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合同

时间:2023-01-17 13:10: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经营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1

  合同号码: 28

  合同签订日期:28

  合同签订地:____省市 公司办公室

  出租人: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省市路8号

  XX编码:224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传 真: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经营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资产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甲方全部账面资产(见附表01表所记载的资产组,以下简称租赁资产),采取经营租赁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出租。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资产。

  (一)生产及办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办公室间,职工宿舍 套。

  (二)生产设备

  租赁现有甲方可使用的生产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见清单。

  (三)配套水、电、网、话设施

  乙方承租甲方可使用的现有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包括600A变压器一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租赁期间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资产租赁给乙方作生产经营,乙方不得改作其他用途。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租赁资产,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 租金

  考虑乙方前期开发费用较高____市场逐步提升的情况,租金采取逐年递增的方式,根据乙方的承受能力____市场销售情况,每年议定一次。________年度租金定义 万元,每月1____日结付。

  鉴于经营租赁的性质,乙方先交付甲方保证金50万元。

  第四条 租赁资产的交付

  所有租赁资产,乙方按照资产接收清单,以公司所在地作为交付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资产如有欠款未付,仍然由甲方偿付,任何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欠款或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在交接租赁资产时,双方在交接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在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内,将不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4、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租赁资产处于良好的可适用状态;

  5、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干预乙方对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资产非正常性损坏,甲方有权利索要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

  第三人对租赁资产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资产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乙方承诺,不利用租赁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4、乙方负责维护、检修、保养租赁资产,资产增值部分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工艺路线调整,因此而增加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者租赁资产的性质使用租赁资产受到损耗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租赁资产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乙双方是同一股东的关联方,租赁过程中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原则上,乙方一次性按收全部资产,此后发生的资产瑕疵或设备修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资产。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迁离现有场所,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租赁资产在管理、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对租金缴纳的营业税和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资产,合理正常使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房屋资产的修理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九条 租赁资产的灭失及毁损

  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资产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资产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资产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资产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第十条 保险

  租赁资产,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资产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强行收回租赁资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资产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 的决议》,决定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权利,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对公司实施整体(或业务)托管经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托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托管标的

  1.1 本协议项下托管标的名称为: ,成立于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 ,经营范围: 。

  1.2 根据《 审计报告》的记载,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人民币??万元;职工人数为?人,其中离退休人员? 人。

  第二条 托管期限

  本协议项下乙方对公司的托管经营期限为 年,自乙方整体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条 托管事项

  3.1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乙方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具体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3.1.2 拟订、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1.3 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1.4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2 乙方托管经营期间,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公司资产依法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托管经营目标

  4.1 乙方承诺:在乙方托管经营期内,公司净资产应保持不低于 万元,税后利润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负债率小于 。

  4.2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组成不少于 人的托管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工作。乙方托管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司董事会备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4.3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企业托管经营方案。托管经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托管经营担保

  5.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 )的托管经营保证金(或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出具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 )的履约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的担保。

  5.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托管经营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或要求担保银行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支付违约金。

  5.3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将扣除违约金后的托管经营保证金余额或履约银行保函返还乙方。

  第六条 托管费用及支付

  6.1 本协议项下托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6.2 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费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费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 甲方(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依法对公司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7.2 对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享有审查、否决权。

  7.3 有权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7.4 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目标考核,有权委托专业机构对乙方的托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评估等。

  7.5 有权任命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公司会计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7.6 负责办理本协议项下公司托管事宜的审批手续,确保乙方托管经营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8 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组织、协调有关托管经营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管公司,有权以公司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8.2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8.3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托管费用。

  8.4 应当确保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保证托管经营目标的实现。

  8.5 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8.7 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8.8 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董事会提交财务、业务报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定期报告 公司经营情况。

  8.9 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检查与质询,按照董事会的要求进行整改。

  8.10 未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赠与、转让、质押、抵押等任何方式处分公司财产。

  8.11 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经营义务,不得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

  8.12 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托管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九条 托管事项的交接

  9.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负责拟订企业托管移交清单,向乙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银行帐号、管理文件、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财务账册、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9.2 企业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企业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实际接管公司。

  9.3 乙方托管经营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甲、乙双方依据专业机构的审计报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企业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乙方结束并退出对公司的托管经营。

  第十条 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0.1 根据《 公司债务处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

  10.2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间,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偿公司债权,债权回收所得归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托管经营义务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因乙方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

  11.1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

  11.2 乙方应依法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确保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解聘公司职工。

  11.3 本协议托管经营期限内,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司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1.4 乙方应当依法为公司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

  11.5 乙方派驻的托管组人员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纳入公司职工工资管理;

  第十二条 重大事项的通知

  12.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12.1.2 乙方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动;

  12.1.3 乙方发生改制、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2.1.4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2.2 上述情形影响乙方实施托管经营的`,乙方应当妥善落实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责任并向甲方提交具体方案。

  第十三条 甲方的陈述和声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3.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陈述和声明

  14.1 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14.3 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本协议项下托管经营义务。

  14.4 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15.1 甲、乙双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公开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责任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第十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6.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签署书面协议。

  16.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的;

  16.3.2 擅自处置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贷款、提供担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将公司交由他人托管经营的;

  16.3.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6.3.6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16.4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将公司交付乙方托管经营;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额支付托管费用。

  16.5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将公司交由乙方托管经营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托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托管费用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4 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约定的托管经营目标的,应按照托管费用总额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将公司移交甲方的,应当按照托管费用总额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第 方式解决:

  18.1.1 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8.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

  19.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乙方足额提交托管经营担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托管经营方案

  4、乙方托管组名单

  5、企业托管移交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将原__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 原__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经营面积________平方米,货架________个,柜台________节,保险柜________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原________________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五年来平均盈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________%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________元。

  第四条 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盈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按月足数向甲方缴纳租金,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月罚________%的滞纳金。

  第六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身份不变,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帐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帐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鉴证机关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承租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中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3、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4、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1、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

  第五条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2、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6、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7、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8、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9、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

  1、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1

  2、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双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

  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

  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

  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第七条 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

  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条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中外合作者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采用分配产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内可以申请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资: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机关和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规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资的申请,应当具体说明先行回收投资的总额、期限和方式,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5、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6、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证。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单方自行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所需费用由委托查帐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国家鼓励合作企业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向国际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以委托国外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者经销其产品。

  4、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5、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6、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7、合作企业销售产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销售。

  8、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二条 组织管理

  (一)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合作企业条程的规定, 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

  2、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

  3、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条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4、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

  5、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

  6、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天前通知全体董事或者委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用通讯的方式作出决议。

  (二)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条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解散;

  4、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三)管理机制

  1、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对外代表合作企业。合作企业设总经理1人,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

  2、合作企业的总经理由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解聘。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

  4、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聘任,董事或者委员可以兼任合作企业的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胜任工作任务的,或者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决议,可以解聘;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6、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7、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劳动管理 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条 纳税与保险

  1、合作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2、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合同、条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5)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

  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3、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转让 合作企业的合作一方向

  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或合作条件,须经以下程序:

  (1)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业须经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作过决议;

  (3)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声明与保证

  (一)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二十二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企业条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业对双方送达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经营合同】相关文章:

企业经营合同范本4篇01-17

企业经营用房租房协议03-17

企业经营证明12-28

企业经营理念口号09-30

企业经营的口号36条06-17

企业经营承诺书11-21

企业经营的口号45句07-31

企业经营理念宣传口号11-26

企业经营的口号39句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