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7 10:49:4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的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的规章制度

小学的规章制度1

  1、按时上下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上学期间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套桌套。

  3、爱护公共财物,不乱涂乱画,保护学校财物,注意清洁。否则照价赔偿。

  4、不攀爬护栏、窗户、树枝,不带玩具、危险品入校,玩有意义的'游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后果自负。

  5、上学不准带零食入校,更不准吃泡泡糖,否则清理教室泡泡糖污迹。

  6、值日生认真做值日,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否则再值日一周。

  7、同学之间要友好相处,不要因为小事发生口角,影响友谊。

  8、遵守课堂纪律,认真的学习,按时作业,书写工整、美观,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9、上学期间不留长指甲、不带耳环,不带手机入课堂,做合格小学生。

  10讲文明,懂礼貌,见到老师要问好,见到同学要打招呼。外出要与家长打招呼,以免家长担心。

小学的规章制度2

  一、课间活动安全

  1、禁止在课间奔跑、互相追逐打闹。

  2、禁止做有危险性的游戏。

  3、禁止学生在不同楼层之间相互交流。

  4、禁止攀爬楼层阳台和楼梯扶手,上下楼梯要有序、一律靠右行。

  5、禁止在楼梯上玩耍或停留。

  6、禁止带钝器之类有伤害性物品进校园。

  7、禁止在没有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攀爬体育器材。

  8、课间休息时,如有校外陌生人邀请外出,千万不要轻信,以防被人拐骗。

  9、课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后果。

  10、不玩火、不摸电,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不得下河游泳。

  二、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遵守路队规则,整齐有序靠右行。

  2、上学、放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回家后应先和家长打招呼。

  3、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上学。

  4、禁止骑车时单手脱把或双手脱把。

  5、禁止在放学或上学途中停留、玩耍、互相追逐打闹。

  6、禁止并排在公路上行走或骑车。

  三、卫生安全

  1、禁止食用“三无”食品。

  2、禁止食用过期或变质食品。

  3、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校门口附近购买物品,有碍正常的交通秩序。

  4、不喝生水,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

  5、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洗澡,衣服穿着干净整洁。

  6、不乱扔纸屑,见到纸屑要主动捡起。

小学的规章制度3

  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专管员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专管员兼安全管理员,抓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有关实验老师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七、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八、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小学的规章制度4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的规章制度5

  一、本室所藏的书刊,仅供本校学生阅览,其他人员需入内阅览时,应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

  二、进入本室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将提包等物带入室内。

  三、阅览人员入室阅读报刊、杂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携带出室外,需要借阅,必须进行登记。

  四、要注意爱护学校的书籍,如有污损或盗窃行为,应按学校的"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五、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室内的书架、桌椅不得乱写、乱刻、乱画或随意搬动。

  六、要注意保持室内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聊天、吃零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纸屑等。

  七、每天对指定班级进行开放,有组织的进行阅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发放图书,阅览结束按原数归还管理人员。

小学的规章制度6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小学的规章制度7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的规章制度8

  一:教室管理办法

  1.同学们在学校放学后,应当及时回午托部,无值日任务的不得在学校停留,路上不得玩耍打闹,不得去午托部之外的地方,对于没有及时返回午托部的同学,按每迟到10分钟默写10个英语单词再补习【一年级小朋友扣除5个盖章】。

  2.晚上课业辅导,在午托部教室进行,保持教室安静、有序,不会独立完成的课业和习题,应向辅导老师请教,严禁同学之间相互抄袭。

  3.课业辅导结束时,各位同学务必完成学校老师当天布置的所有作业,对于没有完成、遗漏部分习题作业的同学,在第二天晚上课业辅导时补上没做完的作业,并在以完成当天作业基础上,附加课外练习一张。

  4.以上项目如能完成则小朋友每项加一分,如未能完成则扣一分。【以上项目一年级小朋友违反一个扣除5个盖章】每周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3次的.同学,在第二周周二午托部周会上提出通报批评,并告知其家长,并在此周的辅导中列为重点考察对象。

  【一年级小朋友扣50个盖章】

  二:寝室管理办法

  5.就寝后不得说话、及时上床睡觉,住在上铺的同学,上下铺注意

  安全,严禁在寝室及其床铺上打闹嬉戏。

  6.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保证寝室内整洁卫生。

  7.同学们洗漱时,保证地面干燥,不得在地板上随意洒水或泼水,

  若有地面湿滑情况,同学们可及时告知生活老师处理。

  8、睡觉的时候禁止吃东西;

  9、中午未午休的小朋友则应写字或看书;

  10.以上项目如能完成则小朋友每项加一分,如未能完成则扣一分。【以上项目一年级小朋友违反一个扣除5个盖章】一周内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3次的同学,在第二周周二午托部周会上提出通报批评,并告知其家长,并在此周的生活中列为重点考察对象。【一年级小朋友扣除50个盖章】

  11.寝室内粘贴学生就寝纪律考察表,希望同学们相互监督,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12、对于表现好的小朋友每次奖励3个印章,累积可兑换礼物!

  三:就餐管理办法

  13.为避免烫伤,同学们不得自己打饭,不得靠近厨房,用餐时间到

  后,由生活老师分发,同学们要自觉排队领餐。

  14.用餐时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需加餐的同学,由生活老师

  添加,用餐后,碗筷由同学们收放在指定位置;

  15、每个小朋友固定自己的用餐位置;

  16、吃饭时坚持光盘计划,不浪费粮食;

  17.若有个别同学因生病对饮食特别需求的,可向生活老师提出,午托部会尽力满足;

  以上项目如能完成则小朋友每项加一分,如未能完成则扣一分。【以上项目一年级小朋友违反一个扣除5个盖章】

  四:其他管理办法

  18.课外书管理;凡是在午托部内发现学校要求范围外的一切书籍,一律没收。

  19、如需在午托部借阅图书时,需告知老师,不得随意自取。并在上学之前,及时归还书籍。

  ☆20、在午托部需要确保玩具和文具的完整,不得随意破坏,文具和玩具使用后应完整归还;

  ☆21、不得破坏午托班公共设备和环境,如教室墙面的干净、或墙上乱涂乱画;

  ☆22、节约用纸,需要打印用纸时应通过老师,不得随意自取;

  ☆23、便后应及时冲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厕所用纸应扔进垃圾箱;

  ☆24、教室内的插座及电器禁止触碰!

  以上项目如能完成则小朋友每项加一分,如未能完成则扣一分。带星号项目重点强调!

  五:安全管理

  25.进入午托部后,同学们不得随意外出,需要外出的同学,需向家长请示经得同意才可以;

  26.午托部内严禁打闹嬉戏;

  27.以上项目如能完成则小朋友每项加一分,如未能完成则扣一分。对于违反安全管理的同学,每周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3次的同学,在每周二午托部周会上提出通报批评,并告知其家长,并在此周列为重点考察对象。【一年级小朋友扣除50个印章】

  六:奖励及激励管理

  28.于中心内悬挂“励步风云榜”内可登记:

  1、每月盖章获得者前三名

  2、每月各年级学习成绩前三名

  3、每月学科成绩进步特别大的同学

  4、生活习惯好的小朋友

  5、生活之星和学习之星鼓励小朋友进行良性竞争,通过比较让小朋友更好的学习和进步。

  29.每个月根据小朋友的加减分评出:生活之星、学习之星。在午托班级内进行公布并送出礼物。

  七:结语“励步教育”

  午托部全体成员在此承诺:一切为了同学们,为了同学们一切!用我们的真诚,换取家长朋友的放心!关注同学们的每一点进步,督促大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先家长之忧而忧,后家长之乐而乐!为孩子的美好明天铺就坚实的基础!祝愿“励步教育”午托部的每一位同学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小学的规章制度9

  一、课前3分钟

  1、值日生应将黑板和讲台擦干净;

  2、预备铃响后,所有同学应迅速进入教室并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在桌面上整齐摆放好上课用的课本、练习本、笔记本、笔等及学习用具,并保持安静,等待老师上课;

  二、课堂听课

  1、上课时请坐端正,不要前伏后仰,更不允许趴台睡觉;

  2、听课专心,积极思考,积极参与阅读、写作、练习等课堂教学活动;

  3、认真、善于做好听课笔记,笔记不仅应记录教师留在黑板上的知识纲要,而且随时记录自己认为重要的知识点和自己有疑难的知识点,以备课后及时请教老师或同学;

  4、课堂讨论时,请先针对讨论的问题作积极思考,然后再积极发表意见,请不要谈与问题无关的事;

  5、老师提问时,请积极举手,得到老师同意后,起立回答;

  6、有问题向教师发问时,请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发问;

  7、到专用教师上课时,请按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并遵守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则与课堂纪律;

  8、上课迟到时,请先在教室前门站立好,喊&ldqu;报告&rdqu;并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9、上体育课时请按老师的要求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请不要随意玩闹,更不要随意离开教学区域;

  10、从其它教学场所返回教学楼时,请保持安静,眼保健操期间请不要随意在教学楼走廊上走动,更不要喧哗打闹。

  三、自习课常规

  1、自习课(含因教师请假改为自习的'课)应和平时上课一样,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课堂纪律制度;

  2、自习课时请在课室内专心致志复习、做作业或预习,保持教室安静,请不要随意谈论,也不要趴台睡觉,没经老师同意不能离开教室。

  四、作业常规

  1、做作业前请先复习;

  2、作业书写请规范请真,字迹端正、清楚、书面整洁;

  3、请认真独立完成作业,遇到不会的应请教老师或同学,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4、各科作业请在教师指定时间内缴交,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教师说明清楚;

  5、认真对待作业中的错误,在下次作业前自觉用其它颜色笔订正,但不得抄袭他人答案;

  6、爱护作业本,请不要随意涂画、撕破、更换;

  7、非书面形式的作业请按教师的要求完成;

  8、基础较好的同学,学校鼓励阅读课外参考书,根据个人能力选做一些课外练习题;

  9、上课前请先认真预习,并认真完成预习作业。

小学的规章制度10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访。

  (四)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小学的规章制度11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小学的规章制度12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

  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小学的规章制度13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小学的规章制度14

  一、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3、宿舍内休息不许合铺,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就寝,寄宿生在上课 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二、纪律制度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

  3、要节约用水,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笼头。

  4、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 定位置。

  5、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意外情况由生管教师统一安排。

  三、卫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派值日生,按时清扫本舍卫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3、在餐厅规定地点用餐,不得到宿舍用餐,清洗菜罐饭盒要做到清洁卫 生。

  4、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讲究个人卫生整洁。脏衣、裤、鞋、袜要及 时清洗。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保持财产卫生。

  2、各宿舍每学期的财产进行登记管理。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财物,不能乱翻、乱拿别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可交 给生管教师保管。

  五、安全制度

  1、保证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

  2、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3、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以防烫伤。

  5、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病情要立即向生管教师报告。

  六、交通安全制度

  各宿舍学生周末回家,应向值日教师及生管教师登记,并在乘车地点向 生管教师汇报所乘坐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不得坐车顶,否则后果自负。

小学的规章制度15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作业管理,真正实现作业“减负增效”,激发学生的生活乐趣和学习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的透明度,进一步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动效应,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特色、内涵发展。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进一步提高学科作业的效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示时间及位置

  每天正课结束前,各年级教学主任、班主任逐级对各班学生每日及节假日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年级公开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示作业内容

  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要做到书面作业符合管理要求。

  三、公示作业用时

  作业布置以总量控制、学科分类为原则,各科注意合理的'作业量和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音、体、美、信、书法等学科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各学科每日作业总量对大部分学生完成情况而言平均不超过90分钟,节假日每日平均不超过120分钟。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门对学科作业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师对学科作业设计的研究,改进作业的形式和分层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提高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幸福指数。

  2.实行教学副校长直接管理,教学事务部主任、副主任亲自落实,真正把学科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反馈等环节落到实处,做好学科作业的过程性管理和研究,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3.坚持学科集体备课制度,加强年级学科组作业统筹,凸显集体备课中对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的要求。每周备课时组长把本周每日课堂作业设想同备课组教师进行商议,各班级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自己班级作业,每天在校内平台、班级平台公示作业内容。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鼓励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5.学科教师要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学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7.双休日或节假日注意作业的多样性,既有巩固性的书面作业,也适当布置一些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8.学校教学事务部加大对家庭作业的检查力度,检查中一旦发现作业超量、无分层、无批改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XX学校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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