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管理细则

时间:2024-08-24 17:23:39 管理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1

  一、社规

  第一条社员要维护“青果文学社”的名誉。

  第二条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文学社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三条自学遵守文学社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相应的任务。

  第四条社员应心怀社团,积极对社团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第五条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完成各项工作,要有时间观念,办事不拖、不惰、不虚、不浮。

  第六条社员都应尊重和团结其他社员,维护社团的团结友爱,以促进彼此的共同进步。

  第七条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第八条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九条社员退社须经部长同意并上报后决定。

  第十条本社规是根据我社实际需要所制定,我社所有成员务必认真遵守。

  二、社员权利

  第一条、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

  第二条、享有参加本社的一切活动,对本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三条、有权对社团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四条、社员有参加社团会议、活动和讨论的权利。

  第五条、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优秀作品可在本社书刊发表,经审核可进行投稿。

  第七条、有自由退会权,但必须上报批准。

  社员义务

  第一条、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第三条、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第四条、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准时出席协会会议

  第五条、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第六条、可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第七条、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组织设置:

  第一条、本社设正副社长、编辑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策划部六个部门。

  第二条、文学社负责人

  文学社负责人包括社长、副社长各一名、各部门部长各一名。

  第三条、各部门职权:

  社长职权:

  (一)负责文学社全面工作正常开展。

  (二)制定文学社新学期工作计划。

  (三)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四)有权撤换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

  副社长职权:

  (一)协助社长做好各方面工作。

  (二)特殊情况下代行社长职权。

  (三)重点抓好分管部门工作。

  编辑部:负责本社稿源、去向及发表工作。

  宣传部:负责文学社的`宣传,包括会议通知,活动宣传,海报制作等。

  外联部:负责、策划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谊活动,及与外校同性质的社团进行联谊活动。在外拉投资商,合作人等。

  网络部:负责在网络、论坛的的征稿、宣传的建立和管理,以及社员文章的发表等一切关于网络的工作。

文学社管理细则通用2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文学社接受学校和系团组织直接领导,坚决执行学校的各种相关决议。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并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丰富校园文化和师生业余生活。

  第一章社员

  第四条凡鄂州职业大学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有一定写作基础,按期交纳会费的,均可申请加入鄂州大学文学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团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六)有按期向文学社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楚天风》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一)申请者应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批准后放可成为文学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二)申请者在批准加入文学社后一周内,向文学社办公室交纳当期会费15元(用于文学社组织各项活动),办理入社相关手续。

  第八条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楚天风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九条奖惩

  (一)奖励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文学社社员,必须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委员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每次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先请假,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社内通报批评,对无故缺席者,责令其检讨。(四)屡次违反文学社章程不听者,抄袭他人文章者,应予除名。

  (五)对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无故缺席者两次者给予开除。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举行,由社长主持。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组织活动细则

  (一)文学社由委员会和社员组成,实行社长负责制。

  (二)文学社负责人产生的办法,社长由上一届社长提名或自荐,委员会通过。其他由社长任命,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长:全面主持文学社工作,负责审批文学社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严格把握方向,对文学社事务进行宏观调控,理顺工作关系,负责文学社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定期主持召开社员大会及文学社工作会议,代表文学社参见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向文学社社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提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计划。贯彻执行文学社章程,领导和监督各部门及主管副社长开展工作。对干部进行监督和考评,根据文学社章程,管理条列,提出任免文学社干部。

  副社长:协助社长抓好文学社的全局具体工作,主抓内部日常事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社长不在时代其进行社长职权。领导协调其各个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为文学社各部门搭建平太。

  秘书处: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文件的起草;管理各种文件档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负责社费的收缴和管理;实施对社团干部的培训;收存该社团编印的刊物;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进度,为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编辑部:主要负责对刊物稿件的评审、筛选、修改、校对等方面的工作。

  外联部:负责所有与校外交流和联系赞助、冠名等相关业务。为文学社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开展社会调查,为社团活动面向社会。走向社会作准备工作;与兄弟高校建立联系,为文学社与其它高校社团开展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公关部:负责社团校内、外活动的公关礼仪事务及社团间交流、承办我社文艺活动。

  宣传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广告宣传和期刊的发行宣传。

  微机部:负责维护社团网站,利用网上资源,做好网内外交流。

  (四)文学社经费

  1、来源:合法的社会资助及其它合理创收。

  2、文学社资金管理

  (1)本社资金由副社长进严格管理,不得贪污、挪用。

  (2)社员和委员会成员若需经费,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申请,报销出具副社长签字的收据。

  (3)副社长定期或每次活动后负责向社长通报资金进行情况。

  (4)各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必须认真作好帐目。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完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主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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