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09 13:59:57 管理 我要投稿

校园管理规定优选(15篇)

校园管理规定1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校园管理规定优选(15篇)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北岸学生,须由家长填写《白云湖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申请书》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可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到校,然后签字并报政务处备案。(南岸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

  二、使用规定:

  1、手机只能在每天中午12点—13点前使用,其它时间一律关机,如发现其它时间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①手机铃响、拨打电话、接听电话;

  ②用手机发短信息、查看短信息;

  ③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2、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不允许在教室、寝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如违规使用手机,老师可当场收缴,然后交到班主任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免处理;拒不交手机的,学校将依据《白云湖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三、几点说明:

  1、如在每天中午12点—13点前以外时间在校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值班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并交班主任,期末考试结束时,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领取,同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未按要求关机,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管理规定2

  1、学校行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验证制度。校门出入时间:07:30——20:00

  2、学生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

  3、每天放学前行课时段,禁止学生出校门。如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审批签名的`出门条经门岗保安查验并经前来接送的家长签字后方能出校。门岗保安收存班主任及家长签名的出门条。

  4、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校内外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

  5、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律只能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

  6、家长为学生送学习资料、衣服、雨具等物品,须在学校门外与老师电话联系或向学校门岗处值班保安通报,由值班保安通知班主任告知学生到门岗处领取。

  7、家长于校门外接送孩子、送交学习资料、雨具、衣物时,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拥挤、拥堵校门进出通道。

  8、学生家长到学校联系孩子入(转)学等读书相关事宜或与老师了解、交流以和沟通子女教育相关情况事宜,应提前电话预约。进入校园时应向学校门岗值班保安通报,经由保安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或教师联系,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登记验证后方能进入校园。

  9、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因学生教育事宜预约家长到校的,经门岗保安电话核实,并进行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0、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及校内住宿人员来校参观访问、办事和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教学研究及其他活动、维修校舍、教仪办公设备,须在门岗处通报,由学校值班保安与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或学校领导电话联系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1、校内住户亲朋好友、家用设备设施送货、维修人员进入校园,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住家主人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2、严禁个体游走商贩、废旧物资收购人员进入校内。如确系学校、班级与校内住户联系订购货物、收购废旧物资人员入校,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3、所有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因事登记入校人员,离校时须在门岗处登记离校时间。

  14、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与学校、教职工及校内住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5、任何人携带校产出校门,应持有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交与门岗保安留存。

  16、任何人携带大件物品、行李箱等出校门,均应主动配合门岗值班保安查询。

  17、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园,须持有关部门证明,经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并经门岗登记出入校门。

校园管理规定3

  一、学校行政办公区、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等公共区域禁止饲养任何犬只。学校校园内为犬只禁入区,禁止一切犬类进入校园内。

  二、学校家属住宅区属于限制养犬区域,养犬住户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犬类免疫证》和公安派出所颁发的《养犬许可证》以及犬牌方可养犬,同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圈养或拴养。禁止饲养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烈性犬、大型犬。

  三、严禁在校学生饲养或携带任何大小犬只出入学校。严禁校外人员携带犬只进入校园。

  四、学校职工家属、居民住户饲养的观赏犬、宠物犬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要主动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相关疫苗,按期登记、年检。

  五、学校职工、家属、居民携犬出户时,必须带犬链、挂犬牌,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禁止敞放遛犬。遛犬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得进入校园行政区、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等禁养区域溜犬。携犬出户,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六、学校养犬职工、家属、居民违反《太原市犬只管理条例》致犬伤人的,养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犬只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七、对于校园内出现的无人牵领或监管的犬只,都将视其为流浪犬,学校保卫处有权按规定对流浪犬进行处理。

  八、师生员工若发现校内有违规养犬、遛犬现象及流浪犬出现,请及时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010350或驻校警务站电话6010377。

  九、凡违反规定者,保卫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十、学校物业管理部门、各社区,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行为规范,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等的宣传教育。加强养犬知识与社会公德宣传。希望全校各单位和校内家属、居民住户予以高度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积极配合,杜绝宠物伤人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校园管理规定4

  为加强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校园网安全保卫和保密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豫章中学校园网和豫章中学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管理组织与领导

  1、成立豫章中学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把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校园网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管理纳入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的统一管理,使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校园网络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2、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校园网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召开专项会议;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对校园网使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指定一位副校长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保卫和保密管理工作,各教研组组长负责本组网络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三、宣传教育与培训

  1、学校校园网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实施对入网用户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发布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办法、规定和有关制度。各单位要提高保密意识,加强对有关安全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

  2、入网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依据有关规定,遵守安全保密的有关协议。

  四、安全保密措施、职责

  1、各教研组、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教研组、本部门计算机严格管理,制定相应措施,清楚掌握每部计算机情况,指定具体负责人员并做好登记。

  2、各单位要按照涉密计算机不得上网的规定,严格单机管理;联网计算机要专机专人负责,加强上网人员管理,严格控制上网内容。

  3、用户要严格按照学校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互联网络的使用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秘密的内容或者未经审查批准合法与境外交换的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接入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传输。

  2、教研成果信息发布、交流中的涉密内容,教研成果转让洽谈阶段的资料整理、存储不得使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

  3、图书室、档案室、教研管理部门,以及党务、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存储涉密资料和内部资料不得使用接人互联网的计算机。

  4、利用国际联网到境外发表论文,在网上发布教研成果、科技信息等必须经学校审查后,报校办公室或学校指定的有关部门批准,其他一般信息须由所在教研组审批。上网内容批准以后不得私自变更,内容确需变动的须按原程序重新审批。

  5、豫章中学主页的内容更新,要由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上网。

  6、校网络中心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黑客”的攻击,堵塞隐患漏洞,清除互联网中不健康的内容。

  六、义务和责任

  1、各教研组、处必须严格执行《豫章中学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病毒、防破坏等工作。

  2、入网用户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义务和责任;有举报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和责任。

  3、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安全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机关分别依据职权范围,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知情不举报者,由于泄密造成危害或重大危害的,要在对泄密者追究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5、如发现互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网络中心和有关用房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以及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校园管理规定5

  第一条 总 则

  (一) 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的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定有关计算机连网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 本规定适应对象为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及局域网络。

  (四)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五) 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 网络系统管理

  (一)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二) 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三)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非法盗用他人的IP地址及用户帐号。

  (四) 网络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 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有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 学校各单位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 校园网接入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四) 严禁制造、输入和有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四条 处罚办法

  (一)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 对盗用IP地址、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解释和执行

  (一)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管理规定6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作如下规定:

  1、在幼儿上学、放学期间,门卫执勤人员须在园门口站岗,疏导交通、维持园门的通畅、制止可疑人员进园,防止意外发生。

  2、上放学,幼儿要有家长(专人)接送,入园时,家长要及时把孩子交到老师手上,离园时,家长要教孩子主动和老师说再见,不要让孩子长时间在园内玩耍和逗留。幼儿园锁门期间,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学校,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园时,必须先与班级老师联系,再有班级老师通知门卫,家长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后,门卫方可放行。

  3、中午幼儿一律在园就餐,无特殊情况中午不准接回家。如因幼儿体弱等原因需要中午接回家休息的幼儿,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报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4、任何外来人员都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因公、私事找园领导、教师或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介绍信或有效证件,门卫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与接待人联系确认后方可开门,同时要求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离开学校也要有时间记录。

  5、外来人员(含各类临时工、建筑工程队、固定送货的人员和实习学生)由总务室批准,凭“临时出入证”出入。

  6、任何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外单位机动车辆因公进入我园须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上学高峰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能出入校门。教师骑电瓶车、自行车上班,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要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后,再到门卫室签到,不得阻碍幼儿及家长进出园门。

  7、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校园。家长车辆一律有秩序地停放在幼儿园门两旁,不得停放在园内。

  8、学校大门口不准摆摊设点,禁止张贴宣传品,不得随意停放各类车辆,不准以任何借口阻碍交通。

  9、为确保安全,门卫执勤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人员携带的背包、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碎、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0、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希望您能理解、支持和配合。

校园管理规定7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相关老师在学生周末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定岗定位定责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10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进行值日巡查等活动。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校园管理规定8

  随着幼儿园规模不断的壮大、教职工人员的数量不断的增多,目前幼儿园内停放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消除幼儿园车辆停放和通行给幼儿的安全造成的隐患,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希望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严禁外单位车辆及家长的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如上级检查、送货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二、所有车辆在幼儿上下学期间进出校门的,必须下车推行,以免发生碰撞学生的安全事故。凡不遵守规定的。每次扣20元。凡造成事故者,肇事车辆车主负全部责任。

  三、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学校指定的车辆停放位置在车棚间和厨房外侧的.棚下边,各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地方进行停放。具体规定为:总园中大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左边,靠充电插座的地方,头朝墙壁;总园托小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右边,头朝墙壁;分园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厨房外的棚下边,头朝围墙,由里往外停。

  四、幼儿园严格依照实况进行处罚。

  五、学校教师及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骑车,以免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凡发生事故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六、教师要从幼儿的安全出发,确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校园管理规定9

  一、总则

  第一条 火灾无情,人命关天,消防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消防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物不受或少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校级领导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任副组长,政教处副主任、总务处、教导处、电教处主任为成员。下设消防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成员与安检小组同)。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一把手报告。一把手必须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学校对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消防工作纳入行政干部政绩和教职工业绩考核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年度考核评比中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四条 学校对于违反学校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于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或者因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较大损失者,实行一定的经济制裁。

  第五条 学校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由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裁决、执行。

  第二章 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及处罚原则。

  第六条 违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限期整改:

  1、在公共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公共楼道间堆放杂物,妨碍疏散的;

  3、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

  4、违章存放各种燃料的;

  5、违章用火用电的。

  第七条 违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检讨:

  1、有火灾隐患而拒不执行整改通知的;

  2、在阳台、楼道间燃放鞭炮的;

  3、在学生公寓住宿,使用蜡烛、油灯照明的,或者使用“热得快”、电热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4、在实验室做实验,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尚未酿成严重后果的。

  5、在有易燃物品的地方玩火,或者燃放烟花鞭炮的。

  有本条第3、4、5款之行为,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同时并处在其所在班的《班级工作评估》综治工作项下,每人次扣除1—5分。

  第八条 违反消防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赔偿损失外,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具结悔过书: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的;

  2、故意损坏用电设施,制造电线短路的;

  3、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较大损失的;

  4、在火灾发生时,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有本条各款行为之一,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同时并处在其所在班的《班级工作评估》综治工作项下,每人次扣除6—10分。

  第三章 裁决与执行

  第九条 被裁决交纳罚款或者违规押金的人,是本校在校学生的,必须在处理决定公布后两日内,将违规押金交到政教处;是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亲属的,由领导小组给予训导;是本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亲属(成年)、子女(成年)、保姆的,则在其工资项下直接扣除罚款;是校外人员的,由学校保安队酌情处理。

  第十条交纳了违规押金的学生,毕业后经学校有关部门证明没有发生第二次违规行为的,可以退回押金。

  第十一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个单位发生火灾,坚决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干部的聘任考核和教职工的年终考核、个人评优、职称评聘以及单位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政教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管理规定10

  第一条: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教基一函〔20xx〕1号)《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衡教办通[20xx]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在耒师附小所属校园任何区域吸烟。

  第三条:在公务活动中,不向领导及客人(含学生家长)敬烟、更不得接受他人敬烟,要告知学校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禁烟领导小组是学校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各年级组长为本年级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定期组织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学校在大门、各楼层、办公室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设置明显禁烟标志。不设吸烟室、不得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每查实一次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第八条:本规定从20xx年2月24日起执行。

校园管理规定11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卫生和绿化管理,保证校园绿化、净化和美化,保持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区域,在此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绿化和公共卫生。

  第三条 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学校道旁、房前屋后,严禁乱倒各种垃圾。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废纸、烟头、随地吐痰。电线杆、门窗不准随意涂写、刻画及张贴广告标志等。

  第四条 校园公共场所内所有树木花卉一律归学校所有。保护树木花草人人有责,不准攀折花木,损伤树皮,刻画涂写。

  第五条 对下列妨碍校园环境卫生之一者,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分别予以相应的处罚。

  1、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瓜果皮核、废纸等废弃物,政教处安排劳动教育一周,并通报批评。

  2、在食堂、教室、宿舍、公共场所内,随地乱倒剩菜、泼水、抛弃馒头、面包、油条等食物者,政教处安排劳动教育两周,并给予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记入学籍档案。

  3、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乱涂乱写和随意张贴者,政教处安排劳动教育三天,并通报批评;造成原物品损坏者须赔偿全部损失。

  4、凡在公共场所、楼道内乱停乱放自行车者,政教处安排劳动三天,并通报批评。

校园管理规定12

  (一)必须将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列为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公安机关重点保卫单位,坚决防止各类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必须将中小学幼儿园列为必巡区、必巡线,必巡点,并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实现治安报警点覆盖率达到100%,交通安全设施实现率达到100%.

  (三)必须强化涉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矛盾纠纷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激化,及时化解,排查调解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恶性案事件。

  (四)必须强化对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及时、全面、滚动排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人员以及因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举止反常人员,管控率达到100%.

  (五)必须依法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全部予以取缔。

  (六)必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装警校联动的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健全安全制度,聘请专业安保人员,安保人员配备率达到100%.

  (七)必须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火灾、交通安全、建筑安全、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等隐患的排查,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八)必须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制定安全预案、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自防能力,法制、交通、消防安全率达到100%.

  (九)必须全力侦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侦,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限期破案。

  (十)必须有效制止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对正在实施暴力行凶的,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依法当场击毙。

  (十一)必须对因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而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进行责任倒置部责。

  (十二)必须落实“校园民警”办公用房,配备必要办公设备,配置常用警用装备。

校园管理规定13

  为了规范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门。探访或公务人员须经门卫联系后,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学生家长不得在上课期间探望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门卫通过班主任联系学生到保卫科与家长会面。

  3、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检,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4、接送学生的车辆须停放在校门外指定的停车位,进入校园的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校内教职员工或家属的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随意停放。

  5、未经学校允许,校外的车辆不得在校园停放过夜。

  6、自行车出入校门须下车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学生不允许骑摩托车,学生的`电动车不允许进校门。

  7、学生的自行车须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并摆放整齐。

  8、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校服,佩戴学生身份证,仪容仪表要符合学校的有关要求。

  9、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须出示班主任的有效证明,经门卫验证、批准后方可出校门。

  10、教学区严禁外来人员逗留。

  11、校园内严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严禁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包装纸、盒、袋等,严禁刻划、攀折花木,严禁穿行草坪。

  12、校园内不得随意移动和毁坏公共设施。

  13、校门外和校园内严禁摆摊设点,严禁小商小贩进校。

  14、未经允许校园内不得张贴告示、启事、通知、广告及其它非法印刷品。

校园管理规定14

  根据《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我校实际,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经研究,我校决定实行全封闭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封闭管理的方法和纪律。

  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进出校门。

  2、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和遵守学校的全封闭管理,不得抵制和抗拒,否则要受纪律的处分。

  3、每周星期日晚至星期五,每天晚饭后到晚读时间内,学生可自由出入,其他时间内宿学生一律不准进出,如有特殊,须向校警或值日领导陈述清楚原因,获准后方可进出,校警或值日领导要做好记录备查;对不佩戴校徽的学生,一律不准出入;外宿学生须凭外宿的校徽按规定按时离校,未经同意不得借故逗留。

  4、遵守《公车中学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禁止任何人爬墙进出学校。

  5、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能在学生宿舍留宿,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校警同意,还需有两名内宿学生担保,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留宿,并作好记录。

  6、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值班校警要一律登记。

  7、出入校内车辆要经校警同意方可放行。

  8、学校商店、饭堂要自觉服从管理,不准私自放人员出入,如违反校警有权干涉。

  二、全封闭管理的其他保障。

  9、学校安排两名校警二十四小时值勤,值日领导和教师要认真协作。

  10、力所能及地做好学校围墙,尽量减少其他出入口,配备好门锁,控制好出入口。

  11、努力管好学生饭堂,改善膳食,管好宿舍,清洁净公用厕所,管好小卖部,保障学生用品供给,配备好供水设备,保证学生用水,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组织开展好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及文体活动等,丰富校园生活。

  12、加大宣传力度,向师生和人民群众宣传解释封闭式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校封闭式管理。

  13、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及家属、饭堂和小卖部承包人员等,不准在校园内放养禽畜(禁止养狗)。

校园管理规定15

  交通安全

  1.各年级、各班主任要利用校讯通及短信教育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不让学会乘坐不安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2.各班级开好班会课,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出现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校办集中发短信告知教职工,在校内车辆要缓行。

  4.加强接送教职工上班的校车的管理,要求车主把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手续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xxxx

  消防安全

  1.食堂要加强对锅炉、燃气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资质齐全,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加强学生宿舍及沐海用电管理。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xxxx

  3.(1)加强对学校用电线路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并把检查维修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通道的疏通,并报安全办进行检查。

  责任人:xx

  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及所辖范围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xx:行政楼、海马俱乐部、传达室

  xx:实验楼、图书馆、录播教室、考务办

  xx:艺海楼

  xx:食堂、沐海、学生宿舍

  xx:校园内部消防安全

  各年级主任:各年级教室及教师办公室

  自然灾害

  1.校办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人:xx

  2.如遇极端恶劣天气,要调整户外教学活动,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

  食品安全

  1.生活服务中心要严把原材料进货及储存关、人员健康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物留样关等环节,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坚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重点是零餐点。要把零餐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xx

  2.各年级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外摊点购买食品,不得将在校外购买的食品(包括生日蛋糕)带入校园。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各值周组组长

  值班工作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发现事故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工作。

  责任人:xx

  2.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

  责任人:xx

  3.各年级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对上课期间出校园、夜间不在宿舍就寝的学生要逐一检查、询问并记录。

  责任人:xx、各年级主任

  纪律要求(校办负责通知全校教职工):

  1.校园内全面禁烟。

  2.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宿舍用火、电做饭

  3.下班后办公室内要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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