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时间:2023-11-07 12:07:00 秀雯 管理 我要投稿

仓库管理规定(通用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仓库管理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仓库管理规定 1

  第一章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能够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务必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务必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务必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务必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务必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状况(包括产生盈亏状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状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个性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应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就应不予验收签名,并将状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务必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状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职责。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状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状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十分用的材料,需设计师带给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状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务必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务必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务必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状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职责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推荐。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 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管理规定 3

  1、仓库保管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酒店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如有赠送的物品,按单价和数量正常填写入库单,并在名称后面标注为赠送,金额填写为零即可;所有物品及商品入库时全部按最小单位填写入库单,如瓶,个,支等,不允许以件,箱等单位填列;并由保管员,验收人及交物人在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公司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补足或按实际重量计算金额付款。对于专用部门的物品及原料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进行验质,由保管员检验数量。保管员及验收人员应严把质量关,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物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努门尽早处理,如在临界期一个月内与供应商沟通进行调换临界期的食品及酒水、调料等,如有滞销品应及时调换为畅销品,并做好出,入库单据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9、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部门经理或厨师长签字方可出库。出库单按使用部门领用物品的实际数量填写,不允许多填或者少填,并由保管员、领用人在出库单中签字,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帐,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如有多领物品,为避免浪费应及时返还大库,大库办理二次入库手续,调整库存数量。

  10、出库时间:早10:00-11:00下午:4:00-5:00。各部门应在营业前做好各项准备,用于营业用的各种物品及商品等,避免紧急出库,如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11、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做到入帐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并由保管员将当日出、入库票据交到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12、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对于大库每周由会计及日审进行一次抽点物品及商品,二级吧台每天由日审进行监督,随时进行盘点有疑问的商品,每月月底进行店内全面盘点,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3、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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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我园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我园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我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节约我园教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教学用具与材料不明去向,所进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领用的做法。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教学用品类、装饰材料类、教学书籍类、表演服装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项目的出库帐本。

  5、仓库每学期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校领导。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6、仓库对所有电器类、书籍类、亲子类及表演服装类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校领导。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我园固定资产的器具要及时上报我园财务部销帐。

  7、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校领导。

  8、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需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浪费。

  9、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所需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教学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单位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0、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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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构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状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贴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构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务必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规定 6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仓库管理规定 7

  (一)职责

  1)负责部分原辅料的采购,索取原辅料的相关证件(如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

  2)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收集供应商资料,协助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的供应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规范仓管物品的摆放标识,及时整理仓库物品的库存,制定原辅料的最高/最低库存

  4)协助部分辅料的再加工

  5)统计各部门使用的原辅料的用量,对超出正常用量的部门给予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6)定期/不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处理积压品

  7)设立仓库账,合理控制物料的'进出,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8)及时下采购单,确保公司物料供应充足

  9)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作业规定

  1、采购

  仓管班长根据物料存量及用量情况及时下采购订单注明品名规格,交采购员按单采购,在需要时仓管班应亲自采购原辅料(如药材、调味品、冻品等),其入库手续严格按采购员采购货物入库的手续一致。

  2、贮存、搬运

  1)根据原料的保存期限、仓库空间及生产用量,仓管班应制定原辅料的最低、最高库存;采购数量及周期

  2)根据原辅料的使用情况、仓库空间制定原辅料的摆标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有刺激挥发性气味的须隔离存放,且尽量按类别存放,数量较少较轻的放于层架上方,重的放在层架下方,同时标志明晰使之易查找,存放时间较长、使用量大的需设立存卡

  3)采购回的原辅料进仓后分类摆放在规定位置

  4)仓管员定期检查原辅料的存贮质量,留意其存贮环境变化情况,保存期限,对即将过期或有品质下降现象的须注明并尽快处理

  5)搬运原辅料要求轻拿轻放,先进先出,有特别要求(如不能压,不能倒转等)还须标志清晰,不得野蛮操作

  3、收货

  1)采购回或供应商送来的原辅料,仓管员须根据采购单或送货单对其数量(个别还须检验质量)逐一核对,三鸟须计算只数及重量,杂类计算重量且每周抽检只数不少于二数,乳鸽按只计算,冻品,五花肉、上肉按重量计算。

  2)采购回或送货来的物料在指定地点卸货,仓管员根据送货单或采购单对物品数量进行核对,对数量不符的及时与采购或送货员协商,确认差异数

  3)收货同时通知车间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4)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仓管员安排摆放贮存,

  5)仓管员填写进仓单,并按类别入仓库账,

  6)数量不符的,仓管员须及时通知采购员或送货员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给给予更改数量或退货处理,

  7)给检验不合格的按原料验收规定执行,

  4、发付、入帐

  1)领用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仓管凭领料单发料,对超出常规使用的物料,还须主管以上人在领料单上签名批准,部分物料须以旧换新(如笔、刀、胶手套)领用,领料单一式两联,一联领用部门留底,一联仓管入账留存,

  2)仓管员填写存卡记录,并留意存量是否充足,如否则应及时下采购单,

  3)退货、报废:物料在贮存、搬运过程中过期、变异、损坏等原因造成物料报废的仓管员注明原因及责任人后填写”损耗单”并须经主管以上人员签名批准,退货则填写红字领料单,由双方确认,

  4)仓库、财务根据入仓单、领料单、损耗单分别设立实物账,并不定期核对账表、账物、账账是否一致,出现异常须立即查明原因,

  5)每月月底对仓库实物进行盘点,核对损耗,对合理范围损耗填写损耗单,同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后入帐,不合理的损耗则需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三、罚则

  1)由于收货数量不符导致公司损失的,仓管责任人须负全部责任,

  2)由于仓管员管理失职,造成物料损耗或损失,仓管责任人按价承担责任

  3)由于没按照管理规定执行,未造成损失的,给予2—5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则视其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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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保障仓库成品保管安全,提高成品仓库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成品仓库的出入库管理。

  3、职责

  3.1储运部经理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储运部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仓库的日常工作。

  4、管理办法

  4.1产品入库

  4.1.1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入库时由生产车间填写《产品入库单》(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产品入库单》上必须有生产车间的签字,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产品入库单》上的内容,与实际产品进行核对,相符后将产品入库。《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由生产车间、储运部和销售管理部各保留一联。

  4.1.2产品入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及时将电脑中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同时按要求做好产品库存卡片(入库后二小时完成)。

  4.1.3退货产品按《退货产品处理规定》办理。

  4.2产品出库

  4.2.1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送货通知单》进行产品出库的工作。

  4.2.2产品出库必须符合包装整洁、完整、标识齐全(特批产品除外),同一品种不允许不同批号拼箱,同一品种供同一家客户按同一批号发货(最多不超过二个批号)。

  4.2.3储运部仓管人员根据销售管理部下达的《销售出库单》和《销售需求单》上翻包装通知进行翻包装,涉及到需要重新灌装和重新封口的产品,由储运部开具《翻包装作业单》交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负责完成这种类型的翻包装工作,此时的《翻包装作业单》由生产车间保留。翻包装产品必须符合出厂产品要求。

  4.2.4拼箱产品根据销管部下达的出库通知单,按《拼箱、开箱原则》办理。

  4.2.5产品出库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及时更新《库存卡》的记录,同时将出库信息及时输入信息系统,保证记录和输入的准确性,并将出库记录进行审核。当天入库的记录和输入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

  4.2.6产品出库装车时,储运部仓管人员应提交《销管出库单》(清单的内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发往客户等)给货车司机,由货车司机监督装车货物是否与销管出库单所列相符,并签字确认。

  4.2.7客户如需发货清单随货,储运部必须按要求将《销管出库单》放入箱内,并在箱外标明,以供客户收货、验货。

  4.2.8货物中携带资料和样品的,必须随箱放入清单,在箱外标明,以便客户及时查收。

  4.3库存管理

  4.3.1储运部仓管人员必须做好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防护工作和检查工作。

  4.3.2产品按分类、规格、型号、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产品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便于出库。

  4.3.3储运部仓管人员每月月底对库存进行盘点,保证帐、物、卡一致,如有差错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

  4.3.4储运部仓管人员查视库存产品,对6个月以上未动销的,及时转到滞销库(当月红字显示),并对滞销产品进行处理。

  4.3.5距到保质期1/3时间之内的产品不允许直接发货,报技术质量部审定。

  4.3.6按财务要求做好每月的收付存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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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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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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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仓库管理规定 12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 13

  化学危险物品库房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的持证人)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水、防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安全工作。

  二、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盗、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保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三、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发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预防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储存室内存放。

  四、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化学危险品不致达到爆炸浓度。所有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装置,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防爆措施。

  五、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的采购和运输,应严格遵守公安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违章私自夹带。

  六、严格出入库制度,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自燃或爆炸的'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检验,高温季节(暑假期间)应加强值班,注意每日的气温;适时开放喷水降温,每日12时—13时,16时—17时测量库内温度,并作好记录。如库内温度超过30℃,要特别注意观察,确保安全,防止自燃爆炸。

  七、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及时清除,用过的旧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必须放在远离库区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八、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仓库管理人员应负责所配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并掌握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必须指定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并采用双人双锁制。并经常对有关使用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物资安全。

  十、剧毒危险品的使用,必须经室主任审批,双人签名领用,一般限额一次用量。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必须做好使用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耗、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剧毒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

  十一、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向校值班室、保卫部门报告,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同时报警。

  仓库管理规定 14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原辅材料、包装物、成品、办公、劳保、卫生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物流部是仓储管理的'主管部门。

  2、仓库管理应保证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需要,不缺货断档,并使库存物资、采购成本总额资金费用最小化。

  3、公司根据仓库工作量和重要性,设专职或兼职的仓库保管员。、4仓库保管人员根据责任范围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及产成品的标示、存储和保护,入库、出库记录。

  三、申请采购

  根据物流计划,生产计划,掌握原材料、包装材料、杂物仓库库存,库存降到安全库存量或控制标准时,可提出采购申请,制定采购明细申请单,有关经理进行审核批准,递交采购部。

  四、入库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反映采购人员,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单,同时核对订购单、发票、接收数量,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记上帐,利用已有标示或新加标示和使用卡片标签等,标明物品规格、型号、名称、数量,做到帐、卡、物一致。

  4、生产部包装车间帮产成品包装完后,仓库进行产成品入库、记录,产成品入库后进行批号、生产日期及数量核对,加已明细标示,如有批号于生产部包装不符,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仓库负责人采取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5、对于退回成品进行数量核对,清点,反映生产部、物流部,取样分析,进行循环处理。

  五、存储

  1、仓库根据存储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

  2、按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分区域放置,堆放合理有序,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产成品温、湿度要求高,在高温季节做好温度、适度的调节控制工作。

  5、危险品做到隔离堆放,加以标识。

  六、领料及成品发放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领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发货,以免发生差错。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帮材料尽可能使用。

  4、成品出库根据物流部发货计划,明细批号、数量校对后,首先准备成品封箱、软包检查、贴标签,发货期到进行对集装箱封号、箱号、干净、密封、异味等检查,检查完好时,准备发货人员核对数量、品名发货,装卸工进行快速度装车,装完仓库负责人进行核对封箱,开具出门证放行。

  5、所有材料及成品发完后,进行单据整理、入帐、电脑记录。

  七、传递

  1、仓库应每天将库存数量及时、准确发送到有关部门。

  2、仓库负责人每日作出材料、成品入出库统计表,以周和月报表传递、发送物流部、生产部和财务部。

  八、定期盘存

  1、小盘点:每周仓库管理员进行自身盘点,主要核查是否帐、卡、物相符。

  2、中盘点:每月仓库负责人和仓库管理员进行盘点一次,核对帐、卡、物是否一致。

  3、大盘点:每年年终,仓库部门会同财务和审计部门进行对公司全面盘存,对盘点情况并记录和报表上签字。

  九、认真做好仓库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仓库严禁吸烟,非仓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入内。

  仓库管理规定 15

  1.0目的

  对仓库物资的储存、保护、进、出库进行有效的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的仓库管理。

  3.0职责

  3.1部门及项目经理负责对仓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2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仓库盘点的监盘与记账监督。

  3.3仓管员负责对仓库的物品的进、出管理和帐、物的`盘点与记录,并按规定对仓库进行管理。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资入库

  4.1.1仓管员和物资使用部门的指定检验人员应对物资进行验收,使用部门检验人员对物资的质量负检验责任,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数量进行核实,开出《进仓单》,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1.2仓管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资登记到库存物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4.1.3对急用物资使用人可经部门经理口头同意后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使用部门须协助仓管员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入库手续,仓管员及时入帐和销帐。

  4.1.4非经营性的、保质期在三天以内的易变质食品不用入库,但须使用部门验收确认。

  4.2仓库管理要求

  4.2.1仓管员根据物资的性能、品种、型号、用途、重量、包装等特点以及易挥发、易受潮物资的特性和仓库条件,把库存物资分成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危险品等,分区摆放并做好区域标识。

  4.2.1.1待处理物资包括馈赠品、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发展商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4.2.1.2不合格物资包括检验发现的物资、报废物资等。

  4.2.1.3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带毒性药物、药剂,以及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 化学品。危险品应分区隔离摆放、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具体按《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4.2.2所有物资应摆放整齐、分类标识,方便领取,包装标识一律向外。

  4.2.3应根据仓库内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设定上下限值,保持仓库环境的温度、湿度适当,环境清洁。

  4.2.4仓库内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防盗、防挥发等措施。

  4.2.4.1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应功能正常。

  4.2.4.2存放危险品的仓库须装防爆灯。

  4.2.4.3大型氧气设备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加工维修设备的存放地点离住宅窗户至少30米,离人群聚集场所至少50米。

  4.2.4.4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5米存放。

  4.3物资出库

  4.3.1物资的出库必须凭《物品领用申请单》,经部门或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用,工程物品还须一并附上《工程维修单》,项目清楚,手续齐全。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4.3.2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漂白水等,最初使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由仓管员销账。剩余物资必须存放在剩余物资存放点,剩余物资未使用完之前,不能开封新物资。

  4.3.3急用物资领用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交仓管员,并由仓管员销账。

  4.3.4《物资领用申请单》由物资使用人填写,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批;如是借用物资,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部门或项目经理须对整个物资领用合理情况进行监督。

  4.3.5周期性采购的物资均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用旧物资换领新物资,如:硒鼓、墨盒、灯泡、工程工具等。如不能提供旧物资,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名确认。

  4.4物资盘点

  4.4.1仓管员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仓库进销存台账》经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核后,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4.4.2仓管员对仓库相关纸质单据要留底并保存完整,包括:预算内/外物资申购单、进仓单、出仓单、物品领用申请单、纸质仓库进销存台账等,以便备查。

  4.4.3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过保质期时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部门或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物资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属资产类物资需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对有保质期要求的,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报部门或项目经理处理。

  仓库管理规定 16

  1、总则:

  1·1仓库的管理是物资的直接管理,是协调公司内部部门、车间、上下工序间关系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经济效益。

  1·2保管员必须具有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做到克已奉公,公私分明,保护和爱护好所保管的物资,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推行A、B、C管理法,实行并逐步完善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思想,当好公司的好管家。

  2、入库管理:

  2·1物资保管帐是正确详细反映物资进出、结存情况的帐目,仓库保管应分别按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建立完善的物资保管帐,并经常查对,保证帐、卡、物相符。

  2·2入库物资必须按发货票或其它原始凭证认真核实,验收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按货位号入库。

  2·3凡货物进公司后,如无发货票或原始凭证,应先按实物严格验收入库,并如实记入“收货登记簿”,待收到发票后,补办结算手续。

  2·4凡货物尚未进公司,只有发货票或原始凭证,不得填写入库验收单,待货物到公司验收合格后,再补办入库手续。

  2·5凡货物验收中发现误差时,验收人员须及时与经办人员共同核实查对,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如属供方短供,责任人员须及时向供方办理索赔;如已经验收人员签名后出现短缺,除由验收人员向供方提出索赔并应承担失职责任。

  2·6本公司产品,应按照生产车间入库单认真核实品种、规格、等级、数量等验收入库,并分别存放,妥善保管,露天货位要特别注意防火、防淋、防潮,保证产品信誉。 2·7凡已验收入库的物资,应分别按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分档存放管理,同时认真核实帐、卡、物是否相符。及时盘点,处理盈亏,做到日清月结。

  2·8要加强入库物资的管理,要防损坏、潮湿、霉变、虫蛀、锈蚀、拆套、挑用,杜绝丢失、盗窃。如有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责任者承担责任。

  3、物资发放:

  3·1物资的发放出库要认真贯彻“先进先出、先旧后新、推陈储新”的.原则,以避免物资因长期存放而发生变质造成损失。

  3·2物资的发放必须凭发货票或公司内部规定使用的领料单,保管人员应严格审核领料凭证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并当面点清,交给提货人员。

  3·3物资出库后,要及时记帐,变动料签卡片,做好有关基础资料的统计和记录,以防差错。

  3·4对持非正式凭证或白条要求领料者,一律拒绝发货,特殊情况须由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发放。

  3·5对手续不完备、内容有错误或有疑问的,应与领料人员共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领料凭证所列物资如数发放。否则,应要求领料单位或领料人员重新开具领料凭证,审核无误后发放所需物资。

  仓库管理规定 17

  1、负责仓库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出入库的物品和工具进行验放、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和手续不清的`有权拒绝入库或领取。

  2、根据物品的体积、特性、型号、规格等进行分类合理存放管理,对每一品种要做相应的货卡标识。

  3、保持仓库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水、防虫、防盗等防护措施,确保品质和库房安全。

  4、立仓库管理资料,做到手续、记录物资账本齐全。

  5、每极度,接受和配合管理处主任与房管员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材料坚持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合理利用降物的使用价值。

  7、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各岗位领料及时,工具借还有序。

  8、仓管员要经常向使用部门咨询调查采购员所购买物品是否实用、好用,及时反映,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物尽其用,保证采购质量。

  9、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仓库管理规定 18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管理规定 19

  为规范仓库物资收、发、存等活动的有序进行,确保仓库物资安全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到货后,库管员依据经审批过的请购单上所列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检验人员、采购人员签字后,库管员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仓库主管科室持一联备查。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领导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

  d)其他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使用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经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出具的经部门领导审批过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部门领导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同规格物资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领发物资。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仓库常备物资低于经核定的库存量,库管员按常规使用量及时填写请购单,经部门领导核准,局领导审批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三、物资退库

  1、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领用的物资退库,应及时并办理退库手续(红字领用单),红字领用单须经退库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废旧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四、仓库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台账,台账内容包含物料代码、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期初库存数量、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量及备注等,单个物料的计量口径要一致;

  2、台账分类,台账的物料分类有很多方式,有按用途分类的,如办公用品、工程维修用品等;有按材质分的,如金属、非金属等等;

  3、每天根据出入库情况及时、准确地在登记台账;

  五、物资保管

  1、物资摆放要有固定的地点和区域,以便于寻找,消除因混放而造成的差错;物品摆放地点要科学合理。例如,根据物品使用的频率,经常使用的`东西应放在易取位置,偶尔使用或不常使用的东西则应放得远些(如集中放在仓库某处);

  2、盘点分日常盘点、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和抽查盘点。

  2.1、日常盘点是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2、不定期盘点是指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的不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的范围一般是局部盘点,必要时也可进行全部盘点;

  2.3、定期盘点是指每月末、季末和年末进行的盘点,定期盘点的范围是全面盘点;

  2.4、盘点报告,不定期盘点和定期盘点应出具盘点报告(另附表)。

  六、库房管理规定

  (一)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二)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三)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四)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局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五)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六)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七)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

  (八)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仓库管理规定 20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3.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仓库管理制度。

  3.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仓管室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和理货区,因工作需要携带,在出仓库时必须接受仓管员或理货员的检查。

  3.1.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3.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或理货区,更不得在仓库或理货区内吃东西。

  3.1.7、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3.2、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3.2.1、仓管员严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标准要求,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3.2.2、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3.2.4、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3.2.5、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3.2.6、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3.2.7、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3.2.8、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3.2.9、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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