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7 19:30:51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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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精选16篇)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可与单位的灭次和疏散预案演练同时进行。

  第四条、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第六条、对专职或义务消防队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围;

  (二)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灾现场的保护知识和要求。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2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专职消防队应认真履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值勤条例》,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在厂消防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消防知识、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三、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人数按常年职工总数的3%至10%,由胜任消防工作、身体健康、十八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女职工组成。重点防火部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接受义务消防队的管理。

  四、义务消防队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主要任务是: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2)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3)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开展灭火演练;

  (4)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

  (5)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

  (6)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

  (7)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2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每次不得少于8课时。

  六、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要根据灭火需要,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七、义务消防队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复查审定,调整更换相关人员。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4

  1、明确管理义务消防队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及人员、例会、教育培训、考核要求等要点。

  3、义务消防队由单位人员组成,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4、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6、单位各类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7、单位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8、义务消防队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5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6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7

  一、单位设立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和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单位专职消防保卫答员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二、保安部全体保卫人员是专职消防保卫人员。

  三、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

  四、保安部门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安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

  六、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

  七、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八、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情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8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9

  为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同意方可使用。

  二、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装备带金属的部分要亮,带尖的工具要尖锐,带刃的工具要锋利,装把柄的工具要牢靠、稳固。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三、库房须设专人管理,保持库房清净卫生,设备存放整齐,准确掌握在用、库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状况及数量,并认真填写登记,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四、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0

  1、在矿调度室的领导下、在计划、供应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以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准确的完成收发保管任务。对入库的'物资要严格验收,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

  3、对入库物资要准确及时发放,保证不发生差错,坚持执行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对常用物资要周转使用,及时补充。

  4、对在库物资加强维护保养,保持物资的完好状态。

  5、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材料,按时制定各种材料的维护与使用计划。

  6、掌握和了解各种材料的性能、规格和用途,合理使用各种原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正常供应。

  7、及时掌握各种物资在使用中的情况,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回收复用废旧材料,严禁浪费、堵塞漏洞。

  8、库房材料、备件要堆放整齐,帐目准确,并有进出库存帐。

  9、月末要清点库房、检查材料的使用情况,做到材料领取、使用、管理科学化。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1

  为切实管理好中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库房,确保应急物资安全存放,保证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存放物资为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应急处置用品、应急用品、诊疗用品、照明用品和个案调查表等。其他物资不得存放。

  二、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卫生、无鼠害,并配备灭火设施。做到[三不”即不丢失、不失火、不霉变。

  三、应急物资调拨程序

  (一)正常情况下:

  (1)提出申请:

  (2)由分管领导审批;

  (3)管理人员发货。

  (二)紧急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可先调应急物资,再补申请。

  四、应急物资是本着“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储备的。根据物资存放的时限和条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如遇灾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使用完后要及时更新,以确保救灾防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管理人员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准确记录物资的淌入和调出,防止资产流失。

  六、严禁私自倒卖、借出、使用应急物资。如确需借用的.,需经中心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并限期归还。无法归还的,按物资调入价格加2%手续费,由借用人结算。

  七、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库房的通风、防火、防盗、防潮设施,确保物资的完好率。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七条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八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九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条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结合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职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二章 应急管理方针

  第三条 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第四条 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变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第六条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

  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专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八条 服从矿应急指挥部及矿应急管理部门指挥调动,参加矿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坚持理论武装、作风锤炼,加强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经验总结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救援的科学性、失效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条 坚持专人24小时值班,其它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十一条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机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五)学习训练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八)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九)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十)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抢救事故遇险遇难人员,控制危险源。

  第十三条 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通风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时事故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职应急队伍管理

  第十四条 组建兼职救援队伍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十五条 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矿调度室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第十七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第十八条 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煤矿生产事故类别、自然灾害类型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划分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制定本矿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条 对突发事件分级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 应急医疗队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应急医疗队伍应配备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传染病、食物中毒和记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第二十三条 应急医疗救援专用设备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维护、保养和报废更换。

  第二十四条 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条 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条 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条 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第八章 附录

  第二十八条 在综合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置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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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我厂《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应急救援队伍及管理

  1、我厂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通讯联络组等组成;

  2、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施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日常教育培训管理由分管副厂长负责,安全保卫由安全科履行相关职能。

  三、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教育培训时间: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应急救援组、应急疏散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教训等;

  2、行业和我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我厂安全生产的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项;

  3、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

  4、我厂一般危险源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关要求及其他

  1、我厂将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

  2、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3、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安全职能部门应对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和学习记录。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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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1、值班工作制度

  2、待机工作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5、学习训练制度

  6、考勤制度

  7、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8、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9、材料装备库管理制度

  10、救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1、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值班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一律不准脱离本队范围,不迟到、不早退、仪器要保持完好状态。在值班期间迅速完成各自的任务。

  2、值班人员严禁饮酒,发现饮酒上岗者立即停止其工作,责令检查,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酗酒闹事,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3、担任电话值班的人员按照《煤矿救护规程》履行自己的职责,电话值班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违者按中队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4、值班装备必须时刻处于完好的战斗状态,并保持清洁,处理事故迅即出动。

  5、每次转入值班前,要按时检修各种仪器、装备,使各种仪器、装备达到战斗准备的完好状态,救护队值班期间不定期抽查,一项不合格,除即刻整改外,扣除当月绩效考核100分。

  6、值班小队须24小时坚守岗位(就餐时间按照作息时间表进行);电话值班员轮流就餐,其任务根据《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战斗行动准则》对队员特殊职责的规定执行。

  7、值班小队职责是担任井下排放瓦斯、启封密闭、外出救灾、反风演习、处理矿井突发事件等工作。

  待机工作制度

  1、待机小队负责本周的井下预防检查、熟悉巷道、演习训练、业务考核、矿临时性任务等。

  2、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如需要待机小队,待机小队应立即出发,完成抢险救灾及其他任务。

  3、待机小队分组下井预防检查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检查地点按照中队安排,不得随意改变检查地点,严格遵守上下井管理制度,违者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待机期间,严禁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

  6、待机人员不得饮酒,发现饮酒停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

  7、如因特殊工作,需要待机小队上班时,待机小队队员接到命令后,应按时到位,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协同值班小队共同完成任务。

  交接班制度

  1、救护中队实行5天待机、5天值班、5天休班制度,3个小队轮流待机、值班、休班。交接班时待机小队转入值班,值班小队休班,休班小队转入待机,法定节假日由值班小队来担任值班工作。

  2、各小队长履行交接班手续,交班小队必须保证共用装备、值班电话、电视、床、桌子、椅子等设施及各种表格完好、记录齐全。

  3、交接班时间为1小时,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交接班,无故不到者责令做检查,根据情节轻重按中队有关规定制度予以处理,有特殊情况要事先请假。

  4、救护队的电话值班室、会议室、各小队的设施、物品如有损坏、丢失由电话值班员、小队长负责赔偿或修理。

  5、交接班时,救护中队室内外卫生必须保持清洁,室内外卫生做到共用设施完好,窗明地净无杂物,否则接班小队不予接班。

  6、值班小队在交接班后,听到事故电铃实验响声后,方可离开中队。

  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救护技术装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队员个人使用的仪器实行专责制,小队装备保管和使用实行定人、定物制,大型救护装备实行副中队长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2、救护仪器装备的使用队员和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3、救护队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仪器装备,通过日常学习、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救护队小队长及队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⑴正确使用仪器装备,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按标准规定对仪器进行校验,对装备进行检查。

  ⑵精心维护、严格执行个人自保、小队长联保、队分管领导全保制度。

  ⑶仪器装备的拆装按相关说明及程序,严谨、细致按顺序进行拆装。

  ⑷认真填写个人仪器、小队装备及中队大型救护装备检查运行记录。

  ⑸经常保持装备仪器和环境清洁卫生,达到“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

  5、小队共用装备必须认真执行完好交接班制度。

  6、中队指挥员、小队长,应定时、不定时的进行仪器装备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学习和训练制度

  1、业务理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习与矿山救护工作有关的煤矿专业理论知识及救护业务基本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完成作战任务。

  2、业务学习为“矿山救护理论知识500题”及救护相关专业知识;仪器装备为八大仪器和救护装备;救护技能为模拟人心肺复苏、包扎止血搬运、风帐等救护基本技术;体质训练为8项体育;战术训练为高温演习、急行军耐力训练;军事训练为军事队列演练。

  3、在业务学习时间内,中队值班指挥员进行监督,小队长组织,队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交头接耳、大声喧哗,要认真做好记录。

  4、定期对所学内容进行考核,业务考核及格分数定为9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方进行计分。

  5、矿山救护队必须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军事训练必须做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6、仪器装备的训练值班期间每天正常不少于2h,并进行月度综合操作考核。

  7、战术及相关技能训练,按要求进行月度集中训练,并进行小队集体及个人操作考核,进行评比,与奖罚制度相挂钩。

  8、全体指战员必须每天坚持规定的体质训练,通过训练应达到资质认证验收最低标准要求,并进行月度综合考核。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我队的劳动纪律,规范职工工作行为,促使职工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工作时间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队值班领导为全队的`考勤员。考勤员应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全体职工要支持点名、考勤人员的工作,提前到规定的考勤点,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保持严肃的纪律,点名时必须答“到” 。

  三、点名、考勤的具体规定:

  1、待机、值班期间为24h工作制,实行每天3次点名,上午1次、下午1次,晚上1次;

  2、点名具体时间为:上午上班8:00点名;下午上班2:00点名;晚上为7:30点名(作息、点名时间根据矿工作时间,进行调整);中队管理人员、事务员、材料员实行一天四签名制度,迟签或漏签每次给予绩效考核50分的处罚。

  3、救护队职工,每迟到一次扣月度绩效考核50分;早退一次扣100分;超过半小时不到岗也不请假视为脱岗扣绩效考核500分;

  4、因工作性质特殊,中队值班领导可在值班期间实行不定期的“合事故电铃”进行点名:值班人员听到事故铃声后,必须在1min内赶到车库内列队点名,迟到或不到者分别扣除绩效考核100分和200分。

  四、下列情况视同出勤:

  1、矿或单位因工作需要,外出短期岗位培训或学习;

  2、因工外出或在外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外出;

  3、实行补休制度的职工在补休期间;

  4、职工经组织批准外出疗养期间。

  五、请假和销假: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果却有特殊事由,可在保证队员6人值班的情况下,向中队值班领导和小队长请假,并办理外出请假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值班期间请假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凡请假超过1天的必须向中队长请示,不允许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确因急事需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时,过后本人必须补填请假单申明理由;

  2、休病假、事假,每休1天,扣除月度绩效考核200分,扣除部分分给本小队其他上班人员;

  3、1次请假超过4小时(包括晚上),均按1天事假计算;月度请假的核算实行请假时间累计,全月请假时间累计4小时者按1天处理;不足1h,按1h处理;不足0.5h,按0.5h计算,每小时扣个人绩效考核50分。

  4、病假:必须有旷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方可进行请假;

  5、年休假:职工根据年初排定的休假日期休年休假,但必须经中队长批准,工资科核实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上班,没有请假不按时上班的均按旷班处理。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职工必须在制度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包括法定节假日、休班期间)加班时,尽量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职工在因工外出、学习、集训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公休假日,按正常工作处理,回单位后不再补休,也不按加班考勤。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一、战后总结讲评工作必须在归队后48小时内召开。

  二、总结讲评要实事求是,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对救灾工作、技术性出动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敢于指出、揭露。

  三、对救灾及技术性出动当中的违章行为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有违章行为不指出不放过;违章者不接受教训不放过;对违章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四、总结出的好的经验教训要求全体指战员共同学习,遵守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战员要进行表扬、奖励。

  五、讲评工作要求每个指战人员都踊跃发言,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此项工作。

  六、每次总结讲工作必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并保存。

  七、所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指战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无故不参加者扣考评1分。

  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一、每周必须下井检查矿主要采掘工作面,由待机小队担任预防检查工作。

  二、下井预防检查的人员为待机小队全体人员,并由中队指挥员带队,安排预防检查地点,并对检查点所经的封闭巷道和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四、预防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做到有巷必查,不得漏检、假检、如果违返上报中队进行处理。

  五、预防检查必须按时下井,按时出井,如提前升井,发现一次扣当月绩效考核200分。

  六、每天预防检查要作好记录,升井后绘制好检查路线图井,并由小队长向中队详细汇报检查存在的情况。

  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

  一、目的: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供应日常救护所需物资,合理储备和节约使用物资,保证物资质量,减少浪费,提高救护中队的经济效益。

  二、物资保管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区存放;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3、实行一料一单,先进先出,后进后出,库存情况及时反映领导,并按计划定时向矿供应科领取;

  4、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三、帐务处理

  1、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每月3号前填报收支结存月报表,报有关领导和内部市场。

  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及时对废旧材料、仪器、装备进行回收;

  2、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保证矿山救护队正常战备值班,充分合理用好车,管好车,厉行节约,严格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救护队车辆管理工作由中队长专管、司机班具体负责,非事故性出动由调度室或矿分管领导负责派车,严格执行派车记录制度。

  二、战备救护车在非事故出动情况下,任何人无权动用;矿特殊用车情况下由分管矿领导安排方可动用。

  三、救护值班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齐全的救护应急装备,要做到闻警即出。如有故障,要立即报告中队值班领导,经救护中队长同意后,及时修复,否则影响救灾出动,要从严处理。

  四、救护车辆出车必须坚持专人安排、及时返回、准确记录,司机若未经派车或允许将车开出,按开私车、脱岗进行处理,发生一次扣除当月全额奖金。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下岗学习三个月。

  五、调度室安排非战备车辆进行巡检或长途用车,值班司机要按时发车、收车,如不能按时返回,跟车司机应向救护队长讲明原因。

  六、严禁将车辆私自交给非值班救护车辆驾驶员动用,违者扣除绩效考核200分。随车工具驾驶员要认真保管,无故丢失照价赔偿。

  七、除正常出车检查、日检查外,每星期二、六司机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检查和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达到安全,整洁,随时保证出动。

  八、救护车辆需要修理(值班司机无法修理)时,先由救护队长、技术主管组织值班司机制定修理方案,报告矿主管领导,批准后送矿修理厂修理。

  九、车库的一切设施由驾驶员保管,个人不准私自换车库,不准私自给外单位借用车库,车库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十、救护队车辆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装备不全交接班,出现问题一次,追究交接班当事人责任。

  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队的计划与财务工作,发挥计划与财务在本队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中队计划与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矿各项财务计划规定;

  2、建立健全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年度财务计划收支进行科学预测;

  3、在合理安排经费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内容详尽的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4、财务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本队的日常经费的使用,对本队的各小队及司机班使用经费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5、固定资产的移动、报废,必须有主管领导同意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6、使用现金办理报销及外出学习结帐时,必须要有正式的发票和详细的购货单,一并报呈队主管审批后,再交至财务人员办理。

  7、办理各项业务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和支票,如没有使用,必须立即交回矿财务部门。若因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领取现金和支票,必须签字并及时办理报销事宜。

  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6

  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针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小组及成员。

  三、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则,根据金瑞二中突发事件特点,统筹建设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

  一、根据金瑞二中能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正规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纳入应急救援队伍的成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体条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乱、不怕”的心里素质。

  应急救援队员条件

  一、热爱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具有奉献、敬业、团结合作精神。

  二、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接受过应急培训和处理过突发事件者优先。

  应急救援队员应履行的职责

  一、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二、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听从指挥,不能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三、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四、时刻准备、随时待命。

  应急救援队队员享有的`权利

  一、对不清楚、不明了的应急救援知识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学习。

  二、配备应急救援中必备的装备,如果没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绝作业。

  奖惩制度

  一、在突发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着的应急队伍和个人,由上级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应急救援队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分:

  1、未做好应急装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准备工作,导致事态扩大影响恶劣的。

  2、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服从指挥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指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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