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知识

时间:2022-05-02 16:54:05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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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管理的知识

  篇一:合同管理之重要心得

有关合同管理的知识

  随着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法律意识的加强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每个单位都少不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合同。特别是商业公司,合同更是多如牛毛,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但另一方面,在工作实际中,我见到的合同管理千差百样,各有不同。即使是法律专业出身的人,在管理合同方面也难尽人意。为什么呢?因为合同管理既不仅仅是资料保管,也不单单是流程的动态管理,而涵盖法律专业、技术知识、档案管理和流程管理的交叉性学问。所以,法律专业和档案管理的专业中都没有合同管理这门课程,而在工科专业就更加不会出现“合同管理”这个词语了,大家都只能在实践中去自学成才了。

  也正因为没有统一的课程和培训,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合同管理就缺乏固定的规范和标准,各人都按照各自的理解去对合同进行管理。

  一、 合同管理不是档案管理

  很多单位,提到合同管理,以为就是那一本本合同的保管和存取,其实大错特错。合同管理最关键的是动态管理,是对合同从签订前、履行中和终止后的管理,涉及到合同的实际履行、合同任务的内部分解、合同的变更、争议的解决等等,文本管理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功能。 而且,就算是档案管理,很多人也管理不好,没有编号和分类,不以合同为主线对相关资料进行归口管理。

  二、 构成合同的不仅仅

  是“合同”和“协议”

  如果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很多人只把标有“合同”、“协议”字样的纸张才叫做合同,而把其他形式的实际履行认定为“没有合同”。我就经常听到有人说,某个项目只有传真,都没有合同的。这是不对的,按照合同法和国际惯例,传真、会议纪要甚至连电子邮件都能构成合同。

  因此,对“合同”一词要做实质上的理解,而不能只停留于表面。有的甚至只是口头上的商量,其实也已经构成一份合同了,只是对即时合同和小金额合同没有必要纳入正式的合同管理而已。

  三、 合同的区分和分类应以标的为标准

  合同的区分和分类应以合同标的为标准,而不是按合同主体等其他因素。我看到有人甚至以文本区分,一个文本当成一份合同,连补充协议都单独编号,这是哪门子的合同管理,这是“纸张管理”。还有的人,把与同一单位签订的不同的合同都列入同一合同进行编号管理,这也是不正确的。

  四、 合同的编号

  跟档案管理一样,合同必须要编号。至于编号的规则,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编号要按序顺延,而不能以签订的日期作编号;

  2. 考虑到数据库的储存规则,编号中最好不要出现中文;

  3. 对合同的分类和编号要有预见性,因为分类和编辑一旦确定,以后就很难更改了;

  五、 合同管理主要是动态管理

  合同管理不只是档案管理,它必须是动态管理。对于合同的动态管理,我们可以通过制作统一的表单去实现,从表单即能看出该合同的基本情况和履行情况,而不只是原始的合同文本。

  1. 合同一经签订,既要组织实施,分解任务,对合同的实质性规定进行交底,督促、提醒相关部门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合同管理部门往往不是合同履行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但它又确实是合同履行的积极推动者和组织者。在合同履行中,既要积极行使权利,又要主动履行义务。

  2.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可以是任何形式,如果是口头的,应该要及时补充建立书面形式,即使因为实际情况难以让合同对方完备手续,合同管理人也应该要做详细说明。

  六、 合同管理的技术运用

  可以结合目前的软件对合同进行管理。比如将合同扫描成电子文档以进行保管,利用电子表格的形式建立台账等,把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细处。

  以上只是根据个人在合同管理上的经验总结的几点,但实际上的合同管理还不止这些,还得需要我们合同管理的“当事人”自己去开动脑筋,想出适合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的一套思路,实现真正的合同管理。

  篇二:合同管理的意义

  试述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为实现定的经济目的,需要通过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实现,只有双方都能自觉信守和履行合同,才能使各自的经济目的得以实现。企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合同双方都做到了重合同、守信誉,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有利于企业树立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誉。

  目前,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利用合同进行欺骗也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仅2002年上半年,全国合同违法案件就有5000多起,涉及金额20多亿元,有专家做过测算,我国因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全年达50多亿元。《合同法》的颁布应真正引起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重视。目前,坚持依法办事还很不普遍,发生合同纠纷不敢、不愿、不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大有人在,而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就会促进企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促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创企业的经济效益。

  随着我国引进外资和进出口总量的比例大幅增加,市场鉴管内容将由国内市场逐步拓展为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大市场。合同管理不仅

  面临国内经济组织之间合同交往及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而且涉及国内经济组织与国外经济组织大量的经济效活动中的管理。

  4.有利于明确企业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通过劳动合同可以明确企业与员工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在企业经理们有一种误解,认为员工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当到劳动局办理备案,合同签证手续,还要缴纳劳动保险,手续费,费用多,因此不愿意签合同。企业与员工的劳动雇佣关系不是因为双方是否签订了合同而存在,而是一种法律事实,只要双方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建立了。从另一方面讲,由于有《劳动法》的保护,即使你不签劳动聘用合同,你的员工照样可能通过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作为企业,由于没有合同某些条款的保护,在进行内部管理时就可能缺少了一些有力的制约措施。

  合同管理的作用

  5. 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保证权益 。

  合同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起到指导性文件的作用,在履行合同时,哪些内容应该做,哪些内容不能做,对于各种事件的及时处理,各中变更等及时填充,对合同的履行程度实时跟进,能够避免项目的施工质量的做假、施工成本的必要增加 、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延长,同时降低合同的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对整个的项目工程的运行起到良好的作用。项目由若干个系统组成,从前期的设计到中期的施工,再到后期的收尾,要签订若干个合同,每一个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与项目工程来说,降低的风险就不是一点点了。

  6. 提高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时间节点是工程类合同的重点之一。工程的进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不能过度提前下降;也不能无限拖延造成双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是保证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除去客观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责任方进行惩罚,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压力,也增加了施工动力。对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时间久了,淡化了合同的存在,按照施工方的节奏进行,势必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 提高质量

  履行合同不是一早一夕就能完成的,是在工程进行时来一点一滴的完成。合同的管理不仅仅保证了项目的风险、提高了效率,同时,更能保证质量。在合同的签订前,相应的技术标准都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合同管理的好,则施工质量会尽可能的接近标准。而合同控制的不好则会视合同如一张废纸。人是有惰性的,当合同管理的不好,现场监督即使管理的再好,合同不能有效的执行,久而久之,现场监督会懈怠,同时施工方也同样降低标准。因此,对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的质量。

  篇三: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企业的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管理者都要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签订以及管理工作中。企业只有制定了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使合同管理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保障。因此合同管理在现代企业的管理工作中的极为重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政府的附属品,不具有真正的主体地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政企分离,企业被赋予市场主体资格,成为自己的主人。市场主体之间的行为通过意思表示来完成。而如何进行意思表示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合同经济,现代社会也是合同社会。在充满各种风险的市场中,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的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对企业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2、我国合同法律的完善使合同当事人自身责任加重。

  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我国原经济合同法对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的规定过于严苛,当事人必须被迫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无形中增大缔约成本。八十年代平均每年有合同总数的10%-15%的合同被法院宣告是无效合同。这也使某些企业一旦违约处于不利状况,就设法把合同说成是无效的,如说合同没有加盖合同专业章或公章,签字人没有经过领导的授权,营业执照上没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等等。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之所以会采取这种手段,是因为当时的合同法和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提供了这种可能。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1999年合同法修订以后,规定具备主要条款即可成立合同,或者合同不具备某一条款时可以通过一些附随性条款来弥补,“从而放宽对合同成立的限制,促使当事人达成更多的交易,并极大地减少合同履行以后又因被宣告不成立而产生的财产的损失和浪费。” ①

  法律环境的这种变化使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更加自由。合同法律的前提条件是假设合同当事人是有理性的,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理解,对合同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充分的预测。一旦企业做出意思表示,就必须对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负责。中国有句成语叫“尾大不掉”,对于那些大型企业来说,对外意思表示行为复杂,控制难度也大,因此更加需要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

  3、入世之后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20xx年12月11日,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在入世之后的新形势下,中国企业被置于与国外企业基本相同的市场规则尤其是法律规则之中。对于国内企业来讲,要达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目标,必须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一方面,中国企业的产品要走向世界,参加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在加入WTO后,企业更要应对国外大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及面对国际市场上的反倾销、反补贴的种种压力。这些情况使得国内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时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险。防范这些风险就需要了解、掌握、通晓国际市场竞争规则,并遵守国际市场规则。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中离不开合同。目前我国企业都是以合资、合作、转让等形式从国外引进技术为我所用,在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谈判、制订合同。如果这一过程把握不好将严重损害我方利益,导致投资失误。这就需要企业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国内企业不仅要缩小资源、科技等方面与国外大公司的差距,更需要在法律方面特别是合同管理有所作为。在法律制度层面,我国的《合同法》大部 4分条款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货物购销合同公约》,吸收了以英美法系合同原理的许多东西,如要约和承诺、不安抗辩权、预期利益赔偿等等,这些都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新的法律思维和做法,与国外制度差距已经不大。但是我国企业管理方式和水平,特别是合同管理与国外企业比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是国内企业缺少竞争力的重要原因。

  合同管理在现代企业的管理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只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使合同管理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保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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