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7-31 16:06: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秀]房屋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房屋合同

房屋合同 篇1

尊敬的审判员: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法律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双方对其于20xx年XX月所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故该门面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应对原被告产生约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电费,并交纳了保证金8000元。

  二、被告确认,其已经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门面房另租给他人,以实际行为违约,应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为由,径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既与事实不符也无法律依据。

  1、在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商谈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确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时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门面房一定时间,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长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与被告协商承租事宜,被告称房子已经另租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不可能租给原告。因被告实际的不履约行为,4月6日,原告被迫搬离承租门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违约所致,不能成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说,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也就是说,做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也必须给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说原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在未给原告确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况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门面房另租他人,悍然违约,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纳租金是因被告不收,显然不属“无正当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双方都达成了可缓缴的口头补充协议。

  3、被告称担心原告交不起房租或猜测原告不租房,均不能成为其违约把房屋另租他人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想当然的不安抗辩且没有通知原告就毁约,不符合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原告应举证证明其在把门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义务。事实上,被告是因门面租金上涨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门面的卖服装老板愿意出远远高于原租金价承租房屋,才找借口违约,有意损害原告的权益的。

  5、“鼓励交易原则”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严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该原则,并不意味着一旦违约都可导致合同解除,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不能体现合同的鼓励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一方根本违约时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动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对此不闻不问,一味回避不理,其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背道而驰。

  三、原告诉求被告返还保证金8000元并赔偿装修折旧损失25000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因被告违约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毁原装修装饰,致使原告装修全部丧失。按双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第六条、第九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门面另租给他(她)人。如有,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费32050元的残值损失即25000元。

  3、退一步说,即使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有小过错,因被告毁约另租房给他人是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本原因, 据上述第(三)款“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

  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被告也要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装修损失的责任。

  综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实际行为违约,造成了原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租赁时间为一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1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______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的合计面积为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第三条:租金

  每年租金为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半年付款,乙方预先支付押金元整,退房之日由甲方退还押金。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迁出之日止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使用,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甲方方在租凭期内不能随意涨价。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编码: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编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房屋两室一厅一卫甲方出租乙方是次卧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按季度结算,每季____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房屋维护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燃气安全,防漏水安全,防电安全,防火安全,因乙方造成漏水,漏电,漏燃气,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费:每月水费账单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2。 电费:每月电费提前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3。 煤气费:每月燃气账单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4。 网费:每季网费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 电脑桌一个

  (2) 椅子一把

  (3) 茶几一个

  (4) 一张双人床

  (5) 饮水机一个

  (6) 水桶一个

  甲方路由器放在乙方房间,共同使用,乙方正确使用爱护,由乙方造成路由器损坏,乙方需要承担责任赔偿;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或签字): 乙方(签章或签字): 手机:

  账号:

  年 月 日

  手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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