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其他为B类联锁。
2.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B类联锁生产部审核,A类联锁厂领导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3.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4.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对联锁回路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5.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6.新增联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在操作过程中应与相应车间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8.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9.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10.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11.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12.B类联锁的解除由车间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部长签字同意,车间主任批准;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车间主任提出,生产部长同意,生产厂长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装备处审批。所有审批报生产技术部存档。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维护、检修管理办法07-13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07-21
系统管理制度内容08-24
漏电保护管理制度10-17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0-09
税务系统管理制度12-07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制度11-16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07-19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04-01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