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控管理

时间:2023-07-04 07:23:11 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内控管理(优秀6篇)

公司内控管理1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内控管理(优秀6篇)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公司内控管理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职务授权管理、定期沟通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八条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二条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九条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六条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公司获得内部信息的方式是: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

  公司获得外部信息的方式是: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

  第三十五条公司内控职能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最高管理层。

  第三十六条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七条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六章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执行董事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四)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五)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六)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及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三条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公司高级管理层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第四十五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三)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四)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五)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六)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

  (七)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内控管理3

  摘要:在当前社会,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越来越常见,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对产业组织结合的调整,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实现宏观经济的调控。加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控管理,有利于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正确性以及可靠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本文对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希望可以有效保证企业集团资产的完整性,扩大企业集团的经营规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控管理;问题;措施

  企业集团是一种高级的企业组织形式,打破了传统的企业“条块分割”形式,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下,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我国企业集团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这不利于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和谐发展,也不利于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只有加强内控管理,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企业氛围,降低企业出现经济风险的概率。

  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

  在制定企业内控制度时,不能照抄照搬,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很多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都缺乏针对性,无法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企业为了节约制度编制成本,没有结合母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区分,实行的统一的内控制度,由于企业集团各子公司在性质、规模、结构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内控制度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与效果,内控制度并不能满足所有子公司的实际内控需求。企业集团如果对所有子公司采用统一编制的内控制度,则导致内控制度缺乏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无法发挥管理与约束的职能,也无法保证企业集团财务信息的真正性以及可靠性。

  (二)权责划分不清

  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具有负责的结构,存在产权模糊、权责划分不清的情况,比如母公司对子公司有着内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需要服从母公司的安排,提高企业集团的价值。母子公司在自身内控权责划分方面存在不够明确的问题,内控管理权责相互交错,经常无法合理的协调。企业集团在经营的过程中,以内控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手段,但是有的企业集团对职能部门权责划分的概念比较模糊,认为内控管理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范围,没有做到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使得内控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展开。

  (三)财务信息传递效率低

  企业集团经营与发展与财务信息有着较大关系,财务信息能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是企业的预警器,是管理者做出重大决策的有效参考与依据,有的企业集团存在财务信息生成传递缓慢的问题,有的甚至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建立财务信息传递的系统。财务信息无法保证准确性与及时性,则削弱了管理者的决策能力,还会降低内控管理的水平。企业集团有着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属子公司也比较多,所以财务信息比较繁杂,如果财务新传递渠道不够畅通,母公司也无法及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增加了企业集团内部沟通的'难度,大大降低了财务信息传递的效率,降低了企业集团内控管理的水平。

  (四)监督控制力度不大

  企业集团内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离不开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控制,做好督促工作才能保证内控管理有序进行。企业集团需要完善自身监控体系,加大监督控制的力度。一些企业集团管理层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只重视利益的提升,忽视了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有的企业集团建立的监控制度存在较大漏洞,编制的内容不够合理,监督的标准也不够明确,降低了内控管理监督与约束力。

  二、解决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控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优化企业集团内控制度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的竞争比较大,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在复杂的市场中立足,企业集团必须制定出完善的内控置之度,增加内控管理制度的约束力。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编制出合理的内控控制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组织结构、经营规模等方面的调研,结合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的内控制度,做好对内控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只有建立出满足子公司实际需求的内控制度体系,才能提高母子公司内控管理水平,保证企业集团的经营效益以及管理效率,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

  (二)明确内部权责

  企业集团加强内控管理,应明确母子公司的权责,提高母公司统筹能力,使母公司能很好的掌控所有子公司。子公司应服从母公司的管理与安排,开展符合要求的内控管理活动,提高企业集团的价值。企业集团还应明确各部门的权责,根据部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内控管理中的权责,企业各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另外,还要做到对内控管理人员权责的明确划分,制定科学的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由专人负责内控管理工作,使其明确并充分的发挥自身权利与义务。

  (三)建立高效的信息生成传递系统

  内控管理是以财务信息为基础,只有建立高效的信息生产传递系统,才能保证信息传递的效率。企业集团应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规范信息的生成与传递,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管理人员应避免对财务信息的生成与传递造成干扰。母公司可以实行对子公司的分类管理,减少信息的处理量,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相关管理人员应完善财务信息调节机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财务信息的生成与传递进行适度调节,保证财务信息生成与传递的顺利进行。

  (四)提高内控管理监督力度

  企业集团管理层应从自身加强对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视,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对内控管理的正确认识,做好内控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工作。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控监督机制,制定出完善的监督的流程,加强对内控管理的指导与约束,保证监督工作顺利执行。管理人员应采取正确的方法,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对内控容易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纠正,严厉打击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财务人员违规操作,及时向上反映并给予一定处罚。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内控管理对企业集团的发展与壮大有着较大影响,企业集团在日益壮大的过程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与监控越来越力不从心,母子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不利于对企业集团产业结构的优化。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应对企业集团内控管理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做好权责的划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本文探讨了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希望对相关管理者有所帮助,充分发挥内控管理人员的权责与义务。

  参考文献:

  [1]樊颖.完善企业集团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思考[J].内控与风险管理,20xx

  [2]王吉领.基于内部控制视角谈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J].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

  [3]张丽霞.略论集团公司下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J].改革与开放,20xx

  [4]孙敏.我国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J].市场周刊,20xx

  [5]韩劲松.完善企业集团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xx

公司内控管理4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审计工作计划,对财务部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审计。本次审计方案如下: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xxx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伸。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

  1.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是否按照国家和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分离制度、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现金收支控制制度、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其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及货币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等。职责分工和授权审批程序是否明确规范,办理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 资金预算管理:企业的资金管理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是否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定期编制资金月度预算,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均纳入资金预算。

  3. 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是否对企业资金使用进行分类管理。资本性资金支出、专项管理的成本费用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同支出的资金是否规定了不同的审批程序,各项支出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是否明确;资金支付的申请、审批、复核和办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财务部门在执行资金支付程序时,是否实行计划、审核、支付的独立程序,并定期核对。各项捐赠支出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4. 资金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是否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存在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使用电子支付的单位,操作人员是否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个人证书和密码是否由责任人保管。

  5.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库存现金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是否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进行盘点,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等情况;取得的资金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收款不入账,账外设账,“坐支”收入的情况;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是否经上级批准;资金账户是否专门设立,是否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管理;其他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开设、管理银行账户和印鉴的情况;是否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调节不符,是否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出纳人员是否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资金收支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有专人复核,并重点对资金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6. 银行汇票管理:是否按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银行票据备查登记簿,登记簿登记内容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

  7. 票据及印章管理情况:是否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是否严格执行银行预留印鉴分人保管、妥善使用的制度,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的情况;印章的保管存放地点是否安全,用章是否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成本费用管理

  1.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设:获取企业成本费用相关管理制度,分析其是否覆盖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支出,各项费用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成本费用控制审查:成本费用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未经审批的预算外支出;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是否到位,监督考核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制度规定执行成本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如福利费开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差旅费是否符合标准等。

  3. 成本费用核算审查: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无将职工薪酬、招待费、会议费等控制费用列入其他成本费用[各类型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的情况;有无成本费用挂账的情况;有无通过往来账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三)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否设置台账(或卡片),固定资产的取得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车辆购置是否经过上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是否经过技术鉴定,是否报经批准;报废资产的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资产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财务部门是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核对、盘点固定资产;是否按照要求购买保险。

  2. 债权资产管理:是否开展账龄分析,定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欠费催收;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形成原因,是否存在损失风险;预付账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财务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成本挂账、对外投资挂账的情况;职工借款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冲销,有无长期挂账的情况;关注与外单位的往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移国有资产、长期无偿占有国有资金的情况,并检查其合法性、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失风险。

  (四)收入管理

  1. 销售收入:财务部门是否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是否按公司制度对客户进行授信审批;是否存在已发货未开票或者已开票未发货的现象。

  2、其他收入:资产出租收入、报废资产或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及业扩报装收入等其他收入是否及时入账;资产出租是否建立出租台账,财务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定期核对;财务

  部门是否定期与营销部门核对业扩报装收入,并与当期的新增用户核对;是否存在收入挂账或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五)融资管理

  对外融资是否纳入当年预算,是否编制对外融资方案,是否按制度审核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银行贷款目的和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是否能够保证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抵押物是否存在风险。

  (六)预算管理

  1. 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是否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可行;

  2. 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3. 预算执行和调整: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是否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并形成预算责任体系;是否按照预算目标,并结合实际业务活动逐月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台账;是否按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

  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 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是否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预算考核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考核结果是否兑现。

公司内控管理5

  第一章: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

公司内控管理6

  一、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创新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代理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代理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代理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代理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时有发生的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映出上级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费论英雄,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对部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保证会计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效力,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保险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须引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应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氛围;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三是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公司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六是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检查和完善,确保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七是保险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或限制公司业务和机构发展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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