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3-11-13 13:40:34 管理 我要投稿

教室管理规定15篇【热】

教室管理规定1

  1、多媒体室是现代化视听设备,是进行多媒体教学和实验研究的教室。要不断开发软件,拓宽用途,充分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设备效能。

教室管理规定15篇【热】

  2、多媒体室应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性能、使用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3、有关教师必须了解设备性能,掌握设备使用方法。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讲授正确的使用操作方法,非正常损坏设备照章赔偿。

  4、学生进入多媒体室上课,应按固定座位就坐,每次使用前要检查设备,并将使用前后设备状态记录在册,如有异常及时报告,便于追查。

  5、设备使用完后,管理人员应立即逐机进行检查、维护。每学期对设备全面维护保养1-2次。

  6、保持整洁,要有专用防尘罩。有牢固的`防盗措施,有取拿方便和有效的防火器材。

教室管理规定2

  一、音乐教室是供音乐教学的专用教室,一般不准挪做它用,音乐教师负责教室的卫生、财产和学生安全等,音乐教师要热爱本职,努力管好音乐教室。

  二、一般音乐器材、教材等应该摆放整齐,保持清洁,贵重器材如钢琴等要定点存放,做好防潮、防尘、保洁工作。

  三、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

  四、各种器材、设备要有账目管理并及时进行登记,定期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五、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每次活动完毕,要认真整理器材,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等,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赔款。

  七、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按老师指定的地方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嬉戏,随意走动。

  八、学生须按老师的规定使用音乐器材,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触摸钢琴及音响,无故损坏乐器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故意损坏者将给予违纪处分。

  每个学生应有集体意识,要爱护公共财物。

  九、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在乐器、座位和墙壁上乱涂乱画,发现乱涂乱画或损坏,必须清理还原或照价赔偿或处罚。

  十、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的.整洁、美观,音乐器材的摆放要整齐。

  要按照值班表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保持课桌的整洁,不准在桌面上乱画,更不准用刀随意刻画,破坏桌面,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教室管理规定3

  一、音乐教室有专人管理,学生进音乐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二、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室内所有音乐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四、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定时打扫,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师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六、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七、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八、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教室管理规定4

  为发挥电化教学的作用,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好电教设备,充分利用电教手段服务于教育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电视机、复读机、投影仪、投影屏一幅。

  2、班主任为本班内电教设备的直接责任人,若中间更换班主任,须由电教中心负责人检查所有设备使用正常后方可转交给下一任班主任。班主任有责任保管好班内所有仪器,并保持仪器的卫生清洁。丢失或人为损坏由班级赔偿。

  3、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不准带出教室使用。

  4、为适应电化教学,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时爱护设备,规范操作。任课教师在使用前应首先与班主任联系,使用完后关闭电源,将设备和线路恢复原状,所用电教资料及时归还电教中心。

  5、使用电教仪器过程中,若发生机器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止使用,通知电教工作人员检查处理。

  6、教室内有线电视视频、音频信号均已调试好,使用时由电教中心统一播放,各班不得擅自更改。(各套节目的频道号另行通知)

  7、任课教师需随堂填写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8、电教中心每学期要对设备维护情况检查一次,对损坏的查明原因交校领导协商解决,对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表扬奖励。

教室管理规定5

  教室是学校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别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教学时间安排,在规定的地点按时上下课,不得私自更换教室。

 二、教师上课进教室宣布上课,学生应起立,师生互相致礼。

  三、进入教室应仪表整洁,不得在教室穿拖鞋、背心、短裤。

  四、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必须保持安静。禁止起哄、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抢占座位,没有得到允许,不得在教室举行各种娱乐活动。

  五、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不得随意涂写、刻画、张贴。

  六、爱护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卸。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墙壁。活动的课桌椅在使用后应重新排放整齐。凡损坏公物,应照章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必要的处分。

  七、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门窗、电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防门窗玻璃破碎。教室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教室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八、教室的分配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度,师生临时要使用教室,须与教务处联系办理手续,不得擅自占用。

  九、教学楼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学生应尊重他们的劳动并协助管理人员管理好教室。学生如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则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

  十、上述规定适用于一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教学活动

教室管理规定6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了优化育人环境,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给广大师生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教学环境,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室的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工作。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

  第二章 使用管理

  第三条 凡学校计划内的各类教学活动所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第四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

  第五条 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进行调整。

  第六条 原则上不允许校外单位占用学校教室资源。

  第三章 借用和租用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教室开会、组织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办班等,若发现违犯此规定者,按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八条 临时借用教室,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室借用审批表》,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加盖本部门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经教务相关部门批准后,使用部门凭《重庆医科大学使用教室回执单》到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第九条 聘请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等,需要借用教室,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教室借用审批表》,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到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第十条 在校内举办非学校计划教学班需使用教室,按一下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 提前两周将办班批复文件、资质、教学计划、教室使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2. 申请获得批准后需按相关规定到财务处缴纳教室使用费用。收费标准见《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租用收费标准》。

   3. 申请单位持申请批复和缴费收据到教室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办理使用教室手续。

  4. 如需在办班期间改变教室内设施设备或外接各种设备,需提前说明并经教务处同意后,在教室管理人员的协同下进行。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教室设施设备者,视其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及具体情节,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借用单位必须保持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活动结束后,要经教室管理人员验收。如有损坏,借用单位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章 文明管理

  第十二条 进入教学楼要注意着装仪表,夏季不准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室;在教室进行自习时不得倒插门锁;不得在教室内留宿过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第十三条 教学区应保持安静。严禁在教学楼内高声喧哗、叫卖物品;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学楼内及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晚会及其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乱倒垃圾;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帘上乱涂乱画乱刻;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满足正常教学所配置的'。严禁损坏或拿走教室内的各种教学用品和设备;严禁擅自调换教室内设备及其它公物;严禁踩踏课桌椅。

  第十六条 注意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者,须注意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十七条 教学楼过道、大厅、厕所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卫生由上课学生负责打扫和保洁;多媒体机柜由教室管理人员进行清洁维护;期末考试期间教室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第十八条 进入教室的所有人员不得乱扔垃圾,果皮、纸屑,废旧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教室管理工作人员应对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地面清洁见本色无杂物,门窗清洁,黑板干净,桌面干净,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明亮。

  第六章 维修管理

  第十九条 教学楼内教学设施如:水电、照明、电扇、黑板、桌椅等由后勤部门负责维修维护;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由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及学校设备处负责维修维护。各部门必须对损坏的教室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不得影响教学。

  第二十条 每学期结束后至开学前,由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教室由教务处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全校师生员工进出教学楼必须服从教室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尊重教室管理人员的劳动。

  第二十二条 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教室管理工作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保卫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禁私自拉线接电及使用各类充电器、电炉等;严禁在教学楼及其它教室内燃烧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教室;严禁移动和损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严禁在教学楼内及楼口、楼道停放任何车辆或摆放其它物品。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

  第八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教室钥匙由教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天教室管理工作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开关教室。

  第二十六条 教学楼和教室应当在正常上课及晚自习所规定的时间前半小时开门。缙云校区教室管理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多媒体柜。

  第二十七条 教室楼内设有教师休息室,是教师课间休息的场所,严禁学生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第二十八条 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教室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教学设备出现的各种故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第三十条 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教室管理规定7

  一、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必须保持安静,按指定位置就坐。

  二、保持多媒体教室整洁,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在课桌上涂写、刻划,凡发现涂写、刻划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和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爱护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摆弄电教室室内的任何电教器材,谨防发生触电事故。

  四、教师进入多媒体教室上课必须提前通知管理人员,由管理人员妥善安排,教师在未达到培训合格之前不得自行操作多媒体电脑和投影电视系统上课,确有需要,必须由电教管理人员在场协助。

  五、严格遵守各种电教设备的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教室管理规定8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教学环境,学校在教室安装了空调。本着安全健康、合理使用、节约能耗的原则,特制定教室空调使用与管理有关规定:

  一、使用条件

  1、教室空调由学校负责安装到位,班级自愿使用与管理。空调电费据实结算。

  2、教室电扇与空调并存。依据当地气象预报,最高气温超过31℃或最低气温低于1℃学校统一开启空调电源。

  3、每天供电时段。早操后供电至下晚自习断电。班级依据具体情况择时开、关使用空调。

  二、使用要求

  1、空调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和使用空调,为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到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其温度设定应控制在制冷26℃以上,制热20℃以下。

  3、空调开启后,为节约用电,应关闭门窗;同时考虑到身体健康,各班利用早、中、晚餐就餐时间关闭空调,开窗开门通风换气,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上体育课、音乐课、阅览课、计算机等课时或教室人数少于一半时不得开启空调。

  5、下晚自习后,在楼栋空调系统断电前用控制器关闭空调。

  三、管理维护与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的班级负有保管维护空调设备的责任。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擅自拆修,否则责任自负。

  2、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使用要求”的`,学校将对空调使用进行限制处理。

  3、空调设备属公共财产,如因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总务处会同政教处将视设备损坏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由使用的班级或故意损坏者负责相应的赔偿。

教室管理规定9

  1、微机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账册。

  2、进入微机室的人员均要带脚套,保护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食物。微机室内严禁携入易然、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严禁私自携带微机软件入室。

  3、管理人员应注意观察机器运转正常时的`电源电压值,出现异常象应立即关机,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随意启动机器

  4、学生上机操作一定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严格操作规程,非正常损坏设备照章赔偿。

  5、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爱护机房设备,不得自行拆卸机器和接插线路,不许拨弄室内各种开关。

  6、建立使用机器登记制度。使用完后,认真打扫整理好机器,并盖上防尘罩。

  7、机器要经常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检修。每学年应检查维护1-2次。

  8、有牢固的防盗设施,有取拿方便和有效的防火器材。

教室管理规定10

  一、电化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要由专人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确保电化教学正常展开。

  二、电化教室内所有设备及软件资料,应定位放置,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妥善保存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各类软件要注意防热、防火、防潮、防磁、防光、防压、防污染霉变、防虫蛀损坏。

  四、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五、设备领用应及时登记,并按期归还,设备一律不外借,却硬哦年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电化教室内部环境应保持整洁,并有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七、管理人员每一按早晨应先接通电源,检查电路情况,下班前应切断电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室内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八、电化教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到本教室上课,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指导,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九、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本室,必须先填写申请单交电教管理人员,经统一安排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

  十、电化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要由专人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确保电化教学正常展开。

  十一、电化教室内所有设备及软件资料,应定位放置,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妥善保存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各类软件要注意防热、防火、防潮、防磁、防光、防压、防污染霉变、防虫蛀损坏。

  十三、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

  十四、设备领用应及时登记,并按期归还,设备一律不外借,却硬哦年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五、电化教室内部环境应保持整洁,并有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十六、管理人员每一按早晨应先接通电源,检查电路情况,下班前应切断电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室内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十七、电化教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到本教室上课,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指导,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十八、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本室,必须先填写申请单交电教管理人员,经统一安排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

教室管理规定11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能在一个安静、整洁的环境中学习就必须搞好教室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做好我校的教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教室管理细则如下:

  第一章教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保持教室、楼内肃静,楼内不得喧哗,要自觉维护教学楼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条、要爱护公物,对桌、椅、黑板、门窗、灯具、玻璃、消防设备等不得损坏,不得在教室内随意涂抹、刻画。

  第三条、自觉维护教室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张贴与教学无关的纸张。

  第四条、教室是进行教学的文明场所,禁止男女搂抱、亲吻等不文明的举动。第五条、严禁在教室过夜,不准在教室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热水器,不准使用充电器、应急灯充电,违者没收用具并给予50元罚款处理。

  第六条、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应在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搬出教室,更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条、平时不得在教室内召开联欢会,严禁在教室举办舞会、放录像。

  第八条、不得在教室内倒插门进行学习,晚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离开教室,离开时随手关灯并关好门窗。

  第九条、为节约用电,凡在教室自习十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二十人以下的开两组灯,不按规定开灯者,按超用电加倍收费。

  第十条、不是本校学生不准在教室学习和使用教室进行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凡违反规定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章教室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教室均由教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按教学计划及各学院在校生数调配、各单位只有使用权,没有调配权。

  第二条、公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专用教室的清洁卫生、公物保管和管理工作由各院教务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采取专人专管制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责任心强。

  第四条、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在确认熟悉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仪器设备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第六条、多媒体教室严禁用于教学以外的用途;如播放VCD、卡拉OK等娱乐性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单位次年经费2000元/每次,由教务处执行。

  第七条、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持教学楼内清洁整齐。

  第三章教学楼内的清扫卫生制度

  第一条、卫生清扫实行“两扫一擦”制,即扫地面、扫墙面,定期擦洗门窗玻璃。

  第二条、具体标准是:桌椅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垃圾、纸屑、污物,黑板干净,窗台干净,玻璃干净明亮,地面干净无痰迹。讲台、讲桌干净,粉笔、板擦摆放整齐。

  第三条、教室的地面和玻璃清扫、擦洗时间:教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必须在学生每天自习结束后清扫干净,玻璃每月至少擦洗一次。

  第四条、教务管理办公室对学校所有教室的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有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给予罚款处理。

  第四章教室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教室桌、凳完好率保持100%,丢失的课桌、凳照价赔偿(课桌180元,凳子50元),如有损坏的桌凳,视损坏程度,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凡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经查核实后按设备的造价加倍罚款。

  第二条、教室门窗玻璃如有人为损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使损坏者支付。

  第三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如灯管、启动器属正常损坏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通知水电暖管理中心给予更换。

  第四条、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如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教室的照明设施如属人为造成的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100元罚款处理,并张榜公布。

  第六条、各单位使用教室举办联欢或进行其他活动时,严禁在灯管上缠彩纸,如有违反罚款50元。第七条、教室内的消防设施无特殊情况严禁动用。如有违反者,交校保卫部、消防科处理。

  第五章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

  为搞好教室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教室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望各单位参照执行。具体检查评比标准如下:

  第一条、教室卫生(70分)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每天清扫一次,毕业设计室、制图室由各系安排使用教室的班级清扫卫生。寒、暑假放假前必须将所有教室、办公场所等的卫生清扫干净。

  (1)地面清洁见本色,无痰迹,无杂物。(15分)

  (2)教室桌、凳和其他用具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抽斗无纸屑污物。(15分)

  (3)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4)教室内无吸烟、无烟头现象。(10分)

  (5)门窗玻璃明亮,保持干净。(10分)

  (6)教室墙壁、门窗无张贴与教室无关的纸张。(10分)

  第二条、楼道卫生(30分)

  要求楼道墙裙、窗台均按本单位教室、办公室、资料室等所在位置划分责任清扫区。

  (1)楼道墙面无脚印有刻画痕迹。(20分)

  (2)楼道窗台干净,玻璃明亮。(10分)卫生标准的评分按百分比计算:91——10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一般70分以下(含70分)为差

  第三条、奖惩办法:每月检查一次(时间不定),保持全优的教室给予奖励,卫生差的教室除通报批评外将给予50——80元的罚款,此款用于奖励卫生全优的教室。

  第四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每月不定期对所有教室门窗、玻璃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通报物业管理中心。

  第六章其他

教室管理规定12

  1、各班级学生应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2、每学期由总务处保管员清点交给班极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同学认真管理。

  3、如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1——3倍的罚款。

  4、如物品自然损坏(如桌凳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总务处,总务处派人查明后及时修复。

  5、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如门窗不关被风吹坏)以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6、节约水、电,午间天晴要及时关灯。否则,视情况轻重扣分。

  7、教室、走廊、教学区禁止打球、拍球等,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语教育,没收球具,直到罚款处理。

  8一切设备未经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踏踩、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罚款处理。

  9、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总务处,如有损坏、丢失,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予以表扬奖励。

教室管理规定13

  为了加强多功能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优势及功效,使其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要经常进行质量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刻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2、设备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的安全,下课后要进行防盗、防火等安全检查,以避免事故发生。

  3、设备是为教学服务的,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在使用设备的同时,做好对任课教师的培训,帮助其掌握操作要领,以减少由于操作违章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4、禁止把电教设备当成娱乐工具,更不能外借用于私人的娱乐活动。

  5、在工作中,应注意节约,减少损耗,保证设备的优良使用环境和保管条件,减少不必要的损坏。

  6、管理人员要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要定期擦洗、加油。磁头部分要定期用清洗带清洗,用消磁器消磁。

  7、经常检查和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防止配件丢失,防止各种部件松动、损坏,防止不应有的摩擦和碰撞。

  8、使用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技术,人为损坏设备或因错误操作损坏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负一定责任。

  9、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员要立即关机,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送交有关部门维修。切不可继续强行使用,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10、设备出现问题时,使用者不得拆卸,违反者责任自负。

  11、送出去维修的设备,管理人员要负责验收收回。

  12、由于年久造成的设备损坏,不能修复或不值得修复时,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需报废的设备必须由技术人员检验后才能申报,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处理。

教室管理规定14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公德水平,调动广大师生爱护公物的积极性,强化公共财产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各班级中的财产管理落实到班级。

  一、管理范围:

  各班教室中的课桌椅、讲台桌、黑板、黑板擦、门窗玻璃、灯具、墙壁、国旗、风扇、班级标志牌、广播喇叭、电视、视频转换器和其它电器等公物均由各班级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

  二、责任:

  各班必须管理好自己教室中的.校产,每学期初由学校总务处登记或造册后交一份给班主任(一式三份)。学年末班主任依据登记册所列财产交还学校,由学校总务处和德育处管理人员检查清点验收。

  三、自然损坏与故意损坏的区分:

  1、桌、椅、门窗、窗扇接头松动,导致桌椅掉脚,可以原物修补的,视为自然损坏,班级及时报告总保管维修加固并作登记。灯具原物均在,但灯管不亮,学校电工负责更换,黑板、墙壁、地板裂缝属自然损失,学校负责维修。

  2、玻璃破碎、门窗扇折断、灯具不全、桌椅接头折断导致松散、墙壁、黑板灰土较大面积掉落。地板较大面积损失、广播喇叭丢失及损坏,均属非正常现象,应赔偿或加倍赔偿。

  四、奖罚:

  每学期清点一次,于学期即将结束时进行。

  凡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加倍赔偿,性质严重的由德育处和保卫部门依规处理。

  每次清点后,如所管理的财产无损坏或虽有损坏但比较轻微的,且赔偿手续均已办理清楚,对保管工作认真负责、财产管理管理好的班级,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所属班级财产,如果是个人损坏的应由个人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由班级赔偿。凡因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学校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奖和罚的具体细则由德育处负责。

  五、评估:

  每学期结束时,总务处和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检查并由总保管汇总,财产赔偿由总务处决定;奖惩由德育处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估后,做出决定。

  六、赔偿标准:

  玻璃每块3-10元。讲台桌200元,课桌每张100元,凳子20元,灯管每条10元,镇流器每个15元,启辉器每只3元,标志牌每块35元,吊扇100元,广播喇叭一个100元,墙壁、黑板、电视、视频转换器和其它财产等方面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不在上述范围,由总务处根据具体财产损坏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处理。

教室管理规定15

  一、功能教室钥匙由该教室负责人掌管,非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外借,不得交给学生保管,违反规定造成财物损失由功能教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二、功能教室内配备的专用设备、器材、设施严禁挪作他用,功能教室负责人必须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造册,交接工作中,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设施,凡登记物品要注明正常使用年限。

  三、功能教室负责人要负责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报修和申请报废,确保功能教室的正常使用。及时填写使用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学校各项器材设备的保修、报废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保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学生座位要相对固定,责任追究明确。长期使用功能教室的学生,由教师安排座次,登记造册,每节课一检查,发现损坏后做好登记,严重问题上报教务处和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核损并作出相关处罚。一般问题暂作登记,及时向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反映情况,期末一并处理。对于无意中损坏的物品,要鼓励学生自行修理。

  五、班主任和功能教室负责人要对初次使用的学生进行爱护公物专题教育,重点培养学生对公共设施和财物的爱护意识,做到关闭门窗,人走灯灭,室内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专用物品摆放有序,教学设施完好无损。功能教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实行责任分工,注重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问。

  六、凡是需用相关功能教室者,一是根据实际情况或直接开门或给钥匙;二是用完后,要注意保持设备完好、卫生状况良好、门窗灯具关闭。事前事后,主管该室人员要及时进屋查看,发现问题,登记备案并报告主管部门。

  七、凡是在工作过程和使用过程中,丢失了钥匙或毁坏无人承认者,即由该室负责人承担责任。

  八、凡是在使用时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物品设备毁坏而又故意隐瞒或不承认者,再使用时可有权拒绝。

【教室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教室管理规定06-16

[推荐]教室管理规定09-05

[精品]教室管理规定09-05

(合集)教室管理规定09-05

大学教室管理规定08-10

教室使用管理规定范文09-03

教室管理规定经典15篇09-05

大学教室管理规定(精品)08-10

[实用]教室管理规定15篇09-05

教室管理规定15篇(热)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