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

  (5)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6)每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

  (7)电气设备应装设保护接地、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等,矿井有保护接地装置

  (8)井上下变电所应有值班记录,技术人员和部门分管行政负责人应经常检查记录。

  (四)开展技术培训

  机电方面的工种较多,技术性强,操作者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多人的安全。如提升机司机、电工等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操作程序。提升机安全运转,电工不带电作业和认真管理供电设备等,对安全生产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机电技术工人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安全技术培训,包括对新入矿的工进行培训特殊性工种培训、岗位培训,从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入手,达到掌握了解所在岗位的技术原理了解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企业内部的有关岗位的规章制度;学习矿井安全基本知识,了解本岗位事故发生规律、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等。

  各级领导、生产管理入员、技术人员,也应进行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技术理论知识,了解矿井灾害发生规律,制定预防措施。

  干部、工人掌握矿山救护知识、抢救、自救和互救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险情而不乱,抢救和处理得当,减少伤亡。

  五)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设备管理也是技术管理的一部分。对机电设备管理要求:保证各种机电设备能够持续、安全运转,尽可能地提高设备运转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对企业领导来讲主要有两个任务:一是组织对设备正规化管理,二是决定维修的规模和时间。

  维修是设备管理的核心,是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延长使用寿命的根本出路。维修要编制维修计划,建立维修制度。维修计划要根据设备使用条件,保证设备质量的基础上制定计划。

  维修计划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日常性的维修保养。日常性的维修保养,要有专入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制定详细的维修检查内容、标准及注意事项,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同时还要加强运转过程的巡回检查。建立维修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要详细认真填写,对重大隐患及时向有关入员汇报。机电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记录,了解设备运转情况。二是小、中、大修理。修理实际上是预防性维修,其目的是控制故障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根据设备特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制定修理周期(即检修周期)依据修理周期编制年度修理计划。修理内容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及部件磨损程度而确定。总之,修理内容应从设备实际状况出发,真正达到保养设备的目的。经过上级批准的修理计划有指令性质,要认真执行。

  维修也有质量问题。维修的质量是关系到设备能否安全使用的大事。如有一年产90万t的煤矿检修主井提升机,在检修时制动闸间隙调整过大,生产时提升机运转不能实现制动,箕斗提至井口被卡住,钢丝绳抽出,箕斗掉到井底钢丝绳头进入提升大厅,使提升机不能安全使用。

  设备管理要熟悉设备情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了解设备能否正常地安全运行。一个单位的领导在组织生产的同时,一定要调整好生产和机电的关系,使机电各环节适应矿井生产的需要。坚决克服忙于生产,追求产量,不顾机电设备状况的现象。矿井生产不断地发展变化,机电系统也应不断地调整,适应和完善矿井综合生产能力和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做到环节配套,能力适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设备管理,要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程序。制度就是建立设备管理要求和保管使用办法,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管理程序,就是指设备申请使用供货及进出库、修理等管理方式方法。

  设备管理,要建立设备牌板,直观地掌握了解设备用处状况,便于查找和调用;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价值及现状、规格型号、在问题等要求台账内容必须与设备实际情况相符;建立设备档案,这是设备管理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档案内应有设备图纸、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修理记录、各项试验报告,曾发生过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方法、存在问题等,记录应完整、及时、准确。

技术管理制度11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6条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第7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第10条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第12条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19条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

技术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装卸机械管理规则、路局补充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钢材基地机械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机械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2、及时处理和排除基地装卸机械出现的各项故障和问题,参与装卸技术革新的方案的制定和落实,保障安全生产。

  3、组织做好装卸大型机械安全生产,指导和督促机械的安全操作、作业标准化的`实施,确保机械、货物、人身安全。

  4、负责建立装机和动力设备台帐技术档案,做好技术书籍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和履历簿的记载和保管工作。

  5、负责提报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填写概况状态书。每月进行装机设备的检查评比,每月编制下达检修计划并督促维修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把返工和临修降低到最低限度。

  6、掌握大型机械材料消耗和单机核算,做到节约用料、定额用料,降低成本。认真审核维修材料计划,组织堆栈件修复,保管废、旧材料并做好修旧利刻工作,不断地降低材料消耗。

  7、负责组织召开机械动力设备事故、事苗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提出预防改进措施,分析机械设备的故障原因,做好记录,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8、建立机械事故、事苗分析会制度,做好登记处理工作,并提出防范措施。

  9、每日参加早交班,检查督促司机、司索工的安全作业情况及交接班和日常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提出改进措施。

  10、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13

  生产技术科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制订生产计划,布置生产任务,掌握生产进度,改进技术措施,完成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对需改进的设备、工艺进行设计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方面

  ㈠根据公司要求,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生产计划,在厂长领导下召开生产会议,做好生产方面各个环节的联系工作。

  ㈡负责了解小麦品种,根据质量制订麦品搭配计划。

  ㈢检查、分析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影响生产和市场供应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

  ㈣制定机械设备、电气动力设备的保养、检修、管理制度,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安全运转率。

  ㈤负责日常生产报表的汇总工作,并负责生产统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技术管理方面

  ㈠对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生产工艺上的问题。

  ㈡根据市场信息与面粉供应情况,提出工艺技术上的应变措施。

  ㈢做好制粉工艺的技术数据测定工作,并对测定数据进行分析,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㈣负责编制更新改造项目和设备大修理项目的计划及有关施工管理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的设计工作。

  ㈤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各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其它方面

  ㈠负责节电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环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

  ㈡负责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审定,会同有关部门鉴定技术成果、组织实施和制定奖励制度。

  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㈣会同人事科做好技术工种人员的培训、考工、升级工作。

  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14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

  2.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自检,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验定前准备工作。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矿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9.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的新增、选型、购置必须经矿有关单位严格审核、逐级审批,方可采购。特种设备应及时注册、验收、办证。

  11.机电科不定期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单。

  12.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的特种设备编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技术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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