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02:17:00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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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行政管理制度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小编精心为你整理了工厂行政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借鉴作用哟。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

  1、行政/总部部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1)防火防盗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2)厂区生产/办公及宿舍环境卫生的清洁与维护。

  (3)宿舍分配、门卫管理、水电管理。

  (4)厂区宿舍会客、车辆进出货的管理,公务用车的管理。

  (5)全厂的伙食供应与管理。

  (6)消防设施的管理与安全检查。

  (7)配电系统的建立与安全检查、维护。

  (8)厂区、宿舍财产及员工安全的保障与维护。

  (9)休闲、康乐设施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

  (10)清洁用品、办公用品、电器配件的采购。

  2、行政主管的工作责任有哪些?

  (1)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厂生产、行政各方面的情况,主动做好调查总结,及时汇报。

  (2)组织做好来客接待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工作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负责直协调安排涉及多部门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

  (4)对当得知生产/行政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向最高管理层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岗位发生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5)对厂部行文发生差错,收集与整理的资料失实造成严重后果负责。

  (6)对机密文件和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发生泄密或丢失、损坏负责,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3、办公室的整理、整顿、清扫和清洁和重点是什么?

  办公室5s活动的主要事项:文字资料、办公用具、环境整洁、员工仪容等。

  (1)文字资料的管理、整顿的分类包括受控文件和资料、公用文字资料、个人文字资料。整理、整顿原则:

  ①公用文件资料置于公共场所,专人管理。

  ②个人文字资料个人管理。

  ③所有文字资料都应有标识;

  ④所有文字资料都要按取用方便的原则,按使用频率、重要性等分类存放于固定的位置;

  ⑤规定文字资料的舍弃规则,及时销毁无用文字资料;

  ⑥提倡及时处置,养成不堆积文件睥良好习惯。

  ⑦不允许私藏文件,养成有借有还的良好习惯;

  ⑧私人文字资料最好不放置在办公室。

  ⑨定期整理、整顿、检查。

  (2)办公用具的整理、整顿分类包括公用物品、个人使用物品,管理原则如下:

  ①公用物品放置在方便使用的位置并规定使用规则(如用后放回原处等);

  ②个人物品与工作无关的应离开办公场所,与工作有关的应按使用频率、重要性分类并放置在固定的位置;

  ③规定存弃标准,及时舍弃不用的物品或极少使用的物品;

  ④倡导单一原则,有用的物品在身边应只有一套(件);

  ⑤经常性地检查。

  (3)环境清洁、清扫要点:

  ①在整理、整顿的基础上保持经常性的清扫和清洁。

  ②规定责任区域,规定清扫、清洁要求和标准。

  ③实施经常性清扫、清洁活动。

  ④经常性的检查和纠正。

  4、怎样检查员工健康?

  (1)员工身体检查一般每年举办一次。

  (2)一般检查由行政部负责与医院联系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或者由行政部接洽医生至厂内检查。

  (3)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4)行政部每逢年终应将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便下一步作有效改善措施的参考。

  5、员工公伤费用哪一些可以发放?

  备注:每一家工厂的情况不同,此处选出某一家工厂的规定供参考,凡是与劳动法规抵触者,一律以法律法规为准,本节内其他凡涉及到法规的地方均应照此办理。

  (1)一般应首先送往劳动局指定医院,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其所付费用可以发放。

  (2)急救所做的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可以发放。

  (3)主治医生主为必需的针药,而劳保不能付给者可以发放。

  (4)临时及试用人员视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补助。

  (5)公伤补助费的发放应附医院证明及收据,由行政部门办理。

  (6)员工如果因公致残,具体补助视情形由双方协定,可由劳动部门予以仲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决。

  其中《房地产行政管理制度》简介如下:

  第一篇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制度建设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统一集团房地产板块的行政制度管理,适应集团发展需要,配合推进集团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各房地产地区公司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和二级公司进行的行政事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制度建设的负责部门:

  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制定;

  地区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根据原则性制度进行编写,不得与集团现行制度相冲突,执行前须按原则性制度的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四条制度审批:

  房地产板块各项原则性制度,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地区公司各项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监事会、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制度解释:对于制度实施过程中因产生争议而需要作出解释的,解释权归于集团。

  第六条制度修改:由集团房地产管理中心,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七条制度终止:权力归于集团。

  第二章一般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文定义:指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单位间传送的文件,以及内部各单位相互传送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制度规范(不含合同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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