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时间:2023-10-05 10:41:40 管理 我要投稿

(经典)仓库管理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1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构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状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贴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构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务必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职责制,进行科学分工,构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带给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带给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状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状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贴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职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务必贴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状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带给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持续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贴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贴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剩余,仓库务必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状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状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状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务必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贴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务必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务必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状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务必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仓库管理规定2

  第一章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能够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务必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务必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务必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务必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务必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状况(包括产生盈亏状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状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个性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应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就应不予验收签名,并将状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务必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状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职责。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状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状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十分用的材料,需设计师带给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状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务必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务必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务必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状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职责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推荐。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3

  1、仓库保管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酒店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赠送的物品,按单价和数量正常填写入库单,并在名称后面标注为赠送,金额填写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库时全部按最小单位填写入库单,如瓶,个,支等,不允许以件,箱等单位填列;并由保管员,验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公司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或按实际重量计算金额付款。对于专用部门的物品及原料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进行验质,由保管员检验数量。保管员及验收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物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如在临界期一个月内与供应商沟通进行调换临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调料等,如有滞销品应及时调换为畅销品,并做好出,入库单据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9、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部门经理或厨师长签字方可出库。出库单按使用部门领用物品的实际数量填写,不允许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员、领用人在出库单中签字,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如有多领物品,为避免浪费应及时返还大库,大库办理二次入库手续,调整库存数量。

  10、出库时间: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门应在营业前做好各项准备,用于营业用的各种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紧急出库,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11、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并由保管员将当日出、入库票据交到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12、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对于大库每周由会计及日审进行一次抽点物品及商品,二级吧台每天由日审进行监督,随时进行盘点有疑问的商品,每月月底进行店内全面盘点,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3、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仓库管理规定4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5

  1、存储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

  2、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3、在储存油漆、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悬挂消防及明火管理制度,并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施工或试验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8、对能分解、发热、自燃的化学品要设置专门的储存库,并定期检查。

  9、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10、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11、当日没有用完的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及时收入库房,严禁随意乱丢。

  12、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13、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4、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1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1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7、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8、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仓库储藏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相关管理条例

  1、在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明火和火种进入库房

  2、库房内的堆放要整齐,保持通道的畅通

  3、无关人员禁止随意进入库房

  4、库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与电器开关,有需要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

  5、库房内的'堆放要按不同性质区分开堆放,做好三效标签

  6、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指定的地方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淆在一起

  7、库房的堆高不得超过灯具,且要离灯具保持50CM

  8、库房内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烫斗等电器设备

  9、要定期检查库房内的电线/货架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报修

  10、库房或库房门口必须配备消防设置,员工必须清楚消防设施的位置

  11、每天下班前须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可以关门离开

  二、此执行规范自审核批准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1、门店员工在经培训后未严格按规定操作,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2、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执行操作和未落实培训工作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3、因门店未落实培训和相关人员未按规定操作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仓库管理规定6

  一、商品入库流程

  1、宾馆需要购进商品时,采购人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

  2、采购人应根据宾馆实际消耗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购进货品规格、数量敲定后,采购人亲自购买或通知提货商送货时间。

  4、当商品从供应商运抵至宾馆仓库时,库管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原装短少、邻近效期等情况。库管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退换货;若因库管人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库管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质地完好后,财务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或随货单),对进货商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效期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填写入库单并入库保管。

  6、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库管和财务核对后签字认可,做到账、货相符。

  7、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等,做到帐、货相符。

  8、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二、低值易耗品出库流程

  1、根据宾馆实际情况,针对低值易耗品建立三、四、五楼分仓库,分仓库备品采取库管统一分配制度,分仓库根据消耗情况,定期申请领料,经库管盘点后,确定领料物品品名、数量。

  2、财务根据库管确定的物品品名、数量开据出库单。

  3、总仓库根据以上单据,方可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对出库商品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4、出库要分清总仓库和分仓库的责任,库管、财务与物品接收人三方需办清交接入分库手续。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当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帐货相符。

  6、按出库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三、消费品出库流程

  1、根据宾馆实际情况,针对客房消费品建立前台小仓库,商品备品由总仓库统一管理,小仓库采用24小时制补货制度,前台每样商品出库前必须开据酒水单,酒水单一式三联,存根由前台保管,另两联分别交由库管和财务。

  2、前台每次入账的'消费商品均须要开据酒水单,酒水单上须详细填写商品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房号、出货部门、入账方式、入账时间及制单人姓名。

  3、总仓库根据每天的酒水单,须审查消费商品明细,如发现跑单情况,应及时催告前台按销售价格赔偿。

  4、总仓库管理应根据每天酒水单情况,及时将各个分仓库消费品补齐。

  5、总仓库根据每天的酒水单据,及时补发客房内消费品,如出现未补或漏补现象,造成客人投诉的,每次处罚金50元。

  6、财务次日早上根据昨日的酒水单,汇总后开据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联,财务保管两联,交由库管一联。

  7、库管根据财务开据的出库单,对昨日出库商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出库。

  8、库管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帐货相符。

  9、按出库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仓库管理规定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管理规定8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仓库管理规定9

  根据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和公司管理规定,模具作为产品的模型,模具的质量将直接影响铸件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为了更好对本公司模具进行统一管理。现对公司精铸模具仓库管理规定如下:

  1.模具库环境、卫生管理

  1.1模具仓库应清洁、干燥、灰尘少、不爆晒、无漏雨、场地平整、易于打扫。

  1.2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品带入模具仓库。禁止在模具仓库内存放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以防发生意外。

  1.3每天下班关好门窗,闲杂人员严禁入内,参观人员非经允许禁止入内。

  2.模具入库规定

  2.1模具入库必须具备以下资料:客户模具名称、模具检验记录、新模具铸件检验记录、模具图样(客户提供)、模具入库前状态。

  1)客户模具:模具所属客户名称。

  2)模具检验记录:检查模具尺寸与铸件工艺图或零件图尺寸是否相符。模具字牌标识是否正确、清晰、美观、排列是否正确,若有不符应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否修模。

  3)模具检验合格后进行首件试生产,并对首件铸件进行检验,确认铸件是否符合图样要求,若不符要求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铸造问题还是模具问题,并对铸件再试做一件进行检查。

  4)模具状态:模具入库前应注明模具状态是否完好,紧固装置是否牢固,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

  2.2生产车间使用的模具入库时必须清理干净,字牌、活块齐全,模具有无损坏,是否要修理。确认合格后方可放入模具架,并放入对应位置。记录好入库日期。

  2.3外协借还模具入库时,检查模具是否完好,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严禁有损坏或不全模具入库。若有疑异应上报主管部门。记录好入库日期。

  2.4以上工作确认完成后,建立模具台帐清单,做到模具清单、客户标牌、模具架标牌、模具名称标牌一一对应,模具清单应列有:客户名称、货架编好(A1A2\B1B2等)、货架上模具品种规格。以便快速识别模具和提取模具。

  2.5所有模具入库须有入库日期和经办人。

  3.模具出库制度

  3.1车间使用模具出库

  1)生产车间负责人和模具管理人员凭生产计划单协调安排所需要使用的.模具。

  2)模具出库时应是完好状态,字牌、活块等配件应清点确保齐全。

  3.2外协模具出库

  1)外协模具出库须凭模具出库单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出库房。严禁未经审批调出模具。

  2)外协模具调出时应注明模具状态,字牌、活块数量,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以便模具归还时作为依据,注明调出日期。

  4.模具日常管理

  4.1模具管理人员应对模具管理认真负责,严防模具及配件丢失或去向不明。

  4.2模具摆放应整齐、美观、排列有序、便于拿取、区域明确。

  4.3模具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每天巡查货架,是否有异常情况。

  4.4所有模具检验记录、标识、出入库日期和经手人等记录应齐全。

  4.5由于客户模具质量而影响铸件质量的应以书面形式(配照片)通知客户,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仓库管理规定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

  2、爆炸下限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仓库管理规定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九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十一条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做好记录;对拆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十二条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在有效期内发货。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急措施。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并开具出门证。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

  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

  第三章商品、物资储存

  第十四条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效期商品、物资储存。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五条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要留有适当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

  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保证帐(卡)、货相符。

  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12

  本制度依托公司管理制度为主旨,合理的规范仓库的各项流程及制度的正确实施。确保公司的帐、物不是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本规定只针对仓库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奖励,不针对与其他部门。

  一、惩罚内容

  1.入库数量与实际不符造成系统录入不准确者,罚款30元,并予以警告处理一次。

  2.入库产品有质量问题(尺寸,硬度,板面有明显异常),没有及时发现或根本没有检验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xx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处理。

  3.来货忘记或者不更换本公司标签及物流信息标签,将对相关工作人员扣以xx元罚款,领导扣除xx元罚款。

  4.对来货产品拆包后不填写物料卡的行为将处扣除xx元的罚款。

  5.工作不务实,拖拖拉拉,领导安排任务不听,或者不能够认真的完成者给予xx元罚款,严重者将视情节而定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甚至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6.仓库工人要视仓库如家一样,时刻保持好库房的卫生及摆放标准,加工区域的卫生要日清日闭,不得将今天的`工作安排到第二天去完成,如果发现将扣除各个区域的负责人xx元的罚款。

  7.仓库物料种类较多,发货人一定要认清牌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货,如出现没有按照需求牌号发货,将扣除发货人xx元/人的罚款,领导扣除xx元的罚款,并视公司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8.加工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者报废,扣除xx元的罚款。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

  二、奖励内容

  1.来货检验能够认真,及时的发现来货物品不合格(表面有问题,硬度问题,尺寸偏差明显等),能够迅速的上报领导,并确定不能正常使用,将给于xx元奖励。

  2.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公私分明者,每月将由领导评判得出结果,获得者给于xx元奖励作为鼓励。

仓库管理规定13

  一章总则

  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三条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四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三章仓库物资的出库

  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四章仓库物资的保管

  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九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漾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十条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仓库管理规定14

  1.目的

  对FSC材料和成品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

  2.范围

  控制包括所有仓库保存的FSC材料及以此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

  3.工作内容

  3.1. FSC原材料收发。

  3.1.1 FSC认证原材料入库时,仓管员应依据采购资料所述要

  3.1.1.检查合格方可办理正式入库手续。仓管员应在FSC材料

  3.1.2.原材料应存放在FSC材料专门区域,并标识材料的名称、

  3.1.3.不合格的材料存放在不合格FSC材料专门区域

  3.1.4.原材料领用由作业员凭领料单领取,领料单应注明对应的

  3.2.成品收发

  3.2.1. FSC认证材料生产的成品,仓库管理员应首先检查其知

  3.2.2. FSC认证材料生产的成品应存放在指定区域中。

  3.2.3.出荷人员凭业务部的`成品“出荷依赖书”和“发注书”发

  3.2.4.成品收发应在仓库台帐上记录。

  3.3.仓库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材料/产品的标识以确保其完整性。

  3.4.仓库应每个月统计一次FSC材料的收入及发出数量,FSC认

  4.相关文件

  无。

仓库管理规定15

  1.目的

  做好库存物资的标识、搬运、储存、安全、防火、通风、干燥、畅通等的防护工作,确保库存的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安全,收发迅速,面向顾客和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面料仓、辅料仓(包括零配件材料仓)、成品仓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仓库班长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3.2分公司/生产总厂负责本制度贯彻过程的检查、监督。 4.管理规定4.1成品仓管理制度

  4.1.1产成品进仓必须按批次填写进仓单,箱面要写清批次、货号、品名、数量,字迹要清楚、端正。

  4.1.2凡是货尾或残次品进仓,均需经过整理,包装表面要写明批次、品名,连同进仓单一起入仓,如未经整理,仓库有权拒收。

  4.1.3成品出仓时,应由业务人员填写出仓单,仓库人员核对清楚货号、品名,方可发货出仓。

  4.1.4外单位自提货物,要有业务员填写“出仓单”,经业务主管签名后才能办理出仓手续。 4.2原料仓管理制度

  4.2.1根据业务部提供的来料清单对进仓货物进行验收,如数量、颜色、规格等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

  4.2.2发料时必须凭生产部门的生产通知单,按批次限额发料,同时核对清楚生产单内所列的颜色、尺码相符才可发料。

  4.2.3对裁割结算后余料退仓,必须认真复核尺寸,对仓存余料该退客户的'应做好登记,交业务部处理。

  4.2.4及时做好原料进、销、存记账工作。 4.3辅料仓管理制度

  4.3.1辅料、包装物料、修理用零件等进仓,必须根据业务部填写的进仓单或来料清单进行品种、色号、规格、数量和外在质量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业务部、生产、技术质检部反映。

  4.3.2拆包时,必须核对清楚包内物料,与包面标签所注的品种、颜色、规格、数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3.3按照生产通知单核定的辅料发放量,备好各种物料,以便及时发放到每个班组使用。

  4.3.4做好各种辅料的进、出仓数量的销存帐工作。

  4.4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4.4.1各类库存物资(包括原、辅料及成品、零配件、五金材料),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分类,做到帐、卡、物相符;对于原、辅料及成品,还必须由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分区堆放。

  4.4.2库存各类物资之间应留有一定通道和防火通道,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4.4.3库存物资应符合分类、整齐、清洁、防污染、防腐烂、防尘、防损、防潮、防火、防燃、防盗、防鼠害的原则,对危及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清除,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4.4.4破损、霉变物资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经办人员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作出详细的调查处理报告,报主管经理。

  4.4.5未经保管人员允许,不准其他闲杂人员进入仓库。

  4.4.6不准将无关物资或私人物品存放库内。

  4.4.7任何人不得带任何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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