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06-20 07:19:0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15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天上下雨时也要保持微笑,身处地狱——勇往直前!

  在巨大的电视上,成千上万个电视微粒都像孩子们看到了梦寐以求的每一件物品似的,都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主角——贝尔·格里尔斯!

  这一次贝尔来到了美国的阿拉斯加大山脉,阿拉斯加山脉远近闻名,它和撒哈拉沙漠一样冷漠无情,仿佛是一对双胞胎!贝尔。格里尔斯要从双胞胎“哥哥”的身体里求生,是非常危险的。

  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贝尔从飞机上滑下来,冻的直打哆嗦。寒风像一把尖刃的刀,努力切着贝尔的骨骼。贝尔说“我得快点下山了,不然小命要保不住了”。他加快了脚步,但是好景不长,贝尔又遇到了麻烦,他一不小心掉到了冰缝中。看来贝尔只能接受老天爷写给自己的挑战书了。贝尔看到了一个雪洞,他身体一缩,掉入了雪洞中,雪中没有氧气,贝尔思考了一会儿,准备给雪杀个回马枪,他用脚把雪踢开了一个洞,逃之夭夭了!

  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贝尔走到了阿拉斯加山脉的“心脏”——地下丛林!他脸上挂着笑容,看来还对刚才的雪洞逃生念念不忘啊!但是帅不过三秒,贝尔差一点葬身鱼腹,事情是这样的:贝尔看到一条河,想用倒在河上的木头过河,谁知,木头断了!贝尔死死的抓住岩石,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贝尔双脚一蹬,上了山。这颗空中心总算落了地,这次河流死里逃生真惊险啊!

  贝尔走着走着,看到一座废弃工厂,贝尔用工厂的材料做成了木筏,然后慢慢行驶,结果木筏进水要沉了,贝尔跳到浮冰上,浮冰随时会裂开,弄不好又会葬身鱼腹。贝尔看到远处有一条船,他把绳子点燃,把鞋子的橡胶放进火里,顿时黑烟滚滚,像一个统治者统领天下。船长看到了,向贝尔驶来,贝尔跳上船完成求生。

  永远不要失去希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作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书里写着一些关于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小鸟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咱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咱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咱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咱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的狗队做“狗工”,然后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他们要把一些物资从北极运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却只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垮后,狗队的主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把狗全都卖了。巴克被卖到了三个新手淘金者那里为他们拉雪橇,但是因为这三个人缺乏经验,又自以为是,不听别人的意见,导致最后葬身北极。而巴克则逃到了一个叫桑顿的大冒险家那里,桑顿非常爱护巴克,让他吃好睡好住好,过得十分舒服。

  渐渐地,巴克的身体恢复了。与此同时,它体内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唤醒,它开始感觉到杀戮的乐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转一圈,捕食一些小动物。一天,巴克从森林回到营地,惊奇地发现:桑顿和他的伙伴们全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此时的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凶猛可怕的`野兽,他嚎叫着冲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们展开一场大战。一周后,巴克几乎杀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准备捉几只小鹿来吃,却被一群狼挡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们展开大战,结果,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狼群击溃了。狼群很佩服这位胜利者,便想让巴克当狼王,巴克接受了这份请求,当上了狼族的王者。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为在和平时期,不打仗,不杀戮,大家都过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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