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2-12-01 15:10:5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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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妇科医生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1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3、科主任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议或抢救。

  4、坚持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地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患者交代病情和有关事项。

  5、建立健全各种登记,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各项手术,保证手术质量,讲究实效,防治差错,杜绝事故,减少术后并发症。

  7、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女五期(经、孕、产、哺、更年期)劳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查治妇女病,开展妇女保健和围产期保健。

  8、实行手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观察患者,认真查诊,及时治疗。

  9、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妇科医生工作制度2

  一、妇产科的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二、工作人员进入妇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妇科、产科和分娩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对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要及时作特殊消毒处理。

  三、分娩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作转院处理。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五、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后,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等。

  六、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_________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_________;对早产儿、难产儿给予特殊护理。

  七、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于早孕检查和产前检查时必须按《高危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评分,属高危妊娠者,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右上角上盖“高危”章,并于孕28周、34周作高危复评分,如发现新增高危因素随时评分。

  2、各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高危妊娠必须建立《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一览表》,填写和上报高危孕产妇花名册。

  3、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必须开设高危妊娠门诊,专门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对初发现的高危孕妇必须及时反馈到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

  4、各接诊单位必须将高危孕产妇的产前检查、高危评分及分娩情况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以利定期追访。

  5、高危孕产妇追访与管理:高危孕产妇必须由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追访与管理,其中评分在10分以上或者累计10分以上者必须向县级妇幼保健院报告。高危孕产妇必须实行分级住院分娩:评分在10分以下高危到乡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评分在10分以上的`高危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住院分娩。

  6、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接诊单位要及时向乡镇卫生院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果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可以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可以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责任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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