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3 13:20:4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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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固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固废管理制度

固废管理制度1

  1规定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固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引用文件、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转移处置程序、规范、报告和记录、检查与考核等。

  1.2本制度适用于青海桥电实业有限公司各级部门危险废物(固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危废废物(固废)污染环境防治原则: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1.4危险废物(固废)污染防治实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第13号令)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第9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第58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1号令)

  2.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08号令)

  2.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第1号令)

  2.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

  3职责与权限

  3.1职责

  3.1.1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3.1.1.1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固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持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3.1.1.2负责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3.1.1.3负责制订公司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计划。

  3.1.1.4负责向市、县环保局办理危废转移申请及申领转移五联单。

  3.1.1.5负责向属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1.1.6负责审核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危废接受单位资质。

  3.1.1.7负责编制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1.1.8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

  3.1.1.9负责危险废物相关知识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1.1.10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评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3.1.2仓储质检部的职责

  3.1.2.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2.2负责危险废物储存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1.2.3负责制定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

  3.1.2.3负责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及保管,做好台账记录。

  3.1.2.4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3.1.2.5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制度,确保危废标识清晰、醒目。

  3.1.2.6危险废物必须送至专用储存库,并由专管人员按相关程序进行接收。

  3.1.2.7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3.1.2.8应保证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齐符合规范要求。

  3.1.2.9负责定期集中收集各生产部门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

  3.1.3市场贸易部的职责

  3.1.3.1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销售等经营工作。

  3.1.3.2负责危险废物利用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

  3.1.3.3负责联系危废转移车辆及有资质接受危废经营单位。

  3.1.3.4负责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警戒工作,防止在运输、贮存时逸散泄露污染环境。

  3.1.3.5负责危险废物经营的数据分析工作。

  3.1.3.6负责危险废物按转移联单制度进行,保管好转移联单。

  3.1.4.7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将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3.1.4再生资源分公司的职责

  3.1.4.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4.2负责对本部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4.3负责以二次铝灰提炼铝锭、制再生氧化铝及铝灰保护环生产的新技术研发与工业化生产推广。

  3.1.4.3负责公司范围内其他工业废料的综合利用、研发和工业化生产的推广。

  3.1.5建材分公司的职责

  3.1.5.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5.2负责废矿物油处置过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标准,避免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及对第三方造成伤害。

  3.1.5.3根据废矿物油的特性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制定《危废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到公司安环部备案,对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并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救援应急演练。

  3.1.5.4负责综合利用、管理废矿物油。

  3.1.5.5负责废矿物油只能用于加气砼生产脱模剂,不挪作它用。

  3.1.5.6负责盛装废矿物油的专用桶不挪作它用,无人为损坏。

  3.1.5.7负责建立废矿物油处置利用台账,记录要及时、准确。

  3.1.5.8负责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漏、防火措施、对易飞扬、易挥发的危险废弃物应封闭存放,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

  3.1.6危险废物各产生部门的职责

  3.1.6.1负责对本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6.2负责本部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6.3负责严格按照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收集危险废物。

  3.1.6.4负责定期将部门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按公司规定上交仓储质检部集中管理。不能及时转运的应设危险废物专用容器或区域存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临时存储,在临时存储区设置明显标示,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和处置。

  3.1.6.5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标识制度,确保危废标识清晰、醒目。

  3.2权限

  3.2.1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部门场所和相关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考核。

  3.2.2危险废物处置部门对危废处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只有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输车辆准许进入危险废物处置现场进行危废转移及处置。

  3.2.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按公司要求临时储存收集的各种危险废物。

  4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要求

  4.1公司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识别本部门的'危险废物,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4.2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时定期联系仓储质检部,上交收集的各种危险废物至仓储质检部危废储存库。不能及时上交的应设专用容器或区域存放,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临时存储,在临时存储区设置明显标示,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和处置。

  4.3危险废物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防止二次扬尘、防遗撒、防泄露等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不得丢弃和乱倒,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混合收集,禁止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部门在四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

  4.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部门必须按照公司危险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场所的运行台账记录,每月上报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等有关资料。

  4.7禁止私自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

  4.8危险废物经营部门对外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表,汇报请示公司领导批准。

  4.9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批转移计划,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流程

  6危险废物(固废)管理办法

  6.1为加强危险废物(固废)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6.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的安全生产管理。

  6.3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6.4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6.4.1各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将收集危险废物(注明种类、性质、数量)上交仓储质检部。

  6.4.2市场贸易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单位、运输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及运输合同,上报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

  6.4.3仓储质检部对危险废物出入库进行登记,做好台账记录。

  6.4.4安全环保部对危险废物的利用转移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办理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时联系上报县环境大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6.4.5危险废物利用部门从仓储质检部领用危险废物,做好台账记录。

  6.5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上报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按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6.6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6.7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6.8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6.9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6.10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11各部门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6.12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考核责任单位1000-3000元/次,个人200-500元/次。

  6.12.1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6.12.2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6.12.3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6.12.4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6.12.5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6.12.6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6.13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3000-1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2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14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7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程序

  7.1产生单位如实填写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第一部分),交付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第二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保部门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

  7.2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7.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运输单位栏目(第二部分),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收地点,将所持联单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对联单填写内容验收,并如实填写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7.4接受单位将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10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产生单位自留存档,第二联副联两日内报送移出地环保部门。

  7.5接受单位将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两日内报送接受地环保部门。

  7.6五联单

  7.6.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第一联副联(第三部分未填)+第一联正联

  7.6.2危险废物移出地环保部门:第二联(第三部分未填)+第二联副联

  7.6.3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第三联

  7.6.4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第四联

  7.6.5危险废物接受地环保部门:第五联

  8危险废物项目安全环保一般要求

  8.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8.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

  8.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8.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9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原则

  9.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9.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9.3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9.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9.5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9.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

  10.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10.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10.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10.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10.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10.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11危险废物堆放要求

  11.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11.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11.3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11.4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11.5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12报表和记录

  12.1报表

  序号

  报告名称

  报表

  形式

  报表

  时间

  保存

  期限

  归档

  时间

  销毁

  时间

  1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请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

  书面

  年初

  永久

  自存

  12.2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

  保存期限

  归档时间

  销毁时间

  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永久

  年底

  2

  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

  永久

  年底

  3

  危险废物台账汇总表

  永久

  年底

  4

  危险废物转移出入库单

  永久

  年底

  5

  危险废物转移榜单

  永久

  年底

  13检查与考核

  13.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部门,有权对发现的所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监督执行。

  13.2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按此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3.3发现违规、违法现象,视情节严重成度给予考核,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4.4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固废管理制度2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有效的收集、入库、计量、交接、保管、统计、处置、利用,及时控制和消除危险废物引起的事故。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帐、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每天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量、及去向,责任到人,并如实向上级部门申报。

  一、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危险废物的特性。

  二、操作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措施。

  三、各车间要求员工使用规定的'盛放场所,分类收集相应危险废物,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擅自堆放,并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四、车间及时安排员工每天将危险废物运到仓库,分类存放,废料仓库的保管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接受、计量、保管、出库移交,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建立台帐。

  五、建造危险废物专用的储存仓库,集中存放回收危险废物,仓库应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扬尘,按照危险废物种类,分类设置存放区域并标识,严禁各种危险废物混合存放。

  六、车间回收的危险废物,在移交入库时,应按类别分别进行计量,核定具体数量。

  七、销售部落实厂家回收情况并签订合同将危险废物回收。

  八、危险废物仓库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警示牌。

  九、接触危险废物的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十、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固废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对固危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固危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废弃物分类

  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规定,放在指定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4.2.2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4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将普通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堆放于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准随意丢弃、堆放。普通废物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4.4废物的管理

  4.4.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点并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各车间、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各车间、部门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危险废物名录

  我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编号:hw49、hw11主要为:废活性碳、粘油废物(手套、棉纱等)、弃包装。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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