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2 09:55:00 洁婷 制度 我要投稿

印章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印章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印章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印章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xx市商业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结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xx市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业务核算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种类

  1、会计业务专用章

  2、结算专用章

  3、汇票专用章

  4、储蓄专用章

  5、同城票据交换章

  6、业务清讫章

  7、本票专用章

  8、发票专用章

  (二)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范围

  1、会计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为开户单位出具的存款证明、开立、变更、注销单位结算账户时的各类申请书和单位提交的资料、余额对账单、挂失申请书、回单丢失证明。

  (2)有权机关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

  (3)向中介机构出具询证函。

  (4)签发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5)需要加盖会计业务专用章的各类报表。

  (6)信用卡申请表。

  (7)购买理财产品、基金的相关协议。

  (8)贷款卡年审表。

  (9)客户提取公积金归还我行贷款所需的还款情况说明。

  (10)现金管理平台成员及账户授权书。

  (11)其他涉及会计核算的向客户或行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明、证明、协议、申请等,且由相关业务部门与运营管理部协商并达成一致确需加盖会计业务专用章的。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2、结算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托收凭证。

  (2)查询、查复书。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3、汇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签发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的背书等。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4、储蓄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1)储蓄存单(折)。

  (2)储蓄挂失申请书。

  (3)凭证式国债。

  (4)个人结算账户申请书

  (5)个人通知存款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5、同城票据交换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银行间进行的同城票据交换代收、代付业务。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6、业务清讫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支行办理本外币现金、转账业务时,加盖在现金进账单、转账进账单、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转账借贷方凭证、特种转账凭证、表内、表外、备忘转账凭证,办理理财业务、基金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的申请表和其它中间代理业务业务凭证。

  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7、本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签发银行本票。

  该印章按营业机构配备,由运营主管保管。

  8、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用于办理代理业务打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上。该印章按综合柜员配备,同一营业网点应连续编号。

  二、会计专用印章的刻制

  (一)本行各类会计专用印章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刻制。运营管理部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统一造册登记。支行需要刻制会计专用印章,需报经主管业务副行长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行名称、印章种类和印章编号,若刻制票据交换章还须提供票据交换行号。

  (二)本行各类会计专用印章均应冠以行名,同一印章刻制两枚以上应连续编号。

  三、业务印章的领用

  (一)印章的领取应严格执行逐级负责、双人领送原则,各分、支行应确保运送车辆及运送路线的安全。

  (二)收到厂家寄送的业务印章后,运营管理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开启,其中一人为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并详细登记印章名称、发放单位,并通知分支行领用。在分支行领出前,印章实物应由运营管理部两名工作人员(含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入保险柜保管。

  (三)分支行领用印章时,两名领用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及单位介绍信,在介绍信中注明姓名、证件种类、号码及发证机关等领用人信息。运营管理部保管印章的两名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后留存单位介绍信,从保险柜(箱)取出印章,再与分支行机构领用人中办理交接登记。单位介绍信应由印章管理人员专夹保管,按年装订保管。

  (四)各支行在领回或接收印章后,应与分支行或印章保管使用人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社区银行应从管辖支行领用印章。

  四、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

  1、会计专用印章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章证分管”的原则。不得相互借用或几个人同时共用一枚印章。使用会计专用印章的各营业机构必须设立《xx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记载会计专用印章启用、交接、停用、上缴和销毁等事项并加盖印模,由交接双方、监交人员签章。《xx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由营业机构运营主管记录和保管,该登记簿须作为永久性会计档案保管。

  2、各种会计专用印章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严禁未经审批在对外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或纸张上预先加盖印章备用;严禁在未办理的业务凭证上加盖印章,制造虚假回单。加盖带日期的业务印章时,要保证印章日期与业务发生日期一致,带日期的印章严禁手工涂改,填写日期。

  3、支行使用“会计业务专用章”须逐笔登记,以下业务可不留存复印件。

  (1)支行销售理财产品、办理银信通业务和开销户及变更资料等,须在《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登记账号或卡号;

  (2)信用卡申请表须在《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登记办卡人的证件号;

  4、除(3)以外,支行使用“会计业务专用章”须逐笔登记并留存复印件。

  5、《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印章的使用人签章由行内使用印章人员签章,批准人签章由行政主管签章。

  (二)各类业务印章的分管必须遵循“分管分用、与岗位匹配、相互牵制”的原则,如:

  1、保管汇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空白银行汇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和汇票印模;

  2、保管本票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空白银行本票和本票印模;

  3、保管会计业务专用章的人员不得兼管签发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重要空白凭证;

  (三)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

  1、在各支行对外营业时间,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人应将印章置于办公桌上,需暂时离开必须入柜上锁,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锁、严禁托人代管”。

  2、每日营业终了,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人必须对所保管的印章进行认真清点,核对相符后入箱上锁,寄库保管。

  3、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综合柜员的交接,由支行负责人、运营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员监交;支行负责人、运营主管的交接,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必须在《xx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4、会计专用印章如损坏,损坏的印章由支行综合管理部在支行办理交接后持支行的《xx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交给运营管理部印章管理岗工作人员,重新刻制的印章须按原编号刻制,按刻制印章流程办理,交旧领新。

  5、会计专用印章如发生丢失,应在发现丢失后一小时内首先上报所属经营机构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可先电话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并补刻新的印章,以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补制印章的代号应顺序编列,不得与丢失印章号码相同。丢失印章的号码作废,不得再用。

  6、各支行应加强对会计专用印章的管理,运营主管应按旬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主管应按月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支行主管行长应按季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支行行长应每半年对会计专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行政主管及以上人员查库须对封存印章进行清点盘查。运营管理部应不定期对支行会计专用印章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对分支行暂不使用的印章,由营业网点后台双人封存保管,如需开启,由原封存人双人开启。

  五、会计专用印章的销毁

  会计专用印章销毁时,应由各支行统一编制销毁清册上缴运营管理部,由运营管理部与《xx市商业银行业务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进行核对并汇总编制销毁清册,报经主管行领导批准后由有关部门监销统一进行销毁。

  六、其他要求:

  (一)总部及支行相关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扩大业务印章使用范围的,请与运营管理部书面沟通并在业务处理流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支行会计业务专用章使用登记簿》系跨年连续使用、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支行不得拆、撕、拼装,须保证登记簿完好无损,逐页编号使用。

  (三)汇票专用章印模及本票专用章印模应作为重要物品保管,应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中登记。

  七、处罚规定

  对于违反《xx市商业银行会计专用印章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事实情节,按照《xx市商业银行员工守则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乌商银[20xx]190号)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印章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深入贯彻执行总公司颁发的《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明确公司人员各项权利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物业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管理处。

  3、印章的类别、使用范围及审批权限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及各项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公文、对外经营活动及联络的各类文件及资料等。公司常规性公文,对内业务文件、格式文件、表格类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把关,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的一切经济合同、文件、承诺等由办理部门经手人、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3.2公司财务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和票据,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3公司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向付款人出具发票时使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3.4各项目专用章:适用于公司各类专项业务,根据公司实际设置,所有对外使用内容须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项目收费员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使用、登记和保存。项目用章主要是为了方便日常管理处业务的办理,严禁使用管理处章用于承诺、发送公函或签订业务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其他情况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经董事长审批。由财务部经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

  4、印章的刻制

  4.1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符合公司机构设置、名称变更及工作职能变化等需求;

  4.2部门专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长审批。

  4.3刻制印章申请经批准后,由综合部根据《印章刻制申请表》的具体要求统一刻制,其他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一理发现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的情况,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造成重大后果的,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4印章如遇丢失、损毁或被盗时,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提交情况报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在办理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填宝玉《印章刻制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补刻。

  5、印章的发放和领用

  5.1印章申请部门领用印章时,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保管领用登记表》,由综合部对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签字盖手印,并由总经理、董事长分别在该登记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签字证明,做好备案登记。

  5.2凡申领新印章的部门必须同时上交旧印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6、印章的保管

  6.1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现金出纳保管,法人私章由物业会计保管,各项目用章由各项目收费员保管(最终以授权委托人的证明为准)。

  6.2印章必须由各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审批权必须分离,严禁保管权和审批权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处用章管理制度,否则按渎职行为处理。

  6.5印章管理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印章的收回、封存、废止及遗失处理

  7.1公司名称改变、印章图样改变、印章损毁、遗失或被盗已声明作废等情况,原印章废止。

  7.2需要废止的公司印章,除遗失和被盗情况外,应及时缴回综合部。

  7.3旧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废止。综合部对废止印章做好登记,注明废止印章名称、使用部门、领用日期、废止原因、废止日期等具体内容,办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废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终销毁或上缴公司综合部。

  7.4如发现公章、空白纸盖章证明被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情况,及时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类印章停用封存,经办人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由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由综合部负责监督监封人签字或加盖监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启用,需填写《印章封存/拆封申请表》,经综合部经理、物业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拆启。使用完毕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责任

  8.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告,按照公司规定程序。

  8.2必须严格依照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条印章的种类

  (一)法人印章:公司印章(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各部门的印章。

  (三)专用印章:由公司统一颁发的使下属有关部门履行某种特定的职责和权力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四)其它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条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根据法定批准的营业执照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按规定刻制。

  第六条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七条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市场等相关部门提出,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刻制。

  第九条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到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一)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并按审批权限逐级签署意见后,连同需盖章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审核材料后用印。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须由部门提交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责任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二)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凭董事长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三)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一般的合同协议,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单》连同需盖章合同或协议,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最终经分管副总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设备及基建工程合同或协议,最终经董事长在《用印审批单》上审批后方可用印。合同或协议应由用印部门在加盖印章后的当天复印交财务部备案。

  (四)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的'无须经上述审批。但上述除外的用印,须经分管财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五)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文件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六)公司各职能部门等须用公司印章,需经董事长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七)在董事长出差期间,用印事项应由分管副总电话请示董事长同意后,并在《用印审批单》上做好记录后方可用印。

  (八)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九)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十一)部门印章,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印。一般情况下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确需对外使用,须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用印。

  (十二)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任何未填写内容的空白文件上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

  (十三)董事长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

  (二)公司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

  (三)公司设印章专管人员:

  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四)各保管部门应指定人员保管相应的印章,涉及保管多枚印章的,应根据印章的用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人分散保管,进行适度制衡,防范风险。同时应将指定人员名单报公司办公室审查备案。

  (五)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为用印。

  (六)各专管人员应将用印审批单及文件复印件作为用印的依据,妥善保管及时整理,按年度装订成册,交公司办公室审核归档。

  (七)印章应保管在安全的设施内。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八)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保管部门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九)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分管部门负责人应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建议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并对印章专管人员进行离岗审查。

  (十)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公司办公室,并定期销毁。

  (十一)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公司行政总监审核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公司办公室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十二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十三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印章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印章专管人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公司主要使用存根类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第十六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即按权限由相应领导签批后方可开具。

  第十八条开具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

  第十九条公司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空白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印章专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 篇4

  国家印章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xx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xx〕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文件背景

  xx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xx〕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

  文件全文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

  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

  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

  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

  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一、国务院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印章管理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印章管理,促进学校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用途规定

  1、学校行政公章,代表江苏省洪泽中学的法定名称,用于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各类公务活动;

  2、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视发文卡片盖章。

  3、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送的报表及资料。

  4、学校外出人员介绍信,职工探亲、领取邮件。

  二、印章的刻制

  1、刻制学校行政公章,应持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正式公文及单位介绍信,在公安局(分局)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到公安局(分局)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校行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校长指定人员按规定统一办理;

  3、刻制过程应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任何人不准留样或仿制。

  三、印章的启用

  1、在选择确定印章启用日期之后,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通知。校内部门公章或业务印章的启用由校领导决定,并由校长在校内发出通知。

  2、启用印章通知应附印模,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启用通知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

  1、党支部印章由党支部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印、校长特制章由校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校内各部门印章也应指定专人专管。各部门印章管理,要制定印章使用与管理措施,加强对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

  2、印章的管理,重在选择好场所和人员。学校各类印章应放在办公室保险柜中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

  3、印章管理人员不准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代取、代用,不得随意将印章放在桌上或不加柜锁放在办公室抽屈内,如果发现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应立即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为了严格手续,增强制约关系,学校公章和校长特制章应分人保管。

  5、印章管理人员要注意及时清洗和保养印章。

  五、印章的使用

  1、印章管理人员对超出范围和特殊用印的,要履行批准手续。在报经校长或主管校长同意使用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用印内容与用途,并由经办人员和审批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2、对于不超出范围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内容和留存原始材料,以便备查。对虽在规定范围内的用印,但对情况不甚熟悉的,也要及时请示主管领导。

  3、对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荣誉证书及应届、往届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要在逐一核对要盖章的名单与原始名册完全相符的前提下,予以盖章。

  4、补办学生证,应与在校生的学生名册相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或由班主任(或专业管理人员)亲办。

  5、对于有领导签批意见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对签批意见进行登记。

  6、一般不允许将学校各类印章带出办公室外,更不允许带出校外(特殊情况要按程序批准),印章不允许在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7、不允许在空白凭证或空白介绍信上施印。

  8、用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便于识别。学校正式公文要在文末的落款处盖章,并将印章盖在成文日期上方,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日期。

  9、用学校行政公章代章,只在同级机关之间进行或为下级单位代章。

  六、印章的停用

  1、因某种原因停用某种印章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

  2、作废印章采用三种办法处理:

  (1)上缴批准成立单位切角封存;

  (2)填制印章作废卡片,连同作废印章交省档案馆或学校综合档案室立卷备查;

  (3)由本校自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监督人员在场并留下印模,以备查考。

  印章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 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 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 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 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 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 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印章管理制度 篇7

  印章是公司权力的信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一条印章定义: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它的管理范畴:印章、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条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第三条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办公室)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办公室留档。

  第四条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章,盖章前须先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办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记簿》签字。

  第五条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第六条财务章由财务部(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七条其它职能部门章主要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核该章的.使用办法。

  第八条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后统一废止或缴销。印章遗失时应由保管人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交由办公室处理,如实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九条更换印章时,应由保管人对印章更换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领导核准后,交由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十条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的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和允许使用的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第十二条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印章一般不准私自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使用时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法人)批准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印章保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

  第十四条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严重后果的,公司将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人员都一律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准盖空白介绍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须造册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因公需要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义做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举动。

  第十七条凡发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围如下:

  (1)呈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

  (2)对公司各部门的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制度条例办法等。

  (3)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结算等。

  (4)对其它单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一切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自觉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机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内容。

  印章管理制度 篇8

  财务部作为公司经济业务核算部门,在对内、对外各项经济业务中使用印章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一、支票专用印鉴:

  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围:支票专用印鉴仅限于在经济业务结算中开据转帐支票和提取现金使用。

  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专用印鉴保管人为财务部会计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经办人提供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书面依据,由财务部出纳员填写支票、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再盖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财务收款专用章:

  公司现金收讫章一枚、公司银行收讫章一枚、公司转讫章一枚、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公司发票专用章一枚(椭圆形)、财务部公章一枚(圆形)

  使用范围:此类印章用于公司对外经济业务开据收款和与各往来单位进行经济业务转帐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管理办法:公司现金、银行收讫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员;公司转讫章、财务专用章保管人为会计主管;发票专用章保管人为财务部收费主管;财务部公章保管人为财务部负责人。

  此类印章的.使用根据其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具体划分:

  1)财务部出纳员在收到各类款项时开出收款凭据,并加盖现金或银行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财务收费处在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开据发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在办理公司对外往来经济业务时,对于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帐款项由会计主管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转讫章。

  4)对于公司对外提供各项证明以及其它经济用途的印章使用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部公章。

  5)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定期对其印章使用进行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屡错不改者提出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财务印章的分类:

  (一)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二)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一)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

  (二)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三)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室,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还给保管人。

  (四)财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须暴力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五)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损坏时,应立即更换相应印章,同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六)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并迅速财务应急和防范、措施。

  (七)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条、财务印章的使用

  (一)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二)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三)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外均应审批、登记;

  (四)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五)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七)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耽误。

  第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一下行为:

  (一)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二)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四)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五)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六)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七)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公章的管理与使用,既方便群众办事,顺利开展工作,又体现镇政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印章正常使用与安全保管,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府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政府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情况反映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5、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印章管理

  1、实行登记制度。除常规报表外,按时间、用印部门、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登记后方可用印。

  2、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3、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线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

  4、严禁开具空白信件。

  5、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6、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党政班子成员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街道、社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和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由专人负责。街道党工委印章、办事处行政印章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各部门印章明确由各专干专人管理;社区印章由社区书记(主任)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并报街道办公室备案,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变更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安全,随时加锁保管。

  二、凡盖章上报或对外的重要报告、请示、证明等,须影印一份留存备查;涉及重要性、敏感性的工作需用印章时,须经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同意,街道办公室、社区应作好规范记录。

  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对所盖文书必须认真审阅,谨慎把关,对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发现营私舞弊等行为须制止,制止不了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街道、社区对外发生经济往来的文书,必须由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用印要准确、仔细、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要保证公章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象清晰。

  五、严禁开空白信函,注意维护公章的权威。

  六、印章不得交由当事人或非指定人员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员时,必须进行移交登记,接收人必须妥善保管并按登记用途用章。

  七、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外带使用时,经主要领导批准,进行严格借还登记,用完印章后迅速归还。

  八、印章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向街道办公室报告备案;若印章损坏,应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私刻印章。

  九、凡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私盖印章或利用印章舞弊者,或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待岗、引咎辞职或辞退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12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制度 篇13

  1、公司印章、行政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由主任负责保管,分管领导监管,专柜双锁存放。

  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印章安全,不得外借。未经领导书面批准不得使用,否则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自负。

  3、使用印章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先提出申请,填写《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

  (2)备份:印章使用单位或个人凡对外合同、文书、证明等都必须备份交公章管理人员存档备查;

  (3)办理: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印章管理人员使用印章,不得由申请人自行用印。

  4、使用印章审核批准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财务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分别由财务部经理、销售分管领导保管,建筑公司公章应纳入行政部统一管理。

  6、年终公司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督促其资料及时归档。

  印章管理制度 篇14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及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由业委会指定委员分别负责保管。

  2、印章保管人员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并妥善保存。

  3、印章保管人员的委员资格终止的,应于资格终止日的次日将其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使用记录移交给业委会。

  4、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5、业委会作出的决定应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6、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圈。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

  7、业委会因故无法保管的,暂由居民区党组织代为保管。

  8、业委会不得违反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未经业主大会、业委会决定,擅自使用印章。

  印章管理制度 篇15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印章管理制度05-31

印章管理制度..08-23

印章的管理制度08-12

印章管理制度参考11-19

关于印章管理制度11-20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05-02

印章中心管理制度03-16

印章管理制度范本09-02

部门印章管理制度06-21

协会印章管理制度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